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晋-江文学城独家发表
上一世是原主养子的夏山如今回归到自己本应该待在的真正家庭中,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子,正如上一世的沈知瑞那样平庸普通,完全没有上一世接受沈家精英教育的优秀。
因为家庭条件限制了他接受的教育资源,在沈家耳濡目染的很多东西是在夏家一辈子也接触不到的存在,甚至都不会有去了解的意识。
因为夏父夏母给孩子灌输的思想就是,好好学习,上大学选一个好就业的专业,毕业后找一个月入过万的好工作,然后按部就班的结婚生子。他们想都不会去想让自己孩子创业做生意什么的,因为他们觉得自己创业容易亏本,他们的家底经不起一点折腾,还不如上班拿死工资来得旱涝保收。
而在沈家这样的豪门,父母教育孩子就是鼓励他们去自己创业,即使失败亏本也不怕,就当花钱买经验了,那点钱亏得起,不在乎。
很多普通人奋斗一生,也达不到某些会投胎的人刚出生时的起始点。
上一世的夏山比会投胎的沈知瑞更幸运,因为他会鸠占鹊巢,明明只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却能继承半个沈家。
上一世夏山觉得原主偏心亲子,把大部分家产都给了亲生儿子。实际上真正掌控权力的还是他,原主的亲生儿子也就是个光拿分红没有实权的股东。
若非上一世他欲壑难填,触怒了原主,在这场阴差阳错的抱错中,他才是收益最大的赢家。
安桦见如今的夏山还没有重生,也就不再管他,只是让人保持着对他的调查,却不会惊动夏家人。
沈知瑞在帝都大学里的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帝都大学内卧虎藏龙,家世不逊色于他的同学也有不少,他有意无意的交到了不少人脉关系。
有靠关系利益维持的人脉,也有靠真心结交的真正朋友。沈知瑞每次回家,都会跟安桦说起自己在学校里的生活,几乎是事无巨细的都要告诉安桦。
这倒不是因为沈知瑞是个没有主见的‘爸宝男’,而是他与安桦亲近的表现。
安桦刚开始因原主的心愿对沈知瑞进行精心教育,后来就是纯粹对这孩子的疼爱之心了,他希望沈知瑞能健康成长为一个人才,即使将来没有沈家的臂助也能靠自己闯出一片天地的优秀人才。
在沈知瑞成长的过程中,安桦扮演的是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深得他的信任与依赖。
不知道什么时候,沈知瑞就喜欢向安桦事无巨细的汇报自己平时的工作与生活,对他充满了绝对的信任。
哪怕他只是默默听着,什么也不说,也不提什么意见,沈知瑞依旧能说得十分起劲儿。
沈知瑞对安桦的亲昵,有时候都让赵彤文这个妈妈感到吃醋,觉得儿子更亲近爸爸而不够亲近她这个妈妈。
不过赵彤文也清楚,孩子成长过程中爸爸的参与度远比她这个妈妈更多,孩子更亲近爸爸也是正常情况。
被安桦教育得很好的沈知瑞,对她这个妈妈也是十分孝顺的好孩子。
安桦充当着一个聆听孩子心声的工具人,直到忽然有一天从沈知瑞嘴里听到一个消息:“爸,我谈恋爱了。”
沈知瑞脸上露出羞涩的红晕,很有些不好意思。
安桦喝了一口枸杞水,淡定的道:“哦,打算带你女朋友回家来见见我跟你妈?”
沈知瑞羞涩的道:“还,还没到那个地步,我们才刚交往呢。”
因为家中父母关系和睦,没有其他豪门那种狗血风流事故,所以沈知瑞也是个天真的相信真爱的孩子,对自己未来的另一半充满了期待,不似身边的其他富家公子哥那般风流多情,反而十分洁身自好。
这次还是他的初恋呢。
初恋刚刚萌芽,沈知瑞就迫不及待的跟自己的父亲分享了。
他絮絮叨叨的说着自己第一次谈恋爱的紧张忐忑心情,安桦一边听着,一边偶尔插嘴给他出几个给女朋友惊喜的主意,教他怎么谈恋爱。
完全忘记自己红尘历练这么多世界,从来都没有经历过情劫的安桦,给第一次谈恋爱的便宜儿子沈知瑞传授恋爱经验,也真是一个敢讲,一个敢听啊。
沈知瑞不仅敢听,还敢信,并且敢学,敢照做。
“谢谢爸,我下次就按照你说的方法,给童晴一个惊喜。”
安桦放下手中的保温杯,枸杞水也不喝了,抬眸看向沈知瑞,问道:“你女朋友叫童晴?”
