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事业进行时(十)

第67章事业进行时(十)

现在是早上九点,这个时间的温度已经很高了,晒得人身上皮肤滚烫。

唐笑刚跑完步,身上出了一身的热汗,脸上全是亮晶晶的汗水,但是在她身上却完全看不见半点运动后的狼狈,一张脸白中透着粉,双眼明亮,整个人只有一种薄雾笼春山的鲜妍多姿来。

直播间上百万的观众看着她这张脸,羡慕的眼泪忍不住从口水中流了出来:【呜呜呜,这张脸可真好看啊~】

简直就是女娲毕设作品啊,只恨这张脸不是长在自己身上。

而现在,这位女娲毕设作品的主人,在跟季常在告辞之后,便直接转身回去了——她打算先去吃个早饭,然后再回去洗个澡。

不过等走到广场那边,她看见了不少像是粉丝的人在那里徘徊,脚下步子不免一顿。

是走过去被他们一拥而上的围堵,还是绕远路去喜欢的那家早餐店吃早餐呢?

唐笑脚步一转,没怎么犹豫就选择了第二个选项,绕了个远路去了自己最喜欢的那家早餐店——嗯,主要是她现在真的太饿了,实在是没时间去应付粉丝们。

作为这家早餐店的常客,早餐店的工作人员都已经熟悉她了,见她过来,急忙便带着她去了包厢。

小笼包、灌汤包、鸭血粉丝汤、玉米粥、馄饨……

唐笑饭量大,一个人能吃好几个人的份,等点好的早餐摆上来,只见桌子上都是摆得满满当当的,看起来十分的丰盛。

“……对了,再给我点二十杯冰镇的酸梅汤,送到广场那里。”唐笑叫住要离开的服务员,又重新下了一单二十杯的酸梅汤。

——这种天气热得吓人,那些粉丝在大太阳底下晒着,也不怕中暑。

这家的冰镇酸梅汤,也算是一绝了,希望粉丝们拿到酸梅汤,就能知道了她已经不在广场那里,直接离开吧。

……

吃早餐的时候,唐笑接到了经纪人的电话。

电话一接起来,就是金嘉有些无奈的声音:“你可真是有本事,跑个步也能登上热搜……”

唐笑疑惑:“热搜?”

金嘉:“你自己上wb看看吧。”

唐笑单手操作着手机,另一只手不忘记将还有些烫的小馄饨塞嘴里。

她先将通话外放,然后连着WiFi的手机直接打开了wb,点进热搜的界面,一眼就看见了最前边的那两个热搜话题,当即脸上的表情有些囧。

“……这都些什么跟什么啊?”

什么叫【就赌唐笑到底能跑多少圈】,【喜报,唐笑跑了三十圈!】,这两个热搜标题,怎么一个比一个诡异?

金嘉:“这也不算坏事,你最近在《杀手》剧组,也许久没在大众面前露面了,这个热搜也算是好事。”

现在流量当道,虽说明星要是过多的曝光,那并不太好,会引起路人的反感,但是要是一丁点消息都没有,那也不太好。

要知道粉丝是一种长情却又无情的生物(没有鄙视的意思),墙头无数,说不定就在你“消失”的这段时间,就有了新的墙头,把你给抛到了脑后。

总的来说,曝光是一定需要的,不过却需要适度。

唐笑进组《杀手》之后,她的热搜金嘉都有意的在压,如今半年过去了,金嘉本身就有意想着让唐笑露个面,在网友们、主要是粉丝面前刷一下存在感,免得他们把她给忘了。

不过她还什么都没来得及做了,唐笑自己就已经将存在感给刷足了。

跑步上热搜什么的……

虽然超出了金嘉的意料,但是好歹也算是正面的,十分的积极向上,总比混夜店泡酒吧上热搜来得好吧?

总的来说,金嘉还是很满意这个热搜的,

至于之后唐笑给在广场等待的粉丝们点酸梅汤给他们送去这事,她又是后边才知道的,还是那几个粉丝很高兴的在wb上给大家分享这事,才让大家知道了这事。

这事,顿时惹得其他粉丝们一阵羡慕——那可是笑笑亲手给大家点的酸梅汤啊!

