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人间

地狱不都是燃着烈火,充满硫磺味的,也有一些地方能把人冻成脆的。

人间的冷和地狱不同,地狱只是冷而已,人间的冷来自秋季寒风、被雨水打湿的泥土,还有布兰达第一次闻到,说不上来的气味。她不知道要怎么形容,也许是雨的味道?地狱里没有雨水,没有天气,也没有四季。

她独自站在墓园路灯照不到的阴影中,陌生的世界在她面前。她好奇地蹲下,抓起一把泥土,能感觉到可以孕育植物、昆虫和更小生命的力量,地狱的泥土里什么都长不出来。

这是个真正活着的世界,不是恶魔、灵魂、妖鬼以及其他不死生物,活生生,会呼吸的人在这里生活!

布兰达从未这么兴奋过,这比地狱有趣多了。对,还有哥谭,她看了路标,这里就是哥谭!小丑、稻草人、急冻人、毒藤女……那么多恶棍等着她的驯服,她可以和罗宾一起!

她丝毫不在乎泥土把衣服弄脏,盘腿坐在杰森墓碑旁,笑着听墓土之下传来人类听觉无法捕捉的敲击声。杰森也来了,活着的杰森,罗宾。还有她自己,恶魔是非物质生物,理论上和灵魂一样。而她是恶魔和人的混血,她是物质的,也不完全是物质的,在地狱里她会更像个恶魔。在人间的话……

布兰达拍了拍手,感觉好像是有什么不同了,她更“物质”了。准确讲是依然和地狱一样被刺穿会流血,但不会在扎眼间恢复了。她依然强壮有力,但那可以移平山丘的力量不见了。

很正常,人间会平等地给偷渡的天使和恶魔带上枷锁。

雨越下越大,盖住了六尺墓土之下杰森的嘶吼和咒骂。半个小时过去了,布兰达还在等着,她给自己找了点事做——剪头发。

早就看自己长到腰部的头发不顺眼了,每天打理头发都要让四个女妖忙上三小时,塞进铠甲里还会卡在铠甲缝隙处。现在没有爸爸看着,她终于能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了。

掏出随身携带的小刀,照着头发割下去。就算她穿的是睡衣,口袋里也有刀。在地狱时她正在吃晚饭,一天中最喜欢的时刻之一,穿舒服的睡衣是对晚饭的尊重。

足以让安度西亚斯心碎的一幕正在杰森墓旁上演,布兰达比黑夜更优雅的长发一缕缕掉到地上,混进肮脏的泥土里。万幸此时他还在地狱里专心想老婆,没想到布兰达会剪头发这事。

杰森终于挖穿墓土,用那双被棺木和砂石折磨得鲜血淋漓的手扒到地面时,一个陌生的女人坐在他墓旁。女人

说实话,他看到现在这一幕都会叫一嗓子。但女人只是微笑着看向他,像是早就预料到了一样。

这不会是女鬼吧?莫非他死而复生之后能见鬼了?

“走吧。”

“去哪?你是谁?”

然后杰森就眼前一黑,草,这家伙把他一脚踹回坟里了!

暂且不提杰森要再愤怒地挖上半小时才能重回人间,布兰达动作飞快把他挖出来的墓土填回去了。

先说布兰达,她觉得自己是全地狱最委屈的恶魔,没错,就是委屈。

当年!杰森!信誓旦旦!说过他会记得自己!

在关于为什么不告诉杰森他可以回人间的争吵后,在管家维托的建议下,布兰达和杰森坐在一起,认真讨论了这个问题。

“这不是小孩吵架,拿出谈判的态度来。”

管家维托站在长桌两端,作为裁判主持百分百是小孩吵架的争执。

“因为你回不去,回去就会被抓到天堂,同时忘了地狱里的一切。”

布兰达没说“忘记我”,不知为何,她觉得这么说像是示弱。

“我不会,你没试过怎么知道?”

“因为那他妈的是世界法则!”

这次布兰达没再说一遍“你能违抗世界法则为什么还会被撬棍打死”。

“我发誓我不会!”

情急之下,杰森许下了自己都不相信的誓言。他只是想结束冷战,布兰达幼稚地躲着他,又不让他离开。而他……

他也不想把布兰达一个人留在地狱,在他眼里布兰达从不是个恶魔,布兰达只是想保护自己和父亲,还有他。不安的孩子总能准确识别出同类的气味,布兰达想要秩序很大程度是因为无序地狱带来的威胁。

维托没想到两个孩子就这么和好了,杰森撒谎,布兰达选择相信,他们又手拉手去杀恶魔了。

直到杰森重返人间的雨夜,他和其他灵魂一样忘掉了地狱,忘掉了布兰达。再次见到那双妖异的蓝眼睛,杰森只觉得美丽,而不是熟悉。

布兰达随手打碎了杰森的墓碑,头也不回离开墓园。她不该相信杰森的,这家伙活该被撬棍打死。她应该马上去把小丑的头拧下来,因为小丑给她送了个谎话精!

这可能是布兰达最天真的一面,她因为希望杰森永远不要忘了自己,就相信一个孩子的话。

结果就是现实狠狠给了她一巴掌,她追着杰森来到人间,看杰森……

杰森现在就是个傻大个!一点都没小时候可爱,杰森就应该是十六岁!

