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第十五章

她记得《洛神赋》里有一句话,忽不悟其所舍,怅神宵而蔽光。意思是,洛神说毕忽然不知去处,因着众灵一时消失隐去光彩而深感惆怅。作为表字的出处倒也不错。

南息并不知道,待她登顶高峰,官拜朝野,她的名字南不悟,在文人学子中广为流传,一些疑难典籍,策论文章,没有她参悟不透的,真正做到了难以不参悟透彻的——难不悟!

就连同窗学子都没想到,当初一时笑话她的不悟,竟成了她人生的真实写照。

这事揭过去了,四人的气氛又热络起来。

上完两节课后,忽然有人跟南息说,“有人找。”

南息出去了,看见四五个衣衫各异的年轻男子,其中她只认识遇雪,便以为是他找,提步就朝他走过去。

南息刚过来,自然没有发觉男子间的暗流涌动。

看到南息朝自己过来,遇雪暗含得意地瞟了一眼一旁青衣小侍从,然后再转头对着南息灿烂一笑,笑得有几分俏皮,“南姑娘。”

南息点点头,认出他来,但好像不太记得名字,“你是……”

“我是遇雪呀。”

南息有几分怔愣,遇雪遇雪,好生耳熟啊。

好像是个很阔怕的名字,不然为何心跳的有些快。

南息勉强一笑,面色有几分难看,“哪个遇雪?”

遇雪心思一动,鬼使神差道,“玉佩都玉,白雪的雪。”

——玉雪。

遇雪也有自己的小心思,他待在殿下身边最长,可刚调过来的那个玉仞,偏偏被赐给玉姓,因着这个姓,宫里的嬷嬷公公都高看他一眼,让他三分,凭什么?殿下不能厚此薄彼,活儿他干得最多,陪伴殿下的时间最长。

玉佩的玉,他没说错,况且……反正这个村姑听不出来。

话虽如此,遇雪还是有些心虚地别开眼去。

遇雪并不知道,因着他这一私心误导,误了一件大事——南息的终生大事。

导致她对玉离瑾没有一点提防。

“玉雪……可爱的玉雪?”南息面色好看了点,大抵是同音的两个人。

因着最近平常的日子,她总觉得书中的剧情离她好远,书里书外两个世界,有时午夜梦回,一场大梦,她甚至分不清是小山村里长大的南汐,还是现代世界穿书而来的南息。无论怎样,远离剧情总是好的。

可爱?遇雪不知为何脸上一红,明明是大家都这样叫的名字,从她口中却自带了一种缠绵动人的味道,心有些慌,胡乱的点点头,“呃……不说这个了,我奉公子之命,特地过来给你送药。”

遇雪双手捧着青烟色的小瓶子和精致的一小盒的膏药,等着她接过去。

南息摇摇头,正想婉拒,这药一看就价值不菲,况且一点小伤,还用不着。

“哎呀,怎么能不要!”遇雪跺跺脚,咬唇道,“公子脾气倔,送出去的东西就不收回来,要是被他知道了,他该是不高兴了!”

这当然是胡诌的,不要就不要,还上赶着逼她不成,公子才不会管这种小事呢。但旁边有讨厌的人看着,被拒绝的话多丢脸,他才不要丢这个脸。

不高兴,她不收就会不高兴,是因为药还是因为……她?

南息嘴角不自觉得勾了起来,桃花眼微弯,眼底光芒细碎,虽还有几分迟疑,却不由自主地伸手接过来,摩擦着瓶身,“如此……那我便收下了,替我……谢谢你家公子。”

遇雪笑嘻嘻应下,“好啊,南姑娘。”

“还有,替我转告他,糕点很好吃。”

此话一出,南息莫名觉得羞耻,心底有些后悔,吃了人家东西还要告诉人家吃后感吗。但话说出口了,只能装作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

遇雪眼里暗含鄙薄,态度也不复刚刚的热络。虽是这边最贵的糕点,但比不上皇宫的十分之一,更好怕是没吃过呢,果然,村姑就是村姑,还要他特地转告,殿下哪里会在意。

南息收了药转身想走的时候,后头又有人唤她,“南姑娘,等等!”