【还是冰镇过的了!】

拿到酸梅汤中的一员如此强调,那几乎从屏幕中溢满出来的得意,简直让人想打人。

金嘉看着,也不得不佩服唐笑收拢人心的本事,要知道就是这种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小事,其实才是最打动人心的啊,足以让粉丝们对她死心塌地的了。

从这一方面来说,唐笑已经是个十分优秀的明星了。

后来听到金嘉这么说的唐笑:收拢人心,什么收拢人心?!

她只是怕那几个粉丝晒出事,顺便也是为了告诉他们自己已经离开广场的事,让他们不要再那里等了,怎么就扯上收拢人心了?

金嘉:“……”

***

唐笑吃过早饭之后,便直接回了住的地方,然后洗了个澡,换了身衣裳,拎着给姬夫人他们买的礼物去了姬家。

——她也就只有今天有时间了,得赶着把礼物送过去,明天她就又得进组,继续《杀手》的拍摄,因为她,拍摄已经暂停快一周了。

这一回,应该要在剧组一直待到拍摄结束了。

当初因为林坤深他们的事情,唐笑一直在姬家住到了过年结束,为了方便,当时姬家带她去保卫室录入了人像和指纹,到现在也没有撤销。

因而唐笑这次过来,并没有通知姬夫人他们,直接就进入了小区。

在路上的时候,她看见小区里的几个孩子站在树底下,正仰头看着树上,各个都是愁眉苦脸的样子。

唐笑挑眉,走过去一看,才知道是有只鸟从树上鸟窝里落下来了,他们正愁着要怎么把它送上去了。

“……你们要是相信我,我可以帮你们把它送上去。”唐笑当即笑着说。

几个小孩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姐姐,你可以吗?”

唐笑:“当然。”

她连麒麟山那种四五米高的大树都能爬上去,小区里的这种树,那就更是没有问题。

让小孩把掉下来的幼鸟给她,唐笑低头看了一眼,发现这只幼鸟的羽毛已经长出来一点,还不能完全飞行,但是却已经会扑棱翅膀了,大概是这样,才会从鸟窝里翻出来吧。

唐笑将幼鸟揣在自己的上衣兜里,对几个小孩说:“你们在树底下等着吧。”

说完,她抬头看了一眼这棵树的高度,找准位置,手脚迅速的攀了上去,不过几个眨眼的功夫,就已经跑到了树上鸟窝的位置。

“哇~”

底下一群孩子惊叹的看着她的动作,双眼亮晶晶的,就像是在看一个英雄。

唐笑蹲在一个比较粗壮的枝干上,看向挂在树上的那个鸟窝。

鸟窝里还有三只鸟,感觉到动静,立刻仰着头,疯狂的大张着嘴巴,叽叽喳喳的,一副乞食的样子——它们大概是以为母鸟回来了吧。

唐笑伸手将衣兜里的幼鸟取出来,小心翼翼的将它放回了鸟窝。

“啾~”

一只小巧的鸟儿落在枝头上,歪着头看向唐笑,圆鼓鼓的身体显得格外的小巧玲珑。

唐笑有些惊讶:“小黄?”

她伸出手,娇小可爱的绣眼鸟立刻跳到了她的手上。

——小黄,她当初拍摄《姝色》代言广告之时,突然闯入镜头中的那只绣眼鸟,因为通身羽毛嫩黄,唐笑便给它取了这个名字。

嗯,十分通俗易懂。

“小黄,你怎么在这?”唐笑问了一句。

当然,作为一只鸟,小黄是不能回答她的。

小黄是野鸟,有一颗自由放纵的心,它偶尔会回到唐笑家里,但是更多的时候,它还是在外流浪捕猎,是一只能够把自己养得圆滚滚的超强绣眼鸟。

“……唐笑?!”

一声带着几分疑惑和惊讶的声音从树底下传来,唐笑低头一看,对上了姬夫人有些惊诧的双眼。

在她旁边,还有两个表情同样惊讶,气质优雅的夫人。

唐笑:“……”

她手一抬,让小黄飞了起来,自己则利落的翻身下了树。

等她的双脚落在地上,正听到姬夫人旁边的夫人问几个小孩中的一个:“睿睿,你们在这做什么啊?”