她穿着拖鞋,湿透的睡衣和头发搭在她身上,加上她从未见过太阳的苍白肤色,往墓地旁的路边一站,看见她的所有车都猛踩油门尖叫有鬼。

“我要切碎小丑、杰森和所有疯子——”

布兰达愤怒地咒骂着,她已经字面意义上气得冒火了,万幸有雨没烧糊头发。

让她冷静下来的是一群机车党,几个不入流的小混混,哥谭当地土特产。看样子二十出头,有几个可能还未成年,三五成群互相壮胆,幻想可以通过虚假的暴力拥有控制权。

他们把布兰达团团围住,为首的那个在路灯下看清布兰达的美貌后更兴奋了。

“这么晚了,你不该独自出现在郊区。”

就算布兰达不是很确定他们刚才为什么会朝她吹口哨,这是调戏还是哥谭特色礼貌打招呼,现在也明白了。

她看着面前写满了不怀好意的面孔,饶有兴味地想着,杰森当罗宾时是不是也要和这玩意打交道?还是说这种小角色都交给蝙蝠侠解决?

作为来人间的第一次流血事件,布兰达对小混子们十分不满,至少给她贝恩吧!据说贝恩是人类力量天花板,她很好奇和自己这个半魔人比到底谁更强。

看布兰达没有害怕,男人作死地伸出手来。

这是布兰达第一次仔细观察人类的手,男性的骨骼比女性更粗一些,表现在手指上更加明显。下雨的原因,被雨水打湿的皮肤会出现褶皱,增加摩擦力,她学过这一点。为了了解人类,自己的二分之一,安度西亚斯为她找过专门老师。一个有食人癖的澳大利亚女人,没人比她更懂人类的触感了。

她不喜欢这双手,指甲缝里有些泥土,看上去脏兮兮的,她很确定这不是能长出植物的泥土。还有长到打结的手毛,这种明显意味着成年男性的特征,在布兰达眼里脏乎乎的。

好男人有三种,像安度西亚斯一样美丽,像永远十六岁的杰森一样可爱,像管家维托一样慈祥。

这双手唯一值得称赞的就是断口处还在流血了,可能是下着雨掩盖气味的原因,人血没有她想象中那种腥味。流到她身上热乎乎的,反而让她觉得有些温暖。

现在杰森也会流血了吗,布兰达想看杰森流血。活着的杰森和她一起加入一场战争,在刀剑和爆炸中流血,敌人的和自己的,最终取得胜利,让更多人臣服于她的规则……这是布兰达能想到最快乐的事。

不,她不该想杰森的,她一个人能做得更好。

维托有句话说得很对,“恐惧是手段不是目的。”

听着耳边传来惨叫,布兰达觉得恐吓环节可以提前结束了,随手把断手扔到地上。

“拦住下一辆路过的车,拦不住就骑着你们的摩托撞上去,我是不会坐顶棚都没有的玩意进城的。”布兰达低头给了被砍下手的地痞一眼,凑到他耳边轻声说,“再让我听见你嗓子里传出比此时低语更响的噪音,就把你喉咙扯出来。”

她直起腰拍拍手,轻快地吩咐已经被吓傻的可怜人们。

“快点,行动起来。我没什么耐心,别逼我开始新一轮的丑陋人体部件收藏。”

很快她就坐到了车上,不管车的原主人是谁,现在是布兰达的了。她把断手的混混丢在路边,个剩下的人里挑了个会开车的给她开车,又挑了个稍微顺眼一点的留在车后排陪她说话。

车厢里传来牙齿打颤的声音,布兰达觉得这群人都太胆小了,和杰森说的哥谭可不一样。

“来和我讲讲哥谭吧,现在都有那些人自以为拥有这个城市?先说说你吧,你的主人是谁?还是说你还没混进任何一个群体?”

已经丝毫不敢反抗的混混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生怕这魔头突然把他脑袋砍下来。

“我们是奥斯瓦德的人,但……”

“很底层?罪恶触手随时可以斩断的末梢?”

“是的……”

布兰达回忆着这个名字,杰森好像说过。

“企鹅人?我以为十年足够换天了,没想到哥谭这地方还挺传统的。像他这个级别的人还有谁?”

“还有黑面具,罗曼·西恩尼斯。之前还有法尔科内家族,但他们被奥斯瓦德老大和黑面具一起吃滴掉了。还有蝙蝠侠,他不太一样,更像都市传说。不过他是真实存在的,我见过一次,离得很远,但他是真的。”

“蝙蝠侠……”这是杰森最常提起的名字之一,“怎么找到他”

“谁也找不到他,只能等他来找你。”

“那哥谭……”布兰达琢磨着要怎么形容“国王、统治者”这个词,人类城市没有被统治这个概念,“哥谭最有权力的人是市长吗?”

“当然不是,也许是市长加黑面具加企鹅人再加蝙蝠侠,还要加上毒藤女、猪脸教授……”

布兰达睁开眼,窗外已经是城市风景了,和地狱不同,这到处都是仍怀有希望的灵魂。

“就是说,哥谭是一片混乱,所有人都还在抢王冠。”

前面开车的街头混混不知道自己把怎样的恶魔带到了哥谭,用颤抖的嗓音试探性问出一句,“请……请问您是……”

“秩序的化身,为迷途的羔羊带来福音者。皈依吧,臣服吧,我是唯一的牧人。”

作者有话要说:杰森下线,再回来就是红头罩了。

下一章大冤种黑面具企鹅人上线,相信布兰达能统一哥谭地下势力。

“大家拧成一股绳,跟着我,把蝙蝠侠搞掉,哥谭就彻底是我的咯。”(不可能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