南息转头,是个青衣的小侍从,他先是忿忿地觊了遇雪一眼,再转头也拿着药瓶递给她,微微俯身行了个礼,“南姑娘好,奴才是柳家公子的侍从银烛,按公子吩咐给姑娘送药。”

柳家公子柳邑尘。

镇上称柳家的,只有那一户,南息转眼明白后,摇了摇头,拒绝道,“柳公子已经道过谢了,不必再送药过来。”

说完就走了,后面还有人唤她都当作没听到。

遇雪得意的环视了周围人一眼,这些都是上赶着过来送药的,南息拒绝所有人就收了他送的药,让他觉得倍有面子。

银烛白了他一眼,然后又瞪了远去的女子的背影,亏他觉得她长得不错,哼,村姑,不识抬举。公子真是白费好心。

今日过后,连着三天镇上有举办盛大的灯花节。私塾里也放假三天,下午上完课后,南息收拾书袋款款去找李云歌。

李云歌今天早点收了摊子,买了些菜就带她一同回去。

回到家里,周清正在厨房生火做饭,饭没做好,炊烟糊了他一脸,熏得他止不住地咳嗽。李云歌看到,一个箭步夺下他手中的柴禾,拍着他的背急忙道,“阿爹,放着,我来就是,你回去歇着。”

周清身体已好很多,虽不能久站,但出来走走没问题,“这不,你们还没回来,我先把饭做上。省的你们累到了。”

李云歌闻言笑了一声,“哎呦,你哪里会做饭啊,放着我来就行。小汐,照顾好阿爹,等下就可以吃饭了。”

南息扶周清坐到凳子上,倒了碗水给他,周清笑眯眯地接过,喝了一口,叹道,“多亏了冷神医,要不是他,我早就……”

冷烨俨然是救命恩人的存在。

李云歌一边洗着菜一边应道,“呸,阿爹好好的,不准再说这种话了。”

不知想到什么,周清一脸怀念,“对了,这几日不是灯花节吗?恰巧有空,息姐儿提点东西过去感谢一下冷神医。”

南息笑笑,“阿爹,哪里用得着啊。”

李云歌觊了她一眼,“哪里用不着,阿爹让你去就去。”

周清心底叹了一声,冷神医小小年纪艺术精湛,人倒是不错,可惜整日抛头露面,不能相妻教女,否则同他家息姐儿倒是很般配。

周清整日里卧病休养,对年轻一辈的事颇为热衷,再加上隔壁的刘大叔时常有过来跟他聊一些村头巷尾的趣事。想起今日听到的事,周清忍不住问道,“你们刘大叔说村里新搬来了一户人家,那家公子长得跟天上的仙人似的,是不是真的?”

南息忍不住竖起耳朵听,新搬来的?不就是前儿个她撞见的那公子吗?

李云歌对这些消息很是灵通,闻言头也不抬,“是啊,昨儿个刚搬来,以前那户家人不是做了官举家到京城里享福了吗?听说是落魄了,全家只剩下个男儿回乡避难……”

周清听得一脸嘘唏,人事易变,转眼成空,想起自身遭遇,未免有些同病相怜,“都是同个村子,能帮就多帮点……”

南息此刻的怜惜值达到顶峰,那公子看起来衣衫华贵,举止不凡,没想到只是个家道中落的落魄人家,身世还那么可怜。脑海中顿时浮现那人身影,南息啧了一声,身子不好,却还笑得无忧无邪。心底打定主意能帮就帮。

……

灯花节是百花镇上一大盛事,街上热闹非凡,无论男女老少都会在这个节日中簪花打扮,百花镇多得是各种花,每人头上戴一种头花,在夜晚的灯会上看花灯,遇良缘。

这样的日子,李云歌早在十天前就进了一批头花到镇上叫卖。南息料想这几天人会很多,第二天早早起来打算过去摊子帮忙。

周清也一早醒来了,他唤南息过去,南息有些疑惑,直到周清从旧木箱里捧出叠好的一套衣袍,“这是……”

周清温婉地笑笑,“我一个人在家,这是我闲来无事做的衣裳,你试试看,看合不合身?”

周清不会做饭,不会干农活,唯独未嫁时喜欢摆弄些衣裳首饰,唯有男红拿得出手。这一点李云歌和他如出一辙。

直到李云歌进来唤大家吃早饭,南息才如梦初醒般接过来。

南息难得的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阿爹,云歌,我……”

李云歌瘪瘪嘴,不客气道,“你什么你,还不换上试试。”转头对周清撒娇道,“阿爹啊,你什么时候偷偷做的衣裳,我怎么没有。”

周清点点他额头,“我还不知道你,最是爱漂亮不过,哪里用得着我噢。”

李云歌眼光毒辣,审美极高,家里虽穷,但他总能利用现有的条件把自己拾辍得漂亮大方。他会梳男子发饰,每天梳得不张扬又很耐看,偶尔戴上头花或着簪上簪子,摆摊子的时候总有人问他头发是怎么编的,李云歌便会顺势告诉他们搭配什么头饰好看,生意倒是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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