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发生的事,依旧还是影响不到应天。
这些日子里,朱标还在干他该干的事情,作为老朱同志的儿子,他现在努力地学习,其实才是最正确最负责的做法。
行军打仗、处理政务,这些还轮不到他来,也没有必要轮到他。
帅府的书房里。
宋濂讲完了最后几句话,行了礼,把书卷起来在腋下,示意这节课要结束了,然后拔腿就走。
并不是说宋濂对朱标有什么不满意,所以才这么着急。只是老朱同志过会儿还要开会训话,他急着赶场子。他是为朱标上课的,迟到以后朱元璋并不会怪他,但是以宋濂的严谨认真,他可并不想让自己闯进正在进行的会议表现出迟到的尴尬场景出现。
朱标赶紧推开椅子站起来,道了声宋师慢走。
门已经叭地关上,也不知道宋濂听见这声道别了没有。
龙湾之战后,老朱同志的大业又双叒进一步,地盘大了,事情越发得多,他的臣子们一天天忙得滴溜溜转,宋濂为人严谨,还有些刻板,每次朱标见他,他都板着一张脸,紧绷着嘴角,踱着小步子,和戏台上的将军似的,上半身不动,但风一样地走来走去忙碌着。
就连刘基,朱标也很少见了,他已经逐步接手了军务消息的处理与分析任务,责任很大,工作很多。
就当他这样想着,准备也出门去,好到下一堂课的地点报到。
没想到刘基率先从外边推开了门。
“吴策那边我已经请过假了。”他一进来,就甩下一句话。
这话的意思就是今天的武学课不用上了。
朱标疑惑道:“先生找我有事?”
刘基把手伸入怀中,取出放在口袋里的竹片来,这些竹片约有二十来个,长短不一,翠绿如玉,温润而有光泽,上面明明刻着密密麻麻的符咒,但因为用了特殊的手法,只要不用法力去看,根本看不出来。
他挑出一两根放在桌上,指点道:“这两片竹子尺寸最长,厚度也出众,应该刻一些独特的符咒来作边骨。”
边骨就是最外面的那两片扇骨,扇子合起来以后,就是它们两个露在外面,所以一般要更长更厚,以承担保护作用,增加美学价值。
这些东西是前几天朱标上交给他的,因为摸不准最后几步怎么做,索性把竹知节的竹片都拿了过去向刘伯温请教。
“哦。”朱标应了一声,凑过去看,琢磨道,“您的意思是,刻点火符什么的?”
刘伯温摇了摇头,拿过一边的毛笔,沾上朱标还没用完的墨,在竹片上写了个临时的,可以擦掉的符咒。
这又是一个朱标没见过的符,样式很独特。
“这是近日我从古籍中找到的符形,稍作更改后有了新的用法,可以叫它……”刘伯温卡了一会儿,“就叫变符,嗯——化符,或者是,还是变符吧。”
说实话,这两个名字不管哪个都不是很好听。
刘基纠结一会儿,还是将名字确定为变符,他拿起竹片来,当着朱标的面甩了一下,竹片竟然发出一道破空声,转眼就幻化成了一把长剑。
刘基弹了弹剑身,长剑立刻发出好听的剑鸣声,在光下反射出一道冷光。
朱标顿时眼睛都亮了,喜道:“先生,这意思是什么都能变?”
刘基把东西递给他,朱标拿着一甩,白光闪过,竹片瞬间又成了削铁如泥的匕首。
比起刘基随手幻化的东西,朱标这把匕首显得更加精致真实,因为他脑中所想的东西正是老朱同志给的那一把小刀,有了原型和参考,武器的质量自然就更上一层楼。
他那把就已经很好了,这把比很好还要好,已经说不出是什么水平。
寒光闪动,这把短短的匕首竟隐隐好像有几尺长的剑气一般。
“确实,确实应该刻在边骨上!”
