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希金斯一家和黑尔一家品尝煎饼的时候,劳拉正坐在壁炉前一边烤火一边做口罩。这是劳拉为了安全起见,给自己准备的遮脸工具。
在决定要出门摆摊后,劳拉就仔细想过要如何保护自己的安全,和原主一样用煤灰涂脸扮丑是基本步骤,但她总觉得这样并不保险。
俗话说美人在骨不在皮,煤灰可以涂黑皮肤,却改变不了脸上的轮廓与五官。就像托马斯和安东尼,他们虽然每天都把自己涂成一个煤团子,但劳拉只要仔细去看,还是可以发现他们的容貌底子其实并不差。
既然兄弟两个都这样,原主的伪装当然也不会好多少,而原主在这种情况下还能隐藏这么多年,只能说跟她不常与人接近有很大的关系。
在工厂里,工厂主们为了方便管理,一般都不允许男工和女工混在一起,原主和男工没什么接触,和女工也玩不到一块,久而久之就被别人给忽略了,自然也不会有人专门盯着她的脸去看。但劳拉要是摆了摊子,免不了就要和别人近距离接触,时间一长,这种拙劣的伪装早晚会被人发现,所以劳拉认为自己很需要一只口罩为自己的脸多添加一层防护。
只是这个时代是没有口罩这种东西的,人们要到十九世纪末才开始意识到要戴口罩,而那时所谓的口罩其实也只不过是一块简单的纱布。之后一直等到二十世纪初,像现代这种带绳子可以绑起来的口罩才被发明了出来。
也就是说,劳拉如果现在戴个口罩出门,很可能会被当成异类围观的。这样一来,就和她的初衷背道而驰了。
所以经过一番考虑后,劳拉决定做好口罩之后先送几个给贝西,让她跟工厂里的姐妹一起试戴。口罩戴着虽然有些闷,但可以很好的阻隔空气里的棉尘,只要贝西她们用的好,相信用不了几天就满大街都能看到口罩的身影了。到时候她再戴着出门,就不会有人多在意了。
口罩做起来并不麻烦,一个晚上劳拉就做好了十个,每个她都试戴了一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就将其中五个包了起来。
而她试戴口罩的模样被安东尼给看到后,小男孩立刻好奇的凑到劳拉面前,拎着口罩的一只耳带晃了晃问道:“劳拉,这是什么,你为什么要把它戴在脸上?”
“这是口罩,戴在脸上可以阻挡空气里的灰尘,还能挡风遮脸,我做出来打算摆摊子的时候戴着。”劳拉说道。
“可是你用围巾就可以了啊。”安东尼说道。
劳拉无法跟他解释围巾和口罩的不同,只好说道:“围巾戴着不方便干活,一不小心就会散开来,需要拿手去调整,戴口罩就没有这种麻烦了。”
“是吗?”安东尼不确定的把口罩戴到脸上试了试,他发现这玩意儿戴起来确实很方便,不管他怎么动脑袋都不会掉。不过很快他又发现口罩虽然不会掉,但它戴在脸上真的非常闷,就大声吸着气说道:“劳拉,我觉得我快呼吸不过来了!”
劳拉做得是老式的棉纱口罩,用的是工厂里弄回来的残次纱布,因为纱布孔隙比较大,为了保证口罩的防尘作用,她把口罩做得特别厚,足有十二层,这样厚度的口罩,第一次戴的人确实会觉得有些喘不过气来。
屋子里关着窗,又烧着壁炉,本来就比较闷,劳拉怕把这孩子给闷坏了,就伸手把他脸上的口罩摘了下来说道:“如果觉得不舒服就别戴了,时间不早了,快点上床睡觉。”
“知道了。”安东尼吐了吐舌头,然后像小猴子般窜到床上钻进了被窝里。
劳拉笑了笑,走过去帮他掖好了被子,然后自己也钻到了床上。
原先床上的那两条旧毯子已经被她分给了托马斯和安东尼,现在她盖的是贝西送过来的那条新被子,厚实又温暖。虽然和劳拉以前盖得蚕丝被、鹅绒被差了很远,但在这样的冬日里,睡在里面还是让她舒服的长舒了一口气。
这一晚劳拉睡得很舒服,所以等她醒来时,外头的天已经大亮了。
这个时候托马斯和安东尼早就出了门,不过他们今天不是去干活的,而是去买炉子的。
感谢慷慨的路易斯.拉塞尔先生,让他们家有了足够购买新炉子的钱,不过劳拉办小吃摊只是为了救急,并不打算长期经营,所以出于经济考虑,她最终还是选择了购买一个二手炉子。
在米尔顿二手货有专门的购买地方,从附近各个城市来到这里的二手商人们会在靠近车站的一处街道摆摊子,因为摊位众多,那里渐渐的就形成了一个小市场。工人们很喜欢这个小市场,因为在这里大家总能买到各种价廉物美的好东西。就是买的人太多了,一旦去的晚了,摊子上就只剩下了别人挑剩下的东西了。
