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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他挺认真地说,“我养狗十年了。”

“……”肖凌霄又摇了摇他那并不存在的狗尾巴,觉得他跟旁边这人完全没有共同语言。

紧接着,从房间里出来了个很漂亮的美女姐姐,她说,她是被请来的化妆师,要看看大家的妆容是否需要调整。她拿着好几样工具在人群中穿梭,看着众人的脸,时不时地举起一样工具抹抹画画。

与此同时,出来了个另外一个人,给所有人讲了一下电影梗概、角色特征、以及导演和摄影师的详细要求。

“那边屋子里有几面镜子,去试镜前,可以照着镜子找找感觉。试镜九点开始,一组一组到三楼去。”临走之前,他对所有的人说道。

肖凌霄也对着镜子准备了好半天,然后就干坐着,直到下午一点,才有人让狗妖一组全部上了三楼。

肖凌霄是第一个进去试镜的。

一走进屋,他就本能一般地注意到了周瑾初,也或许是因为那个人实在太扎眼。周瑾初坐在那,样子懒洋洋的,穿了件黑衬衣,更显肤色白皙。

他看见肖凌霄,嘴角有了笑意。

“坐。”最边上的副导演示意了下。

“……谢谢。”

“瑾初,”中间的正导演对他身边的周瑾初说,“请你来主要是看这场的。”

周瑾初没说话。

导演又说:“我们所有的人都没有养过狗,也不是很清楚狗平时什么样。你已经养了忠犬两年了,你凭你的了解当个参谋。”

“嗯。”周瑾初“嗯”了声。

板凳上面,肖凌霄激动了——原来是要以忠犬为对照物吗?!那可没有人比我更占优势了!

简直……简直就像是天上掉的大馅饼!

“说起来,好久没看见忠犬了。”导演随口问道,“忠犬最近挺好的吧?”

“……”周瑾初的眼神黯了一黯,“还行。”

事实上,并不好。

忠犬失去以前那种灵气,变得有点像一条傻狗了。它突然间就听不懂话了,约定的命令全都不明白。它在家里捣乱,将墨汁打翻在地上,还用脚在里面乱踩,把墨汁带到了楼上去,卫生纸也被它弄烂了一卷,满卫生间都是碎的纸屑。它还连续咬坏他的衣服、拖鞋、生活用品以及身份证,就连墙角的踢脚线和床上的大床垫都没有放过。

他带忠犬看了几次医生,医生都说一切指标正常。他也请了动物心理医生,医生却说,它似乎有长期被禁锢后的反常症状,比如脾气暴躁,可事实上他从来就没有禁锢过忠犬。他怀疑有人趁他不注意关起过忠犬,可问了一大圈,没有任何人曾经看见谁做过那种事。

“行了,”导演抬头,对肖凌霄说,“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我,我叫肖凌霄。”肖凌霄有一点紧张,“二十六岁,职业演员,曾经出演过电视剧《超能力小太监》、《霸道总裁纯情丫头》、《神秘美女杀手》……”

“停。”大导演听到这些个名字,眉头很明显地跳了一下,“过去两年你没作品?”

“我……”肖凌霄不情不愿地说,“没有。”其实,明明有两部很好的作品。

“那你在干什么?”

肖凌霄看了看周瑾初,说,“和人学习演技。”

“是谁?”

“是顶级的演员,我不太方便说。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他的。等下看效果吧,就能看出来了。”

导演又问:“除了学习演技,就没别的了吗?”

肖凌霄想了想:“此外还发生了很多事情,让我体会到了各种心情,相信会让我的表演进入一个新的阶段。”那两年中,忧伤、快乐、恐惧、安心、失望、满足……他都体会过了。各种情绪总是涨得很满,很多都是从前他不懂的。

“好吧,那就让我看看。”导演没有继续深挖下去,因为那些根本无关紧要。只要真演得好,空白期又算得了什么呢?

“嗯。”肖凌霄又调整了下呼吸。

“你把那个狗耳朵戴起来。”导演指了一指桌上。这个角色出场时总带着狗耳朵,导演需要看看效果。

“哦……”狗耳朵毛茸茸的,很像哈士奇的,肖凌霄一别上,就看见导演的眼睛亮了一下。

“好,首先,”导演递给了肖凌霄一个信封,“如果你是狗妖,师兄让你将信送给师父,你怎么拿着它?表演一下这个动作。”

他想的是,让演员们握手成爪,双“爪”合起,很笨拙地捧着信封,憨态可掬。

没有想到,肖凌霄连想都没想,迅速拿过那个信封,“chua”地一下叼在口里,两只手都空空如也,微攥成拳垂在胸前。

他睁着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周瑾初。

“……”导演完全没有想过还有这样一种可能。

然而仔细想想,这样似乎更对。

他问旁边的周瑾初:“如何?”