上辈子朱标小的时候,经常披着床单,拿着什么棍子之类的扮演侠客,那时候他只是个普通孩子,摸不到真刀真枪。而现在有了这个东西,他就可以直接在王公贵族与江湖中人之间无缝切换,必要的时候,还能使自己变得帅气。
朝堂之上不准带刀,虽然老朱同志一定不会在乎自己的太子有没有带武器,但朱标腰间别把刀或者剑什么的,还是很不好看的,扇子就文雅很多。
当然这是以后的考虑了。
现在来看,拿着这把扇子在指中一转,顷刻之间就可以转出刀花来。拿着它出门,就仿佛是随身带了一个工具箱,在很多场合下都有大用。
好东西,这就刻!
说干就干,朱标找了块布仔细地擦去竹片上的墨水,又翻出刻刀来,一屁股坐下开始动手。
凭那金色的眼睛,这张符纸刘伯温只画过一遍,他就已经记住了。
刘基撩袍坐在一边,笑着看着他忙活,突然出声道:“公子,那种黄符再画一个给我。”
那天高百龄隔空烧掉了酆都令,使得自己的修为大打折扣,本人也受到了不轻的反噬,可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朱标会有一双特殊的眼睛。
那张黄符朱标已经不知道看过多少遍了,虽然还是看不出名堂来——对他而言,看不出名堂是很难得的,但却也早就熟悉得不行,当天夜里一琢磨,就参悟出了完整的制作方法。
第二天他就重新画了一张酆都令交给刘基。
刘基拿着符纸研究了小半个月,不小心将其毁坏,想再画一张时,却怎么也不能重现,不由对此啧啧称奇。
以他的水平,竟然无法画出这个所谓的酆都令,还得找朱标来帮忙,可见这东西有多么特殊。这里面的秘密可能还要比他想的更深一些,或许真的涉及到了因果轮回。
然后朱标就做了打印机,时不时的就要给刘基提供一些实验样本供他挥霍。
这次刘基叫他,他已经能很熟练地答应了。
五六分钟过后,几张新的黄符就被刘伯温捏在手里。
朱标其实也想直接画一沓给他,但他现在的法力还不够,只能几张几张的供货。
“先生,你也研究这么久了,研究出什么来没有?”
“没有。”刘基捻了捻胡子,坦然道,“此符闻所未闻,翻遍了典籍也未曾有什么记录,想必是那邪道自创的流派,专门用来做什么坏事的。”
“您说他真的死了么?”
“天雷之下,就算不死,也是重伤。”刘基端详着黄符,慢慢捋着胡子,看了朱标一眼,“不管他死了没有,我们都要谨慎一些,敌暗我明,总是不好对付的。”
朱标同意。
“此人身上阴气很重,驱使的又大多是纸人,以后的日子里,你还是要多小心鬼类。”
“嗯。”朱标思索片刻,“先生这么一说,我想起那只产鬼来,她与蛇妖以姐妹相称,也许这是一个被人为组织起来的邪祟团体。”
“不错,很有可能。”刘基知道他把话记在了心里,满意地点点头,继续低头研究符纸。
朱标一边刻着竹片,一边想要说点儿什么:“先生,我刻好些两片边骨后,扇子是不是就能成了?”
