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林荫道的另一端,一辆黑色轿车远远地悄然驶入。
司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黑色短袖,长相刚毅,神情沉着,一看就是当兵出身。
后座坐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却是少见的俊朗。他穿着素雅的白衬衫,乌黑的短发微微有些卷曲,肤色雪白,一双眼睛黑得发亮。
“谢谢杜叔叔,还特意为了我绕道。”
司机脸上浮现出难以察觉的笑意:“你最喜欢这条林荫道,难得回来一次,当然要带你来看看。再说了,走哪儿不是走呢,也绕不多远。”
“呆会儿过了这路,我就下车。这牌照太显眼,去闹市区不太好。”
“丁副市长规矩就是严。”司机赞叹道,“我杜松涛真是运气好,碰到你爸这样的领导,真是比其他领导的司机省了不事。”
车,是副市长丁佐民的车。后座坐的,是丁佐民的儿子丁砚。
丁砚在名牌大学就读,刚放暑假回来,今天顺道坐他的车去书店。
杜松涛之所以赞叹,是因为绝大多数的领导司机,都还要兼职“家务”,从接送家人到干杂活,堪称鞍前马后。只有副市长丁佐民不这样。他公是公、私是私,分得极为清楚。
“我爸说过,不管别人怎么做,在他那儿就要公私分明。”说起自己的父亲来,丁砚也是骄傲的。
突然,车子的速度慢了下来。杜松涛轻呼:“咦,什么情况?”
丁砚不由问:“怎么了?”
“前面的车好像撞人了。”
丁砚探过身子一看,只见远远的有一辆吉普车,正在紧急调头驶离,而路边躺着一个人,情况不明。
“什么呀,撞了人还跑!”丁砚叫着,却见那吉普车调头后一个拐弯,隐入了一个小弄堂,“快记下车牌!”
杜松涛突然脸色极为尴尬:“我……我没看清……”
“不管了,快停车救人!”
不待车子停稳,丁砚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被撞的竟然是个女学生,书包已经飞了出去,现场没有血流成河,但人已经晕了过去。
“同学!同学!”
丁砚喊着,正要扶她起来,杜松涛已经下车。
“不能晃她!”杜松涛是有急救经验的,过去快速察看了一下,“还活着,不知道哪里受伤了。”
“上车,送她去医院!”丁砚斩钉截铁。
弄堂里,吉普车停在阴暗处。
向丽娜脸色苍白,捂住胸口好一会儿,才道:“她没死吧。”
司机刘东平紧紧咬着牙关,半晌才道:“没死,但是……应该已经撞晕了。”
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林荫道的另一端,一辆黑色轿车远远地悄然驶入。
司机是个中年男子,穿着黑色短袖,长相刚毅,神情沉着,一看就是当兵出身。
后座坐着一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孩子,却是少见的俊朗。他穿着素雅的白衬衫,乌黑的短发微微有些卷曲,肤色雪白,一双眼睛黑得发亮。
“谢谢杜叔叔,还特意为了我绕道。”
司机脸上浮现出难以察觉的笑意:“你最喜欢这条林荫道,难得回来一次,当然要带你来看看。再说了,走哪儿不是走呢,也绕不多远。”
“呆会儿过了这路,我就下车。这牌照太显眼,去闹市区不太好。”
“丁副市长规矩就是严。”司机赞叹道,“我杜松涛真是运气好,碰到你爸这样的领导,真是比其他领导的司机省了不事。”
车,是副市长丁佐民的车。后座坐的,是丁佐民的儿子丁砚。
丁砚在名牌大学就读,刚放暑假回来,今天顺道坐他的车去书店。
杜松涛之所以赞叹,是因为绝大多数的领导司机,都还要兼职“家务”,从接送家人到干杂活,堪称鞍前马后。只有副市长丁佐民不这样。他公是公、私是私,分得极为清楚。
“我爸说过,不管别人怎么做,在他那儿就要公私分明。”说起自己的父亲来,丁砚也是骄傲的。
突然,车子的速度慢了下来。杜松涛轻呼:“咦,什么情况?”
丁砚不由问:“怎么了?”
“前面的车好像撞人了。”
丁砚探过身子一看,只见远远的有一辆吉普车,正在紧急调头驶离,而路边躺着一个人,情况不明。
“什么呀,撞了人还跑!”丁砚叫着,却见那吉普车调头后一个拐弯,隐入了一个小弄堂,“快记下车牌!”
杜松涛突然脸色极为尴尬:“我……我没看清……”
“不管了,快停车救人!”
不待车子停稳,丁砚打开车门就跳了下去。
被撞的竟然是个女学生,书包已经飞了出去,现场没有血流成河,但人已经晕了过去。
“同学!同学!”
丁砚喊着,正要扶她起来,杜松涛已经下车。
“不能晃她!”杜松涛是有急救经验的,过去快速察看了一下,“还活着,不知道哪里受伤了。”
“上车,送她去医院!”丁砚斩钉截铁。
弄堂里,吉普车停在阴暗处。
向丽娜脸色苍白,捂住胸口好一会儿,才道:“她没死吧。”
司机刘东平紧紧咬着牙关,半晌才道:“没死,但是……应该已经撞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