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九章 闯空门1

想进金家,说难不难,说易不易,重要的是,他们想干什么,是想随便溜进去小偷小摸一下,还是想玩票大的。

说实话,起初疯子只是想用易容蛊确定齐不闻的安危,但是,思路一下驰骋得太远之后,他突然发现光是为了把唐克救出来而易容成金老大,有点儿小材大用。

既然玩都决定玩了,不如玩痛快了!

“我觉得肯定是在你们本家的老宅子,”齐不闻皱着眉头盘算着,“你不是说,本家老宅子做研究,还是刑讯逼供,肯定是老宅子最方便了!要是进本家的话,你易容成金老大,我的话……”

“食堂的厨子!”

“什么玩意儿?”

疯子看齐不闻没听懂自己的话,又一字一顿复述一遍道:“你,齐不闻,你易容成食堂的厨子。”

“为啥?!你要让我去给本家的人下毒?!”

“我们不去本家,”疯子勾起一边的嘴角,忍不住笑了,“去个更好的地方。”

疯子让伙计到他家去了一趟,取了一本相簿过来,又让伙计去金老大的公司附近,随便盯上哪个厨子,随便用什么办法,取这厨子的头发和一点血回来。

两边的事情分头去办,看着疯子部署完了,齐不闻就摁着疯子逼问道:“你给我说清楚,我为什么是厨子?”

疯子斜睨着齐不闻,“你不该先问我们去哪儿么?”

齐不闻也给疯子投回去一个相同的斜睨,“你还当我是三五年前?只有给你捧哏的份儿?”

疯子说不去本家,那就只有一个地方值得他们去——一个对金老大来说很熟、也很重要的地方,这地方很适合用来囚禁或者研究唐克,不,唐克可能都是次要目的了,这个地方能让疯子得到比唐克还重要的东西。

符合所有条件且又有着最佳性价比的地方只有一个,那就是,詹氏集团。

金家做事儿从来不暴露自己,即便是做明面儿上的生意,也喜欢把自己隐藏起来,从古至今,金家人隐藏姓氏改头换面的事情干的不少,他们家的原则就是以保密为重,活得了无痕迹,是永绝后患的最佳方式,他们从来不在乎什么名誉荣耀,抛头露面是傻子才做的事儿。

詹氏集团的法人叫詹董,看似和金家没有任何关系,但其实这人也是金家人,只是从小以“詹董”这个名字,和看似与金家毫无交集的生活轨迹活在这个世界上,干干净净清清白白,作为金家的外壳,或者说,一张面具。

但凡不是蛊门中人,肯定想不到这人和金家有什么关系,就算是炼蛊的人,也很少有人知道金家还有詹丑这么个图腾,只有老一辈人才记得那些曾经瑰丽灿烂又诡谲阴暗的金家人形象。

而只要仔细研究,就会发现詹氏集团做的很多事情,都和金家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对于疯子来说,詹氏集团的确是一个相当值得探索的地方。

两人一拍即合,伙计也带着疯子要的东西回来了。

要厨子的头发和血,齐不闻能理解,通过易容蛊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的形象,的确需要一些材料。当初齐不闻易容成章琢的时候,也是取了章琢的头发和指甲,而且还是从章琢家的床上、沙发缝里还有浴室地漏里找出来的,因为章琢死的时候,他们没有保留尸体,也从来没想过将来还需要玩这么一手,后来齐不闻问疯子,如果真是连头发和指甲找不到,还有什么替代品,疯子说,穿过的衣服也行,但是就未必那么像,搞不好的话,还有可能变成什么四不像的东西。

至于相簿,齐不闻有点儿懵了。

“我还没听你说过用照片也行!”

“照片当然不行。”

蛊虫将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的长相,其实需要非常庞大的信息库,头发和血,是最好的基因采集样本,用穿过的衣服,靠的也是上面留下来的皮屑,但是照片对于蛊虫来说,其成分只是油彩和相纸,与照片上的人并无关系。

正当齐不闻纳闷儿的时候,就看到疯子找出一张金老大的照片,从相册里面抽出来,照片背后竟然粘着一根头发。

原来,疯子从很早以前就开始有意识地收集金家本家人的信息,其中自然也包括头发之类非常具有实用性的东西,其实刚开始的时候他也没想过将来要用这些东西干嘛,或者是炼蛊,或者是其他,他完全没有思路,只是他知道金家人一直在采集他们这些旁系的样本,算是以牙还牙吧,疯子也如法炮制了。

齐不闻在旁边看着,不禁有点儿咬牙切齿,下意识就往后退了一步,本能地想离疯子远点儿。

“你们这种人真特么危险,说不定哪天跟你喝杯咖啡,明儿就被你py出了个复制人。”

疯子耸耸肩,“不然的话,做蛊师有什么意思。”

这么说……倒也没错儿,且不说那些道听途说的故事,光是齐不闻自己亲眼见过的,为了能成为蛊师不惜付出高昂代价的人,就不在少数,远的不说,葛堂山当年为了送儿子跟章琢学蛊术,那是卖了一套房子的钱供养给章琢以表诚意的,齐不闻也碰到过一个年轻人,叫什么他想不起来了,反正这人跪在齐不闻家楼下,在人来人往众人的视线中跪了足足两天,最后还是被保安硬生生扛出去的,这人的理由是,他爹被人活生生气死了,好像是因为抢职称还是什么事儿,反正就是积郁成疾死的,这种事儿打官司不占理,杀人偿命自毁前程又舍不得,就想学炼蛊把人弄死。

类似的事儿还挺多,不说别的,现在连网上购物平台上都能找到大把大把号称能为人下蛊的骗子,慕名而来送钱上当的人还不少,有的是为了下情蛊求复合,有的是为了蛊惑老板给自己升职加薪,齐不闻想想都觉得好笑,要是花个千八百就能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那人生岂不是太容易了?

而为了类似原因想来学下蛊的人更不在少数。要说最滑稽的地方,就在于他们把蛊师的门槛想得太低了,真以为会了蛊术就能无所不能,说实话,要真是精通蛊术,还真是无所不“能”,但要做蛊师,就要知道有些事情就是“不能”。

齐不闻记得唐克以前说过,他刚入门的时候,章琢曾经给他讲过几条规矩,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能为了赚钱,什么蛊都给人下,尤其是情蛊啊、生财蛊之类的,倒不是因为什么怕折寿啊、遭天谴啊、改因果啊之类玄而又玄的原因,其实他的原因很务实——你接触这些为了蝇头小利就求蛊的人,其实本身就是在往泥潭里面陷,这种脑子不大拎得清的人本身就是麻烦,跟麻烦卷到一起,自己的路注定也走不长。

这世上最可怕的不是坏人,是蠢人,用蛊术来做蠢事儿,那就是把自己往更愚蠢的路上推。

所以,就算疯子能用蛊术做很多事情,但他知道有所为有所不为,知道如何克制自己的欲望和称心如意,知道如何收敛和管控自己的能力,让自己这条路越走越长。

趁着齐不闻胡思乱想的时候,疯子已经开始用金老大和厨子的头发、血开始喂蛊了。

两人又换上了衣服——齐不闻倒还好,他只是借了个不起眼的厨子的身份,疯子就有点儿麻烦,他找出了一种阴蛊服了下来,因为他的身材比金老大稍微秀珍一点,只能用这阴蛊将他全身的关节拉开,将身材整个放大,这才能模仿个七七八八。

折腾了大概两个多小时,蛊坛里的蛊虫终于安静下来,说明它们已经接受并且了解了这些头发和血所带来的信息。

“好了,”疯子看向齐不闻,“准备好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