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2 章 我等你

夜晚的林边,两个人对持着。

沈成低头看着面前的人,一直揪着自己衣裳不放的人像是笃定了自己不会强行甩开他,声音都带着点娇气,两天不见就像是隔了好久一般想念的很,这会借着路灯仔细瞧瞧,小家伙明显是有点委屈,眼眶都泛着红,很多时候,只要这货的眼神一软,他的心就软了。

沈成几乎微不可闻的叹了口气:“我送你回去。”

其实这里距离简时午的家也没几步路。

简时午说:“你还生气吗?”

沈成低下头,牵起他的手握在掌心:“我什么时候说我生气了。”

简时午撇撇嘴:“你明明就有生气。”

沈成淡淡看他一眼。

简时午一副很委屈的模样,甚至还有些怨怪的看着他:“不生气的话你为什么要走啊。”

沈成低头:“不走的话,难道我要在这和一个酒鬼计较吗。”

“…”

简时午不服气:“我又没醉。”

沈成:“是吗”

“嗯。”

“那你说的就是心里话了。”沈成的声音听不清喜怒:“没想过和我结婚的事情。”.

简时午微讶:“我什么时候这么说了。”

这个人的阅读理解是体育老师教的吗?

简时午看着沈成有些认真的表情,不由的气闷:“我们现在都在交往了啊,如果我真的不喜欢你,没真的没打算认真的话,干嘛和你交往,难道你怀疑我吗?”

可能酒壮人胆,他真的很敢说了。

沈成顿住脚步,显然严肃认真了许多,他这样静静的看着简时午,带给人一些莫名的压力,四目相对,男人慢声说:“那你怕什么。”

简时午莫名结巴:“什么…”

沈成安静的看他。

简时午心里忽然就没底气了,他其实特别害怕沈成不说话时的模样,不怒自威,前世他们相处的很多时候,都是这样沉默的,当他这样冷静看着自己的时候,总是会让他心里空落落的没有底。

简时午:“我没有怕啊。”

沈成:“你有。”

他抬起手臂,这样的动作让简时午有些紧张,男人修长的指最后点在简时午的眉心,他说:“比如现在你就在怕。”

“刚才也是。”

沈成淡声说:“从前也是。”

简时午僵住,因为他心里怀揣着关于前世的种种,那个时候,他与沈成,算是没有多少欢愉时刻的,彼此见面时,大多数也是这样的沉默,日子久了,他就特别害怕面对这样的他。

现在重活了一辈子,有些阴影下意识改不掉,他以为自己隐藏的很大,但是在精明的男人面前,一切都瞒不住的。

沈成说:“你在怕什么?”

简时午深呼一口气:“我…没有怕,真的,好吧可能有的时候有一点,但是我们交往不也没多久吗,现在跟以前不一样了,我没骗你,我是真的喜欢你的,只是需要你给我一点时间消化而已。”

“好。”

出乎意外的,沈成没有强迫他,反而很体贴:“我会给你时间,但是我也有个条件。”

简时午意外:“什么?”

“你说要和我多了解了解再考虑婚姻大事,我们相识多年,很多事情基本已经了解透彻。”高大英俊的男人站在林间小道旁,路灯下,他的面色清淡,望着眼前人说:“如果你对我还有什么顾虑,我不希望你藏着掖着,只有坦诚面对,这样才算了解。”

简时午听着他的话,心中思绪复杂。

接着

可能酒精真的壮人的胆子,他深呼一口气说:“那你能告诉我这四年你为什么杳无音讯吗?”

沈成的眼神微动。

简时午也不藏着掖着:“我爸妈都和你有联系,其他的人我不知道,但应该也有吧,你为什么单独避着我,你别拿那些敷衍的理由来骗我,我不是小孩子了,你家里出那么大的事情你一句话都不想跟我说,我知道我是没什么能耐和本事,但我就算当个知情者替你分担一下情绪都不行吗,为什么别人都可以就我不行啊?”

这番话说出来,他心里的气忽然就顺了。

简时午说着说着就很来劲:“你的那个继母,还有那个弟弟,这些人我都不认识,这四年我就像个傻子一样,我了解你什么,你说走就走一干二净,我呢,我什么都做不了,你说,我怎么畅想和你的未来和婚姻啊,你现在走了我顶多是换个男友,结了婚后,我难道换个老公?”

