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傲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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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队由大同归来,恰逢军营里有一批官职较高的老将得了升官的圣旨回京,留下职位空缺,李榕一下忙碌起来。

捱过冬日,新城在春天开始栽种棉花苗。

林沁比以往静了不少,没再成日往草原上跑,赛马也略去了,时时坐在欧阳无忌早前居住的屋宅里,他将文房墨宝和书籍都留给了她。

到了春夏更迭的时节,到处湿漉漉,林沁索性不着毡靴,赤着足,卷着裤腿,独自穿过小南街,盘踞在交椅上念书。

草原逐渐变滚烫,林沁后背渗出涔涔汗意,红裳贴着身子,她凝着眉头,恍若无觉,手指又翻过一页书册。

林沁快把欧阳无忌的书房翻了个遍,她不喜欢那些文绉绉的诸如《诗经》之流的书册,如要看男欢女爱,莫不如看李榕清隽的脸来得心驰神往,她独爱手中这本《孙子兵法》,每回来都翻看,有时还幻想自己是大杀四方的军师,在战场上运筹帷幄,将罗刹人打得屁滚尿流,退避北境,从此以后见到胡族人都要绕路走......

至日暮,斜阳悄然退场,天上星子稀疏,她被蚊虫叮醒,擦擦口水,发现自己压根本不是运筹帷幄的军师,还是那个年仅十二、一事无成的小林沁,她遗憾的由欧阳无忌屋宅内走出,小南街微风徐徐,远远的,她听见乌日更达来在呼唤她归家吃饭。

林沁肚子应景地咕噜叫,即刻小跑回家。

乌日更达来奇怪:“去了一趟大同,你性子大变,我都不知道你还是不是我闺女了。”

林沁斜他眼白,没跟他多说,反正他又没见识过大同,不知道那种震撼,而她也没有干出一番事,贸然说些什么,他只会更觉她诡异。

林沁翘脚脚,抓起馕啃一口,偷偷得瑟。总之,她会带领全族过上好日子的。

她吃完晚饭,抓着枝木在庭院里戳戳写写,乌日更达来经过,她还严格保护她的那些字,要求他绕道走。

乌日更达来低头看着满地划写的字,好一会儿,他一言难尽:“阿妹,你学了这么久,还只会写俩字么?”这一地摆明了都是一样的字嘛。

他顿顿,也是顿悟了:“我就不该怀疑,你肯定还是我亲生闺女。”

“......”

林沁愣神一瞬,意识到了什么,如炸毛猫般蹦起,火速踩掉一地字迹,她警惕地盯着乌日更达来,唯恐他认出那是什么字,索性乌日更达来傻傻憨憨的,他不认识,只说夜深了,要她早点睡,她刚想松口气,无意一瞥墙根下还有一个“李榕”没有擦干净,她立马溜过去用土掩盖,弄好以后,终于回房歇息。

林沁躺在床榻上,翻过一边身子,压在耳侧的手打到摆在枕边的硬物,她坐起来,借月光看了下那盏由大同带回来的莲花盏灯,手指扶过一片金灿的荷叶尖尖,心中数日子,军营前几日就放假了,不过李榕好似很忙,她连他影子都没见着。

他不想她吗?

她好想见他。

她知道他在哪里,她又不是不知道。

由罗加城骑马朝北去,骑得快只要半个时辰就能抵达乌耳和特山脚下,那里的军营毡包上挂着彩色的幡,一眼就能瞧见。

可她莫名就跟自己较起劲儿来了,她是乌云娜林沁,可不是哪只随便的小羊小鹿,怎能回回都追着男人跑,他不来,她才不去找。

林沁仰倒回木枕,吁口气,进入梦乡。

仲月的潮湿在林沁指尖翻过的一面面书卷中悄然褪去。

盛夏的阳蒸烤着这座斑驳泛黄的城,林沁脚踩过大地,只觉得大南街的土都被烤松软了。

推开家门,乌日更达来身着牛皮坎肩和靛色大肥裤,在庭院里对空气行了一个抱摔之礼。

林沁不知这庭院怎么得罪他了,奇怪道:“阿爹?”