被叫做睿睿的孩子大声回答:“有小鸟掉地上了,我和姐姐他们想把小鸟送我树上,大姐姐过来,说是可以帮我们把小鸟送回树上……”

正巧唐笑从树上跳下来,睿睿的视线忍不住转过来,然后和其他几个孩子顿时冲了过来,直接把唐笑簇拥在中间,兴奋的叽叽喳喳的喊着:

“姐姐,你好厉害啊,你能不能教教我啊?我也想学爬树!”

“姐姐,你是怎么爬上去的啊,有什么诀窍吗?告诉我嘛,告诉我嘛~”

“姐姐,你把那只小鸟送上去了吗?鸟妈妈在吗?”

……

唐笑:“……”

好吵啊,简直像七八只小鸟在渣渣渣的叫。

好在几个孩子很快的就被姬夫人身边的两位负人给叫走了,唐笑终于不用思考着该怎么应付他们了。

现在,这里就只剩唐笑和姬夫人了。

哦,还有一只名叫小黄的绣眼鸟,此时振翅轻轻落在唐笑肩膀上,歪着头用嘴巴梳理着自己的羽毛。

“笑笑,你怎么过来了?你什么时候回国的?”

姬夫人问她,视线忍不住往飞落在唐笑肩上的绣眼鸟上瞅,眼中带着几分惊奇。

——好可爱的小鸟啊。

唐笑:“我昨晚回国的,给你和姬叔叔他们买了些礼物,想着过来拿给你们。”

姬夫人心里高兴,脸上忍不住露出笑来,“你这孩子,去国外还惦记着我们啊?”

——倒也不是想要什么礼物,只是唐笑这种出门在外还惦记着他们的心意,实在是让人高兴。

她拉着唐笑的手,高兴的说:“你来得正好,刚好最近家里的厨师研究了不少新口味的点心,我正愁着没人和我一起品尝了。”

唐笑笑笑,“那肯定很好吃……”

姬家的厨师,厨艺都是顶尖的。

当然,一分钱一分货,他们家厨师拿的工资也不少,年薪都是上百万的。

……

回到家,姬夫人立刻叫张妈带着佣人将点心茶水摆出来,和唐笑在凉爽的屋里喝下午茶。

知道唐笑过来了,姬家的厨师那是精神一振,直接使出了自己的百般武艺,将最近自己创新的点心全都摆了上来,想让唐笑帮忙品鉴一下。

唐笑虽说对于吃的不挑,甚至在情况艰难的时候,再难吃的东西都吃过了,不过她好东西却也吃过不少,要知道她可是真的吃过御厨的。

因此很多时候,她都能给厨子提出不少有用的建议。

当初她在姬家住着的时候,姬家的厨子最爱的就是给她做吃的了。

“……不说别的,就唐小姐吃饭那股认真的劲儿,就让我们做厨子的喜欢!”姬家的厨子这么说。

姬夫人都忍不住和唐笑玩笑着说:“看来老周是真的喜欢你啊,他对我们都没这么热情了。”

唐笑抿唇笑,将一个点心放入了口中。

唔,放了巧克力和榛子?

她稍微咽下了口中的点心,喝了口茶,才和姬夫人说:“周先生只是想让我帮忙提提意见,看看这些点心还有没有改进的地方……”

她看着摆了足足一小桌的点心,道:“看来周先生最近研究了不少新品啊。”

考虑到方便,周厨子做的点心极为小个,一口一个,也不用怕吃不完。

两人一边吃着点心一边喝着茶,唐笑跟姬夫人说了自己在国外买了一匹马的事情。

“……那是一匹小黑马,格外的英俊,才两岁,跑起来也很有力!”