周瑾初顿了顿,说:“像以前的忠犬……不太像现在的。”

第39章试镜(中)

“像以前的忠犬?”导演好奇地问,“那是什么意思?”

“没什么。”周瑾初并不愿多说,“以前和现在的忠犬不太一样,肖凌霄的表演像以前的忠犬,不太像现在的。”

“哦……”导演眼神愣愣地问,“那,到底是好还是不好呢?”

周瑾初沉默了一下,然后复又开口答道:“好吧。我喜欢以前的。”

肖凌霄听到了,差点“汪”地一声哭出声来。周瑾初说喜欢他,不止因为他身上长了毛,不止因为他是对方的狗,还因为一些与众不同的东西。

“时间有限,试试镜吧。”导演将一张纸递给了肖凌霄,“演下这段,我们看看。”

“好。”肖凌霄低头看了看,发现试的是狗妖刚刚变成人的情景。他心里面暗喜了下——看来,对于这个角色,导演比较担心的还是能不能演出“狗”的感觉,而这恰恰是肖凌霄擅长的。他害怕的是导演给他更像“人”的戏,让他演绎人的各种喜怒哀乐,毕竟这个角色只有早期像狗,绝大部分言行举止还是和人非常像的。幸好,导演好像认为,演“人”不是问题。

天助我也——

“唔……”肖凌霄酝酿了一下感觉,又将那张纸放在椅子上。

他并没有选择站着,而是蹲在地上,轻轻闭上眼睛,然后慢慢睁眼、抬头。他的手原本是垂在胸前的,睁开眼后,他伸出一只手在眼前晃了晃,又将另一只手也拿到了眼前,很费力地动了一动手指,但明显能看出还不灵活。他伸臂到头上去摸他的耳朵,没有摸到,就拉下来去摸人耳朵的位置。接着他又去摸他的嘴巴——果然不再是长长的狗嘴。最后是摸尾巴……唔,什么都没有嘿!肖凌霄笑了笑,伸出舌头想舔一舔鼻子,却猛然间发现舌头也变短了。接着,他站起身,可腿却没伸直,像狗的后腿一样有一点弯曲,一步一步很刻意地行走,似乎每走一步都要仔细思考应该怎么迈腿。他走到了一处像湖面的地方,又蹲下去,仔仔细细地看“湖面”中的自己,这一套,都是他本人从狗变成人后所作出的反应,肖凌霄相信没人比他更会“演”。最后,仿佛终于确定自己已经变成了十足十的人,他的脸上露出欣喜,别别扭扭地一路跑到周瑾初面前。

周瑾初:“……?”他在戏里是狗妖很喜欢的人,他不确定肖凌霄想要什么。

肖凌霄想了想,张口叫了一句:“汪!”

他想,变成人后,狗妖一定会想要告诉自己最亲近的人。不过这个阶段的狗妖还不会说话,只会汪汪地叫,那么该怎么让对方知道他就是狗呢?看来,只有像他自己做狗时那样,用以前和主人交流时的狗语令主人明白他想要说些什么了。

肖凌霄再次成为心机汪。在这样的场合之下,他对着周瑾初,就叫出了他们两个之间过去经常说的“狗语”。

他叫:“汪!汪汪汪汪!汪!”

用的正是他曾经的语气、音量、音调,连音色都尽量模仿了忠犬。

汪一声、汪四声、再汪一声的组合实际就是“imissu”这三个单词,意思就是“我想你”。

这句狗语,是肖凌霄当忠犬时最常说的。每次,只要他看不见对方,或者隔了一段时间不见,他就会对周瑾初这样叫。时间长了,周瑾初也自然而然地知道了,只要忠犬说“汪,汪汪汪汪,汪”,就是在说想自己了,于是他也会轻轻地回应一句“我也想你了”。

