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家二老的育儿经颇有意思,若是细说,竟是有些重女轻男。
女儿娇生惯养,儿子到养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
就比如现在,李姝色洗菜的时候,沈峭还能拿着锅铲翻炒两下,有模有样的,竟像是个老手!
李姝色脑袋凑过去,有些好奇:“夫君,印象中你这是第一次炒菜吧?”
沈峭专心炒菜,淡淡地“嗯”了声:“看你的样子学的。”
她也就在他面前炒过那么一次菜吧?他这学习能力简直要逆天了。
李姝色不得不再次感叹人与人之间的差距,虽然她之前也是被人追逐的第一,但是现在她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做人外有人。
她第一次不带任何讨好心思地感叹:“夫君真的好厉害,我第一次做饭的时候,还差点烧了厨房呢。”
可不,那天晚上,他就是看到滚滚浓烟,才出来帮她烧火的。
李姝色将洗好的菌菇下锅,沈峭看见也没有问,只一味地翻炒。
这下不淡定的到成了李姝色,她挑眉:“夫君,你难道就不好奇,我为什么笃定这菌菇没有毒?”
“没有毒。”他回。
李姝色眉头扬得更高了:“你又为什么如此笃定?”
“死的是虎子,那天我去了。”他看她一眼,眼睛明亮清澈,“他当时吃的不仅仅是这菌菇,还有你说的颜色鲜艳的蘑菇,是那些蘑菇让他中了毒。”
“而那些毒蘑菇翻炒之后,颜色变暗,和这些菌菇有些相似,所以村子里的人才一并认为它们都有毒。”
想来,也该是如此,不过...
李姝色却继续追问:“夫君,你又凭什么笃定我说的就是对的,如果那些颜色鲜艳的蘑菇没有毒,反而是这种菌菇有毒呢?”
沈峭翻炒的手一顿,好似没有预料到她会这么问,鸦羽睫毛轻微眨动,眼眸下垂,薄唇轻轻吐出令人胆寒的话---
“那就一起毒死吧。”
李姝色:“?”
她眯了眯眼睛,这人还真不愧是全书最大的反派,他只是平时隐藏得太好,骨子里还是有着毁灭的欲|望。
她轻轻叹一声,将反派大佬拉回正道上,任重而道远啊。
她道:“夫君胡说什么呢?什么死不死的,多不吉利。我自己做的饭,自己也要吃的,我怎么可能会害自己呢?”
沈峭闻言,没有搭话。
李姝色撇撇嘴,见他翻炒得差不多,便端起盘子将菜盛起来。
一家四口围着方方正正的饭桌坐下,沈母却看着眼前的菜很是为难。
虽然闻着挺香,但是真的能吃吗?
当年虎子的死状还刻在她脑子里呢,她有些害怕当年李姝色没有去看,所以不知道这毒物的厉害。
李姝色先是动了第一筷子,刚夹起来,就被沈母喊住:“阿色!”
看着沈母欲言又止的模样,李姝色给了她一个放心的眼神:“娘,你放心,没事的。”
随后,盘子里多了另一双筷子,拿着筷子的手骨节分明,指甲被休得齐整,尾部还有好看的月牙弯,手的主人也跟着夹了块。
沈母的心提得更高了,差点摔了手中的碗。
李姝色本以为沈峭戒备心重,会等她吃完他再吃的,却不想他居然毫无顾忌,在她愣神疑惑的功夫,率先送进了嘴巴里。
她手一抖,差点把菌菇掉了,所以大佬这是在给他们试毒吗?
李姝色问:“夫君,好吃吗?”
沈峭吃相优雅,不疾不徐,细嚼慢咽,像是贵族公子哥的做派,看着很是养眼。
“你的手艺,”他顿了下,又继续,“向来不错。”
向来?这也才是第二次吃她做的饭吧?大佬夸人都不打草稿的吗?
不过,她很受用就是了。
沈母这才松了口气,她当时脑子转过好几个念头,如果这叫菌菇的真的有毒,她也吃死算了,也好过让她白发人送黑发人。
不过,阿色怎么好端端地倒腾起这菌菇来了?
压下心中疑问,沈母也夹了一块,放进嘴巴里,瞬间味蕾都享受到极致的愉悦。
她道一句:“真香!”
李姝色暗笑,看来谁也逃不过真香定律。
李姝色在饭间打听到,菌菇长得地方还真不多,目前就滴水湖旁看见。
并且几年前出了虎子那件事,县城里都来人了,一开始以为是投毒案,没想到在虎子的碗里用银针测出了毒。
当时仵作就称这菌菇有毒,县令大老爷还发了告示,告诫百姓勿食用菌菇,还贴心地把它的样子画了上去。
李姝色觉得现在倒是一个好的契机,等她再把火锅底料调出来,或许就可以去县城里的酒楼走动走动,谈谈合作事宜。
任何世界,钱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
沈峭就看到李姝色的眼珠子在饭间滴溜转,也不知道在打什么主意。
以前的她虽跋扈,但是能被他一眼看透,如今浑身上下到透着一股迷,读书之余,竟被她分走了不少心思。
洗漱后,李姝色很是乖觉地敞开被子,露出旁边的被窝,笑眯眯道:“夫君,赶紧睡吧,明日再早起读书。”
人形暖炉实在合她心意,等离了这恒温暖炉后,她以后的漫漫冬夜将如何度过?
