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樵子端着一盆水走在木桥上。
天边的第一缕光落在西侧院子的红墙上,她明白昨天已经过去了。
是的,在鬼城里,黑夜就是白天,白天才是黑夜,太阳升起来了,她们这里也就要关门了,混乱嘈杂的时间总算短暂结束。
孟樵子最喜欢的就是太阳初升的这段时间,这让她想起自己还活着的时候,那个时候,她的阿爷就是带着她一边唱山歌,一边去坡上捡柴火的。
虽然他们捡了再多的柴火,也还是抵挡不住寒冬,通通冻死在了破败的家里,但是她还是喜欢早上,因为那是阿爷陪着她的时候呀!
她站在桥上大概一刻钟,才接着走起来,端着水盆拧了拧抹布,开始擦拭地板和栏杆。
她擦着擦着,突然看到了一个陌生的影子,那个影子正四处走动,穿梭在楼阁之间,一会儿上一会儿下,速度极快,好像是说书先生嘴里的侠客一样。
孟樵子来这里已经两年了,她发誓自己绝对没见过那样的背影。这里的狐狸姐姐们,还有旁的小妖怪,她都非常熟悉,如果是她们在活动,她一定能认出来。
像是被蛊惑了一样,孟樵子把鞋脱了,赤着脚减缓声音,放下手中的杂务不管,盯着影子跑了起来,她一直地追,一直追到气喘嘘嘘也没停下,仗着身形矮,能在各个缝隙中穿梭,才算是没有跟丢。
那究竟是谁,她怎么在朝着红娘大人的屋子去?
要是被发现了,她会死掉的!
好奇心莫名其妙地转化成了责任感和勇气,孟樵子大吸了几口气,加速冲上去,终于在红杏林把那道影子给抓住了。
“真好看……”
孟樵子抓住影子的手腕,看着扭回头来的女孩子,无意识地发出一声感慨。
这个女孩子虽然穿了一身黑,腰上还系了一个奇怪的小包袱,但是头发乌黑,眼睛明亮,和她经常见的那些狐妖比起来也不差分毫,而且更有一种英气和冷静在里面,说不出的——漂亮。
朱标沉默着,也盯着她看。
他一早就发现她追着自己,但是一时也想不到办法摆脱她,万一自己消失躲起来了,谁知道这个孩子会不会大叫着喊妖来帮忙,相反看她这么执着,不如把她引到僻静处制服比较好。
朱标并手成刀,打算敲在孟樵子的脖子后面。
“你为什么跑那么快?”孟樵子松开了手,问道,“你在躲谁吗?”
“……”朱标转化嗓音,让声音柔和了一点,细声细语道,“我没在躲着谁,我要去见红娘。”
“你要见红娘大人,为什么不走正门啊?”
“……我有要紧的事情要做,所以赶时间。”
这么敷衍了几句,朱标准备继续动手打晕她。
谁知道这女孩好像天生对危险有感应似的,退后了两步,正好避开朱标的攻击范围,歪着头继续看他。
看她的样子,好像自己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退两步,更没发现朱标暗中的打算,只是凭借直觉做事。
“这里机关布置很多的,你要是偷偷溜进去,红娘大人会很生气的。”
她好像傻乎乎的。
阳光打下来,整个红杏林都亮通通的,一片片反季节的花瓣落下来,洒在小女孩的头顶,配上她的嫩黄色的衣服和淡绿的裙子,加上那张圆脸和瘦弱的身体,活像一个毛绒绒的小鸡仔。
看着她,朱标想到了自己还在应天府的妹妹朱静镜,心里就突然软了一下。
但是该打晕还是要打晕的。
谁知道孟樵子又退了一步,又是正好避开,最后往前疾走了几步,拉起了朱标的手来:“你跟着我来吧,我带你去见大人,大人最喜欢穿红色衣服,今天刚好有一件红衣服做好了,你拿去送给她,她一定会见你的。”
话刚说完,她就拉着朱标跑了起来,穿过杏林,穿过池塘,穿过长廊,一路跑到了她自己站过的木桥上。
事情发生得很突然,朱标都有些懵了,心里的想法乱成一团,倍觉纠结。
“你不怕我是歹徒?”
“你不像是坏蛋呀。”孟樵子道,“你只不过是想见红娘,我愿意帮你。”
朱标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在帅府里,因为身份的原因,见到的都是些或阿谀奉承的、或恭敬的仆从;在外面,无论是官衙还是战场,见到的是久经沧桑、人老成精的官员和将领们;在这个鬼城里,更是发现了最恶心的人性。
没想到也是在酆都里,他还能见到这样纯洁的眼睛,没有一丁点杂质,就像是那个形容——林间小鹿。
这个形容简直是老套极了,但是朱标发现,某个东西如果老套,那么它一定是很好、很有用、很准确,才能变得老套。宋先生教给他的这么多古文,那么多写美人的诗词文赋,思来想去,竟然还是小鹿最妥帖恰当。
“我叫孟樵子,你叫什么?”孟樵子从地上把自己先前丢掉的鞋子捡了起来穿上,“我今年十二岁。”
“我叫林示。你说你十二岁,算上阴寿了吗?”