都是气话。

但是沈成的脸色却一变,语气很重:“你还想换别人?”

“……”

重点是这个吗。

简时午瞪他:“你活该,谁让你不理我,我就算另找怎么啦,我还得找个比你好看,比你爱我,比…”

他的话还没说完,就被沈成拉入怀里,男人强势的吻落下,堵住了喋喋不休的小嘴,和以往的吻不同,这个吻像是含着太多压抑的情绪在里面,哪怕没有任何言语,简时午好像也能感受到沈成的隐忍。

一吻毕,沈成将他搂在怀里,他紧紧地搂住简时午的腰,头担在人的肩膀上:“我会告诉你的,现在还不是时候。”

简时午心中情绪复杂。

沈成侧过脸,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吻,声音低沉沙哑:“相信我,不会太久的。”

就像是男人体谅了自己的难言之隐一般,简时午也并不是无理取闹的人,他没有再反抗,而是轻轻低头:“好,我相信你。”

“沈成。”

“嗯。”

“有一天,我也会告诉你的,告诉你一些事情。”既然沈成对自己坦诚,他也会做出努力:“虽然也不是现在,但你也给我一些时间好吗?”

秋天的风有些微凉的吹拂过,他的声音很轻,不重。

但是得到的却是郑重的回应,沈成说:“好。”

我等你。

翌日

《加油吧打工人》节目正式结束。

最高人气获得者:简时午

最强业务能力者:苏羽落

或者最高人气奖励的简时午,成功拿到了游戏《问世》的代言,他s的左丘问道深入游戏玩家们的心,这次由他来做最新季度的代言人也非常的合适,顺应民心。

而最强的业务苏羽落则是选择了留在季氏任职,他对项目组的岗位很感兴趣,也很适合,其他人也赚到了人气,拿到了一些小的资源,大家都对现状比较满意。

离开的时候顾端给简时午的实习评分居然是10分,这样的满分还挺让人意外的,但是简时午还没机会和端爷诉说一下自己的感激心情呢,就被拒之门外了,从助理那得知,顾端给的评分是今天前的,他人已经出差去了。

简时午说:“这么绝情,告别都不告别吗?”

助理微笑说:“也许对于一些人来说,不告别也是一种温柔吧。”

简时午还不能够理解这么复杂的寒意,但是他在季氏的生活,却是的的确确在这样的尾声中告一段落了。

结束了综艺生活的简时午不需要早早的上班打卡,但日子也并没有轻松很多,猴子给他接了密密麻麻的商业活动和通告,甚至还有各类的微商产品直播,这些都是来钱快的通高。

猴子说:“现在来找我们的一些影视资源和电视剧资源,都是那种玛丽苏网剧,这种剧拍了没什么钱不说,也很降低路人缘,还会错过你现在的流量红利期,年前这段时间先稳赚一波,其他的明年我们再想想办法,就会比较辛苦。”

简时午说:“没关系,我不怕辛苦。”

猴子看了一眼时间:“我们一会还有一个广告,大概要拍摄到凌晨两点结束,但是明天我们在B城有一个杂志要拍,是早上六点的车,五点我会来接你。”

这段日子,他们忙起来的时候,一天只能睡三四个小时。

简时午说:“你晚上别走了,还要跑来跑去的,就在我家客房睡吧。”

猴子:“行。”

忙碌起来后,他们尝到了流量的甜头,以前的日子倒也清闲,但是没有一个人怀念,两个年轻人身上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的在燃烧,没有人喊一声累。

简时午看了一眼手机:“也不知道沈成的飞机落地了没有。”..

他很难有时间见到沈成了,而男人好像也很忙,自从那天聊过后,他们都在各自的领域生长,发芽,有的时候太忙了,甚至打着打着电话简时午就睡着了,而沈成自从节目录制结束后,就开始世界各地到处飞,说是在谈生意。

而且总部在国,他已经回去了,应该要待一段时间。

猴子像是才想起来一般:“对了,我们受到了一个邀约,是一个v拍摄的邀约,邀约者是约翰.詹姆斯,很有名的歌手,他看了你的左丘问道握手会现场,想邀请你参与他的V拍摄,地点在国,时间大约是三天后。”

“约翰.詹姆斯?”