沈知瑞脸上不自觉的洋溢着幸福的笑容:“是啊,是不是很好听的名字?”
安桦点了点头,道:“你尽快把你媳妇带回来给我和你妈见见吧。”
安桦倒是没想到,即使沈知瑞不再是在夏家长大的孩子,依旧会遇到童晴,两人的缘分还真是不浅。
第一世沈知瑞被原主认回沈家的时候二十八岁,他都已经跟童晴结婚三年了,两人的儿子都两岁了。后来原主养子作妖,被原主赶出沈家,原主就选择培养亲生儿子和儿媳童晴生的孙子做继承人。
第二世是原主养子重生的那一世,原主养子在二十六岁时重生,沈知瑞和童晴的孩子才刚出生不久,就被原主养子买通司机撞死了他们一家三口。
如今这一世算是第三世了,本来安桦还想着若是可以就继续撮合沈知瑞和童晴的缘分,然后听到沈知瑞说他恋爱了,安桦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没想到兜兜转转,沈知瑞的恋爱对象居然就是童晴。
既然缘分都到了这份儿上,那这个儿媳妇就必须得娶进门了。
虽然说童家也只是个普通家庭,跟沈家不算门当户对,但安桦不在乎这个,反正如今沈家这些近二十年来在安桦手中发展得越来越好,没必要让沈知瑞去联姻,沈知瑞完全可以把自己喜欢的女孩娶回家。
就是嫁进豪门的童晴可能会辛苦一些,很多豪门太太交际的礼仪和潜规则都需要学习,这个可以让赵彤文带着她学。
沈知瑞还有些懵逼的看着安桦,怎么忽然就催着他带女朋友回家了?
虽然他也从来没担心过自己爸爸会看不起家境普通的女朋友,他知道自己爸爸只看重个人本身的品性能力,不在乎家境,只要他女朋友是个品行端正的人,爸爸就不会反对他们在一起。
但不反对也不代表这么积极的催他们见家长吧?还直接喊出了‘儿媳’?
刚谈恋爱的沈知瑞还没想那么远,他挠了挠头,道:“这个,我得跟童晴商量一下,我们还只是学生呢。”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呢。
安桦道:“是学生可以先订婚,毕业后再结婚。”
沈知瑞:“……”
安桦又道:“你妈你奶那边我来搞定,绝对不会给你们造成阻碍的,童晴嫁进来后也不用担心婆媳问题。不想跟长辈一起住,我在南园那边还有一套新别墅,可以送给你们当新房,如果不喜欢别墅,还有四合院和庄园,随便挑!”
沈知瑞:“……”说得他都觉得结婚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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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桦跟沈知瑞说,沈母和赵彤文这边他来搞定,可不是说的假话。
在沈知瑞重新去学校上学之后,安桦就先跟赵彤文说起了沈知瑞谈恋爱的事情。
“昨天知瑞跟我说他谈恋爱了,我查了一下那个女孩,一个挺好的姑娘,虽然家境普通,但人品好,对知瑞也是真心实意的。她也不知道知瑞的身份,不是那种冲着知瑞身份来的人,如果他们俩能走到最后,我觉得定下来也不错。”
赵彤文愣了一下,迟疑道:“那女孩家境普通?”
赵彤文当初会跟原主联姻,就是因为她作为赵家千金,门当户对的思想根深蒂固,选择未来丈夫也只会在同层次的圈子里选择,而原主是最洁身自好,又有本事的一个,所以她选中了原主作为丈夫。
如今轮到自己儿子,赵彤文自然也只会在同层次圈子里选白富美千金作为儿媳妇人选。
现在安桦忽然跟她说起沈知瑞自己谈了一个女朋友,还是家境普通的那种,如果不是安桦说这话,她毫不犹豫的就会立刻表示反对。
安桦微笑道:“像我们俩这样既是联姻又互相有感情的例子太少了,联姻大多都像是我爸妈那样。倒不如让知瑞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也喜欢自己的妻子,幸福快乐的过完这一生。至于儿媳家境普通,这有什么?说句不好听的,你看中的那些人选哪个家境比得上我们家?等把人娶进来了,儿媳妇娘家求我们帮衬,我们帮还是不帮?这要是帮,那可就是投入以亿计数。若是儿媳妇家境普通,就算需要我们帮衬,也顶多是几百上千万的小事。”
赵彤文感觉有被内涵到。
前两年赵家刚求到沈家头上,让沈家帮忙投了五个亿的资金,这让赵彤文有些心虚气短。
赵彤文叹了口气,道:“可是家境普通的女孩,怎么融入圈子里?”
安桦道:“这不还有你吗?你这个当婆婆的多教教她,帮她融入圈子里。就算她家境不如人,可她出去交际是代表着我们沈家的脸面,谁敢怠慢?”