竹片他已经刻得差不多了,只剩这一两根。
扇面是刘伯温提供的蚕丝面,宋濂提的词,做的画,加持上了儒家的浩然正气,也兼具延展性和耐用性,丢进火里水里都没问题,就算拿车碾过去也不会有事儿。
那颗龙的眼睛,已经被做成了一个很漂亮的扇坠,马秀英亲手做的,现在虽然还没有很特别的地方,但等到朱元璋登基,想来应该会有凤凰的气息在上面。
龙与凤纠缠,龙气与凤气合并,到时又是一道加持。
万事俱备,可以说是只欠东风了。
但刘基还是迟迟没有发话,好像也没有半点要开始合成材料出炉装备的意思。
现在朱标问出来,他也只是笑了笑。
是那种神秘莫测的、好像一切都尽在掌控的微笑。
朱标无奈地扭回头来,把注意力重新放在竹骨上。
总归过些日子就会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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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的小河边,有一个老道士在洗手。
他穿着一身洗的有些发白的道袍,脚上踏着布鞋,怀中抱一个拂尘,背后背一个小包袱,脸上有许多皱纹,看起来是个很普通的老人。
除了其周身的平和随淡之意以外,他没有半点突出的地方,但也正是如此,才说明了老人的修为已经不低。
一边洗手,他一边嘀嘀咕咕,喃喃道:“为什么我要去做事呢?唉,为什么人要吃饭?为什么贫道还没辟谷?虽然辟谷了也还是该吃些美味,可是……”
他今天一大早就出城了,老道士不是个矫情的人,也不是个爱发牢骚的人,他之所以变成这个样子,只是因为他已经整整三天没吃上饭了。
有百姓说在秦淮河里见到了好大的花大姐,觉得它估计是成精了,所以纷纷去办事处报案,花大姐嘛,又不吃人,性情也温和,一开始大家都想着过段时间再去处理,没想到来的人越来越多——
于是长孙万贯就这么说了——办事处应该是为百姓服务的,规矩就是,只要超过十个人报案,哪怕这妖怪是长在雪山里的一朵花,我们也该去看看它在整什么幺蛾子,又有几个花瓣。
所以老道士接了任务出来一探究竟,找了好几天没结果,干粮都吃完了,现在饿了个半死,觉得丢脸,没好意思回去,怕被同事们见了笑话。
一个花大姐都捉不到,确实是非常丢人的,毕竟只是虫子精而已,不同于虎豹豺狼,危险很小。
道士站起身来,拿着湿手捋一捋干枯炸毛的白胡子,把水在衣服下摆上擦了擦,叹了几口气,紧了紧包袱就要走人。
就在这时,河里突然咕嘟嘟响了几声,好像烧开的水壶一样,走出一段距离的道士立刻扭回头去,正好瞧见几个硕大的泡泡浮出水面。
水鬼?
水鬼不太常吐泡泡。鱼虫约莫也吐不出这样大的泡来。
意识到不对劲,老道士将拂尘提在了手中,朝着岸边走了几步,凝神聚气,瞪圆了眼睛,把法力聚在手上,奋力一击,将法器掷入水中。
木质的拂尘柄发出同金属一样的锵鎯声,仿佛碰到了什么坚硬的东西,被快速弹了回来,砰的一声斜插进土里,白色的长毛炸了花一样四散开来。
河里的东西无论是什么,都一定非常坚硬,说不准是个王八精。
哗啦——
因为这道攻击,水面溅起许多水花,且从中浮出一块红色巨石,石上有七个分散开来的黑色圆点,好像正是一个大的七星瓢虫。
老道士一乐,心说我可找着你了,不忧反喜,冲上去拔起拂尘,捏了一个剑诀就要再刺。
可是等他人到跟前,就傻了眼,那些黑色的圆点竟然在缓缓褪去,好像是一个泥球被水冲了的那样变淡。
老道士捡了根树枝在石上刮了刮,竟然把圆点刮了下来。
这哪里是什么花大姐的背,这分明是黑色的中草药糊在了石头上,正好糊出七个圆点,仔细一闻,甚至还有一股药材香气。
难不成这是个石头精?
“石头”这时动了动,好像觉得不太舒服,又向上一提,整个露了出来,竟有一个马车那么大,刚才浮出来的部分只是冰山一角!
好家伙,这又哪里是什么虫子,分明是个大闸蟹,背上甚至已经熟了一块儿,红彤彤的发亮,加上那七块中草药,难怪被百姓们当作花大姐。
老道士盯了一会儿,情不自禁地从嘴角滴下一串口水来。
中草药加肉,这还是个药膳啊!
他把包袱扔在地上,掏出一条拇指细的绳子来,低声道:“长!长!长!”
