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小姐姐调好点滴速度,又给霍修珣的手背贴上胶带。
“一个半小时吊完,到时候姐姐来给你拔针头。你乖乖的,要有耐心哦,加油!”
霍修珣:“嗯。”
小姐姐走了。霍修珣再度垂眸,声音很轻:“……我冷。”
“手很冷,胃疼难受。”
“不舒服。”
他又虚弱地把头埋进了裴临的肩窝。
裴教授:“……”
他是真的不能理解。明明彼此都知道谁也骗不了谁,seth为什么还要坚持装可怜,这是演上瘾了?
还是说,这就是犯罪心理学书里写的“高智商的反社们会尤其钟爱挑衅警方、愚弄公众”?
裴临当年在一处工作时,为了提升业务能力很好地和犯罪分子斗智斗勇,业余时间读过好多犯罪心理案例。
据说,“玩弄猎物”能让反社会们享受到平常生活里体验不到的刺激与快乐。
而其中越是自视甚高的变态,往往对“猎物”的要求也越高。有个著名的变态杀人魔,甚至描述过他梦寐以求的“最高难度收藏品”,是“聪明、敏锐、优雅、正直、眼睛和手指令人垂涎的年轻人”。
只可惜,裴教授并没兴趣当任何人的猎物。
天理昭昭,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他一直在通过不懈追查把一个又一个犯罪分子丢进监狱,所以谁才是真正的掌控者?
所以此刻,他也绝不由着seth牵着他走。
“……霍修珣,咱们开诚布公聊聊吧。”
“既然重新来过,你有什么计划?”
“……”
“你不说,那我先跟你说说我的。”
“我这个人其实吧,一直都没有什么特别的理想,重来一次,也不过是想重新过过普通的生活。”
“念书,毕业找一份喜欢的工作,也许回原来的单位,也许去一个更轻松的行业。买一座自己的小房子,装修成顺眼的风格,在阳台种些多肉和太阳花,再养只胖乎乎的狗狗。”
“平常和朋友聚聚会、打打球、吃吃烤串,看几场电影,买几副喜欢的画挂墙上。”
“上辈子过得太匆忙,这次我想认认真真活一回。”
“是不是听起来简单又无趣?”他垂眸笑笑,“我这人本来就是有点无趣。”
“那你呢,seth。”
“人生重来一次,你想怎么过?”
医院走廊灯光雪亮,裴临灰色的眸子里亦闪着平静的光。
他等了好久,可伏在他肩上的人依旧没有任何回应。
“其实凭你的天赋,你完全可以过上任何想要的人生。”
“我知道你童年过得不太好,有些过去也已经改变不了。但未来还很长,你本可以自由自在地生活。”
“……”
“我真的不希望重来一次,我们还是要成为敌人再相见,又拼个你死我活。”
“……”
“但如果非要重来一次,我绝不会再犯上次的失误。”
“上辈子,是我输给了你,也就只有那一次。”
“重头来过,你逃不掉。”
……
从黄昏就开始下的大雨,本就拉低了温度。
二十年前的医院走廊又没有空调,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越发有种深秋的寒。
裴临直到这一刻,才发现不止霍修珣正在从他身上汲取暖意,他同时也在汲取他的。
就像冷天里互相依偎的猫猫。
漫长的沉默。
突然,一声轻笑。
霍修珣的唇是那种天生的微笑唇,很薄,唇角自带上扬。弧度其实小时候还不是很明显,但在成年后特别明显,有一种恶劣的性感。
其实上辈子高中毕业后,裴临曾在某个暑假回家时,在街上碰见过霍修珣一次。
盛夏,是霍修珣先看到他的。
然后他就站在原地一直目不转睛地盯着他,在夏日的蝉鸣中不知死死盯了多久。直到后来两人四目相对,浓绿的树影漏下光芒,霍修珣缓缓对他勾起唇角。
那个笑,裴临至今记忆犹新。
不知该怎么形容,找不到语言。
那个笑与他此刻的表情何其相似——
只有唇角是笑着的。上半张脸却完全是泫然欲泣一般、几近晦暗又疯癫的表情。
那是seth的表情。
不属于十岁的男孩,它只可能也只会属于阴沉灰暗的seth。
……
“裴教授,刚才说了什么?”
“‘虽然上辈子输给我,但是,也只有那一次?’”
“可我怎么记得,你上辈子一直在输?”
“从小到大裴教授赢过我么,哪怕一次?”
裴临:“……”
Seth终于露出了真面目,连声音都低了几分。琥珀色的眸光犀利压迫感十足,再不是之前那个无辜的小可怜。
可偏偏同时,他的手却又在衣物下努力地寻到了裴临的手指,十指紧扣。
他身上还披着的裴临家车上拿下来的宽大外衣,那衣服过大,甚至遮住了大半长凳。霍修珣就这么在堆叠的衣服
“还有,裴教授是不是贵人多忘事,还忘了些什么。”
“你的人生,应该不只是‘重生’而已?”
“裴教授,仔细想想。”
“你还有‘任务’的。”
“……”
“是‘治愈’我,”霍修珣掌心向上,古怪地轻笑了一声,“我的治愈呢?”
“……”
他另外一只手已经死死握住了裴临的手指,所以直接用了挂着吊水的手。针直接戳了出来,血珠落下,他却像是没有知觉一样。
“上来就炸鱼,这操作也是绝了啊裴教授!”
“真就完全不在乎我的心情,是吧?”
“我知道,裴教授一直都看不起我,觉得我自甘堕落,无可救药。”
“所以我就活该不配?即使重来一次即使剧情‘强制’你对我好,你也根本就不屑配合?”
“……”
“那行啊,你随意吧。”
“不走剧情我就让世界毁灭,你加油试试看阻止我?”
……
好家伙。
男主知道自己是男主,手握世界逻辑,为所欲为了。直接以毁灭世界相要挟。
还指责他操作绝?
到底谁绝啊,这谦虚得简直虚怀若谷,比不上比不上!
不过经过他这一通神经病输出,裴临终于彻底信了小Q所谓的“男主迷恋反派”——当然,这种“迷恋”究竟是出于喜欢还是单纯的神经错乱,就又不好说了。
有太多的反社会分不清两者的界限。
单方面成了反社会“我至死不渝的小情人”的倒霉鬼,不仅可能是反社会的青梅竹马、是他们迷恋过的班花校花,甚至可以是反社会的亲妈,以及追查他们的精英警察。
裴临总觉得,自己被seth选中,肯定不仅仅因为自己曾经是校草。应该还是当年做过什么,可他到底做过什么招惹上了这种神经病?
他记性很好,确定没失忆。
事实就是根本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