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小巫大巫【二更】

遵大王的旨意,礼部在六月筹办夏祭,作为春祭的延续。

按照春祭的惯例来办,比春祭还要隆重。

大王又说,不能忘本,要告慰鏖兀列祖列宗,所以特意增添了一项流程。

夏祭前一夜,在祖庙守灵。

由大王和大巫共同在祖庙留守。

已经是夏天了,入夜之后,余热未散,祖庙紧闭着门窗,密不透风。

正中几列牌位,是鏖兀历代首领的牌位。

赫连诛与大巫就站在牌位前,两个人都一动不动。

阮久坐在外面走廊上,庄仙陪着他。

庄仙抱着手,靠在廊柱上:“小啾啾。”

阮久抬头:“干嘛?”

“你干嘛不进去?”

“里面太热了,又不让开窗户。”

庄仙笑了一下:“我还以为你是不愿意进去。”

阮久疑惑:“我本来就不愿意进去啊。”

“不是,我是以为,因为你是梁人,你才不愿意进鏖兀的祖庙。”

“啊?”阮久还是很疑惑,“我已经进去过了,里面没什么好玩的。”

“你什么时候进去的?”

“去年,有一次小猪在里面……”哭了,然后阮久进去看他。

“好吧。”庄仙道,“你猜里面多久能完事?”

阮久想了想:“大概一刻钟吧。”

庄仙嗤了一声:“胡说,哪有这么快?要劝服里面那个人,我年轻的时候,可是花了一天一夜。”

“是吗?”

“是啊。”庄仙走到他身边,在他身边坐下,压低声音,“他是个不会算卦的巫师。”

“什么?”

“里面那个,鏖兀的大巫,他不会算卦。”

算卦是梁国的说法,鏖兀另有一个词,用来形容巫师与天神的交流。

西北边的部落们,虽然拥有各自不同的领土,但是却共享着类似的文化,图腾花纹,民俗民风,还有巫师。

他们的巫师与神交流,通过卜算,解答传达神的意见。

庄仙抱着手,淡淡道:“他出生在大巫家族,他父亲把大巫的位置传给了他,他才能够当上大巫的。”

“他从小的时候就不会卜卦,你看过鏖兀巫师卜卦吗?把一堆彩色的石头丢进火里烤,等火烧完了,就那树枝拨两下,看看烧出来的颜色是什么样的,按照颜色来卜卦。”

庄仙的声音愈发低了:“可是他,根本就分辨不出颜色。”

阮久十分惊诧:“那……大巫没有被发现过吗?”

“他的长辈都知道,但是为了保住家族传承的大巫的职位,他们故意不告诉他。他每一次卜卦,他们都说他卜得对。”

“那他又是怎么知道自己分不出颜色的?”

“我认识他之后,有一次我不小心发现的,当时年轻,一时心直口快,就告诉他了。”

阮久觉得有点可怜:“那他岂不是很伤心?”

“不。”庄仙道,“那时候他已经是大巫了,就算他卜错了,也没有人敢说。更何况,他家里根本没有教他,什么是卜对,什么是卜错。他只知道,只要是自己卜的,就是对的。”

“……”阮久沉默。

“正是因为他不会卜卦,他每次做出的批语,都是基于他自己对鏖兀最好的期望,他是天底下最希望鏖兀好的人。”

阮久更加沉默了,半晌才道:“那说小猪不能娶姑娘,也是基于对他最好的期望吗?”

“那是我离开之后的事情了,我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

庄仙起身,走到门前,耳朵附在门上:“不如我们来听一听,他是怎么向大王解释的吧。”

阮久蹙眉,试图劝阻:“你这样不太好吧?”

庄仙回头,朝他挑了挑眉。阮久犹豫了一下,也靠过去,趴在门上了。

殿中寂静一片,许久都听不见声响。

不知过了多久,没等他们说话,大巫的身形晃了晃,咚的一声,直接倒在地上了。

不开门窗透气的祖庙实在是太热了。

赫连诛没有回头,阮久顿了一下,想了想,还是推开门要进去了。

大巫都一把年纪了,中暑会死人的。

但是他开门的时候,忘了跟庄仙说一声,庄仙也咚的一声趴在地上了。

“老师,对不起。”阮久连忙把他给扶起来,又上前把大巫给扶起来。

赫连诛没有说话,却走到一边,把窗子推开了。

他一路走一路推,要将一排的窗子都推开。

微凉夜风将冷冷月光吹入殿中,吹动牌位前两列白烛。

正殿极大,赫连诛一直走到宫殿最后,推开最后一扇窗子。

狂风涌入之时,大巫徐徐醒转。

阮久掐着他的人中:“您还好吗?”

