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那日起,少年有了一个全新的名字,叫南城。
斗兽场里有无数像他这样的奴隶。
自被囚禁于斗兽场的地牢里后,他们一生都活在阴暗潮湿、不见天日的地底下。
他们活着的意义,就是互相厮杀、供达官贵人们消遣娱乐。
而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来到这个斗兽场的。
三年前的记忆就像是空白一样完全缺失,只能根据身上遍布的严重伤痕揣测,自己或许是在斗兽场里伤到了头导致失去了记忆。
他的奴隶编号是44,是周围所有奴隶里编号最小的。
大部分的奴隶都死在这一场场残酷的自相残杀中,还有一部分奴隶扛不住这种永无尽头的折磨,在绝望中自杀了。
地牢里四处弥漫着腐烂的尸臭味。
在一次次厮杀中,他连睡觉都未放松过警惕,前脚向你示好求你帮助的奴隶,后脚就可能背叛你,给你致命一击。
斗兽场里,就算是倒在地上奄奄一息向你求饶的奴隶,也绝对不能相信。
绝对不能相信任何人——这是他有记忆的三年里,刻骨铭心的教训。
他曾多次被逼到濒临死亡的绝境,也曾因无法逃脱而萌生过轻生的念头。
但每当他在死亡线上挣扎,每次想要放弃生命时,心底里就会涌出了一股强烈活下去的欲望。
活下去的欲望愈来愈强烈,似乎他有一个必须活下去的理由。
而这个相当重要的理由,失忆的他,却完全记不起来。
因为这样的执念,他一次次咬牙活了下来。甚至因为这样顽强的生命力,被挑中送去了猎场。
猎场里九死一生,但他极擅长躲藏,几次都摸到了猎场的边缘。但是,颈部的项圈一日不解开,他迟早会被再度捉回。
直到躲藏间,他发现了一个秘密。有一位次次参与狩猎的贵宾竟好男色,且已赎身了数名俊美少年。
他的地位显赫,这里的管事们无不看他眼色行事,不敢有丝毫违抗。
他心中一动,匆匆至河边洗干净自己满是淤泥的脸,在第四次进入猎场后,主动地暴露在这个男人的视野里,假装柔弱地中了一箭。
这一次,他赌对了。
为了防止暴露身份,无论是坐在斗兽场高台上的权贵们,还是在猎场肆意狩猎的权贵们,都会戴上统一的面具。
即使戴着面具,都能从他们扭曲的笑声中看到他们满满恶意的笑容。
他们高高在上地坐在高台上看着奴隶们互相厮杀,再以此为赌注,进行着荒唐的赌局。
所以,当管事笑意盎然地告知,那位贵宾看中了他,花重金为他赎了身。他竟是好奇那张面具下的脸——会是一张多么丑陋的面容。
但,整整三年,终于等到了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一个正大光明解开项圈的机会。
他深知,自己绝对不能失败!
他压下心中满满的恶意和杀意,动着脑想着该如何讨好对方让他主动地为自己解开项圈,又该如何挟持他逃脱时,一个戴着面具的女人突然冲了进来。
他没能如愿见到那个要给他赎身的男人,反而这群人三三两两地将他压跪在地上。
女人一脚将他踹倒在地,他甚至不知何因,便遭到她发泄般用鞭子毒打。
脸上被抽得皮开肉绽,他带着满身伤痕,被退货退回了斗兽场。
五日后,斗兽场就被官兵突然查封。
传闻竟与那位大闹一番的女子有关,似乎惹到了不该惹的人。
为了销毁罪证,他们这些奴隶被当即灌了哑药,被暗自走私到黑市里匆匆贩卖。
他因为脸上醒目的疤痕,最终以区区五两银子的低价成交,被卖给一对中年兄弟做奴隶。
既已逃离斗兽场的桎梏,他自然不甘心再次成为任人宰割的奴隶。所以每当等到他们离开,他都会竭尽全力挣脱那沉重的锁链。
但,命运似乎并不眷顾他。
先前已经被抓回来了两次,每次被抓回来都是一顿毒打。为了束缚他,之前为了关住他用了两条锁链,这次更是将他的锁链锁在马车上,以拖行的方式惩罚他的反抗。
他不是没想过偷项圈的钥匙,但钥匙时刻被他们随身携带,与其冒险偷钥匙,不如直接戴着项圈逃亡。待日后养精蓄锐,再反杀回去夺取钥匙!
