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审美的确挺出众的。”凌思凡看着花花草草道。
“嗯?”刚才一直没有多余的手可以被用来抹眼睛,此时到了屋檐下边终于可以揉揉眼睛恢复视线的庄子非说,“没有审美的话,怎么当摄影师……”何况,他还经常获奖,所有的人都说他的照片漂亮。
“我有一点好奇,”凌思凡难得地感到好奇,“在你这样的人眼中,哪个明星最好看啊?”
“啊?”
“男女都算,”凌思凡继续道,“你们看人,是不是要看比例什么的?黄金分割?全都完美了才算是好看?”
“明星……”庄子非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哪个都不太行……反正,我不想盯着看……”
“嗯?”凌思凡想了下,总算是反应过来了,“果然,你还是喜欢动物对吧?”
“不是啦……”庄子非偷偷地瞄了眼凌思凡,“我觉得有人更漂亮……”没错,眩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凌思凡看着对方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很生硬地转开话题道:“开门吧,进去了。”
“哦……”
“……”凌思凡当然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不少企业家都曾经开玩笑说最不喜欢和他合影,因为他是大公司CEO里很少见的有颜也有身材的,不过他并没自恋到认为自己已经到了顶级水平,到了可以压过任何一个靠脸吃饭的人的那程度。而且,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早在几年前就对自己格外注意,那个时候,穷惯了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十分普通,也可说是土气,基本只穿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发型也是乱七八糟,经常一两个月不剪,实在很难说有多帅。
……
庄子非一打开房门,凌思凡就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黑黑的东西闪电一般地跑到庄子非的脚下,竖着尾巴,用身体不住地蹭庄子非裤腿。
“……”凌思凡仔细辨认了一下,问,“那猫都这么大了么?”
“是啊,你也好几周没见过它了,而且它身材本来也比别的猫大不少。”
“毛也长出来了,原来有这么长。”凌思凡又说。当初,为了治病,医生将猫肚子上面的毛剃干净了。
“是啊,它毛还挺长的。”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那猫,发现猫的毛还是挺滑的,又黑又亮,还反着光,尾巴上的毛好像尤其长,尾巴竖起时向四周炸开,脸有点尖,眼睛是金黄色,眼瞳却是墨绿,眼神锐利,豹子一样,看起来很孤傲,远远不似当初那般柔弱。
这猫长得真够帅的,与“可爱”二字并不搭。
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发现,那猫极其黏人,已经是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了。它用头蹭着庄子非,身子也紧贴着,一秒都不离开,庄子非到哪它就跟到哪,身材修长,姿态强硬,一脸冷酷地黏着人。
“它……总是这样?”凌思凡问。
“嗯,”庄子非说,“你别看他长这样子,但实际上特别黏我。我工作的时候,它就在我脚边,除了上厕所哪里都不去,放它出门它都不出的。而只要我关上我的房间门,它就在门口凄惨地喵喵叫,一直不停地叫,片刻都不离开。我睡觉时,它就躺在我的脚边……而且只要我不睡觉,它就也不睡觉,一定要陪着我,虽然我不用陪……有一次我连夜修片,它就在我旁边趴了整整一夜,明明困得脑袋直点,但它就是不自己睡。它一开始总想跳上桌子并且蹭我的头,教了很久总算知道不可以上桌了。”
“……”
“哦,还有,我前天才发现,如果我不在家,它就抱着我的衣服,一直趴在窗前向院子里面看……我的衬衣已经被它抓坏两件了……”
“……”凌思凡又看了一看猫的长相,还是觉得和它做的事情不搭。
总想和人贴在一起的大黑猫,听起来怪怪的。
凌思凡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被庄子非压着去看猫,当时觉得它肯定活不成,就算活也会一辈子怕人,没想到现在变成了这样。它完全信赖庄子非,一人一猫……看着……挺幸福的。
