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妈,你让我静静好不好,我要看书!”
“丽娜,你开一下门,妈就说一句话。”
门打开了一条缝,露出向丽娜一张丧气的脸:“什么话,赶紧说。”
吴志娟低声道:“等下家里来客人,你这张苦瓜脸给我收一收,别让爷爷不高兴,知道吗?”
向丽娜的脾气,素来也是看人的,对着她妈敢胡来,见到爷爷向怀远,那就是一张人畜无害的乖巧脸了。这个家是谁说了算,她心里清楚得很。
点点头:“知道了,呆会儿我就下楼。”说完就关上了门,全然不顾吴志娟担忧的表情。
如果有可能,现在向丽娜很希望能一个人躲起来,不用去面对这个家里每一个需要笑脸相迎的人。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向丽娜以为自己会冷静面对,却不知道其实内心的害怕超乎了自己的想象,导致今天考试发挥得一塌糊涂,尤其是写作文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浮现出何小曼被撞出去的那一幕,心烦意乱,完全无法投入。
她需要好好整理心情,面对明天的考试。明天是她的优势项目,希望还有挽回的余地。
屋外,丁副市长的黑色小轿车拐进弄堂,稳稳地停在向家花园楼下。
下车的时候,憋了半天的杜松涛终于找着了机会。趁着高萍在和丁砚介绍向家的时候,他俯在丁佐民耳边道:“今天丁砚救的那女孩,是向家的吉普车撞的。”
丁佐民一惊,迅速余光向四周一瞥,没看到向家的吉普车停在楼下,稍稍安定,压低声音问:“小砚知道吗?”
杜松涛摇摇头:“我说没看清车牌……”
丁佐民面无表情,略一沉吟,低声道:“我知道了。”
我知道了。
短短四个字,实在是耐人寻味,既没有表态,又暗示了杜松涛事情到此为止,后续将由他丁佐民决定该如何处置。
向家客厅宽敞雅致,仅看不经意间陈列的几处古董,就能知道他家的政策落实得相当不错。
丁佐民来者是客,一脸真诚。而向怀远和向炳方父子也将寒暄进行得无比热忱,长久的疏离似乎并没有影响两家的感情。
他们盛赞了丁砚,用词华丽而空洞,一时倒也听不出究竟是虚情还是假意。
丁砚有礼貌地回应着,态度谦逊。
不一会儿,向家二儿子向炳文一家三口也到了。
“人都齐了,去把丽娜喊下来吧。”向怀远让吴志娟去叫宝贝孙女,又跟丁佐民他们解释,“我孙女,这两天中考呢,在房间温习功课。”
丁砚今天格外敏感,一听到“中考”二字,心不知怎的就揪了一下。尤其是刚刚听母亲说起何小曼不久前的辉煌,丁砚的惋惜之情久久不能褪却,至今耿耿。
向丽娜已经换了一身粉红色真丝连衣裙,从楼梯上款款而下,显得亭亭玉立。
“丽娜,快来见过客人。”向怀远显然很喜欢这个孙女。一旁的向炳文一家,脸上已经挂上了不易察觉的不悦之色。
此为防盗章,感谢尊重作者君~~何玉华回自己房间,正扑在床上抱着枕头嘤嘤地哭。
同样十五岁,为什么自己就没了爹娘,为什么自己就没有长高,为什么自己从来没穿过那么漂亮的衣服?
老天啊,你也太不公平了!
等王秀珍发现何玉华在哭的时候,略想了想,倒也猜到了原委。但她绝不愿意将这件漂亮的毛毛球针织衫送给何玉华。毕竟要十五块呢,毕竟是买给何小曼的呢。别的都可以让,这个不能。
也不显摆了,悄悄地收进了房间。
何小曼回来,看到这件新衣服,简直高兴坏了,赶紧换上在穿衣镜前照来照去,照了半天。
“稍微大了一点点,看,袖子有点长了。哎,你也太瘦,吃胖点就更合身了。”王秀珍在一旁唠叨。
“长点没事,我还长呢。这么贵的衣服,当然要多穿几次才合算。”
王秀珍摆弄衣角的手停了下来,惊讶地望着何小曼。“多穿几次”……这孩子什么时候口气变得这么大,这可是十五块钱的衣服啊,抵上王秀珍半个月的病退工资!
