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主,你看我穿这个可以吗?”
方丽娜穿着一条比较正式的长袖连衣裙,喜滋滋的在傅思敏面前转了一圈。
她担心自己太过重视,会显得自己比较肤浅,赶忙解释了一句:“我就是听说,去那种高档西餐厅,都要穿正装!”
高档餐厅啊,一份牛排都要大几百。
关键是,请客吃饭的,还是港城的富豪。
并不是那种出了国,在外面刷盘子,回来后却假装有钱人的可怜虫。
B大不是普通大学,京城更是首善之地。
方丽娜虽然来自小城市,但本身也是优秀的。
她承认自己见识不够,可不是没有智商。
她会跟在傅思敏身后当个小跟班,不只是傅思敏是“大小姐”,最重要的,还是她这个大小姐来自港城!
内地,到底不如外面好哇。
若是能够通过傅家,进入到港城,再到国外——
方丽娜终于明白高中老师的那句话:大学不只是学习,更重要的还是人脉关系。
她也彻底了悟:学习好有什么用?撑死了也就是个书呆子。
还是趁机多多结交有用的朋友,这才能让自己有更为美好的未来。
所以,自从听傅思敏说,她那个港城富豪的亲爹要来京城,还想请公主的好友吃个饭,方丽娜就开始积极准备。
忍着肉疼,花了好几百块钱买了这么一件“正装”,就为了能够在富豪面前好好表现。
傅思敏:……我管你呢!本公主还烦着呢。
她想到电话里爹地那急切的声音,话里话外都透着不耐烦,心情就十分焦躁。
焦躁中,更是有种隐隐的不安。
直觉告诉她,似乎有什么不好的事情发生了。
但,具体是什么,她却毫无头绪。
自己已经够烦了,没想到方丽娜这个狗腿子,居然还在自己耳边絮絮叨叨、叽叽喳喳。
吧嗒!
傅思敏用力合上了手机的翻盖。
她自诩名媛,自然不会像个刁蛮公主般乱发脾气。
这般粗鲁的合上手机,就是她在表达不满了。
方丽娜却没有察觉,她的目光瞬间被傅思敏手里的M家手机所吸引。
这年头,有个传呼机就已经非常拉风,非常值得显摆了。
傅思敏呢,不愧是港城豪门千金,却已经用上了最新款的“掌中宝”。
M家的StarTAC,一台就要一万多块啊。
一万块钱,都抵得上一个双职工一年的收入了。
他们老家的房子,一套也才三万出头。
这么多钱,就被傅思敏随意的拿在手上,还一点儿都不心疼的用力开合!
自己要是有这么一台手机,绝对会轻拿轻放,绝不会想傅公主这般粗暴。
“……哎呀,我都想什么呢!一万块钱对于我们这样的小市民来说是巨款。”
“可对于人家傅家公主,兴许就是一个玩意儿呢。”
“那什么,傅公主这么有钱,一部手机对她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那她若是用腻了,需要换新机——”
方丽娜忍不住的畅想着。
她不是异想天开,也不是贪心不足,而是与傅思敏结交后,她总能从傅思敏那得到“小礼物”。
有全新的化妆品,也有只穿了一两次的高档衣服或是高档包包。
小时候就没少穿自家姐姐的旧衣服,用隔壁堂哥的旧书包、旧玩具,方丽娜对于“二手货”,也没有那么的排斥。
要知道,人家傅公主送给她的东西,说是“二手”,其实跟全新的也买啥区别。
关键是,这些都是名牌!
有些在内地都没有卖的,只能去港城或是国外才会有!
嫌弃?
怎么会!
再说了,公主也不是总给她二手的,全新的口红,全新的眼影盘……有了循序渐进的过程,方丽娜最初身为天之娇女的骄傲,也被一点点的腐蚀了。.
二手的衣服、包包,她都那么的珍惜,二手的手机就更不用说了。
“公主,你这手机真好看!”
小巧、精致,不是以前的大哥大,也不是当下比较流行的下翻盖,而是真正的翻盖手机。
不愧是“掌中宝”,小小一只,可不就是握在手心的宝贝?
傅思敏:……
这个方丽娜是什么意思?
想要我的手机?
大白天的,做什么美梦呢。
这手机是爹地刚买给她的,一台就要一千美金,自己还没有新鲜够呢,怎么会舍得给别人?