大巫看见是阮久,闭了闭眼睛,许久再睁开,看见宫殿那头、烛光照了一半的赫连诛的背影。

烛光照在他身上,在墙上投出来的影子,比他更高大。

大巫梗了一下,使劲咳嗽两声,仿佛是喘不上气。

可是涌进来的风明明已经很大了。

赫连诛背对着他,没有回头,只问了一句:“为何?”

大巫忍着咳嗽:“如果大王说的是批命的事情,我实话实说,我拿了太后的钱财,替太后办事。太后要断大王的子嗣,所以让我说,大王此生不能近女。”

赫连诛一动不动,仿佛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回答,于是他又问了一遍:“为何?”

大巫又要咳嗽,阮久拍拍他的心口,给他顺顺气,让他快说。

阮久相信庄仙看人的眼光。

大巫却只是咳嗽,咳嗽得连一句整话都说不出来。

赫连诛回身,大步上前,从牌位上单手拎起一个牌位,丢到他面前。

“你对着先王的牌位……”

赫连诛原以为大巫对先王忠心,毕竟是一同改制过的人,大巫曾经为先王破了神职不议政的规矩。

可能是先王临终前遗命,让他辅佐赫连诚,所以大巫将计就计,假意投靠太后,暗中伺机为赫连诚谋利。

可是后来赫连诚死了,他也没办法,只能真正归顺太后。

可是事情,好像不是赫连诛想的这样。

他话还没说完,大巫就一声怒吼,两手举起先王的牌位,狠狠地将他的牌位掷到墙上。

他犹觉不足,站起身,捡回来,继续砸了两下,直到将牌位砸得粉碎。

做完这些动作,他身上的戾气才得以消散,体力不支地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气。

“我谁也不帮。”他这样说,“我谁也不帮。”

“不管是太皇太后、赫连诚,还是太后和摄政王,我谁也不帮。”

“先王中止改制之后,我就卜了一卦,这是我此生唯一一个算准的卦。赫连家的男人,只要过了四十岁,就会变得暴戾多疑。”

“这样的人管不好鏖兀,鏖兀迟早要败在赫连家手里。这么多年,鏖兀也是时候换个天了。”

“太后搅乱了朝局,鏖兀马上就要变天了。乱世能者当大王,而不是谁的儿子当大王,鏖兀也是时候选一个新的大王、新的家族了。”

大巫一脚踢飞地上的先王牌位的碎片,骂了一声:“去你娘的。”

旁人这才明白,原来这才是他的动机。

先王在改制上背叛他,背叛得彻彻底底,他不觉得赫连家的人能够继续做大王。

他不扶持赫连诚,更不扶持摄政王,他让太后安居宝座。

他原本不要安稳,既然改制不能一个全新的鏖兀,那么他就要打破整个鏖兀,重新建立一个新的。

不破不立,原来如此,原来他是这样想的。

庄仙要上前:“德曜,你糊涂啊。”

大巫却往后退:“你也离我远点。”

他看向被他踢走的牌位,再看看赫连诛,对庄仙道:“你也是顽强,被他父亲坑了一次,现在又巴巴地跑到赫连诛手里了,你还有多少年能在鏖兀耗着?”

庄仙摊手:“我不知道,或许我明天就死了。”

赫连诛用鹰隼一般锐利的目光,看向大巫:“可是你的计划,已经失败了。”

大巫的手死死地握住供案一角,才勉强维持自己不会倒下。

“你原本想着,太后会搅乱鏖兀,大争之世,能者称王,而不是赫连家的人称王。可是现在,太后有了摄政王的孩子。”

“鏖兀不会乱了,即使现在不想,等太后安稳生下孩子,孩子长大,太后和摄政王一定会尽力□□朝局。或许摄政王会把我杀了,自己称王,这样小小的动荡,于鏖兀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王位还是会在赫连家的人手里,你苦心经营多年,最后还是失败了。”

赫连诛算是说到了点子上,直戳他的心肺,大巫的身形晃了两下,又要倒下。

阮久赶忙上去把他扶住:“您还好吗?”

