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在店里刚见到易倾的时候,还没意识到自己接下来要面对的是什么。
易倾点了一杯耶加雪菲,立在旁边看沈越现磨咖啡豆。
沈越熟练地操作机器,边和易倾聊天:“我可没想到沈昂会比我先结婚。”
易倾笑了笑:“你还记不记得我高中时那次,沈昂不小心受伤去了医院的事情?”
“记得啊,”沈越理所当然地道,“那对我们全家来说都是个很特殊的日子。”
——无痛症有许多原因,大多是基因上的问题,但也有程度上的区别。
有些无痛症患者的症状严重,甚至无法活过二三十岁就会死亡,但沈昂的情况出乎意料地好。
当时治疗沈昂的医生都对沈昂的全胳膊全腿感到相当惊讶,因为世界上甚至有过无痛症的孩子无知无觉把自己手指咬断的前例。
而沈昂并不是全无触觉,就像他自己说的,伤口上能感觉到些微痒意,就好像只是痛阈值比常人高出许多。
这令他的病况改善有了很大的希望。
“因为这事儿,我爸妈特别感谢你,总说如果没有你的话沈昂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沈越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说,“他们现在还一直说,你就是家里的第三个孩子,跟我们一样重要。”
易倾抿唇笑纳:“他们对我来说,也比亲生父亲更像家长。”
“而且之后那一年,我觉得也是因为有你在,沈昂才那么积极接受治疗。”沈越说道,“有你在的时候,他就好像什么都不怕了似的。”
易倾颔首:“我走时也很担心他,后来再重逢时见到他恢复得那么好,松了一大口气。”
“可你为什么走了也不联系我们?”沈越忍不住问。
“……我爸没看好行李,东西和证件全丢了。”易倾叹气摇头,“但后来我试着给你们寄信,都没收到回复。”
沈越睁大眼睛:“我们从来没收到过。”
易倾很诧异地和他对视半晌,失笑:“那我的信都寄丢了?”
早些年的快递没有发达起来,寄信都靠邮局,还得在上面贴一张邮票盖戳。
虽说如此,寄丢也是常有的事情。
沈越皱起眉,脸上还带着不解:“沈昂因为你搬家的事情郁郁寡欢了好久,要是能收到你的信,肯定高兴得能跳起来——你说那些信,还有可能再找得回来吗?”
易倾摆摆手:“都多少年前的事情了,不太可能找回来吧。”
她自己都不太记得信里面写的是什么内容了。
理智地分析一下,可能大多都是关心沈昂的近况。
“真可惜。”沈越长叹一口气,朝易倾调皮地抛了个媚眼,“要是能从邮局里翻出来,我还想让沈昂读读看,录下他的反应来给全家人看呢。”
“他会感动得哭吗?”易倾倚着柜台好奇地问。
“那不太可能,”沈越啼笑皆非,“但很有可能会恼羞成怒。”
“是啊,因为他脾气不好嘛。”易倾轻描淡写地说。
“对,因为他……”沈越猛地咬住自己的舌头,反应飞快地挂起震惊的表情,“等等,我没听错吧,沈昂脾气还不好?”
易倾审视似的定定地看着沈越。
沈越用上了吃奶的劲儿和毕生的演技回视。
“我说错了,”易倾笑了笑,“我是说,兔子急了也咬人嘛。”
沈越立刻附和:“没错。沈昂现在脾气和小时候比起来是天壤之别,小时候的同学见了现在的他根本不敢认。”
他在心里长舒一口气,低头“全神贯注”地给易倾煮咖啡,不敢再看她一眼。
“变化是挺大的,”易倾道,“以前好像也没看出来他喜欢做饭做家务这些。”
关于这个,沈越早几年就已经编好了全套的故事:“这我知道,爸妈那时候忙,我们俩一起学自己做饭,偶尔看一些做饭的书、节目什么的。有一天,沈昂他不知道在哪儿看见了那个说法,‘抓住一个人的心就要抓住她的胃’……咳,然后就,你懂的。”
——这半真半假,其实也基本就是事实真相嘛,只是隐瞒了一点点。
说话间,沈越终于做好了易倾的咖啡,他立马小心地扣好杯盖递给易倾:“小心点拿。”
“照你这么说,”易倾接过咖啡道了声谢,又问,“沈昂那时候就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那绝对没有!”沈越一时失控地提高了音量,又赶紧压了下来,“是因为……啊对,是因为你以前家里总是没有人做饭照顾你,导致你只能天天去别人家里,沈昂他嘴上不说,心里其实超——级在意的。”
易倾若有所思地转着咖啡杯:“万一他再也没有遇见我呢?”
