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千的新身份证明终于送到了在野手中。她的名字正式成为了“在千”。
在登记名字之前,在延还特地打来电话,要求给孩子改名字,由他这个当爷爷的按照他们的家族传统来取。
结果被在野毫不客气地怼了一顿,在延觉得在野无理取闹,又发了一通火,在野也懒得和他多解释。
他见到这个孩子的第一面,她就叫千。她什么都没有,只带来这一个名字而已。所以不能改。
随身份证明一起来的还有小孩身世的调查结果。关于余千的生母,什么都没查到,就连余千之前两年的生活痕迹都没找到,她仿佛是凭空出现的。
“既然找不到就算了,不管到底是怎么回事,她都是我的女儿。”在野告诉送东西过来的卓秘书,“让我爸那边不用再查了。”
“好的,我会传达给老板。”卓秘书看了眼沙发上趴着翻连环画本的小女孩,习惯性地推了一下自己的眼镜,“另外,老板准备给千小姐办一个宴会,将她介绍给亲戚以及生意伙伴。”
在野语气里满是烦躁,抱着胳膊:“他又折腾什么,告诉他,不需要。”
从父母离婚,在野年纪又长大一些后,他就与父亲大吵一架,执意从家里搬了出来。前几年他还会在过年时回去在家参加所谓家宴露露脸,到后面,他连过年也不想回去,就连在家的亲戚们都许久没见到他这位大少爷。
卓秘书有些为难:“大少爷,我想老板他只是想和孙女亲近亲近。”
在野冷哼一声:“我怕他把我女儿教坏。”
卓秘书咳嗽,轻声说:“大少爷,这宴会还是去吧,老板这次除了把千小姐介绍给其他人,也是想给她公司股份。如果千小姐不去,属于她的东西,恐怕会被有心人截走。”
在野看他一眼。他与卓秘书之间的关系比和他爸还要好那么一些,毕竟以前他闹事了来处理的都是卓秘书,进了医院,也是卓秘书出面请护工以及探望,算是看着他长到这么大的一位叔叔。
卓秘书后面这句话,本来不该说,他这么说出来,是出于私心给他提醒。
在野:“……知道了,我会带千去的。”
这种时候,在野忽然理解了当初父母离婚时,他母亲为什么会坚持为他争到那么多东西。他其实并不稀罕在延的几个公司,也不稀罕他那私生子费尽心机想要的在家大少爷身份,如果他稀罕,这些年不会游离于在家之外,过着这样的日子。
他自己可以不在意,但是,一旦想到属于女儿的东西会被人抢走,他就一阵火大。谁都不能抢她的东西。
卓秘书离开了,在野看向沙发上的孩子,她已经趴在摊开的话本上睡着了。脸蛋子像面团压扁在书上,嘴角还在流口水。
现在的在野已经能比较熟练地一手抬起她的脑袋,擦擦她的口水,将枕着的书换成小枕头。
她在沙发上睡觉,在野就盘腿坐在沙发前的地上,戴着耳机打游戏。
打了两盘,专心致志的在野突然受到“袭击”,他的背上突然被踢了一脚。回头一看,果然是小孩在沙发上翻身,一脚踢在了他身上。
他把她那只藕节一样的脚拉下来,没过一会儿感觉背上又撞上了什么,在游戏间隙里回头看一眼,这回是把脑袋抵在他背上了。
这个新的沙发确实比以前软,但是没以前的大,小孩睡在上面没什么挡着很容易翻下来。
当然问题也在小孩身上,她刚开始到这里时睡觉还比较安分,通常一晚上都在一个地方团缩着不动,但是现在她睡起来是越来越狂放了,手脚打开经常睡成大字型。
周末在野给吴姨放假,所以家里只有他们父女两个。余千一觉睡到黄昏,在野也就待在沙发前打了一下午游戏,感觉背后的东西蠕动着坐起来了,在野说:“你自己去洗脸,我们出去吃饭。”
“唔……”小孩乖乖的从沙发上爬起来,自己去卫生间。
在野看着她脑袋上睡得乱糟糟的头发,还是放下手机起身跟过去。看她把放在洗手台下的凳子拉出来,熟练地给自己洗脸,她还会用小梳子给自己梳梳头发。
“等下,搽脸霜。”在野看她准备跳下凳子,阻止了她。
孩子洗完脸要给她擦脸霜是他妈妈温聆女士叮嘱过的,余千现在用的各种脸霜沐浴露洗发露也是她给买的。温聆女士格外喜欢给孩子买东西,经常大袋大袋地送过来。
一手按着孩子的后脑勺,另一只手化开面霜,在脸上揉面一般揉上十几圈,他一只手就能盖住小孩整张脸。
“好了。”在野收手,感觉自己身上都是一股儿童面霜的奶味。
看到孩子脑袋后面的头发翘起没梳到,在野又替她梳了几下。小孩的头发细细软软,不像他的比较粗硬。
给孩子梳完头,整个打理流程就结束了,小孩这时候却拿了梳子脆生生地说:“梳头。”
在野:“梳完了,你自己照镜子。”
小孩使劲拉他,在野这才意识到她是要给他梳头,只能蹲下,让她意思意思地拿着梳子在他脑袋上耙一遍。被她梳过的头发,更加乱糟糟,在野也没管。
两人出门去觅食。
周末他会带孩子去吃她想吃的东西,像是不太健康的食品,吃完了还会在街上逛一逛。