何小曼抬头对上王秀珍的眼神,顿时意识到自己说错了。
也是没办法,上辈子在那个世界,她过得挺好,买的新衣服穿不了几次,第二年就有可能换季了。
但这里不一样啊,空间不一样,时间也不一样,虽说十五块钱到三十多年后的那个世界里只能买杯奶茶,但在这里、在何家,是一笔巨资。
而且这个世界的衣服,大抵是要穿到破才算完。
假装蓦然发现自己说错,何小曼哈哈一笑:“哎呀,说错了,应该是‘多穿几年’。这么好看的针织衫,起码要穿十年!这才能回本嘛。”
王秀珍满意地笑了,女儿果然是懂事的,才不是外面那些不懂事的弄堂小妞。比如六号住的林家那大丫头,十七八岁了,整日介不上班,跟社会上那些小青年混,不学好,老跟林妈要钱买衣服,给得慢了,还要放眼色,真是上不得台面的女流氓。
“还是我家小曼最乖。又漂亮又孝顺,成绩还好。我家小曼以后是要考大学的,考上大学也是校花。”
亲妈,夸起来无边无际啊。
何小曼掩饰住尴尬,眼睛只盯着镜子。镜子里的那个人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纤长的身材,天鹅一样的脖颈,穿上娃娃领的白色针织衫,突然就有了美少女初初长成的感觉。
“等我考上大学,我就穿着这件衣服去报到!”
这是对王秀珍的眼光最有力的肯定。
但何小曼知道,这话是半真半假,为的是叫王秀珍高兴。
衣服好看是真,但如果她有幸读大学,一定不会穿着这个去报到。
如果这个世界、以及这个年代真的按八零年代的风向前行,那么不用几年,眼前这个保守羞涩的社会就会发生巨变。变得大家都不认识。到那时候,一件衣服珍藏好几年这种事,可能性就不太大了。
如今,浪漫的风潮虽已渐渐影响到这个古老的国度,但总的来说,电视机还不算太普及,老百姓看世界大致还得通过那些时效性很差的杂志,在巨变之前,何小曼不宜太高调。
于是她将白色娃娃领的针织衫收进柜子,找了个衣架挂起来。
亏得没有穿出去吃晚饭,何玉华的神经前所未有的脆弱。饶是何立华在场,她也丝毫没有掩饰,沉着脸,在鸡汤里翻来捡去。
王秀珍生了结核病之后,一直都是用的公筷,讨好地将两只鸡腿一只夹给何玉华,另一只夹给了何小曼。
“谢谢妈……”
何小曼话音未落,只见何玉华夹起鸡腿往鸡汤里一扔,顿时汤汁四溅,溅到了离得最近的王秀珍手臂上。
“啊——”王秀珍轻叫一声,缩回了手。
“别在我哥面前装好人!”何玉华一脸不屑。
鸡汤的烫,最是隐藏得深,看似表面一层厚厚的油很是不动声色,其实低下烫得很。王秀珍手臂上烫得一片赤红,还不敢呼疼,尴尬地望着何立华。
何立华愕然:“玉华你闹什么呢,你嫂子是好意!”
何玉华全然不顾,夹了一只鸡爪子,冷冷地、毫无诚意地道歉:“对不起啊,嫂子。”
王秀珍最怕家里人吵架,赶紧强笑:“没事没事,玉华也不是故意的。我不疼。”
不疼?何小曼就呵呵了,烧伤烫伤的疼痛等级那么高,几乎仅次于分娩和末期癌症疼痛,亲妈啊亲妈,你也太能忍了。
要是平常,何小曼一定揭竿而起,但今天父母都在场,他们都还没愤怒,自己一个小孩子不宜激化矛盾。便起身拿烫伤药膏给王秀珍涂。
这个年代虽然生活不富裕,但也有好处,比如全民公费医疗。厂里的医务室都可以配药,加上王秀珍是个老病号,家里药还是配置得蛮齐,包括烫伤膏。
这边何小曼替王秀珍涂好药,用干净的手帕包住伤处,那边何立华已经盛好一碗鸡汤,放到王秀珍面前:“今天这个汤熬得好,你多喝点。”
讲真,要是没有何玉华常常大声嚷嚷和放脸色,这个家庭真是蛮和谐的。
可惜何玉华永远都在。
大概是大哥温柔的举动又刺激了她,刚刚平静下来的何玉华突然放下筷子,眼神犀利地盯住大哥。
“哥,林家买电视机了。我家什么时候买?”