赵彤文瞋了他一眼,道:“你既然都做了决定,我还能说什么?什么时候让我见见被你夸得这么好的未来儿媳?”
赵彤文也知道自己丈夫有本事,看人眼光独到,能被他看中的女孩肯定有过人之处,也不再坚持反对了。
安桦淡笑道:“那还得看你儿子有没有那个本事把人家姑娘给带回来了。”
赵彤文气笑了:“八字还没一撇的事,你跟我说这些有什么用?我还以为我马上就要有儿媳妇了呢。”
安桦讪讪的道:“我这不是先给你打个预防针吗?不然等知瑞把人家姑娘带回来了,你给摆个脸色,把婚事搅黄了,知瑞多难过?”
赵彤文白了他一眼:“合着我在你心里就是个恶婆婆?”
安桦没吱声,其实在第一世沈知瑞被认回沈家后,赵彤文虽然心疼亲生儿子,却也觉得亲生儿子没见过世面太过平庸有些丢脸,只是到底是亲生儿子,赵彤文还是疼爱的,愿意容忍亲儿子某些失礼的行为。但童晴这个儿媳妇就没那个资格让她容忍了,她可没少挑剔童晴。
要不是童晴是在沈知瑞被认回沈家之前就已经跟沈知瑞结婚生了孩子,赵彤文说不定能做出让自己儿子离婚再娶的事情来。
所以安桦觉得他若是不提前跟赵彤文打个预防针,改变一下她看重门第的想法,恐怕沈知瑞和童晴这对有缘情侣,有赵彤文棒打鸳鸯,想修成正果还有得磨呢。
因为沈知瑞只是谈个恋爱,赵彤文就觉得两人未必能最终在一起,倒也没做什么,只当不知道。
安桦就时不时的在她耳边提几句,说为了儿子的幸福着想,选儿媳妇就得选跟儿子相爱的,不必在乎家世。
赵彤文自己婚姻幸福美满,自然也希望儿子婚姻同样幸福美满,慢慢的思想观念就发生了改变。
比起赵彤文,沈母的思想工作更好做。
沈母是联姻的受害者,她因为联姻嫁给不爱自己,自己也不爱他的沈父,婚后有了儿子,就是守着儿子过买买买的富婆日子。
所以在原主被沈父要求选择门当户对的富家千金联姻时,沈母帮助原主在可选范围内找到了互相不排斥的赵彤文,才造就了原主与赵彤文还算幸福美满的婚姻。
安桦跟沈母提出支持沈知瑞追求自己的幸福,沈母二话没说就夸他:“你这个当爸的不错,为孩子着想,比你爸要好多了。”
安桦给沈知瑞和童晴扫清了所有的障碍,却没想到沈知瑞和童晴自己出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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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晴,你听我解释啊,我真没有故意骗你,也没有玩弄你感情的意思。”沈知瑞匆匆追上气愤离开的女朋友,慌忙解释道,“你不要听赵延那小子胡说八道,我跟他们不一样,我从来没跟其他女人交往过,更没有乱来,你不要误会。”
童晴在一时气愤之后,脑子也清醒了不少,冷静下来听沈知瑞的解释。
今天童晴来帝都大学找男朋友,没想到正好遇到赵延来找沈知瑞这个表哥。
赵延与沈知瑞年龄相近,小时候他对沈知瑞这个‘别人家的孩子’还挺讨厌的,但随着年龄慢慢增长,他反倒是佩服起沈知瑞这个自律努力又谦虚不会看不起他的表哥来,变成了沈知瑞的小迷弟,经常有空就来找他。
赵延听沈知瑞说要去接女朋友,以己度人,他觉得沈知瑞应该是跟自己一样风流多情的富少,就打趣的调侃问他是哪个女朋友,第几个女朋友,漂不漂亮之类的话。
这话正好被主动来找男朋友的童晴听见了,事情的发展就是这么戏剧性,童晴误以为沈知瑞真的如赵延所说的那般有好几个女朋友,气得转身就走。
接下来就是及时发现女朋友生气的沈知瑞追上来解释的一幕。
沈知瑞解释道:“赵延是我舅舅的儿子,我最小的一个表弟,他这人玩得很疯,交过很多女朋友,所以嘴上喜欢胡言乱语,对你不尊重,你放心,我肯定会好好教训他的。至于我……”他脸上泛起红晕,有些羞赧,“我还是第一次谈恋爱,我现在也还是处♂男,我绝对没有欺骗你。如果你不信,我,我可以带你去见我爸妈,我们马上订婚,等毕业了就结婚,好不好?”