简时午以前听说过:“我好像听过他的歌。”

猴子微笑着说:“对啊,这个资源很重要的,我们也是走了狗屎运才能拿到了。”

要知道约翰.詹姆斯可是国际一线男星,可是在这之前,简时午可是个什么都不是的18线,现在能拿到邀约,的确是非常有面子。

简时午:“那肯定要去的。”

猴子提醒他:“那你要不要跟沈成说一声。”

简时午和沈成好久没见面了,一想到自己也可以去国,他笑了笑说:“暂时不说,等我到了再告诉他,给他一个惊喜。”

猴子啧啧:“年轻人的情趣啊…”

翌日

国,天晴晴朗,阳光明媚。

简时午以前没有来过,出租车司机接他们去酒店,等到了酒店的时候,他就想着给沈成打个电话,告诉他自己在这边。

猴子过来说:“时哥,我们下午和詹姆斯的经纪人约好了,要先过去看一下v的拍摄地点,他们的车来了,先下楼吗?”

“喔,好,我来了。”

算了,晚上工作完再打也行。

简时午工作的时候就会把手机收起来,一路上大概也了解了v的拍摄内容,这是一个有些偏古风的v,难怪詹姆斯会想邀请他,这首歌曲虽然是英文,但是听了伴奏后,音乐大气磅礴,后调又有些哀伤,就像是一个人跌宕起伏的一生,他还蛮喜欢这首曲子的。

到了地方,经纪人下了车。

猴子说:“詹姆斯先生吗?”

他的经纪人是一个有些矮胖的金发女人,解释说:“詹姆士下午还有一个通告,大概一个小时后就到,v的拍摄就在这个庄园,二位可以先逛一逛。”

这话倒是没毛病。

简时午以前都不知道,在国内,还有这样大和豪华的庄园詹姆斯也是个有钱人啊,居然能租借到这样的地方,甚至往里面走,再逛逛,还能看到马场。

猴子对骑马很擅长,看到很兴奋:“这些马可以骑吗?”

经纪人说:“这是私人马场,但是我们受邀过来,是可以骑的,您想试试吗,就在那边换一下衣服就可以。”

简时午看他激动的模样,笑着说:“那你去试试呗。”

猴子好奇看他:“时哥,你不试试啊。”

“我不了,我不会骑马。”简时午让他自己去:“没事,我就在这等你们就行。”

反正也没别的事,詹姆斯也没来,猴子也的确想玩,于是也没有犹豫,就跟着经纪人到后面的房子里换衣服去了。

简时午左右无聊,也就在这周边晃悠,庄园里面很大,绿色的草坪在风的吹拂在叶子轻轻晃动,他在椅子上坐下,旁边却渐渐传来马蹄声,一抬头,对上了一双蔚蓝色的眼睛,马上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儒雅绅士,他穿着骑士装,看起来年纪大约四五十左右,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还带着一个金丝边的眼镜。..

注意到自己的打量,绅士露出笑容:“你也是来骑马的?”

简时午有些警惕的站起身,摇摇头:“不是,我只是来参观的。”

“中国人。”绅士倒是不在意他的提防,只是眯了眯眼,一开口竟是流利的中文:“我曾经也在中国待过一段时间,我很喜欢那里,也很喜欢中国人,今天在这里见到你很高兴,你想骑马吗,我可以教你。”

简时午被他的热情搞的无所适从,但有些好奇的询问:“您也是来参观的吗?”

“当然不。”绅士优雅的说:“我是这座庄园的主人。”

简时午肃然起敬,没想到他居然是庄园的主人,现在他才反应过来自己还不知道这座庄园是谁的,又想起自己刚刚对人家的态度似乎不太友善,便有点心虚的补救:“抱歉,贸然来访,打扰了。”

绅士微笑,男人身上有一种岁月的沧桑感,虽然他很友善,但却让人有一种压力,从马上下来,他说:“我很喜欢中国的人原因之一就是因为你们是礼仪之邦,华人总是特别讲规矩,懂礼仪,相处起来很舒服。”

简时午讪讪笑了笑,觉得受之有愧。

绅士说:“可以聊聊吗?”

简时午倒不是很抗拒,他只是说:“没问题,只是,我还不知道您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