“就是性子太烈,马场的人完全没办法降服它,所以才愿意折价卖给我……他们说可以帮忙把马给我运回华国,只是送回来之后,我也不知道把它放哪里,暂时只能让马场帮忙养着。”

她询问姬夫人:“伯母,您知道我们华国有没有什么马场,能够让人寄养马的吗?要是有的话,我就让马场把墨云运回来了。”

姬夫人认真思考了一下,“何家好像有一个马场,不过不知道有没有寄养的服务,我回头帮你问问。”

唐笑笑:“嗯,谢谢您。”

两人喝过下午茶,姬夫人又带唐笑去楼上琴房,让她听自己弹钢琴,弹到高兴的时候,她甚至还拉着唐笑坐下来,要教唐笑弹琴。

唐笑对钢琴这种明显西方的乐器的确有些感兴趣,便从善如流,坐在了她身边。

“笑笑以前学过什么乐器没有啊?”姬夫人柔声问她。

唐笑:“学过古琴和琵琶算吗?”

姬夫人惊讶:“你还会古琴和琵琶?”

唐笑:“家里长辈会一些,我就跟着学了一些。”

姬夫人知道她是孤儿,后来被唐奶奶收养了,便以为是唐奶奶教的,便点了点头,道:“俗话说一通百通,你既然学过乐器,那么对于钢琴,应该也很好上手。”

她拉过唐笑的手:“来,我教你……”

……

傍晚姬父和姬子越回来,走到楼下听到了有些生涩但是却还算流畅的钢琴声,心中不免有些疑惑。

“琴房是谁在弹琴?”姬子越开口,问家里的佣人:“这琴声,可不像是我妈在弹。”

她又不是没听过她妈的琴声,那是专业级别的,能被邀请去音乐厅演奏的,绝不是这样的生涩,这听起来倒像是初学者的体琴声。

佣人:“是唐小姐在弹……”

唐小姐?

姬子越双眼一亮,道:“是笑笑?她什么时候来的?”

佣人点头,“唐小姐中午过来的,喝完下午茶就和夫人去琴房弹琴,一直在琴房呆到现在。”

姬子越着急:“我上去看看……”

说完人蹬蹬蹬的就往上跑,留下姬父还站在原地。

“这孩子……”姬父摇头,让佣人把包送到自己房间去,也跟着女儿身后,慢慢的走到了二楼的琴房。

他到的时候,琴房的门开始,姬子越站在门口,却没有进去,而是驻足倾听着屋里的钢琴声。看见自家父亲上来,她立刻冲着他比了一个噤声的姿势,示意他小声一点。

姬父:“……”

他没好气的把这丫头的手拨开——他看起来像是会打扰别人弹琴的人吗?

站在门口,他往里看去,一眼就看见了站在钢琴旁边的妻子,然后才是坐在钢琴面前的唐笑。

姬夫人的手在打着节拍,等唐笑一曲弹完,立刻高兴的送上了自己的掌声。

“很不错。”她夸奖,“比我刚学那会儿快多了,我那时候学得可没你这么快,我就知道你这孩子就是聪明。”

“啪啪啪!”

又是两道掌声,姬父和姬子越一前一后的走进来。

姬子越高兴的问:“妈,你是在教笑笑弹钢琴吗?”

姬夫人看见他们,才发现时间竟然已经是下午了,“竟然这么晚了……”她完全没感觉到时间的流逝。

她笑了下,道:“你们别看笑笑是初学,可是才学了一个下午,就已经会完整的弹一首曲子了,真的是太有天赋了。”

唐笑:“也是伯母您教得好,您的钢琴技术,最起码是专业级别的。”

姬夫人虚虚的点了点她的额头,“你这孩子,可真是嘴甜!”

姬父笑着说:“笑笑好久没到我们家来了,我还说外边世界花花,你出去都把我们给忘了。”

唐笑还没回答,姬夫人就嗔了丈夫一眼,“你尽胡说,笑笑可没有忘记我们,她这次出国,都记得给我们带礼物了。”

“哦?礼物!”姬子越高兴,“是什么?”

唐笑站起身:“就是一些小东西,不值什么钱……”

四人从琴房出去,下了楼,唐笑将自己带来的礼物送给他们——就像她说的,只是些小东西,并不是很值钱,至少对于姬家人来说,都是一些很便宜的东西。

不过大家的表情看起来都很高兴,没有一点不高兴的样子。

“对了,你来得也巧,你今天不来,我也要打电话找你了。”姬父说。

唐笑疑惑:“伯父您找我有什么事吗?”

