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秀心虚啊,她当然得心虚。
她们多年好友,在最紧要关头,她总是能够出卖原身,并且事后就像现在这样哭诉自己的身不由己,随后苦兮兮地求原谅,这样就能蒙混过关。
而原身也是蠢,被这样的把戏忽悠得晕头转向,最终都能原谅她。
张秀秀真的没有想到李姝色居然会这么问,脸上的笑容一僵:“阿色,你在说什么呢。”
李姝色视线下移,落在她手腕上的红线手镯上,是红线缠绕银环编织而成的手镯,上面坠着一颗小金豆,在阳光的照射下,发着金灿灿的光。
她扒开张秀秀的手,又撸开一截她的袖子,将红线镯露出来,冷笑着问:“那你告诉我,为什么张素素的镯子会在你的手上?”
钟毓村大多数人家都姓张,也不都有血缘关系,但大多一表十八亲,拐来拐去张姓也总归是有那么点关系。
张秀秀另一只手慌忙捂住镯子,生怕她看见似的,梗着脖子说:“那是她打赌输了,输给我的,不是送给我的。”
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还赌输了?就张秀秀这脑子,还真不一定能玩过张素素。
李姝色也不跟她纠缠这件事,继续说:“你也知道,我与她向来不和,既然你们关系好,以后你也不要找我了,我们也算不得是朋友。”
反正也都十三四岁的年纪,这样吵架绝交落在别人耳中,也合情合理。
张秀秀吃惊地瞪圆了眯眯眼,不可置信道:“你要和我绝交?”
“为何不可?”李姝色眸光泛着几分冷意,“去年,你说张二麻子纠缠你,让我给你出出主意,却不想他将我们拦住的时候,你将我推开,独自让我一个人面对他,完全不顾我的死活跑开,虽然事后你称你不是故意的,但是秀秀,你对我的伤害已经造成了。”
而不知为何,那天就传起了她和张二麻子的谣言,流言多难听,三人成虎,她清清白白小姑娘哪里还能有脸活下去?
当天晚上,她就投湖自|尽,但被路过的村民救下。
而就是在这个时候,由沈家二老做主,让沈峭娶了她。
沈峭虽不愿,但他孝道大于天,他也不得不妥协。
李姝色看着面容有些苍白,嘴唇蠕动的张秀秀,眸光的冷意更甚:“当时你为了自己的名声,不为我辩解,我也不好说你什么。但是你待我成亲后,却从中做媒,引得我和张孝良相识,秀秀啊秀秀,你居心何在?”
李姝色心高气傲,也自诩是小家闺秀,平日里就待在家里,沈母也不给她活计,所以她平日里也就给门前菜园浇浇水,即便出门也不会离开沈家太久太远。
而张秀秀不一样,她家里头还有兄弟,她娘对她就是糙养,平日里也不怎么管,东家溜到西家,就没有她不认识的小伙伴。
她和张孝良相识,就是由张素素引荐,现在李姝色根据她手腕的镯子,猜想幕后之人大约是张素素,目的就是为了除掉她,好自己嫁给沈峭。
也怪不得,昨天在村口的时候,张素素竟然当着大家的面,连伪装都避不及,想要将她赶出村子。
张秀秀听了她的话,脸色涨得通红,立马反驳道:“你和张家哥哥交好,与我何干?我何时引荐你和他相识?大家都是同一个村子的,互相认识又怎么样?我和好多人认识,也没见我和别人,像你和张家哥哥那般私奔啊!”
李姝色笑了:“所以你不承认从中牵线搭桥的事?你也不认在我耳边说张家哥哥多有钱,能够带我去京城,并且撺掇我和他私奔的事?”
张秀秀立马后退一步:“好你个李姝色,我今日好心关心你,你这是在和我翻旧账?我有这么说过吗?我何时撺掇你和他私奔?是你自己不守妇道,也怪不得旁人!”
“哦。”李姝色也后退一步,冷声,“既然我在你心里就是这么不守妇道的人,那我们也不必再是朋友了,从今天开始,我们绝交。”
张秀秀早就想和李姝色这个蠢货绝交了,但是她摸了摸手中的镯子,她答应素素姐的事还没有办成,现在还不能与李姝色绝交呢。
她咬了咬下唇,故作生气地说:“阿色,整个村子就我乐意和你玩,你当真要和我绝交吗?”
李姝色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确也只有张秀秀一个朋友,不过这样的塑料姐妹,她一个也嫌多。
她道:“是的。麻烦你帮我给张素素带句话,就说沈峭这个人是我的,她想要进门?呵,做小都没门!”
“你!”张秀秀气得伸手指着她,气息不平地喊道,“李姝色,你会后悔的!”