而这一次,是他离成功最近的一次,最终因为旧伤过重、饥肠辘辘,力竭倒下。
在大雨里被马撞倒在地时,最后一丝力气都仿佛被抽干的他满脸泥泞,绝望地想,自己这次,可能真的要死了……
血慢慢地流失。
在死亡来临时,他都没有记起自己究竟是谁,那个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必须活下去的理由。
但在意识渐渐模糊时,他听到了自他有记忆以来,最好听最温柔的声音。
无边无际的黑暗中,仿佛有股温热的力量,将他残破不堪的身体温柔地包裹。
而醒来的他,也仿佛看见了仙女——那个自他有记忆以来,最美的容貌。
他知道,那些戴着面具、衣着华丽的达官贵族们,也一定有着一张张好看的容貌。
但他们的心,是丑陋的。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是可以信任的。
他应该要保持戒备、应该要心怀敌意,这或许是贵族小姐新的游戏,又或许看中了他身上的什么。
那个男人想要赎他,是因为他的容貌,那她呢……
对这么破破烂烂的他出手相救,她难道没有一丝企图吗?
他必须保持清醒,绝对不能陷入这个温柔的陷阱!
不出几日,她就会暴露自己的目的!
他要伪装自己,利用她!
可在那双关心的目光和温柔的声音下,他仿佛着了魔一般不会动了,也不会思考了……也移不开目光了。
那些柔弱的伪装、恶意的揣测都仿佛是在玷污眼前的救命恩人……
那个禁锢在他脖颈上的项圈,竟是如此轻松地取了下来。
他有了名字,有了住的地方……
肚子饿了就有吃的。
他已经许久没有吃过热食了,胃里暖呼呼的,受了伤也有人帮忙煎药换药……
自有记忆以来,他从未经历过如此温情的对待,甚至都未被当作是一个人来对待。
他本是日日睡不安寝,鼻端萦绕的永远是那令人作呕的血腥气息。
可现在,房间里已被苦涩浓郁的药香所充盈,这样的气味竟不知不觉地让他放松下来,晚上即使不想睡觉也能很快地熟睡,眨眼间就陷入了梦乡里。
甚至,那曾经常常被恶梦侵扰的夜晚,如今已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安然入睡带来的满足与安宁。
他将自己埋藏在松软如云的被褥之间,只觉得从头到脚都暖烘烘的,仿佛全身心都沐浴在了无尽的温暖之中。
都十天过去了,她似乎真的对他毫无所图,只是单纯地救了他。
见南城要么拿着书一看就是一整日,要么就是静静地坐在窗口发呆,对着费心费力照顾他的自己总是扫来冷冷的目光,顺福默默地在心中腹诽:怪人!
和他相处了整整十日,顺福算是摸清了这个怪人的脾气,也悄悄地偷听到,原来这个人不过是小姐买的一个奴隶罢了……而这十日里,小姐一次都未曾踏足这间屋子,只有云苓来询问过一次,想来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人。
对他的相貌不再害怕后,顺福对他的态度不禁怠慢了起来,说话也没有了先前的半点恭敬,有时候犯起懒,就让南城自己给自己上药。
反正他是个哑巴,也告不到小姐那里去。而他还有那么多活要干……
这样想着,就听到院子外面传来“汪汪”的犬叫声。
正打扫院子的顺福不满地蹙眉,对坐在窗口发呆的哑巴怪胎碎碎念道:“二小姐回来了……唉,这狗又要天天吵了……”
顺福知道,自己不管说什么,这个哑巴都不会搭理自己。所以自顾自地抱怨道:“明知道小姐三个月前刚被这狗吓出过病,还天天放任着这只狗乱叫!二小姐真过分!也不知道管管这只狗!”