姬父点头,“嗯,是我我认识的一位长辈,对你的字很感兴趣,称你的字灵动非常,锋锐如刀,他很喜欢,所以想让你帮他写几个字!”

姬夫人插嘴:“是萧叔吗?”

姬父:“嗯,你知道的,萧叔对这些特别感兴趣了,他上次在家里看到笑笑写的对联,就一直跟我说,想让笑笑帮他写几个字,想认识一下写这字的人……”

“这不,他老人家前两天又提起这事来,我推辞不过,正想着该怎么和笑笑说了。”

说完,他又跟唐笑解释说:“萧叔是我和你伯母的长辈,是b大文学院的院长,老教授了,他真的特别喜欢你的字,很想认识你。”

“不知道你这段时间有没有时间,要是有的话,我正好介绍你给他老人家认识。”

姬子越此时开口:“笑笑你最近不是一直在自学大学的课程,想要考大学的研究生吗?萧爷爷可是b大文学院的院长,说不定能帮你了。”

闻言,唐笑心中微动。

只是她想了一下,还是有些遗憾的摇了摇头:“我明天就要回剧组拍戏了,短时间是抽不出时间了。”

她这么说,姬父只能遗憾的表示:“那就只能等下一次机会了,不过……”

他看向唐笑:“等下你可以帮忙写几个字吗?回头我拿去送给他,免得他老人家一直缠着我不放。”

老小孩老小孩,萧老爷子现在就是这样,年纪大了,脾性反倒是越来越幼稚了,有时候他们这些晚辈都不知道该怎么应付他了。

这个要求并不难做,唐笑自然没怎么犹豫就点了点头。

……

姬子濯今天警察局有事,没能回来,唐笑只能将给他的礼物留下,先回去了。

“……对了。”姬子越却叫住了她,拿了好几盒巧克力给她,“这是你喜欢吃的巧克力吧。”

唐笑看着怀里的巧克力,询问的看向姬子越。

姬子越撇了撇嘴,道:“这都是子濯让我帮忙买回来的,我猜就是特意给你买的,他可不爱吃这些东西……平时要他吃点甜的,跟要他的命一样。”

唐笑笑了下,“那麻烦你帮我跟他道声谢,就说谢谢他的巧克力。”

姬子越:“我会的。”

因而等姬子濯十二点回来的时候,不仅知道唐笑今天来了又走了的时候,还知道了自己准备好的巧克力,都被姬子越送给唐笑,让她拿回去了。

姬子濯:“……”

姬子越坏笑问:“怎么,没机会亲手把巧克力送给笑笑,心里很失望吧?”

姬子濯转身进屋,直接就要把门给关上。

姬子越忙伸手挡住门,大声的道:“笑笑特意给你买了礼物,你难道不想要了吗?”

她说完之后,肉眼感觉到了门上的力度小了。

姬子濯反手开门,一张脸又出现在了门背后。

“礼物呢?”他问。

姬子越看着他,哼笑一声,倒是没再逗他,直接将礼物抛到了他的怀里:

“顺便告诉你,你的那些巧克力,我虽然送给了笑笑,不过你放心,我都跟她说了,这些都是我们家酒酒特意叫我帮他从国外买回来的!”

语气中,充满了坏心眼。

姬子濯:“……”

嗯,确定了,是亲姐无疑了。

他将门关上,走到卧室里的书桌前,拉开椅子坐下,这才小心翼翼的将盒子打开。

盒子中,一款漆黑时尚的男士手表静静的躺在那里。

根据许柚他们的说法,这是时下年轻人最喜欢的一款手表了,既年轻又时尚,一支要小几万了,也算是小小的奢侈品了。

姬子濯看了一眼,立刻将手上几百万的腕表取了下来,伸手把这支表戴在了手上。

嗯,果然挺好看的!

……

第二天,姬家的早餐桌上。

姬子濯穿着短袖的蓝色衬衫,手上那块黑色的腕表显得格外的显眼突出。

姬子越:“……”幼稚!

