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春风沉醉

史培军家离得不远,转过两条弄堂,再过个马路就到。

路灯将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这夜晚春风沉醉,弄堂里却是人间烟火,儿语犬吠。

如果在后世,抄作业这种事哪用上门,手机拍个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学霸,各种APP比学霸还牛。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发,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00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发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00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发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

“噗”,何小曼忍俊不禁:“妈,你别搞笑了,咱先把一样事情干好。就这个,也不长久,做一个月是一个月。”

王秀珍也不失望,喜滋滋的:“这不管,反正不要成本,能多做一天是一天。”

晚上,她把这事跟何立华一说,何立华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两块钱的纸币就在他眼前,几乎相当于他辛苦一天的收入,由不得不信。

“怪不得我说呢,最近晚饭后小曼老往外跑,原来是干这个去了。”何立华这下想通了。

王秀珍还帮女儿说话:“小曼把那史培军都带得成绩进步了,所以人家才愿意帮这个忙,外边人都不知道的,知道了街道也不收他们的。咱们这是内部有人。”

何家都是本分人,真没想到,第一个能混到“内部有人”的,竟然是十五岁的何小曼。

何立华心中欣慰,从包里又很郑重地拿出二十块钱,交给王秀珍:“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费,加上小曼的这两块钱,你都收着。明天去买一只老母鸡煨个汤,好好补补身子。另外给小曼买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长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收了钱,只觉得身体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确窜个子了,以前看着她像我。最近又长个子又开窍,倒是越来越像你了。”

何立华看着灯下的王秀珍,她开心起来的样子,依稀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王秀珍,可是村里最好看最生动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顿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检查结果非常好,看来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只可惜,在局促的世界里,柔情都是不长久的。

第二日,何玉华看到王秀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只杀好的鸡,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针织衫,娃娃领下缀着两朵绒绒的毛球。

何玉华认识这针织衫,第一百货公司柜台里,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件了。她去看了好几次,但是要十五块钱一件,几乎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没下手。

却没想到,一直嚷嚷着手头拮据的王秀珍竟然买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华不禁问。

王秀珍比较迟钝,没能第一时间领会何玉华的意思,还摩挲着毛球回答:“是啊,刚买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华表情有些不服气:“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这个年纪不适合穿这个针织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买给小曼的。”

“小曼!”何玉华失声尖叫,“她还是个小孩子,要穿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

史培军家离得不远,转过两条弄堂,再过个马路就到。

路灯将何小曼的影子拉得长长的,这夜晚春风沉醉,弄堂里却是人间烟火,儿语犬吠。

如果在后世,抄作业这种事哪用上门,手机拍个照就成。甚至,都不用求助学霸,各种APP比学霸还牛。

但这个年代不一样,一切都这么悠闲笃定。

何小曼还是蛮喜欢这个年代的,喜欢对门姐姐新烫的头发,喜欢隔壁水哥每天早上放的劲歌,也喜欢这可以安全独行的夜路。

远远的,史培军已经坐在路口的石桌前,探头探脑。一见何小曼过来,开心地站了起来。

“今天作业不多,作文总得自己写了吧。”何小曼将放着作业的小袋子递给史培军。

“啊……”史培军为难地挠头,“作文也很难写啊。让我憋600个字,比蹲坑还难。”

就知道他是这德性。说得真叫一个粗俗。

何小曼无奈:“里面有个纸片,帮你把题纲都写好了,你按题纲发挥总会的吧。平常胡说八道挺在行的,作文不就是有条理的胡说八道么,你又不指望得高分,把字写端正就谢天谢地了。”

“好吧。”史培军无奈,写作文不会,胡说八道是他强项。有了题纲,说600字应该不太难。

说话间,何小曼将那个牛皮纸信箱拍在石桌上:“我家最近老鼠多,我妈捉了要扔,给我拦下了。你上回不是说老鼠尾巴能换钱么,这个拿去,你也能换几毛钱花花。”

史培军一愣,这才想起自己跟何小曼提过一嘴除四害的事。一咧嘴,又笑了:“你记性可真好,怪不得单词背得住。”

“咱们的友谊可是要天长地久的,所以有好事肯定得想着对方啊。”