不过,这个想法只一瞬,等以后她赚钱了,睡更暖和的被子,再灌几个汤婆子,怎么睡都能睡,也不一定非要这暖炉吧?
经过昨夜与矜持的斗争,到底舒服二字占了上风,李姝色等沈峭上床后,抓着他的一条胳膊,靠着他的肩膀就闭上了眼睛。
心中更是喟叹一声,好暖和。
第二天一早,李姝色起床后没有看见沈父,疑惑地问了沈母。
沈母回她,说是那个在张二叔家重伤的人身子好了些,今儿个一早就离开张家走了。
张二叔也没多挽留,等人走后,就来到沈家,告知那人已走的消息,并且把进山打猎的事提前了。
他们想要赶在清明节前,多打些猎物回来。
李姝色没有去张二叔家看过那个重伤的人,但是瞧着沈父身上的血迹,就知道那人伤得不轻,怎么才两三天的功夫就回去了?
不过转念又一想,他毕竟是个太监,如果再不回去,被宫里的人发现可不得了,他的身份也比不得寻常人,消失两三天已是极限。
她便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反正不管那人是不是男主的人,她已经把小盒子交给了沈峭,也不可能再将盒子交出去。
她是决意要给沈峭与男主相识铺路的。
沈峭在房间里温书,李姝色则在小厨房努力调制火锅底料。
她和沈母走遍了四邻,才求得一些别的调料,这些调料珍贵,李姝色还得要省着点用。
沈母虽不知她要干什么,但是却乐意支持她,知道她脸皮薄,所以特地跟着她一起去的。
沈母对她的情分,李姝色通通都记在心里。她上辈子不知道妈妈长什么样,这辈子也许是老天为了弥补她的这份缺憾,才会让她遇到沈母。
李姝色做起事情来全神贯注,一点都不在意周围的环境,而等她稍稍放松心弦的时候,院子的声音自然也传进了她的耳朵里。
“峭哥哥,我近日读了《三字经》,里面有些地方看不懂,想要请教你,但是又怕打扰到你,我知道你正在为秋闱勉力。”
小姑娘温温柔柔的话语,又带着三分善解人意,寻常人听了,心里都是熨帖的。
李姝色挑眉,张素素怎么来她家了?这么搭讪她的夫君,当她是死人吗?
她身形一动,躲在门后,透过门框的缝隙,好奇的目光使劲地往外瞧。
沈母拿着绣品出去串门了,估计一时半刻也回不来。
这家里现在就只有她和沈峭两人,而她一直在厨房里,张素素还真就有可能不知道她也在家。
所以,也不顾及什么避嫌,直接进院和沈峭搭话。
李姝色其实有在原著中寻找过张素素的痕迹,但是并没有一丝发现。
毕竟,她这个反派大佬的前妻就只有寥寥几句话,就别谈张素素这个仅仅是大佬的爱慕者了,如果她是炮灰,那么张素素顶多也就是个路人甲。
而沈峭二婚娶的公主,才是本文与男女主对抗到底的女反派,一个极有份量的女配角。
李姝色透过缝隙,能够看到沈峭挺拔的身姿,以及他自然垂落腰际的乌发,头顶只扎了条发带,简洁而又利落。
他对面站着的张素素,两颊微红,穿着身荷叶绣边的淡青色襦裙,看着清新淡雅,也不失俏丽,颇有几分娇羞。
她心里啧啧两声,她这算什么,偷窥还是捉|奸?
她咬了下下唇,看得更起劲了。
沈峭面对张素素的困惑,语气礼貌地回:“有何处不懂?”
张素素先是愣了下,随后才有所发愁地问:“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义。素素有幸跟着你和老秀才学过字,但是村子里还有其她女孩,她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其实素素与她们没有什么不同,作为一个女孩子,当真可以因为识字而成器吗?”
那人走了,可是那人竟说自己是公主...
震惊、狂喜、兴奋之余,害怕随之而来。
她想飞上枝头变凤凰,但是她又怕,她实则没有那个命。
沈峭闻言,循循开导:“读书识字,是为了让人知晓这世间的道义,这对于男女而言,并没有分别。”
“不必束缚于女子身份,女子无才便是德这类的话,我向来不信。这书,男子习得,女子也是一样。你只管好好学,至于最终能不能成器,我不敢有论断。只能说,一切交给天意。”
张素素眼中越听越亮,而李姝色也是满眼的震惊。
她万万没有想到,沈峭居然还能有此思想高度,在这男尊女卑的世界里,真可谓难能可贵!
作者有话要说:李姝色:当着她面搭讪她的夫君,当她是死人吗?
下一章,打张素素的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