何立华浑然不知她的用意,解释道:“电视机要三百多块呢,岂不是得半年不吃不喝?不现实。”
何小曼却内心一紧,何玉华素来不依不绕,这当口提电视机,只怕是有的放矢。
“妈,你让我静静好不好,我要看书!”
“丽娜,你开一下门,妈就说一句话。”
门打开了一条缝,露出向丽娜一张丧气的脸:“什么话,赶紧说。”
吴志娟低声道:“等下家里来客人,你这张苦瓜脸给我收一收,别让爷爷不高兴,知道吗?”
向丽娜的脾气,素来也是看人的,对着她妈敢胡来,见到爷爷向怀远,那就是一张人畜无害的乖巧脸了。这个家是谁说了算,她心里清楚得很。
点点头:“知道了,呆会儿我就下楼。”说完就关上了门,全然不顾吴志娟担忧的表情。
如果有可能,现在向丽娜很希望能一个人躲起来,不用去面对这个家里每一个需要笑脸相迎的人。
今天早上发生的事,向丽娜以为自己会冷静面对,却不知道其实内心的害怕超乎了自己的想象,导致今天考试发挥得一塌糊涂,尤其是写作文的时候,脑子里一直浮现出何小曼被撞出去的那一幕,心烦意乱,完全无法投入。
她需要好好整理心情,面对明天的考试。明天是她的优势项目,希望还有挽回的余地。
屋外,丁副市长的黑色小轿车拐进弄堂,稳稳地停在向家花园楼下。
下车的时候,憋了半天的杜松涛终于找着了机会。趁着高萍在和丁砚介绍向家的时候,他俯在丁佐民耳边道:“今天丁砚救的那女孩,是向家的吉普车撞的。”
丁佐民一惊,迅速余光向四周一瞥,没看到向家的吉普车停在楼下,稍稍安定,压低声音问:“小砚知道吗?”
杜松涛摇摇头:“我说没看清车牌……”
丁佐民面无表情,略一沉吟,低声道:“我知道了。”
我知道了。
短短四个字,实在是耐人寻味,既没有表态,又暗示了杜松涛事情到此为止,后续将由他丁佐民决定该如何处置。
向家客厅宽敞雅致,仅看不经意间陈列的几处古董,就能知道他家的政策落实得相当不错。
丁佐民来者是客,一脸真诚。而向怀远和向炳方父子也将寒暄进行得无比热忱,长久的疏离似乎并没有影响两家的感情。
他们盛赞了丁砚,用词华丽而空洞,一时倒也听不出究竟是虚情还是假意。
丁砚有礼貌地回应着,态度谦逊。
不一会儿,向家二儿子向炳文一家三口也到了。
“人都齐了,去把丽娜喊下来吧。”向怀远让吴志娟去叫宝贝孙女,又跟丁佐民他们解释,“我孙女,这两天中考呢,在房间温习功课。”
丁砚今天格外敏感,一听到“中考”二字,心不知怎的就揪了一下。尤其是刚刚听母亲说起何小曼不久前的辉煌,丁砚的惋惜之情久久不能褪却,至今耿耿。
向丽娜已经换了一身粉红色真丝连衣裙,从楼梯上款款而下,显得亭亭玉立。
“丽娜,快来见过客人。”向怀远显然很喜欢这个孙女。一旁的向炳文一家,脸上已经挂上了不易察觉的不悦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