在野从前总是在大晚上出门闲逛,或是和一群小弟朋友深夜压街,有时候也没什么事,只是不想回去,打发时间。那时候人很多,但他还是会觉得没什么意思。现在就他们两个人,那种无所事事的放空感觉倒是没了。
和小孩出去,绝不能放空,因为一不注意她可能会走丢。
在野牵着她,就得陪着她小小的步伐慢吞吞走。
路上遇到遛狗的人,小孩也不知道怕,反而停下脚盯着大狗看。晚上这个时候,公园边很多人牵着绳子遛狗,有遛狗的人看到可爱的小孩盯着狗狗看,就会笑着说:“没关系,可以摸摸它,很乖不咬人的。”
毛茸茸的大狗竖着耳朵晃着尾巴,圆圆的眼睛看着和自己差不多高的小孩,非常温顺热情地凑近。于是同样长着圆溜溜眼睛的孩子就伸手摸摸它,双方达成友好的交流。
这样的事发生几次,在野总觉得自己和这些遛狗的人差不多。他们在遛毛孩子,他在遛孩子。
因为带着一个可爱小孩,他莫名受欢迎了不少。他从前一个人走在这条路得到的可不是这样的待遇,一般人都不会主动来和他交流,如果是和小弟们一起走在街上,更是会被人特意避开。
公园里有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在玩耍,在野从前也没深入过这个公园,毕竟里面都是小孩子,他对小孩子没什么兴趣。
但现在,他突然成为了其中一员。
有人在公园空地上卖会发光的小玩意,很多小孩手里都拿着会发光的风车或者荧光棒之类。
“发光!”小孩牵着他的手指将他往那边拖。
不一会儿,余千就一手拿着一个像是魔法棒一样的玩意,她的脑袋上还夹着两只发光蝴蝶装饰,是在野买的。
那两只发光的蝴蝶翅膀会随着小孩脑袋晃动而晃动,等到她玩累了,脑袋磕在在野的肩上,那蝴蝶也不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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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在家参加宴会的前一天,卓秘书又带着人送来了一堆东西,是给孩子穿的礼服和装饰品。
在野拿出来看了眼。裙子倒是漂亮,但是那个亮闪闪的宝石小皇冠拿在手里沉甸甸,他觉得这东西戴在脑袋上,纯粹是有病。还不如他在公园买的十块钱一对夜光蝴蝶夹子。
“你要不要戴?”顺手将小皇冠放在余千脑袋上。可能确实这玩意儿太重了,余千眨眨眼,脑袋一歪,这珍贵的宝石皇冠就啪地砸在地上。
在野顺手捡起来丢到盒子里:“那就不戴。”
一同送来的还有他的礼服,但是在野没穿,他还是穿着他的T恤休闲裤和运动鞋,带着穿了漂亮小裙子的余千上了卓秘书接人的车。
在家今天很热闹,在家的亲戚,公司的商业伙伴,还有在延的私生子在盛禹和情妇苏系也在。
当初在延和温聆离婚,人人都以为在延很快就会把情妇娶回来,或者是再娶一个,但是他不知什么原因,没再结婚。有人猜测他是还惦记着温聆,因为愧疚不愿再结婚。
对此,在野觉得恶心。既然舍不得,当初为什么又要做那样的事。如果真的愧疚,又为什么让他的情妇住进家里,让他的私生子在圈子里四处交朋友。
在野带着孩子一出现,就成了现场的焦点,哪怕在野穿的和这里格格不入,也没人没眼色地提起,各个都在夸孩子可爱。
之前和在盛禹攀谈的人也纷纷来到在野身边,表情远比对在盛禹谄媚热情。穿着体面西服的在盛禹比在野小两岁,长得也俊秀,只是此刻表情不太好。
在野不在,他就是这里唯一的少爷,倍受尊敬,可是一旦在野回来,他就迅速被抛弃。
在盛禹调整了一下表情走过去:“哥,你来了,这就是我的小侄女吗?”
在野根本没理会他,在盛禹深吸一口气,伸手逗弄小孩:“小宝贝,你的妈妈是谁啊,怎么不一起来。”
他这话让围在旁边夸孩子的人都静了一静。在野的目光也终于落在他身上。
在盛禹心里快慰,谁不知道这个孩子来历不明,还没有妈妈,只是大家都不说而已。现在被他戳破,场面就有些难堪了。
在野拿过旁边一人手里端着的酒杯,扬手泼在了在盛禹的脸上:“不会说话就闭嘴。”
他看向匆匆赶来的他爸的情妇:“苏系,带你儿子下去换衣服,换完就待在房间里别放出来了。”
在盛禹气得浑身发抖:“你,你凭什么!”
苏系看一眼在野的表情,忙拉着儿子:“好了,别说了,走吧。”
等到那母子两个拉扯着狼狈地走了,在场众人才回想起这位在家大少爷有多么叛逆,他连他爸的面子都不会给,更别说那个私生子弟弟。
一时没人敢再来夸孩子,在野抱着孩子穿过众人。只要回来这里,他的心情就不好。
发现怀里的孩子在仰头看他,在野揉揉她的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