童晴顿时惊呆了,闹了个大红脸,真没想到沈知瑞解释着解释着居然求婚起来了?
不过她对沈知瑞的话也相信了,毕竟如果他真是欺骗她的感情,又怎么会愿意带她去见他父母呢?
童晴又有些担心沈知瑞是在故意哄骗她,并没有真心想带她去见他父母,于是就故意道:“好啊,那你打算什么时候带我去见你爸妈?”
沈知瑞完全没有推脱的意思,反而有些惊喜激动的道:“我随时都可以,看你的时间,如果可以的话,今天就去也行。”
这下子轮到童晴有些进退两难了,她这个时候再说不想去见他父母了会不会不太好?
正好意识到自己嘴上胡言乱语闯祸了的赵延追了过来,沈知瑞看见他,对他招了招手。
赵延走了过来,一脸讪笑的对沈知瑞道:“知瑞哥。”
沈知瑞冷着脸道:“跟你嫂子道歉。”
赵延顿时意识到了童晴在沈知瑞心目中的地位,连忙对童晴认真的道歉:“对不起,嫂子,我刚才就是乱说话的,是我嘴欠!你别生知瑞哥的气,知瑞哥跟我这种纨绔子弟不一样,他可冰清玉洁了。”
童晴本来还想沉着脸装严肃的,结果被赵延一句‘冰清玉洁’给逗笑了。
她男朋友可还是一个‘冰清玉洁的处♂男’呢。
赵延嘴甜脸皮厚,当他真的想哄人的时候,小嘴叭叭的能哄得人眉开眼笑。
沈知瑞眼看着自己女朋友被赵延给逗笑了,连忙把人推走:“行了行了,你已经道过歉了,可以走人了,别打扰我们的二人世界。”
赵延识趣的撤退了,把空间留给沈知瑞和童晴。
沈知瑞又兴致勃勃的跟童晴聊起自己的家人:“我在跟你交往之后就跟我爸说起过你,我爸可喜欢你了,他还主动说我们随时可以去见他和我妈。我家里我爸是一家之主,他同意我们的婚事,我奶和我妈都不会有意见的,你不用担心婆媳关系,如果觉得跟长辈住一起不自在,我爸说他可以送新房给我们搬出去住……”
童晴早就知道自己男朋友家境不错,但她不是那种爱好奢侈品的女人,对奢侈品没什么敏感度,很多奢侈品的牌子是听说过但没关注过,见到了也不一定认得出来。
所以她只是对男朋友家境好有个模糊的概念,这点模糊概念还是通过沈知瑞的只言片语里得知他家里在帝都有房有车,还不止一套房一辆车,以及他平时给她送的礼物带她去吃饭的餐厅都不便宜看出来的。
更具体的男朋友家境到底有多好,有多有钱,童晴是没有概念和意识的。
现在听到沈知瑞说他爸爸可以给他们买一套新房子,她心中还非常惊讶。
毕竟这里可是帝都,帝都的房价有多贵,她可是非常清楚的。她在帝都上大学,虽然学校完全比不上帝都大学,但也还行,自然会想要在帝都定居,然后把爸妈接来享福。
可是帝都房价让她望而却步,她估计自己毕业后工作很多年都难以在帝都买房,要不是男朋友沈知瑞是帝都人,她都打算毕业后回老家工作的。
沈知瑞说的越多,童晴到了嘴边想拒绝去沈家的话就说不出来了,只好问道:“去见伯父伯母,我需要带些什么礼物呢?伯父伯母喜欢什么东西?”
沈知瑞刚想说他爸喜欢喝茶,他妈喜欢首饰珠宝,然后忽然想起女朋友的家境普通,如果真要她买那种特别好茶叶和珠宝首饰肯定买不起,即使是买普通的也对她是个负担,于是他到了嘴边的话就变成了:“你带一些你家乡的特产就好,心意到了就行,价值如何不重要。毕竟我们还是学生,还没有开始工作赚钱呢。”
童晴也点了点头,既然这样那就好办了。
约定好了时间,童晴就回去做准备了。
突然就莫名其妙变成了跟男朋友去见家长,童晴在沈知瑞面前看起来镇定,其中内心慌得一批。
她打电话跟自己的好朋友求助。
她的这个朋友也是帝都大学的学生,她正是因为来帝都大学见这个好朋友,才会偶遇沈知瑞,两人才有缘分走到一起。
童晴的这个好朋友是个一心只读圣贤书,两耳不闻窗外事的学霸,对沈知瑞的身份不怎么了解,她给童晴出主意道:“这事你得跟你爸妈说一说,问问你爸妈的意见,毕竟如果真要结婚,那可是两家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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