“……”沈越思考了一下,“可能这就是缘分的指引吧。”
易倾被逗得笑了起来,她朝沈越举了一下手里的咖啡:“好了,我去开会,下次见。”
沈越恭送大佬:“欢迎下次光临。”
等易倾的身影完全消失在店窗外,沈越才敢把吊着的那口气吐出来,他双手扣着柜台蹲下身,毫无形象地用头在储物柜上撞了两下,整个人劫后余生惊魂未定:“我去吓死我了!!”
……
易倾开完会看看时间,决定今天提前两小时下班:“陆臣野,这些东西你一会儿带回工作室去,我就不上去了。”
陆臣野在副驾驶座上坐得规规矩矩:“好的,要不然我自己打车?”
“我正好顺路,”易倾启动车辆,随口问,“驾照,你考到科目几了?”
陆臣野难以启齿,踌躇了下才开口:“科目二又没有通过。”
易倾:“……”即便在设计方面再天赋异禀,也未必能轻松考出驾照,这世界某种程度上来说真是太公平了。
“……对不起,”陆臣野自己也觉得很羞耻,“我会下次再努力的。”
易倾幽幽从后视镜里看了他一眼:“沈昂没几天就全都一次轻松过了。”
陆臣野沉默两秒,说:“看起来轻松的事情,可能都没那么轻松。”
易倾愣了下,自我检讨:“是,你说得对。”
她自己光上个班就已经被整个人被抽干,可沈昂却兼顾着学业、游泳队和她家,样样全能,显得特别可靠。
可一切表面上的光鲜亮丽,不代表内里也是同样如此,更何况沈昂的身体情况还有一点特殊。
沈昂是一个人,也会有自己的挣扎和低谷。
是不是或许不应该因为孙屿的话而去探究太多沈昂的生活?
易倾把车停在榕大学校外面的时候,因为脑子里还在思考这个问题,就没有立刻下车进去。
榕大对游客也是开放的,只要你看起来不可疑、手里也没带着可疑物品,保安并不会阻拦来往人员进入学校。
易倾下车犹豫了一会儿,还没来得及做出决定,就听见自己身后有人提到了沈昂的名字。
一个一头黄毛的说:“什么毕业典礼,我就要顶着这头金发被留在合照上,成为最耀眼明亮的那颗星!”
另一个一头黑发的说:“沈昂才会是大家第一眼看到的那个帅哥好吗,谁会关注你的一头黄毛。”
易倾回头循声看去,正好和两个年轻人对上了眼神。
年轻人们立刻现场表演了什么叫作“表情管理失控”。
“你你你是!”黄毛拉着同伴的手臂疯狂后退,“你就是沈昂的那个……女……女……”
黑头发的同伴伸手一把捂住他的嘴巴。
易倾觉得自己这辈子见过胆子最小的实习生也没有这么怕她。
“你们好,”她朝这两个看起来很脆弱的男大学生点了下头,“你们是沈昂的朋友吗?”
“呃……是?”黑发男生犹豫不决地反问。
易倾:“……正好我今天提前下班,想到学校看看他,这个时间他应该是在训练?还是在做毕业的准备?你们知道吗?”
沈昂的朋友好像有点奇奇怪怪的,还是进去看看吧。
“进、进去吗?”黑发男生差点咬到舌头似的嘶了一声,“你……您和沈昂他说过了吗?要不我打电话问问他现在在哪里?”
“不用了,”易倾盯住他去摸手机的手,微笑,“想给他个惊喜。”
黑发男生默默地把手收了回来。
“哈、哈哈哈……说得是呢,肯定会很。惊。喜。的。”黄毛干巴巴地说。
……
沈昂不能说没有朋友,有还是有的。
这就要说到沈昂高中时候的回忆了,但现在没人有心情回忆从前的事情,他们都在恐慌中思考一个问题:怎么能让沈昂不在他的心肝性命面前露馅。
黑毛——原来的红毛——给黄毛使了个眼色,咽了口口水上前,强迫自己和易倾搭话:“那姐……不是,我先带您去游泳馆看看吧,他大概率会在那里。”
他边说边在背后疯狂给其他同伴打手势:快通知沈昂啊!!
黄毛立刻摸出手机想给沈昂通风报信,易倾却正好回头看他们,吓得他刚买的手机啪地一下砸到了地上。
好在套了手机壳,安然无恙。
黄毛把手机捡起来,心有余悸地吹灰时,易倾开口道:“我好像听沈昂提起过你们。”
黄毛一下子不心疼手机了,他好奇地凑上前去问:“真的吗?他说过我们什么?”
易倾回忆了下:“他说有一个特别不会说话但还很喜欢说话的。”
黄毛:“……”
易倾又说:“还有一个嘴上不怎么说话但是只敢在心里说的。”
黑毛:“……”
两人对视一眼,同仇敌忾地搭起了肩,拍着胸口保证:“姐姐,你放心,我们这就带你去给沈昂一个惊喜!”
作者有话要说:想快点给大家分享沈昂穿帮现场,今天六点也加个更吧(世上竟有如此勤奋之人!
沈昂:你礼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