大巫朝他苦笑了一下:“这一家子烂人,只有你是个好人。”

说完这话,他就仿佛被人抽去了满身的力气,眼睛一闭,失去知觉,终于倒下了。

夜风从大开的门窗灌进宫殿,大巫被安置在殿中地板上。

阮久小心翼翼地扶着他躺下,帮他把帽子摘下来,把厚实的衣裳解开透透气。

要是一个人,一辈子都只穿着这样一件大巫的衣裳,一直穿到老,阮久觉得还挺敬佩他的。

现在阮久有点明白庄仙说的那句话了,他做什么卜算,都是出于自己对鏖兀最真实的热忱。

只是他好像,在遭到背叛之后,走错了路。

庄仙说的倒是没错,他是只迷途的羔羊。

阮久用手帕帮他擦擦脸。

大巫醒来时,首先看见的就是阮久。

这个他认为的唯一一个好人。

他长叹一口气,然后阮久就被赫连诛拉走了。

他躺在地上,坐不起来,就这样躺着。

赫连诛居高临下地俯视他:“乱世当王,唯朕一人。”

他说的是鏖兀的一句民歌,天神阿苏陆降临人世时,对草原众生说的一句话。

“你自己选。”

你现在改道还来得及。

赫连诛说完这话,就拉着阮久离开了。

他才懒得在这里守灵,不过是为了给大巫施压,才把地点选在这里。

现在话说完了,他要带着阮久回去睡觉了。

他拉着阮久走到殿门前,忽然想起什么,回过头,举起自己与阮久交握的双手。

“谢谢你给我送来的王后。”

倘若没有那一句批命,恐怕阮久也不会过来。

大王离开之后,庄仙朝大巫伸出手,要扶他起来:“诶。”

大巫一把拍开他的手,猛地从地上跳起来,一把将他按在地上。

他骂了一句什么,庄仙没听清。

坐上回宫的马车时,阮久还有些怀疑。

“你就说了一句话,有用吗?要是大巫还是不站在你这边,那该怎么办?”

“不会的,他自己拎得清楚。”赫连诛挑了挑眉,“他说什么不破不立,这些年也没做什么大事,他还是不忍心动手,这只是他荒废这些年的一个借口。”

“从前他是没得选,他以为我会为了批命的事情记恨他,他每次见我的时候,都很心虚。他害怕我报复他。他不是说,赫连家的人,都暴戾吗?他其实很怕我。”

“只是我没想到,他竟然早就不忠于先王了。”

“现在要他在我和摄政王叔当中选,他会选我的。比起现在的我,摄政王叔更像先王,而他又憎恶先王。”

先王也挺厉害的,这么多人对他恨之入骨,做大王,怎么能做到他这么失败?

赫连诛笑了一下,然后抱住阮久,把脑袋靠在他的肩膀上。

他最近蹭蹭地长,尽管阮久还在长高,但是显然已经追不上他了。

他已经比阮久高了,再做这样的动作,实在是有些别扭,但是他很喜欢。

阮久还在想着大巫的事情,丝毫没有察觉赫连诛又在弄他的喉结了。

成长中的小猪,对阮久身上的一切都很好奇。

为什么阮久这么白?为什么阮久这么软?为什么阮久闻起来香香的?

为什么他最近一看见阮久,一和阮久单独相处,他就觉得自己身上怪怪的?怪闷怪热的,也怪胀的。

他真的一点都弄不明白。

要是这些事情,也和朝政一样简单,那就好了。

赫连诛偏了偏头,摸摸阮久的耳垂,耳垂也软软的,阮久身上就没有摸起来不舒服的地方。

正如赫连诛所料,翌日清晨,在定好的夏祭之前,大巫就进宫了。

赫连诛恋恋不舍地从阮久怀里出来,洗漱之后,接见了他。

大巫是和庄仙一起来的,两个人跪坐在软垫上,腰背都挺得很直,一言不发。

赫连诛来了,他们才都起身行礼。

“大王。”

赫连诛抬手,让他们都坐。

他也在两人面前坐下,看向大巫,等他开口。

大巫一夜未睡,上半夜听庄仙说话,下半夜一个人会了府,思量了许久。

他没几年可活的了,先王背离初衷之后,他就一直灰心丧气,低沉消极。先王死后,他还想出那么荒诞的理由来支持太后。

现在看来,竟像是一场大梦。

他垂眸,袖中的手握紧了:“太后在行宫的这几个月,大王想在朝中做什么……”

“就做什么。太后那边,先前一直是胡哲瀚在写信,接下来由我亲自写信,放假消息,稳住太后,不惊动她,不让她知晓尚京城内真正的局势。她传来的指令,我会从中拦断,实在拦不住的,我会将这些事情对大王的威胁降到最小。如果可以,我会尽可能拖延她回来的时间。”

赫连诛满意地点头,却没有说话。他在等着大巫继续说下去,大巫看了他一眼,道:“就是这样。”

赫连诛仍是一言不发,大巫深吸一口气:“等大王需要什么批语,我也照办,就像当年说大王‘不可近女’一样。如果大王需要调动鏖兀巫师,我也可以从中协调。”

他一口气把这段话说完,便将刚才吸进去的长气全都舒了出来:“这总可以了吧?”

