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毕竟是唐家的地盘,金蚕并非是唐家的蛊虫,其他的蛊虫必然会对它有敌意,而且对于金蚕来说,最为尴尬的是,就算它对这个宿主没什么感情——他俩关系确实不好,就齐不闻知道的,唐克好几次想把金蚕从身上弄出去,当初在地下掩体的时候,金蚕是趁着唐克昏迷的时候才偷偷重新钻进去的,不过这倒是也说明了一件事儿,齐不闻现在才咂么出来味道,那时候在军事演体的时候可并不是只有唐克一个选择,金蚕可能也是出来转了一圈儿,想找一个比较听话的宿主,但是最后还是选择了唐克,可能是从那个时候,金蚕就知道唐克比较特殊,也未必说明唐克的体质一定比他们好或者什么,只能说,各个方面更加契合。
但是在内蒙古的雪山里面,金蚕彻底无从选择了,蛊虫不可能自己跋山涉水从雪山里面走出来——别说是蛊虫,你现在要是把齐不闻扔在山里面,他也走不出来。更何况是金蚕,金蚕虽然能力很强,不管是下毒的能力,还是吸金的能力,但是,金蚕有个特殊的弱点,就是对人类的依附感也很强,否则也不会非要嫁金蚕才能把金蚕弄走。
所以,金蚕必须也只能依附唐克,这个宿主已经挂掉了,要么想办法让他活过来,要么自己跟着他一起嗝屁。
就这样,不知道金蚕用了什么办法,真的弄到了返生蛊,让唐克的身体开始重新运转。
而为了躲避雪山里的一些蛊虫,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金蚕必须蛰伏,它一定是用了某种方式消除了它和唐克身上的气息,让蛊虫和人都无从找到他们。
唐妈最后能找到唐克,还是靠唐克父亲的一只蛊虫,说到这儿,唐妈还给他们展示了一下。
“就是这个。”
只见唐妈从领口里面拽出来一样东西。
那是一只小小的玉石吊坠,刻的是一个壁虎的形状,应该是翡翠,而且是红翡,整个蛊虫身体里面有种淡淡的红色,看起来相当漂亮。
“不是红翡,”唐妈摇头,“里面的,是他的血。”
这玩意儿不光不是玉石,唐妈再一次强调一遍,打消了齐不闻先入为主的想法,她十分笃定这是一只蛊虫,活着的蛊虫,肚子里面的血,是唐克的父亲多年来用血喂养形成的结果。
“那……”齐添搓着手很想去摸摸看,“这玩意儿能动吗?”
“特殊情况可以,”唐妈耸耸肩,“我也是拿到这只蛊虫的时候,才突然开始意识到,人和蛊虫的关系不像是我们想象中那样。”
唐妈告诉他们,当初唐克的父亲将这只蛊虫给她的时候,再三嘱咐过要她好好对待,那种语气根本不像是在说自己养的一个小宠物什么的,就好像是把自己的亲爹托付给她似的,要好好对待,而且要毕恭毕敬,不能惹它不高兴,bb。
起初唐妈只是当成个吊坠带着,没有多想,后来,这只蛊虫曾经多次在危险中帮过她——一开始唐妈自己都没有察觉到,以为只是幸运而已,后来才发现是蛊虫的原因,它就那么悄无声息地去把事情搞定,然后一点儿动静没有就回来了,整个过程就像个不显山露水的英雄,功成名就之后悄然而归。
唐妈用这只蛊虫,才算找到唐克,所以,其实唐克身上发生的一切,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不过,金蚕蛊的强大让她有些警惕,再加上唐妈那段时间研究了很多跟返生蛊和金蚕有关的事情,加上唐克开始有些奇怪的表现,这令她不禁担心,唐克的身体已经被蛊虫控制了。
这尼玛还真是……齐不闻看着唐妈脖子上那个看起来明明是玉石却被一口咬定绝对是蛊虫的东西,只听说过人养玉,没听说过虫养人。
“不过,那次我没能把唐克带出来,就是因为这里的一些蛊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