“算上了!我是十岁的时候死的,刚死就被红娘大人带来这里了。”
怪不得性情如此纯真自然。而且据此看来,红娘真的不是一个坏狐狸,否则不能养出这样的小孩儿。
“我是金华猫妖,今年一百一十岁。”
“啊,原来你是猫妖啊。你的毛是什么颜色的?”
“……黑,黑色的。”
“黑色的猫妖,那你修为一定很高吧?我听红娘大人说黑色的猫都是灵猫。”
“还行吧。”朱标撒了谎,有点不好意思,岔开话题,“你为什么这么早就在院子里做杂活?”
“你怎么知道我在做杂活?”
朱标看着地上的水盆和布,再次在心里肯定这姑娘脑子不好的猜测。
“大家忙了一天都累了,我出来收拾收拾。”孟樵子拉着朱标朝最大最气派的楼阁走过去,“毕竟我马上就要走了,能多做一些事就多做一些。”
“你要去哪儿?酆都只准进不许出。”
“我要去城中心的鬼楼里做奴婢。”
“奴婢?”朱标愣住,“你为什么会去那里做奴婢?这里的狐狸精不管吗?还有——这里都是妖怪,你一只鬼是怎么留下的?”
“不知道呀!”孟樵子拉开一扇木门,轻轻走进去,低声道,“好像是城里的府君大人说我长得很漂亮,想叫我去给他暖床。”
“你说暖床的话,我要用木柴烧水还是用煤炭呢?哪个好一些?”
“……都可以的。”
恋.童.癖!
朱标攥紧了拳头,不小心碰到了窗台边的一个花瓶。
花瓶摇晃几下,发出了咯噔咯噔的声音。
孟樵子赶紧拽住他蹲了下来,他们蹲在窗下,完全隐在了一棵大盆栽后面,朱标抬头警惕地看去,看见了无数细小的灰尘在叶片之间飞扬,逐渐飞到了糊在窗户上的薄纸上去。
窗纸后有一个女子的倩影轻动几下,似乎是在床榻上翻了个身,紧接着打了个哈欠,取过床头的杯子喝了几口水,又沉沉睡去。
她翻动身体时,有五条硕大的尾巴在空中一划而过,摆动着落了下去,分外惑人。
但是朱标知道,那看似柔软的尾巴,可以轻易地穿透钢铁,再毫不费力地摘取人的心脏。
“你要小心一点,狐狸姐姐们睡觉都很浅。”
朱标点点头,把怀里的橘色毛团团往里头再塞了塞,施了点法术让橘非的妖气更淡了一些。
楼里和楼外一样奢华,处处雕刻精细纹路,垂着丝绸连幔,缥缈的幽幽暗香从香炉里飘出来,游龙一般四处缭绕,在回廊里越行越远,这里住的明明都是妖怪,却好像仙家景致。
每走几步都是一个精致的卧房,朱标偷偷开了一点点神通看去,眼睛并无变化,发现里面的狐狸通通都在三尾以上,至少都是二百年以上的道行。
橘非要是真的进来了,恐怕得给气死在这里。
孟樵子带着朱标穿过了层层阻碍,终于来到那一间专门安置衣服的房间。打开门,扑面的就是熏香的味道,一件件衣服或挂或叠,或展或合,不同料子不同颜色的都有,五彩斑斓,填满了一整个大大的屋子。
看来狐狸精们开青楼的手法和人类并没有什么区别,同样热衷于在穿着打扮上下功夫来增加业绩。
最中间的那一个台子上,放着一条火一样红的裙子,这里颜色虽多,它却像凤凰一样,盖压群鸟,显现出非常夺目的光辉,样式简简单单,可就是叫人移不开眼睛。
孟樵子把衣服小心地捧起来,递给朱标,小声道:“猫猫,你就跟在我后面吧?你可要很紧我,千万别走神,这里有红娘大人的阵法,一不留神就会跟丢的。”
朱标点了点头,以捧着老朱同志前年过节时让他送去给他娘的那件衣服的态度捧住了红裙,小心护住,生怕上面的流苏和坠珠有什么磕碰。
他走了几步,想了想,强调道:“别叫我猫猫。”
“嗯,我知道了,猫猫。”孟樵子也想了想,最后说道。
朱标被哽住。莫非这个就是传说中的芝麻馅汤圆……
这处占地面积最大的楼阁估计就是狐狸精们平时用来休息的地方,在她的后面还有一个小楼,十分精巧,只有两层,但是前前后后却都种满了小花,托马秀英也种花的福,朱标认出来这里头有一品红、山茶、刺桐、月季还有罂.粟等植物——全是红色的。