绳子很快依言变长变宽,盘在地上如同蟒蛇。
老道士是个老饕,最喜欢吃,平时接任务赚来的钱都买了大鱼大肉,就算没事干闲坐着,嘴里也会啃点花生米,最穷的时候,都要有猪头肉才能吃得下饭。
他的破茅草屋里,最值钱的东西是一套金的蟹八件。
现在看见螃蟹,他可真的是精神了,本来就饿得难受的胃,现在更有存在感,咕噜咕噜地叫,饿意简直已经化作一个实体的人,握着他的肩膀摇晃,催促他搞快点,赶紧生个火。
捆螃蟹的方法老道士也很熟悉,三下五除二就把这只螃蟹翻了过来,捆了脚捆了钳子,一使劲,将它从河里拖了上来,扔进了草丛里。
这一翻折腾下来,螃蟹竟然还是半死不活的样子,嘴里冒着白沫,眼睛耷拉着,昏昏沉沉地睡。
老道士满意地笑了笑,看见一辆路过的驴车,心道正好,眼前一亮,赶紧跑过去拦在路中间,一边从袖子里掏出腰牌来,一边喊道:“诶!老丈!老丈!等等贫道!”
驴车停下来,车上坐着的老丈头发花白,精神却还抖擞,眯着眼睛看了看他递过来的腰牌,看了半天其实也不识字,索性问道:“道长,您这是要坐我的车?”
老道士的年岁比他大多了,但是看着反而年轻些,叫老丈似乎也没什么问题,解释道:“不是,贫道是镇妖处的,今天出来捉妖,捉了个大货,拿不了,想借老丈你的车拉回去。”
他抬手一指草丛里的螃蟹,叫赶车的老人去看。
“这是个什么妖怪?”老丈吓了一跳,忍不住攥紧手里的烟枪,奇道,“道长,这妖怪吃人吗?它死了没?我,我的车也拉不下它啊!”
“不怕!”老道士笑道,“这就是你们前几天说的花大姐嘛!其实不是花大姐,是个大闸蟹。老丈你别怕,它已经被贫道捆住了。”
镇妖处自成立以来,做了很多好事,以前捉妖要去观里请道长,庙里请和尚,神婆巫师也要花钱请,一旦谁家闹个邪祟,轻则死一半个人,重则家破人亡。事情就算侥幸过去了,百姓们也往往会落得个贫困潦倒,最后沿街乞讨的下场,只有富贵人家能勉强安稳地过了坎儿。
现在呢,镇妖处捉妖不仅是免费的,而且还效率高,百姓一去请,人就能跟着回来,人去了打不过,还能搬救兵,救兵搬得不够多,还能再搬一些来,基本没有解决不了的问题,不像以前,请人来了也许还会出差错。
不收钱,服务态度好,效率还高,镇妖处在民间的呼声很高,平日里门口总会堆着像小山一样高的瓜果和馒头,偶尔也有百姓登门感谢,磕几个头再走,想要多跪几天的,拿扫帚扫也扫不走,说是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所以老道士一说,老丈就信了,扭身要把车上的货扔了,给他腾地方拉妖怪。
老道士连声道:“别扔!别扔,贫道给收着。”
他一抬手,一车的白萝卜就腾空而起,纷纷飞进他袖子里去了,片刻后,车上空无一物,只剩下一些细碎的根须和泥土。
老丈即使活得久,见过道家袖里乾坤的法术,现在也不免又长了见识,啧啧称奇,给老道士好一阵夸。
夸他宅心仁厚,本领高强,法术高深,仙风道骨,聪明伶俐,夸得老道士要飘到天上去,脸上的红光像是刚升起来的太阳,立刻就邀请他日后去家里做客,尝尝自己做的野猪精火腿肉。
很快的,两个人抬着大闸蟹,憋得牙关紧咬,一前一后走着,费力把它抬到了车上。
螃蟹一着车,车就给压得掀起来,像个跷跷板,连驴都腾空了,吓得直叫唤。