乌日更达来停下操练,低头抹掉圆滚滚的汗珠:“过几日就是那达慕大会,我提早热热身子。”

林沁顿悟。是她读书读糊涂了。

盛夏的第四个日头,乌耳和特的青山下都会围满彩旗,举办那达慕大会。

那是草原儿女最盛大的聚会,一连三日,人们在白日进行赛马、射箭和摔跤比赛。

摔跤是重中之重,胡族男儿崇武好斗,再没有能比摔跤更能展现自我雄伟力量的比赛。每一场摔跤比赛的赢家,都能获得胡族女儿为他系在颈间的一根五彩绸带,赢得最多五彩绸带的男人不仅会在胡族内部建立自己的威信,还会赢得众多胡族女儿的芳心,因此男人们,尤其是尚未成亲的男人,可不得格外看中么?

初四,天蒙蒙亮,家中小厨室已有炊烟升起,乌日更达来将馕和羊奶端出时,林沁恰由西厢房踱出。

她换了崭新红袍和鹿皮小马褂,小马褂的盘口系紧,掐出隐约盈盈的腰肢,森头绚丽的珠串间是无良浓密的麻花辫,与乌日更达来目光交汇,她傲娇的一抬下巴,小毡靴尖尖朝他走去。

这是打扮过了呀?

乌日更达来递给她羊奶,和善地笑:“阿妹今日好漂亮,不知道的还以为是要出去见男人呢。”

出去见男人啊……

今时不同往日,林沁读了许多书,书中写:中原的少年过二十方弱冠,为男人。那人还不是男人,是个少年呐。

林沁捏在碗边沿的指头因为用力压出一道浅浅的月芽弯,她没接话,仰头饮尽羊奶,馕也没吃几口便起身,催促乌日更达来快点随她出门。

旭日已经升起,林沁背过身蹬马时,乌日更达来看到她耳廓红了一圈。

两人前后驶出罗加城,这种天时,只有马跑起来才能感受到化解热意的风由身边呼啸的吹过,但乌日更达来瞧着林沁耳廓不仅更红了,红潮还慢慢往里蔓延,他纳闷:“阿妹,你很热吗?”

林沁小脸绷着,很是正直:“不热。”

乌日更达来:“那你怎么……”

他尚未讲完,被林沁打断:“阿爹,你是不是很紧张,担心一会摔跤比赛赢不了,所以话才那么多?”

乌日更达来挠头,“没有哇,你也晓得我一把年纪了,对输赢没那么看重,只是想跟老朋友切磋一下。”

他被林沁成功带偏,没再问下去。

不久便抵达乌耳和特,悠悠白云下难得充盈着飘荡的彩旗和拥簇的人群,热闹非凡。

乌日更达来和老朋友叙旧去了,林沁拴好马,端着小身板,独自穿行在浅草间,似是漫无目的。

倏尔,辽阔的赛场寂静下来,那些盛装出席的人们无声朝侧边撤,让出由北走来的一条道。

塞北军营里,成群结队的走出许多身着牛皮坎肩和宽大肥裤的男人。

他们来了。

林沁毡靴伫在原处。

此刻的他们褪去一身兵装,太阳照在他们身上,肌肉散着热气,彰显着男人原始的力量,朝气鲜活。他们大多尚未结亲,又正值年少,有不少女儿家都是光明正大的看他们美好的肉身。

林沁忽然眯起眼,盯着走在阿尔斯楞身旁的那个男人。

相较于胡族壮汉孔武喷张的上身,中原男人似乎天生就要精瘦些,他的肌理匀称,肩与胳膊连接处突出一块好看的骨骼,撑起他欣长的身,而且他很白,晒不黑似的,如崭新的毡包布,又如最近托娅拿回家的那一小袋来自新城结出的米粒,带着晶莹的质地,在碧蓝的天下,晃得有点扎眼。

精工巧拙,林沁想用这个词来形容李榕。

她如今不仅是耳热,鼻热脸热哪儿都热。倏尔,那人也在人群中捕捉到她,就如她能在一堆光膀子兵里找着他那般。

她呼吸一紧,好似有一株绿芽由她心上的土壤破土而出,慢慢向上伸展,四散,膨得开出一朵白絮。是他带她在大同见识过的盛开的棉花树的模样。

好久没见面。

她的手局促地在红裳上一抓,揉出花瓣堆叠样的褶皱。

李榕徐徐一笑,红唇齿白,美得很。

他们相视,林沁下眼脸处的睫毛氤氲轻晃,李榕朝她走来。

下一瞬,林沁脚底打了个转,骄傲地挺起她的小胸脯,走了。留下李榕略微错愕地挑起眉稍。

她才不要理不来看她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