因此托马斯和安东尼才会一早出门,毕竟现在天气越来越冷,在米尔顿租房的工人们并不是每家都有壁炉的,炉子这种取暖工具总会特别畅销。
劳拉因为自己不能去逛这个听起来很有意思的跳蚤市场而感到一点小小的遗憾,但这样的天气窝在被窝里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所以她并没有立刻起床,而是懒洋洋的在床上又窝了一段时间,直到屋外的阳光照到了她的眼睛,她才从床上爬了起来开始弄早餐。
昨天的煎饼还没有吃完,所以今天她的早餐也很不错,重新煎热的煎饼咬起来虽然有点硬,但依旧美味不减,劳拉饱饱的吃了一顿,然后开始了今天的工作。
今天的天气很好,外头的太阳十分灿烂,所以劳拉准备洗点衣服。
从前的劳拉日子过得很矫情,不管天冷天热,每天都会换洗衣服,但是自从进入这个具身体后,她换衣服的次数就一只手都数的过来了。穿在外面衣服倒还好,她每天待在家里,多穿几天也不会很脏,一直不换洗内衣这一点就真的让她忍无可忍了。
只不过她的身体前几天真的不太适合碰冷水,而她也不可能主动让两个男孩帮她洗内衣,所以就忍了下来。但今天劳拉认为自己的身体已经足够好了,所以她果断的换了一套内衣,然后用披肩随便裹了裹脸,拎着家里的大水桶第一次踏出了房门。
今天是礼拜天,除了需要加班的工人,大部分工人今天都会休息,所以这座房子里比平时要热闹几分。劳拉走过他们房间的时候,还能听到里面的邻居们用带着浓重口音的英语聊着天。这让劳拉感到有些新奇,于是走的格外慢,一边走一边听着他们说话,最后花了好几分钟,才来到了楼下的院子里。
这座房子的井就打在小院子中央,铁皮水桶挂在井轱辘下面还在晃动,看起来刚刚才有人使用过。而且那个人还没什么公德心,井水被他撒了一地,将地面弄的乱七八糟。
幸好院子的地上都铺了砖块,不然这水一泼,路都不好走。
但这糟糕的情况还是让劳拉有些郁闷,她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一手提着水桶,一手抓着裙摆,小心翼翼的绕过地面的小水塘走到了井边。
但是正当她伸手去抓井轱辘的时候,一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孩却突然从边上窜了出来,挤开了她的位置,趴在井边瞅了劳拉一眼后吊起了水来。
劳拉认得这孩子,他叫汤姆,是住在马厩间那家人家的孩子。
那家人家姓史密斯,男主人史密斯先生是个老实的好人,女主人史密斯太太却是个市井泼妇。她因为患有羊癫疯无法在工厂里工作,所以把这条街上的女工都当成了自己的敌人,原主也是她的眼中钉之一。以前原主还在工厂里的时候,史密斯太太没少找原主麻烦,后来原主被开除了,这个女人更是没少落尽下石。
有这样的母亲,史密斯家的几个孩子自然也有样学样,所以劳拉可以断定,这熊孩子是故意抢她的水桶的 。
但劳拉就算心里有气,也不想因为这点小事和熊孩子计较,就站在一边等着。主要她知道,熊孩子你不理他还好,你越理他,他就越会来劲。
但这孩子似乎是故意在惹劳拉生气,他根本不想好好打水,而是趴在井口上把水桶当玩具似的不停在井里扔来扔去,弄得砰砰作响。
劳拉觉得自己已经气成了河豚,她不打算继续等下去,便一手叉腰对着马厩间大声喊道:“史密斯先生,小汤姆好像卡在井口了,你快来看看啊!”
劳拉从原主的记忆里得知史密斯先生基本上每个礼拜天都会在家里睡觉,果然她一喊完,穿着破睡衣的史密斯先生就马厩间里冲了出来,他焦急的跑到井边想要救儿子,但他一过来就发现汤姆好好站在井口处,手里还抓着井桶。
这个老实的男人看了眼站在一旁明显有些时间的劳拉,很快意识到了什么,顿时涨红了一张脸。然后他一把扯掉了熊孩子手里的水桶,对劳拉说了一声抱歉,就拎着熊孩子的耳朵回了屋。
劳拉抿了抿嘴,然后在史密斯先生打孩子的声音,和史密斯太太的咒骂声里,淡定的吊了一桶水回了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