老道士眼疾手快,在驴还没飞起来之前,贴了两个符上去,才叫车恢复正常,然后他自己也一屁股坐了上去,招呼道:“老丈,走,进城去!交了差,咱们俩喝酒,贫道请你吃打卤面。”
出门拉个萝卜,认识一个好脾气的有本事的道长,老丈心里也高兴的不得了,说了几声好,心里美滋滋的,赶车朝着城门进发。
城门口卡着守卫,来往的百姓排着队过去。不管是士卒,还是平民,见了这么老大的螃蟹,全都惊叹连连,窃窃私语,偷偷看了又看。
给了腰牌,不会有人拦,驴车就这么一直拉到了办事处门口。
门口的槐树底下,长孙万贯正在吃西瓜,一边吃,一边把子都吐在了树底下。
驴车不是新的,轱辘都旧了,因为有几个缺口,所以走在路上声音很响,咯噔咯噔,长孙万贯即使没有法力,也听得一清二楚,忍不住伸长了脖子朝路的尽头看。
很快的,他就看见了二人一驴和一蟹,连忙站起来迎接。
一边迎接,他一边喊了人过来抬河鲜。
“老丈,谢谢你的车!”
长孙万贯只一眼就看出这是怎么回事,立刻握住了老丈的手上下摇晃,非常热情地拉他进了院子:“来来来,进来喝口水。”
老人即使很有生活的智慧,又哪里见过这么热情的官,吓得脸都白了,连连摆自己那没被抓住的一只手,腿打着弯儿往回走,拒绝道:“大人说笑了,这是我的本分,家中有事,我就先走了。”
“怎么能说是本分呢?这驴车又不是我们的!这样吧,我给您点儿钱您拿着。”
长孙万贯迅速取出一把铜钱来,塞进老人手里,不等他惶恐地开口,就给老道士使了个眼色,一左一右架着他,将他架进了里面去,安慰道:“您别担心,既然不想喝水,就吃顿饭再走吧!”
“不不不,大人,我还是……”
老道士抬起袖子,大笑道:“你的萝卜还在我这儿呢。”
“啊——”老人张口结舌,确实,他的白萝卜还在道长那里收着。先前只想着走,竟然把它们给忘了。
农作物对百姓的重要是不言而喻的,现在是乱世,老人的年纪又大了,更是省吃俭用,什么也舍不得丟,想到萝卜,心里有了记挂的东西,身上的肌肉就不由松了下来,不再紧绷,也没那么抗拒了。
办事处里即使有金山银山也不是他自己的,老人很有分寸而且很老实,但是萝卜——
老道士觉出他的犹豫,添了一把柴,说道:“时候也不早了,你抬头看看,天都黑啦!留下吃口饭吧。”
老人抬头,果然见到了红霞,一转眼,现在就已是徬晚了。
长孙万贯松开手,附和道:“就是就是,吃两口走吧。”
他们倒也不是图老人家什么。老道士是真的像个老顽童,每天乐呵呵的,什么都不在乎,热情奔放,什么好玩就做什么。长孙万贯则有自己的心思,他知道自己虽是朱元璋带回来的,却应该把忠诚与前程都放在朱标身上,他敏锐地觉察出,朱标喜欢与百姓亲近的官员,喜欢中正平和、踏实肯干的属下——这点父子两个喜好相同。
所以入职以来,本着认真工作,务必讨好上司的原则,长孙万贯对待每一个进门的百姓都同样热情。
毕竟指不定什么时候朱标就过来视察呢?被领导看到那么一下,都是好的。长期的准备就是为了一瞬间的辉煌!
他不是个好人,但是个好下属。
长孙万贯背景中燃烧起火焰,看着老道士揽住老丈的肩膀走进厨房,才叫了几个人回到驴车旁边。
“抬起来,送进牢房里去,问问它是做什么的,有事就来和我报告,没事就做好笔录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