何小曼是故意这么强调,就等着看他反应呢。这叫欲擒故纵,要是史培军真傻头傻脑地接受这没理由的“好意”,他们的友谊立刻会被何小曼单方面中断。

还好,史培军很经得起考验啊。

一听她提起“友谊”二字,史培军立刻一脸“你污辱了我们的友谊”的表情:“我拿谁的也不能拿你的啊,还讲不讲义气了。”

何小曼微微一笑:“我又不认识街道的人,拿了这个也没用啊。”

这话提醒了史培军,何小曼辛辛苦苦地做作业给他抄,他正无以为报呢,这不是天赐良机嘛。一把抓起信封:“有我啊,我认识就行了。”

嗯嗯,你何止认识,那就是你亲妈。

看何小曼两眼放光的样子,史培军顿时觉得自己高大极了。身为一枚无论是长相还是身高都有点拿不出手的著名学渣,他还是第一次在女生眼里看到这样的光芒。

这光芒是因为自己哎!

真令人感动。从此何小曼的事就是他的事,何小曼的老鼠尾巴就是他的尾巴!

哦不,他的老鼠尾巴!

也不太对,怎么就这么别扭呢?算了算了,反正就是那意思,他心里透亮透亮的,明白极了。

何小曼拿回家两块钱的时候,王秀珍惊呆了,将那两块钱的纸币翻来覆去看了好几遍,终于确定那真的是钱,而自己也没有做梦。

老鼠尾巴换来钱了!

王秀珍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激情。

何玉华正坐在桌子前弄发卷,一撇嘴:“呵,从此以后咱珍珠弄的老鼠算倒了八辈子血霉喽!”

王秀珍处在干事业的兴奋中,不去计较她的阴阳怪气,笑得嘴都合不拢:“小曼,你下回再跟史培军打听打听,街道什么时候收蚊子啊。蚊子也是四害的喽。”

“噗”,何小曼忍俊不禁:“妈,你别搞笑了,咱先把一样事情干好。就这个,也不长久,做一个月是一个月。”

王秀珍也不失望,喜滋滋的:“这不管,反正不要成本,能多做一天是一天。”

晚上,她把这事跟何立华一说,何立华都觉得难以置信。不过,两块钱的纸币就在他眼前,几乎相当于他辛苦一天的收入,由不得不信。

“怪不得我说呢,最近晚饭后小曼老往外跑,原来是干这个去了。”何立华这下想通了。

王秀珍还帮女儿说话:“小曼把那史培军都带得成绩进步了,所以人家才愿意帮这个忙,外边人都不知道的,知道了街道也不收他们的。咱们这是内部有人。”

何家都是本分人,真没想到,第一个能混到“内部有人”的,竟然是十五岁的何小曼。

何立华心中欣慰,从包里又很郑重地拿出二十块钱,交给王秀珍:“这是我上个月的加班费,加上小曼的这两块钱,你都收着。明天去买一只老母鸡煨个汤,好好补补身子。另外给小曼买件新衣服,她好像又长高了。”

王秀珍美美地收了钱,只觉得身体都好了一大半:“小曼最近的确窜个子了,以前看着她像我。最近又长个子又开窍,倒是越来越像你了。”

何立华看着灯下的王秀珍,她开心起来的样子,依稀又回到了当年。

当年的王秀珍,可是村里最好看最生动的姑娘啊。心中不由柔情顿生,又想起王秀珍最近一次检查结果非常好,看来病愈也是指日可待,生活真是越来越有奔头了。

只可惜,在局促的世界里,柔情都是不长久的。

第二日,何玉华看到王秀珍从外面回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只杀好的鸡,这也就算了,竟然还有一件新衣服。

那是一件雪白的针织衫,娃娃领下缀着两朵绒绒的毛球。

何玉华认识这针织衫,第一百货公司柜台里,挂在最显眼的地方,就是这件了。她去看了好几次,但是要十五块钱一件,几乎是她半个月的工资,很有些舍不得,一直没下手。

却没想到,一直嚷嚷着手头拮据的王秀珍竟然买下了。

“你去一百了?”何玉华不禁问。

王秀珍比较迟钝,没能第一时间领会何玉华的意思,还摩挲着毛球回答:“是啊,刚买的,是不是很好看。”

何玉华表情有些不服气:“好看,可是恕我直言,嫂子你这个年纪不适合穿这个针织衫。”

“不是我穿的,我是买给小曼的。”

“小曼!”何玉华失声尖叫,“她还是个小孩子,要穿这么好的衣服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