“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庄子非。
“嗯。”
凌思凡转了下,发现庄子非又买了个新书架——加上这个,庄子非已经有六个大书架了,三大三小,分别摆在不同房间。凌思凡看了看,发现庄子非将书籍整理了下,摄影的专业书全都在书房里,各种工具用书理论用书摆在另一书房,休闲类的小说放在休息室里,历史、军事等等在楼梯口那,小动物的图集全都置于主卧,至于庄子非更喜欢用的次卧,却出人意料地满是商业书籍。
“……”商业书籍当中有关于管理的,有关于技术的,有关于市场的,有关于金融的,其中,“网购”这方面的最多,而且,庄子非还认认真真做了笔记,将每一页的重点用铅笔划出,每本书的最后一页还都夹了一张白纸,上边重新整合了铅笔划过的重点内容,让人不用翻书也可以对内容一目了然。
凌思凡又察觉,凡是提到自己的书,庄子非都买了三本,一本拆了,两本没拆,他猜其中一本是庄子非平时用来翻的,另外一本用来收藏,第三本……留着给别人看?凌思凡也不太清楚。
接着,在书架的最上面一层,凌思凡看见了一个兔子封面的笔记本,笔记本是十六开,样子还挺精致,封面是硬壳的,里边纸张很厚。
笔记本的封面上写着五个字:兔国大事记。看得出来,每一个字都写得很认真。
凌思凡随手拿起来,很惊讶地发现……本子里边夹的尽是关于自己的新闻,有报纸的剪报,有杂志专题的复印件,还有从网上直接打印的报道。
凌思凡一边翻着一边还挺感慨的。
原来几年以前,自己接受采访时会说那种话,换了今天绝对会保持住低调;对了,当时曾和那混蛋合作过,后来不欢而散一度闹得很僵;那时网站改版发的公关稿件原来是这样的,当时都没仔细看过……
很多东西,他自己都不记得了,被提醒后才想起来当年还有这么回事。
结果……却有另外一人在替他记着吗?
本来,在凌思凡心里,一路如何走来,其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现在终于有了这么多钱了,然而此时过去那些心酸和满足突然间被赤裸裸地摊开在他眼前,让他还是有一种眩晕感。
笔记本的最后几页,又有总结性的东西,叫做“兔国历史年表”,里面很详细地列着:2011年3月14日,“霄凡”成立;2011年4月10日,“霄凡”招到了第一个员工,是个会计;2011年7月20日,网站正式上线;2011年7月25日,第一次有人在网站下单……
每一页的背面,又有另外一种“年表”:2011年3月14日,和凌思凡在班级微信群里面相遇;2011年6月20日,帮助“霄凡”拍摄网站用的照片;2011年7月10日,第一次单独在外面吃饭……
凌思凡只看了一眼就明白了,那些,全都是自己与庄子非两个人之间发生的事。
“……”凌思凡放下了笔记本。
第12章收购安世(十)
“思凡,你在这里。”庄子非的声音从屋子外传来,“总算喂完猫了。”今天喂的还是拌饭——猫罐头拌猫粮。
“……”
“我必须要陪着猫吃晚饭,”庄子非解释道,“否则,只要我一离开,它就跟着离开,整整一晚都会饿着肚子。”一开始,庄子非都是放完粮就走,但他很快便发觉了,只要他离开猫食盆,猫也会立刻跟着他离开,绝不会让自己消失在它的视线中。每天倒粮那一会儿,猫都会扑上去把脸埋在猫食盆里拼命地嚼——它知道庄子非弄完就会走,它只有那时可以吃东西,于是呼哧呼哧不停地吃,只嚼上两下便吞进肚子,庄子非想继续倒粮都很困难,总是要将它的脑袋先掰到一边去。无奈之下,庄子非只有站在它旁边看着它吃饭,等它全部吃完,再用手指将罐头刮干净送到它嘴边让它舔着吃。猫非常喜欢舔庄子非的手指,那是它每天最享受的时间段。
“……”这猫……凌思凡又仔细看了看猫,而猫的脸依然还是一副冷酷模样。
“……啊!”庄子非看见了凌思凡手边的笔记本,“啊”了一声,声音当中满是尴尬、不安,神情僵硬,仿佛希望自己根本不在房间一般。
“……”凌思凡故作淡定地将笔记本放了回去。
“你……”庄子非的心里怀着最后一丝希望,就是凌思凡并没有将本子打开过。
“如果说没看见,肯定是骗你的。”
“……”庄子非泄了气,耷拉下了肩膀,努力地向凌思凡解释,“那兔国大事记,我是开玩笑的……自己跟自己开玩笑,没料到有人会看到的……”庄子非十分地后悔,方才,他是真的不应该对凌思凡说“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就因为那句话,现在真不知道应该如何收场。
“子非,”由于实在有点好奇,凌思凡忍不住问道,“兔子国竟然还存在?”