他话音刚落,就见那个眼神一直涣散的哑巴,突然间将目光死死地锁定在了他的身上,他顿时结巴了起来:“我……我又没说错什么!你不知道,小姐的闺房本来就在清瑶苑的最中心,紫藤花架如同梦幻般的瀑布,美不胜收,小姐尤其钟爱在那片阴凉之下悠然乘凉。但因为二小姐的狗天天叫,还吓得小姐病发,小姐被迫搬到了最远的偏房……这十日你没听到狗叫,是因为二小姐带狗出门远游了,现在她带狗回来,肯定又要闹腾了……”
末了,他又发自内心,默默地补充了一句:“哎,我是看你是个哑巴才跟你说的……小姐真可怜……自大夫人离世后,将军府便由老夫人主持大局。两年前老夫人仙逝,将军又无其他女眷,小姐因尚未及笄,将军府的府务就交给了二房夫人代为掌管。将军长期不在府中,二房就把自己当成了将军府的主子,里里外外都变成了二夫人的人。”
作为下人,敢背后议论主人绝对是死路一条。顺福是看着聆听的人是个哑巴才斗胆吐露了一些心里话。
“那位二小姐,外表看似和善,其实特别嚣张跋扈,圣上赏给将军府的珍宝,好多都被她私自占有……更甚者,她明知小姐怕狗,却偏要养狗,连狗都欺负小姐……小姐心善,怕将军担心,即便受到委屈,也从不向将军提及,更嘱咐我们不可外传。”
顺福对二小姐和那只狗有那么多怨言,就是当时小姐被狗吓得晕倒在地,那只狗还咆哮地扑了上去,他出于护主之心,拿起扫把赶狗,却被二小姐狠狠杖责一顿。
这次接到小姐的秘密任务,他还以为是救主有功要升职加薪,谁知道是去伺候一个毁容的哑巴……
顺福哀怨地想着,然而抬起眼,就见自己唯一的听众已悄然消失在了自己的面前。
他慌张地四下张望,那个毁容的哑巴竟是已跃上院中的树梢。
他一身粗布麻衣站在树枝上,手扶树干居高临下地望着对面的院子。
“南城,你干什么!快下来!小姐不是说让你乖乖地不许出来吗!”
顺福慌张地在树下小声喊他,却见他选择性失聪了一样。
对面的小白狗似乎发现了他的存在,凶凶的狗叫声越来越大,顺福正手足无措地想要爬上树干把南城这个哑巴给拽下来时,就听到对面的小狗竟是突然哑巴了一般,呜呜了一声熄火了。
此刻顺福终于爬到了一根树枝上,就见对面的小白狗像是看到了什么恐怖的东西般,突然夹紧尾巴,惊恐地躲到了角落里。
而一直失聪的南城也终于把目光落在了他的身上。
虽然不会说话,他却仿佛从他的目光中看出了“现在不吵了吧”的眼神。
他嘴角微抽,心中腹诽:这哑巴莫不是特意爬上树去吓狗的?
然而还不等他揣测出南城深沉如死水的心思,二小姐像是察觉到了异样从房里走了出来。
他瞬间一慌,急急道:“是二小姐,快躲起来,别让她看见!”
院子里的狗叫声,陆宛姝早已习以为常。只是今日的叫声不仅持续时间长,且音调与平日略有不同。
难道自己外出游玩的这十日,陆今瑶又搬了回来?
一想到她那胆小如鼠的性格,陆宛姝心中不屑一笑。
她摇着扇子从房里走出,却见自己的小可爱一反常态,竟是害怕地蜷缩在墙角里,发出悲鸣的呜呜声。
“花花,过来。”
名叫花花的小狗瞧见主人出来,立刻屁颠屁颠地跑了过去。
有主人在场,它什么都不怕,瞬间狗仗人势地昂起头,对着对面的男人疯狂咆哮了起来。
陆宛姝不明所以,但见到热情对自己贴贴的花花持续对着陆今瑶的院子咆哮,她当即抬头望去。
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陆今瑶的庭院里,那棵近二十年的桂树上,竟站着一个头发扑面、面容丑陋狰狞、凶神恶煞的厉鬼!
这只厉鬼的目光牢牢地锁着她,令在烈阳下的她,一股寒意猛地窜上背脊,当即惊恐地大叫出声。
这一惊悚地后退,陆宛姝的鞋跟不小心踩到了紧贴她的小白狗的前爪。
被主人的尖叫声吓到的小白狗,又被主人恶狠狠踩到了手,同样吓得惊慌失措,一口就咬在了陆宛姝的脚后跟上。
“啊!!!”
陆宛姝惊恐地踢开狗,因为惊吓过度,一屁股着地,重重地摔了一个屁股蹲。
这边,陆今瑶正咸鱼躺地瘫在床上,那边,云苓就匆忙跑了进来:“小姐你快到后院看看吧,二小姐被她的狗咬了!”
“!什么?”瞬间清醒的陆今瑶,顿时幸灾乐祸了起来。
还有这种好事?
“她不是刚回来吗,她的狗怎么突然咬她了,难不成是遭了报应?”
真是活该!就是太可惜了,竟是没能亲眼目睹陆宛姝出糗的样子。
“二小姐很生气,气势汹汹地带人冲到了小姐的院子……”
等等!陆宛姝被她的狗在她的院子里被咬,和她有什么关系?
陆今瑶无语地想:她该不是找个理由故意来找她麻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