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4.与丁佐民的会面

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

“咦,人呢?刚刚还在。”王秀珍嘟囔。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一起“为非作歹”的友谊,最牢不可破。

接下来何小曼就要努力和史培军建立这样的友谊。

这个年代读书还不算太辛苦,作业也重基础,并不像后世的教育那样拼命上难度。何小曼数学课做英语,历史课做数学,英语课做语文……紧赶慢赶,赶在晚饭前把作业全做完了。

然后给史培军送去。

史培军将作业快速翻了一遍,小眼睛嘀溜溜转了三圈,一脸谄媚:“还要麻烦您老亲自送过来,这怎么好意思。”

“太赶了,手都要断了。”何小曼甩着右手,回想自己奋笔疾书的样子,“下回,我晚饭过后送来给你,早上你提前十分钟去学校,这样好交接。”

“好好,你要是不方便,我去你家拿也行。”

这怎么行,何小曼万万不能答应。

史培军这人嘴快,可不能让他来珍珠弄,何立华虽然没指望女儿当个大文豪,但对她的品质还是很看重的,抄作业可不是光彩事,何小曼不想让父亲看轻了自己。

“没事,晚饭后也该走动走动,还是我过来。”

虽然心里飞快地转着念头,表现到脸上,还是文文静静的样子。不着痕迹。

告别的时候,史培军眉开眼笑,对着何小曼的背影直挥手:“路上当心啊。咱友谊天长地久啊!”

何小曼“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脚步轻快地走远了。友谊要真能“天长地久”,这是件好事。刚刚给史培军送作业,何小曼绝口不提老鼠尾巴这事儿,她深信铺垫到位了,事情就自然水道渠成。

她做事,从不急于求成。

第二天作业本发下来,史培军喜滋滋的向何小曼挤眉弄眼。何小曼一看,呵,不错啊,全部过关,没有一样要罚抄的。

向丽娜还没走远,一直出溜着一双大圆眼睛盯着这边。看到二人使眼色,立刻一个箭步过来:“你们俩抄谁的作业了?”

何小曼一愣,看来她还是完全不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没怀疑史培军抄自己的,倒怀疑两个人都抄了。

“我自己回家做的,能抄谁?”何小曼不紧不慢,她不抄作业,身正不怕影子歪。

史培军却做得更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向丽娜手中抢过还没发完的作业本。

“史培军,你干嘛,还给我!”向丽娜一跺脚,史培军已经抱着本子闪到一边去了。

他动作也真够快的,一边闪避着向丽娜的追赶,一边像魔术师玩扑克牌一样将作业本一本一本飞出去。

终于,找到了向丽娜的作业本,史培军将手中剩下的往空中一抛,跟下了一场雪似的,纷纷扬扬。

一翻开,史培军仰天长笑:“哈哈,向丽娜你这个凶婆子,自己都只做了85分,还说人家何小曼100是抄的,哈哈,笑死我了!”

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

“咦,人呢?刚刚还在。”王秀珍嘟囔。

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一起“为非作歹”的友谊,最牢不可破。

接下来何小曼就要努力和史培军建立这样的友谊。

这个年代读书还不算太辛苦,作业也重基础,并不像后世的教育那样拼命上难度。何小曼数学课做英语,历史课做数学,英语课做语文……紧赶慢赶,赶在晚饭前把作业全做完了。

然后给史培军送去。

史培军将作业快速翻了一遍,小眼睛嘀溜溜转了三圈,一脸谄媚:“还要麻烦您老亲自送过来,这怎么好意思。”

“太赶了,手都要断了。”何小曼甩着右手,回想自己奋笔疾书的样子,“下回,我晚饭过后送来给你,早上你提前十分钟去学校,这样好交接。”

“好好,你要是不方便,我去你家拿也行。”

这怎么行,何小曼万万不能答应。

史培军这人嘴快,可不能让他来珍珠弄,何立华虽然没指望女儿当个大文豪,但对她的品质还是很看重的,抄作业可不是光彩事,何小曼不想让父亲看轻了自己。

“没事,晚饭后也该走动走动,还是我过来。”

虽然心里飞快地转着念头,表现到脸上,还是文文静静的样子。不着痕迹。

告别的时候,史培军眉开眼笑,对着何小曼的背影直挥手:“路上当心啊。咱友谊天长地久啊!”

何小曼“噗哧”一声笑出声来,脚步轻快地走远了。友谊要真能“天长地久”,这是件好事。刚刚给史培军送作业,何小曼绝口不提老鼠尾巴这事儿,她深信铺垫到位了,事情就自然水道渠成。

她做事,从不急于求成。

第二天作业本发下来,史培军喜滋滋的向何小曼挤眉弄眼。何小曼一看,呵,不错啊,全部过关,没有一样要罚抄的。

向丽娜还没走远,一直出溜着一双大圆眼睛盯着这边。看到二人使眼色,立刻一个箭步过来:“你们俩抄谁的作业了?”

何小曼一愣,看来她还是完全不相信自己有这个实力,没怀疑史培军抄自己的,倒怀疑两个人都抄了。

“我自己回家做的,能抄谁?”何小曼不紧不慢,她不抄作业,身正不怕影子歪。

史培军却做得更绝,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从向丽娜手中抢过还没发完的作业本。

“史培军,你干嘛,还给我!”向丽娜一跺脚,史培军已经抱着本子闪到一边去了。

他动作也真够快的,一边闪避着向丽娜的追赶,一边像魔术师玩扑克牌一样将作业本一本一本飞出去。

终于,找到了向丽娜的作业本,史培军将手中剩下的往空中一抛,跟下了一场雪似的,纷纷扬扬。

一翻开,史培军仰天长笑:“哈哈,向丽娜你这个凶婆子,自己都只做了85分,还说人家何小曼100是抄的,哈哈,笑死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