姬父:“等下我去上班的时候,顺路将字给萧叔送去,免得他又打电话给我。”

老爷子住的地方和他们家不在一个小区,而是在另一个同样比较幽静的小区,那边的环境也很不错,距离姬家这个小区并不远。

“……萧爷爷吗?”姬子濯问了一句,能让他爸的语气这么尊敬的,也就只有这一个姓萧的了。

姬父嗯了一声,“他老人家早就想要笑笑的字了,上次把我们家的对联都给扒拉走了。”

可真是不拘小节了。

“所以我早点给他送去,免得他老人家一直惦记着这事。”

吃完早饭,家里四人各做各的事,姬父和姬子越去公司上班,姬子濯去警察局,而姬夫人则是去外边的钢琴机构——她在那边教人弹钢琴。

姬父和姬子越先去拜访了萧老爷子。

萧老爷子今年七十八岁了,是个身材干瘦的老头,时常板着一张脸,一双眼中闪烁着精光,看起来很不好惹的样子。

早上这个点,萧老爷子早就起了,刚打完一套拳,正坐在餐桌前吃早饭,整个人瞧着精神矍铄,精气神很好。

见姬父他们进来,他没说话,只是微微给了个眼神,示意他们坐。

等他吃完早饭,姬父才将唐笑写的字给他,说:“那孩子最近忙着拍戏,实在是抽不出时间,我就先让她写了几个字给您,您可别生她的气。”

萧老爷子:“人有正经工作要做,我凭什么要生她的气?我是那种不讲道理的老头吗?”

明明是好好的一番话,落在他老人家嘴里,偏偏就让人觉出一种阴阳怪气来,让人忍不住嘴角微抽。

他老人家打开姬父带来的那副字,看了几秒之后,冷硬的面容微微舒缓开,眼中露出几分满意来。

“……那孩子是个明星?”他突然开口问。

姬父点头。

萧老爷子:“倒是和我们家如雪一样,不过瞧着这字,倒是个心性坚定,嫉恶如仇的人……”

“什么和我一样?”

一道轻柔的声音插进来,旋即是婀娜优雅的身影,慢慢的走到了萧老爷子身边,问:“爷爷,您在说什么啊?谁和我一样啊?”

萧老爷子看向孙女,叫了一声:“如雪。”

萧如雪,萧家的唯一的姑娘,生得纤细动人,体态优雅,瞧着就是个大家闺秀,是很明显的精英家庭教育出来的女孩,一举一动都带着好家世的优雅得体。

和同圈子里的其他姑娘不一样,她进入了娱乐圈,在去年还拿了飞凤奖的最佳女主角,如今是很有名的大明星。

她声音娇柔,按照她粉丝的话,那是温柔似水。

什么温柔似水,明明就是矫揉造作。

姬子越垂下来的脸上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心中颇有些不以为意。

“……我在说,有一位小友,和你一样,都是当明星的。”萧爷爷回答萧如雪刚刚的问题。

萧如雪眼睛一动:“哦?是谁啊,既然都是圈子里的人,那说不定我认识了。”

萧爷爷看向姬父,姬父笑着说:“那孩子叫唐笑,是个很伶俐的孩子,昨天我爱人教她弹钢琴,一学就回了,真的聪明。”

唐笑……

听到这个名字,萧如雪眼中瞳孔紧缩,脸上笑容一滞,脸皮更是不受控制的微微抽动了一下。

她的手指微微蜷缩了一下,不过很快的,她就恢复了正常,道:“唐笑啊……”

萧爷爷看向她,“你认识?”

萧如雪摇头,“没见过,不过却听说过她的名字,我经纪人跟我提起过几次,我也经常看见她出现在wb热搜上……”

她笑了下,“不过我经纪人说,眼光长远的看,过多的出现在热搜上并不是什么好事,容易消耗明星的热度。”

她没再多说,姬子越却从她的未尽的话语中听出了意有所指的意味——这是在骂唐笑和她背后的团队目光短视?

难道唐笑什么时候得罪萧如雪了?