不过,想到方丽娜比较好用,自己还需要靠她支撑公主的体面,傅思敏哪怕内心无比不屑,也不会表露出来。
“嗯,这是我爹地送我的十七岁生日礼物。”
所以,意义重大,就算“不喜欢”了,也不能轻易送人。
方丽娜很聪明,自然听得出这种潜台词。
她严重的亮光瞬间暗淡下来。
见方丽娜这般模样,傅思敏又暗骂了一句“眼皮子浅”,却还是淡淡的说了句,“我倒是还有一台替换下来的,也是M家的,是个下翻盖。”
样子是丑了些,可也是最近两三年比较新款的手机。
很多工薪族还舍不得买呢。
更何况方丽娜还只是个在校大学生?
有个手机就不错了!
方丽娜:……与预期严重不符,不过,倒也不算太差劲。
是啊,有个手机,就很不错了呢。
“La,你要是不嫌弃,就拿去用吧。”
看到方丽娜眼中再次泛起亮光,傅思敏眼底闪过一抹暗讽与得意,矜持的说着。
“不嫌弃!哎呀,我怎么会嫌弃?”
公主替换下来的旧手机,市面上也要卖两三千呢。
两三千块钱,都抵得上她大半年的生活费了。
得到了手机,方丽娜还没有忘了高档西餐厅的事儿,“公主,你爹地——”
傅思敏:……这个方丽娜,怎么贪心不足蛇吞象啊。
真是手机也要,牛排红酒也要!
关键是,这次的西餐,狠狠戳了傅思敏的肺管子啊。
爹地丢下她,直接回港城了!
没有解释,没有安抚,仿佛她根本不是他宠爱的小公主,而只是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
“呸!呸呸!我才不是什么宠物!我是爹地的亲生女儿,是他与妈妈的爱情结晶……爹地肯定是有非常重要的事儿!”
傅思敏拼命的这般安抚自己。
效果不错,自欺欺人之下,心底刚刚冒出来的一点儿想法,瞬间被压了回去。
傅思敏的心情略略好了些,她也有耐心跟方丽娜解释:“我爹地有急事,他赶回港城去了。”
方丽娜顿时失望不已:“啊?回、回港城了啊!”
牛排红酒泡汤了?
她、她这套“礼服”白买了?
方丽娜低下头,万般可惜的看着自己这条花了好几百块钱的名牌裙子。
方丽娜的肢体语言太明显了,傅思敏既不傻也不瞎,自然看得明明白白。
暗自骂了一句“小家子气”,傅思敏想了想,道:“我爹地走了,不过,我们可以自己去吃啊!”
“对了,可以叫上我的几个发小。他们都是京城大院里的——”
傅思敏习惯的彰显自己的尊贵。
而她的尊贵,一半来自于港城富豪爹地,一半则源自京城大院的诸多发小。
最好的人选,肯定是秦奕琛。
秦老的名头,可是连一些常看新闻的小老百姓也都听说过的。
可惜,自从三年前自己去了港城,而秦奕琛也因为生病而休了一年学,两人的联系都慢慢减少了。
这次回京读大学,傅思敏原本还想多找时间跟秦奕琛重新攀攀关系。
可是,自己是大学生,而秦奕琛却还是苦逼的高三狗。
不说秦家的长辈了,就是秦亦琛自己,这个曾经爱玩爱闹的小少爷,居然也一脸认真的表示:“高三了,学习紧、任务重,就不能和你们一起去玩儿了。”
秦奕琛是完全把傅思敏当成发小,当成一起玩闹的“兄弟”。
他说话,也就不用太过委婉,基本上都是有什么说什么。
傅思敏:……她可是备受宠爱的小公主啊。
哪怕是在诸多发小里,也该成为众人的关注重点。
自己好不容易回来了,其他兄弟还好,都很热情,也愿意和她一起吃吃喝喝、玩玩闹闹。
唯有秦奕琛——
“哼,稀罕!”
“又不是只有你一个,我的发小多着呢!”
傅思敏的公主病发作了,秦奕琛不亲近,她也不愿主动攀附。
绕过秦奕琛,跟其他的三代们重新续上了友情。
另外,她不只有发小,还有“哥哥”呢。
相较于难攻略的秦亦琛,祁连城可就让人满意太多了。
几乎就是勾勾手指,祁连城就会朝着自己狂奔而来。
当年在省城是这样,如今来到京城,亦是如此。
哦,对了,祁连城就是当初常爱国要攀附的女上司的小儿子。
他们家原来也是京城的。
只是祁连城的父亲年轻时在A省当兵,随后娶了那位铁娘子,便在A省安了家。
祁连城比傅思敏大一岁,今年正常参加高考。
因为爷奶都在京城,“妹妹”傅思敏也要在B大读书,祁连城便考上了京城的军校。
开着一辆白色的吉普车,祁连城本就俊美的模样,看起来多了几分洒脱。
“这是你哥?”
方丽娜看的眼睛都直了,白色吉普车不算什么,关键是那个车牌号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