赫连诛淡笑:“再好不过。”

大巫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又重新卷入朝政了,分明这么多年都没管过了。

几十年了,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年轻了,陪着一个十几岁的大王,替他谋划。

他是真的不知道,在自己卜错的这么多卦里,这一卦是不是对的。

远在行宫的太后断然想不到,她留在尚京,用来监视朝中局势、执行她的命令的大臣,其中那个最有威信的,被赫连诛策反了。

或者说,大巫从来都没有忠于她过。

大巫能过来,阮久高兴得很,这几天都缠着他玩儿。

“我只是喜欢大巫帽子上的三根羽毛。”

大巫问起原因时,他只是这样说。

大巫笑笑,然后抬手摸摸头上的羽毛:“这个还不能给你,等我要把大巫之位传给你的时候,再送给你。”

阮久也朝他笑:“那大巫要教我卜卦吗?”

“好啊。”

阮久只是说说而已,但大巫却真的从袖中拿出三颗彩色的小石头,要教他认鏖兀的卦象。

“这三种颜色的石头,是天神阿苏陆用来炼制鏖兀的三种石头。”

阮久点点头:“嗯。”

大巫不再说下去,却问他:“小啾啾,红色是什么颜色?”

“是……”阮久这才想起,大巫是看不见颜色的,他想了想,握住他的手,使劲搓了搓,“就是像烤火的时候一样,这么暖和的颜色。”

大巫笑了笑,继续教他。

虽然他自己辨不清颜色,但他大概还知道什么卦象代表着什么寓意,这些内容也都有书卷记载。

他没有儿子,也没有传人,如果阮久肯学,那就最好了。

他教阮久,庄仙就有些不高兴了。

他质问阮久:“你到底是谁的学生?”

阮久专心摆弄小石头:“我是老师的学生呀。”

“啊!”庄仙极为恼火,转头面对大巫,“我还以为这种迷信在你这里就结束了,反正你又没有传人,你做完大巫就算完了,你怎么又弄出来一个‘小巫’?你让我怎么改制?”

大巫不理他,轻声指点阮久,阮久连连点头。

“嗯嗯,懂了懂了。”

大巫怜爱地摸摸他的脑袋:“要是你是大王就好了。”

阮久被他吓了一跳:“啊?我可不行,我又不抗打,我只能做王后的。”

“要是抗打的人就能做大王,那最该做大王的就是豪猪。性情宽厚的人才是鏖兀理想的大王,赫连家的人都不行。”

庄仙道:“你偷着说吧,大王听见了,该不高兴了。”

大巫道:“我从好几十年前就这样想了,我都忍了好几十年了,我都这么老了,总该让我说出口了。赫连煜,有疯病。”

赫连煜是先王的汉名。

这一句话,庄仙表示赞同。

阮久结束了一天辛苦的学习,送走两位老师,回到房间。

他走到床边,刚准备躺下歇一会儿,却没想到床上有人。

赫连诛张开手臂,把他给接住了。

奇怪。阮久疑惑,这时候赫连诛不该睡觉的,他一向很勤奋,现在应该在看奏章才对。

他回头:“你怎么了?”

赫连诛隔着被子,蹭了蹭他,撒娇道:“软啾,我难受,不知道为什么。”

阮久摸摸他的额头,好像是有点烫:“什么时候开始的?”

“午饭之后。”

“午饭?”阮久再摸摸自己的额头,“我和你吃的一样啊,我怎么没事?大夏天的,也不会着凉吧?你还吃了别的什么?”

赫连诛想了想,最后道:“鹿血。”

阮久呆住:“对哦,我忘记了。”

就是今天中午,格图鲁从外边回来,还带了一头鹿回来,放了血,他们中午烤鹿肉吃。

他当时看见鹿血,“咦”了一声,格图鲁看见他嫌弃,当即不高兴了,跟他说鹿血可是好东西,大补之物,非让他尝一尝不可。

阮久才不喝,扭头就跑了,但是格图鲁还是弄了小半盏,让乌兰给他。

他死活不喝,就捏着赫连诛的下巴,给他灌下去了。

阮久弹了弹舌头:“这个……我、对不起……是我的错……”

“软啾要对我负责。”赫连诛分明不懂,却熟练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