姬子越猜测。

萧爷爷也不知道听没听出来萧如雪话中的意思,他展开手中的字,语气称赞夸奖:“这孩子的字是写得真好,也不知道她是跟谁学的,才能在书法上有这样好的造诣。”

他递给萧如雪看,“如雪啊,你的字要是写得有她的三分好,就算很不错了。”

萧如雪:“……”

她垂下眼,似乎是有些不高兴,“您在我面前这么夸别人,我可要生气了!我才是您孙女了。”

那副小女儿吃醋的姿态,惹得萧爷爷笑着拍了拍她的手臂,“你也知道你才是我的孙女啊,那我就算再喜欢谁,也越不过你去的。”

是这样吗?

萧如雪眼中神色却是沉沉。

她在心里回答:不是的,您还有比我更喜欢的人!您最喜欢的是她。

坐在对面的姬子越看着她脸上的表情,心中更加狐疑了:这姬子越的反应,怎么这么奇怪?

***

唐笑并不知道萧家发生的事情,从姬家回来的第二天,她就回到了《杀手》剧组。

他们剧组接下来的拍摄不在棚内,而是在外边——一心要完成任务,杀死223号的阿苦,却和任务目标一起从山崖坠落。

坠崖之后,他们被山谷不远处的小山村给救了。

唐笑他们接下来的拍摄地方,就是在这个小山村里。

为了拍摄修建一个小山村,那实在是太奢侈了,卢骁他们直接选择就地取材,直接租借了G市这边的一个真偏远到山里的小山村。

等唐笑他们舟车劳顿,下了飞机又换乘了两辆车到达目的地,看着这坐落在深山里的村子,众人的反应:“……”

将节约刻在骨子里的卢骁却是一副占了便宜,喜滋滋的表示:“租这么一个村子,我们租三个月,只需要五万块了!”

但是要是他们自己修建一个村子来为了拍摄,那花费可大了,可比十万来得贵。

所以,这就是占了大便宜啊!

其他人:“……”

算了算了,自己家抠门的编剧,能怎么办呢?只能宠着了。

一群人浩浩荡荡的走进村子,早就听到消息的村长一直在村口等着,见他们过来,忙喜气洋洋的迎了上来。

——可不高兴吗?三个月,分给他们村子五万块,他们村一共就十几户人家,一家都能分好几千了,这简直就是白捡的钱啊。

卢骁喜滋滋。

其他人闷声声。

村长将他们带到村里最好的一栋房子前,也就是村长他们家,说是村里最好的房子,实际上也只是普通的木房子,但是很大,毕竟村长一家七口住在这里。

现在,村长他们一家七口把这个房子让给了剧组,至于他们一家人,去亲戚家挤挤就是。

唐笑他们剧组上上下下加起来足足有好几十人,村长不得不又安排了几户人家,让他们把房子挪出来,每家都是眉飞色舞的照做。

——当然眉飞色舞了,租一栋房子出去,剧组又要给这家五千块钱嘞,大家自然高兴了,恨不得扫榻相迎了。

剧组女二号:“……确定我们要在这住三个月吗?”

这种鸟不拉屎的地方,没有外卖,没有WiFi,还没有快递……这么一想,简直让人绝望。

“编剧到底是从哪里找到的这么一个旮旯地方啊!!!”

(卢骁校友:深藏功与名。)

***

与此同时,在唐笑他们入住富民村的时候,同在深山里的另一个村庄中,在房屋底下的漆黑地窖里,却是传来了女孩呜咽的哭声。

“……我是被拐来的,大婶,我是被他们拐来的!您放我走吧!你让我回去,我爸妈一定会报答你的,五万、十万?”

模样优秀,不过十**岁的年轻女孩拉着眼前胖大婶的手,苦苦的哀求着她。

在女孩后边,还有七八个人,五个年轻女孩,三个不过五六岁的孩子,大家缩成一团,看着年轻女孩冲着这个胖大婶求救。

胖大婶身材肥胖,腰上系着一张布满了脏污的围裙,此时她眯着一双小小的眼睛看着眼前乞求的女孩,眼中露出几分贪婪来,问:

“我放你走,你爸妈真的会给我十万块?”