即使是酆都的阴风吹过来,也不影响这里飘飘然起飞的花瓣形成美景。
朱标刚潜入进来的时候,一是用神通看出这里妖气最重,二是通过建筑与颜色来判定这里就是红娘,然后奔着这里直直跑来,看来果然没有出错。
“我和你一起。”孟樵子道,“不要怕,红娘大人虽然容易生气,但是我们已经带衣服来了。”
既然能被一件衣服平息怒火,那怒火也会特别容易再被挑起吧?怎么也不能安慰到我啊。
朱标暗自思索着,跟着孟樵子慢慢进去,室内的装饰打扮自然不用再说,正中间有个屏风,屏风后点着红烛——这还是他在酆都见到的第一根红烛,几层水红色的纱幔后头,可以见到一个人影侧躺着,模模糊糊不甚清晰,只有九条柔顺垂下的尾巴露在外面。
尾巴也是红色的。
这只狐狸精应该是只红狐,所以那么喜欢红色,而且给自己起名叫红娘。
“红娘大人,您还在睡吗,应该已经醒了吧,我们把您的衣服拿过来了!”
这句话说出,屏风后的人影动起来,随意踏上了两双绣鞋,轻移脚步,拖着长长衣裙,袅袅娜娜,婀娜多姿地走了过来。
如果说橘非变化出的美人,只得其形,不得其神,那么这一位九尾的狐狸精,就是真真切切将神韵贯彻到了极致,还没有见到她的样子,就已经足够撩动心弦,她每走一步,都好像是走在人的心上。
站在外面,人们会情不自禁地开始幻想她会是什么样子,好奇她的风姿和仪态。如果有意志不坚定的,恐怕会忍耐不下去,掀开帘子冲进去流口水。
“就放在那里吧。”
红娘终于走了出来,她的眉毛画的很长很黑,脸上没有擦胭脂,却比擦了还要好看。她的皮肤光洁到好像玉石,骨肉匀称,多一分会胖,少一分则瘦,正正好好,尤其是那眼神,媚眼如丝就是为她量身打造的,世上估计也只有妖精才能长成这个样子。
她虽然要着红色的衣服,可她身上其实已经有一件石榴红的衣裙,手臂间环着唐代样式的绸带,媚中又带了一些端庄和温柔。
朱标两相比较,真心觉得橘非实在差了太多,以后建好了皇宫,得把它扔到太监嬷嬷那里学学仪态。
“你是谁?”红娘皱眉道,“你怎么进来的?”
她看到孟樵子时,表情还好,傲慢中稍带了一点柔和,看到朱标时,完全成了不屑和嫌弃。
朱标行礼道:“在下林示,金华猫妖,见过红……”
“金华猫妖?”红娘嗤笑一声,“你来我这里干什么?先不说我欢不欢迎你,就算是乐意你来,金华的猫妖就这样没礼貌,连个拜帖也不懂得送。”
“因为事情实在紧急。”朱标隐去自己的身份,改说事情是邹普胜主导的,把他们进入酆都后的所见所闻都讲了一遍,“听说您这里有进鬼楼的方法,所以我来……”
“就你?”红娘笑了,她理都不理朱标,坐在梳妆镜前,盯着铜镜里的自己,掏出一只小小的笔来描唇,“我看你能化成人形,估计也有点道行,那你这魅惑的能力,还敢说自己是金华猫妖?”
朱标沉默,确实,他的“魅惑”的能力还不如橘非,因为橘非至少能舍出脸皮去搔首弄姿。
“你这样的族妖,倒真给橘老太奶丢脸。”红娘似乎想到什么,“今年回乡,我可要好好嘲讽她一番。”
“……红娘大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能否打败高百龄就看这次了,您高抬贵手,帮我们一帮,能解决困境,岂不是……”
红娘打断了他的话,自从朱标进来,就没有一句话能够完整说出,她似乎是存心地气他,想看他生气却不能发泄。
“我凭什么帮你们?”她慵懒地靠在椅上,脱掉了鞋子斜斜坐着,示意孟樵子过去给她锤一锤腿,“我不高兴的事情,就算有好处,也不会去做的,哪怕我这青楼毁了又怎么样?”
说罢,她就一伸手指,指着门外朱标来时的路:“赶紧走吧,我就不计较你偷偷进来的错了。”
梳妆台上放着一本书,红娘捧起它来,再也不分给朱标一个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