现在,许久不见之后,肖凌霄真的想对周瑾初叫出这句话。

很想,真的是很想。

他相信,他叫出这句话,周瑾初会想起忠犬,会想起忠犬曾经经常对他说想他。

肖凌霄不想告诉周瑾初他有“变狗病”,这种怪病,绝不是人人都可以快速地接受得了的。

他想跟对方搞对象,那么,怎么也要稍微等等。

可是,肖凌霄觉得,要想让对方多注意到他,他是可以使用些“巧合”的,比如,时不时地表现得和忠犬一样,引起周瑾初的一些回忆。这些周瑾初分外怀念过去忠犬的日子里,说不定可以让周瑾初产生出一些移情作用。就算没有移情,也总归会多看几眼,毕竟还是有缘,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像以前的忠犬。

周瑾初,肯定猜不到事情的真相,只会觉得人狗恰好重叠,自然而然地产生些亲近。

而且,现在做些铺垫,日后说出真相那天也会稍微容易一些,毕竟有“伏笔”嘛。

啊,肖凌霄想:我真是个狡猾的人呢。

那边,周瑾初听见肖凌霄的“话”,果然诧异地盯着肖凌霄。

肖凌霄压下心里的恐惧,再次重复:“汪!”

同时他也没有忘了演戏,面对着周瑾初,用手指指着自己:“汪!汪汪汪汪!汪!”

在别人眼睛里看来,肖凌霄只是在演戏——他想让戏中的角色向亲近的人表明他是谁。

做完这些,肖凌霄退回到场中央,鞠了个躬。

“好可爱啊!”干爹公司一个女性vp对导演说,“光这样看有点奇怪,不过穿上古装之后,肯定可爱。”

导演没有说话。

周瑾初也没有说话。

“再念段台词吧。”导演又将一张纸递给肖凌霄,“这段,好好地念,注意面部表情。”

“好……”肖凌霄拿过那张纸,没有着急,而是现在心里快速过了一遍,想了一想,才开始一句句地背。

这个,也是当狗时听名演员们说的。

他们说,最好先想明白了整体的感觉,再一句一句地都拆开来背诵。试镜时的台词感情较为复杂,不要着急去赶时间,只要不是特别夸张,导演不会因为时间决定用不用一个人。

肖凌霄的声音好听,一段词顺下来,自己觉得发挥不错。

“行了。”最边上的副导演说,“你的试镜结束,回去等消息吧。”

“哦……”肖凌霄又看了眼周瑾初。

周瑾初的表情有些暧昧不明。

第40章试镜(下)

肖凌霄回家后,就开始等消息。他真的很渴望能够得到机会,况且他认为他的确很有希望,心情难免紧张,每分每秒都坐立不安,只恨时间过得太慢了。只要手机发出响动,哪怕只是更新提醒,他心里都会“咯噔”一下子,本能般地思考会不会是剧组打来的。只要收到一封新邮件,他就宛如一只惊弓之鸟,指尖发抖着点开它,发现不是拒信后再松一口气,然后重新陷入到漫长的等待。

肖凌霄差不多每天晚上都会梦见他拿到了角色,天亮之后又无比地失落。其实肖凌霄喜欢做噩梦,因为噩梦消散那种感觉会比美梦醒来欣喜千倍。

周瑾初啊周瑾初,肖凌霄想:你一定想不出我的心情。

为了找点事做,度过这段时间,肖凌霄看了很多的娱乐节目。他就是想多看看周瑾初,虽然,这样做的结果是他也被迫瞧了很多不想瞧的人,比如那个钟扬导演。

有次,为了替某一部新戏宣传,周瑾初和钟扬参加了个访谈,其间主持人问了一个问题,大约就是:“有位观众说她有个疑惑……两位都是男神级的人物,外表非常漂亮,很多粉丝认为,脸和身上都挑不出缺点……她想知道的是,你们自己最满意自己的哪一个部位?”

当时,周瑾初很老实地在板子上写:“眼睛。”

他的眼睛确实漂亮,肖凌霄也非常赞同。至于为何就一个字,还是因为他太懒了。

而那个总是拽到天上的钟扬导演呢,答案却是“头脑”!

他太嚣张了,一下就把周瑾初的风头盖过,肖凌霄恨得咬牙切齿的,真想上去把钟扬狠狠打一顿。

钟扬写完之后,竟然还解释了一下……他说:“‘头脑’当中最重要的,就是我看人的眼光。”

人人都知道他和尧舜禹导演是一对,最喜欢秀恩爱,这明摆着是说,他最满意自己的,就是喜欢上尧舜禹导演的那个脑袋。

肖凌霄真替周瑾初不平。钟扬扯场外的人来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