听到她话里的意动,年轻女孩眼中露出极为明亮的光,像是溺水之后抓住了救命的那根稻草,连连点头道:“会的!他们会给的!只要我能逃出去!”

胖大婶:“可是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真的假的?”

女孩想了想,一把将脖子上的项链取了下来,放到了胖大婶手里,“这个,这个是纯金的!至少值一万多块钱!”

“给你,都给你!只要你放我出去,我爸妈肯定会给你更多的报酬的!”

胖大婶看了一眼手里的金项链,喜滋滋的揣在了兜里。

“等着!”

她丢下这么一句话,转身出去了。

不一会儿,地窖入口那里有声音传来:

“那个粉衣服的小姑娘,不太老实,还想让我帮她逃跑了……我看啊,还是早点把她卖了,等生米煮成熟饭,生了崽,她也就认命了。”

那说话的声音,是胖大婶的声音。

粉衣女孩听着,眼中瞳孔猛地一缩,浑身控制不住的开始颤抖起来,眼中透出强烈的惊惧出来。

没一会儿,从地窖入口处跳下一个男人来。

男人身材又矮又瘦,并不胖,身上穿着一件有些脏旧的外套,一张脸长得十分的朴实温厚,眉眼间看着又有些愁苦,一副老实农民百姓的样子,很容易让人信任。

——粉衣女孩就是被他拐来的。

当时她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男人摔倒在地上,膝盖都摔破了,全是血,她不忍心,扶着他去医院,可是在路上,就被他捂着嘴迷晕了,拖到了面包车上。

等女孩清醒过来的时候,就发现自己在一辆拉猪的车上,车上除了她,还有好几个女孩和小孩。

他们和她一样,都是被拐来的。

此时,在这个昏暗的地窖中,这个模样看起来朴实宽厚的男人,脸上的表情却格外的狰狞恐怖。

他拉着粉衣女孩的头发,在她的惨叫声中把她拖到了地窖入口有光的地方,拿过一旁的棍子就开始暴打她。

“想跑?也要你有那个命!”

“臭婊子,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我告诉你们,你们给我乖乖的,那我不会做什么,但是要有什么想要逃跑的心思……呵,我们永平村后边的山上,埋了可不止一具尸体!”

“你们要是也想这样,那就尽管给我闹!看我收拾得了你们不!”

……

伴随着女孩的惨叫,以及男人的咒骂声,棍棒击打在□□上的沉闷声响不断的响起。

直到最后粉衣女孩连叫都叫不出来了,男人才将手里沾了血的棍子丢在了地上,又警告的看了一眼地窖里的其他女孩,这才爬出了地窖。

哐啷!

地窖的板子被人关上,里边的最后一点光也消失了。

“快!”

刚刚一直没说话的女孩子们顿时冲到了粉衣女孩身边,将人给抱了起来。

这一伸手,她们就摸到了很明显的粘腻、湿润感,只是她们完全不敢去想这种湿润的触觉来自于哪里,只能压抑着恐惧想要将女孩叫醒。

“醒醒,你快醒醒啊!”

只是粉衣女孩明显已经晕厥了过去,完全没有了反应。

“呜呜呜……”

没有一丝光线的地窖中,再次传来了女孩们的哭泣声,声音中带着巨大的害怕。

“……蓉蓉姐,我们该怎么办,该怎么办啊?”

女孩哭泣着叫着身边人。

被她叫做蓉蓉姐的女孩微微沉默了几秒,才鼓起劲为大家加油打气道:“放心吧,现在不是以前了,科技这么发达,肯定很快就有人来救我们的!”

“所以,大家也要振作起来啊。”

其他人胡乱应着:“嗯嗯嗯……”

听到她的话,大家心里似乎真的好受了许多。

只是罗蓉蓉虽然安慰着大家,可是实际上,她自己的心里却不怎么好过,只要一想到自己所看过的,那些被拐卖女孩最后的结局,她心中就有种不寒而栗的恐惧感。

……她也会变成她们那样吗?

不要!不要——

谁来救救我!谁来救救我们!

这一刻,不信老天爷的女孩,心中突然开始认真且绝望的乞求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