“为、为什么不存在……”庄子非说,“又没有亡国啊……”
“……”以为兔子国早就亡国了的凌思凡再次问,“那你还是兔子国的国王?”
“是吧……”庄子非答,“并没有什么人宣布篡位……我也没有写过退位诏书……”
“……”谁会篡他的位——应该白给就没有人会要吧。
“我、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
“……”
“我真的是开玩笑的……”
凌思凡依然是:“……”
“那个,”觉得气氛越来越不对的庄子非急于转移话题,“思凡,我最近又出版了一本作品集,出版商给我寄来了样书,你要不要看看?”
“嗯?”庄子非这么问,凌思凡自然会回答一句“好啊”,这是与人交往是基本的礼貌,再不想看也得翻翻、然后赞美对方几句。
于是,庄子非走回了主卧,将他那本摄影作品集拿给来给凌思凡看。
凌思凡看着书上的腰封,一字一字很小心地念着:“毕生以拍摄野生动物为事业的顶尖摄影师庄子非,挑选近五年的作品所合成的照片精华,展现最真实的荒野,揭开伟大自然神秘面纱……”大字下边还有小字简介“摄影师通过不同的手法发掘五光十色的世界并将其呈现给广大的读者,包括特写、剪影、航拍、水中拍摄等等,将丰富的知识与经验、对荒野的热情、对大自然的崇敬融入到了这些作品中,展现了当代都市中看不见的原始精神,还有在不同的世界当中所发生的故事。”
“都是出版商乱吹的,”庄子非有点不好意思了,“你不用看那些字啦。”
“简介而已,并没有说谎啊,这都是正常的。”凌思凡说,“这个年代,酒香也怕巷子深了。”
“哦……”庄子非清楚,凌思凡就是开公司的人,肯定不会觉得有何不妥。再好的产品也需要让别人注意到,“霄凡”每年的广告费用都十分可观。
凌思凡开始翻书的内页。全彩纸张非常厚实光滑,将照片里面的动物趁得生动并且活泼,手指摸上去也异常舒服。
作品集是按照动物种类分的,排在最前边的都是鸟类摄影,第一幅似乎是群鹭静止在湖面上。照片当中,无数白鹭落在湖内,白茫茫的足足有几百只,湖水很浅,只没脚踝,清亮透彻,宛若一面大的镜子,隐隐倒映着夜晚的月光,银光流溢,而湖上方的天空中,则有一整片白颜色的影子。
凌思凡看了看照片下方介绍。介绍上说,摄影师踏入了没有人类踪迹的神秘的区域,并且见到了鹭群的奇观,照片拍摄的是某个湖泊水位突然下降、所有成群的白鹭都去争抢取食搁浅的小鱼时的情景,介绍还说这张照片动静对比、非常耐人寻味,湖面上的白鹭都在静静取食,而天上的白鹭则在继续飞翔。
“……”凌思凡这时才察觉,天上那一大片白影也是白鹭,只是因为一直在振翅,因此都变成了一个个的残影。
“这张照片我拍了十来天,都是晚上拍的,基本没怎么睡,失败了大概有几千次吧。”一边的庄子非突然说道,“想要拍摄出动态白鹭的飞行轨迹,快门速度就不能快,否则图像就会定格,可若使用慢速快门,静态白鹭又很难拍,不论哪只动上一下都会导致残影出现,无法呈现动态和静态的结合,也就不能体现我想要表达的鸟类那种在地上很静谧、在空中很迅捷的气质了。所以我一直拍,直到这一次,所有湖面上的白鹭都在曝光时间内静止着,没有一只在动,摄影就是这么回事。”
“为了一张照片,要失败几千次?”凌思凡是个很讨厌做无用功的人,只要付出精力就必须有结果。重复性的劳动,是他一直以来都极端痛恨的东西。
“是啊,”庄子非抬头看着凌思凡,说,“对于我非常想要的东西,我有比常人多几千倍的耐心。”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凌思凡在一瞬间感到,说着“对于我非要不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