喊完,又跺了跺脚转身跑开。
若是往常,她这么对李姝色,李姝色早就应该追上来了。
但是张秀秀跑了不多远,转身一看,后面却是什么人都没有。
她有些愣在原地。
李姝色看着张秀秀跑开的背影,对着身后的空气来了句:“夫君,戏看够了吗?”
虽然沈峭躲得好,但是李姝色还是注意到了他,知道他在,所以她刚刚才以那种方式与张素素绝交,同时也将部分责任推到她身上。
算是变相地为自己洗白吧。
能洗白一点是一点,留给她的时间也不多了,等八月秋闱后,明年二月就是省试,三月就是殿试,再过个一年,他可就要娶公主,杀糟糠妻了!
李姝色缓缓转过身子,看见沈峭长身玉立在不远处,她抬脚走近道:“夫君,我知道你还在恼我,不过我可以发誓,我与那张孝良之间绝对没有苟且之事,若是有,就让我五马分尸!”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说得太重,沈峭的眉心居然跳了下:“休得胡说。”
李姝色见他呵斥,反而乐呵呵地说:“夫君这么说就是信了我,我之前也是被猪油蒙了心,被张秀秀那朵白莲花给骗了,好在如今迷途知返,以后定好好和夫君过日子。”
沈峭没有说话。
李姝色又说:“我也知道,夫君是逼不得已才娶了我,如果夫君今后有了心仪之人,我绝对不会是夫君的阻碍,要是夫君顾惜,给我一纸和离书就好,我也绝不纠缠。”
咱们和平分手,你尚你的公主,我过我的好日子,谁也不耽误谁。
她说话虽轻,但每一个字都落在沈峭耳中,听着听着,他就察觉出这话的不对劲。
和离书?原来她居然打的是这个主意!
以为这两天对他好,他就会放过她,好让她跟张孝良双宿双飞?
沈峭头一次被人这么气到,简直气到肝疼!原先她名声落魄,谁也不敢娶她的时候,可是他娶了她!
那个时候,她的好姘头,张孝良在哪里?
如今攀了高枝,瞧不起他秀才夫人的位置,到是瞧上了地主夫人?
沈峭嘴角抿起,原本是不在意的,可是为何他听了这话,还是觉得无比愤怒?她又何德何能牵扯到他的情绪?
他倏地转身,语气不平道:“娘让我叫你回家吃饭。”
李姝色看着沈峭的背影,怎么感觉大佬好似有些生气了呢?
她说的话也没毛病,京城富贵迷人眼,他去了后定是要在那里打拼,到时又哪里能够瞧得上她这个山野村姑?
她这么说,他应该高兴才是,也不用费尽心思除掉她了。
毕竟原著还写了,男主可是用他杀妻这件事在朝堂上攻讦他的,然而他当时罪行太多,杀妻似乎就成了最无关紧要的事……
李姝色叹了口气,认命地跟上,她还是加把油,努力给大佬灌输和平分手的思想。
他们和离后,若是沈母真的舍不得她,他们也还是可以做兄妹的不是?
饭后,沈父就背着竹筐,放好猎具,打算进山。
与沈父一同进山的是张二叔,也就是张素素他爹,当年沈父打猎的手艺就是这张二叔教的。
沈父一家能够在此安家,据说张二叔也帮了不少忙。
如今看来,张素素和沈峭用青梅竹马来形容也不为过,就不知是郎有情,还是妾有意了?
沈母看着沈父的背影,眸中隐隐有着担忧,吩咐了好多句,早去早回。
其实这样的感情,李姝色看着是有些艳羡的,少年夫妻老来伴,可不就是这个样子?
沈父走后,沈峭就在家中继续苦读,李姝色也不敢乱在他眼前晃悠打扰他,于是便想出门,寻求挣钱的法子。
毕竟待在家里,钱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她也背起一只竹筐,里面放了把镰刀,跟沈母打了声招呼后,就出了门。
走在路上,碰到村民,她也会扬着笑脸,主动打招呼:“婶子,吃过饭了吗?”
“嗯,吃过了。”
“割点野菜回去,夫君读书不易,我也没什么好东西做给夫君吃。”
一路走来,她可谓是立住了“改过自新,一心为夫”的良好形象。
这个年代,好的名声同样重要,她把这名声给立住了,沈峭要杀她的时候,也要好好掂量下,毕竟人言可畏。
但是,事情哪有这么容易,耳边还是传来一道挑刺的声音:
“呦,这不是沈家那不安分的儿媳妇吗?你可是金贵人,平常都瞧不见你人,今儿个不嫌太阳晒,怎么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咳,每次回村见到人不打招呼的社恐人,是谁啊?
哦,是我呀。
为了这事,没少被母上大人骂过【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