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四章 寻鼑11

有一件事情,直到现在,唐妈还没有过多地跟旁人说起来过,那就是她当初把唐克带出来的经历。

齐不闻对此一直很关心,为什么当年他和疯子在山里找了那么长时间,唐克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而唐妈却能轻而易举把他找出来。

“还是,血脉的原因吧,”唐妈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是啊,她是这个世界上和唐克维系最深的人,“不过,有些事情不是你们的问题,你们之所以找不到唐克,是金蚕的原因。”

唐克的身体里有金蚕,但不是他们炼的蛊,而是当初齐不闻和唐克路过一个镇子的时候,误打误撞捡到的,准确来说,他们被人嫁金蚕了。

其实当时不管是唐克还是齐不闻,都没有深入去研究这件事情,他们甚至都没有想过,金蚕为什么要选择唐克。

齐不闻以前也没怎么觉得唐克是特殊的,堂口里面的一个伙计吗,唯独是和老爷子关系好一点儿,做事儿路子野一点儿——那时候的他们,谁能想到自己身边的普通人,体质竟然都和别人不一样,要是往深的说,那简直就好像是……说鹤立鸡群你可能感受不到,就好比我们都是蚂蚁,你是个蜜蜂,一起生活了很久我们才发现原来你是另一个物种。

人和动物之间的差别,有时候比人类想象中要小,可是人和人之间的差别,远远比人所能想象到的还要大。

想想看甚至有点儿恐怖,章琢当年可能都没发现唐克那么特殊,但是蛊虫却比他先发现了,毕竟,金蚕非常灵敏,尤其是对生死这种事情,金蚕选择宿主,至少需要对方是一个相当强悍的人,能保证自己能在这个世界上活得更久,至少不会说,遇到点儿小风小浪,宿主先挂掉了。

但是,在唐克“死”了之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唐克成了一具尸体,不再能为金蚕提供什么。

齐不闻看着唐妈,她说着说着,有时候会眯着眼睛望着远方,嘴上不停,但是说话的速度明显放慢,好像在思考什么,在确认一些她不太能够确定的事情。

“你是觉得,唐克能够活过来,包括伴生蛊的事情,都是因为金蚕。”

唐妈愣了一下,没有马上回答,但是从她脸上的纠结,齐不闻感觉到自己猜对了一半儿,另外一半儿,或许是唐妈不确定,或许是她不愿意承认。

总之,假如是这样的话,齐不闻大概就明白了其中的逻辑,唐克是金蚕的宿主,他之所以能活下来,并不是唐克自己有多彪悍,而是金蚕,他不想让自己的宿主挂掉,所以唐克才能活下来。

没人知道,唐克身体里的伴生蛊是从哪儿来的,或许只有金蚕才能知道答案。

但是那段时间里,金蚕做了一件事情,不光当时没能让齐不闻他们找到唐克,连唐妈都是好几次无功而返,当时她不知道缘由,后来才发现,原来是因为金蚕把唐克藏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