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连诛的两个老师,庄仙与刘长生是同一届的举子,刘长生端正规矩,备受梁国朝中官员推崇,庄仙则恰恰相反。
所以那年在梁国的科举,刘长生高挂榜首,庄仙则名落孙山。
后来庄仙独自一人来了鏖兀,得先王赏识,成了鏖兀的第一位汉臣;刘长生则在梁国任职。
两人曾在十余年前交过手,十余年前,鏖兀与梁国的第一次和亲,两边派出交接的使臣,就是他二人。
火光映在阮久脸上,他撑着头,看着庄仙:“这样看来,好像刘老头比较厉害一点。”
庄仙不悦,刚要开口,阮久看见火堆里还没烧完的功课,悄悄地从地上捡起一根树枝,把它往里边推了推,让它焚烧得更彻底一些。
“不过在我心里,你最厉害。”
庄仙这才满意地点了点头。
过了一会儿,庄仙又问:“他都教些什么?”
“教我鏖兀话,教小猪的……”阮久想了想,不好意思道,“我不怎么听得懂。”
“听不懂?”
“嗯……”阮久试图为自己找个理由,“主要是他说得太奇怪了。”
“奇怪?”庄仙的语气也有些奇怪。
阮久还以为庄仙要笑话他了,却不想庄仙一抚掌,大声笑道:“对,奇怪,奇怪就对了。”
“啊?”阮久疑惑地抬起头。
“他这人就是喜欢故作高深,赫连诛被他教了几年,都学坏了。”庄仙握住他的手,“你是个好孩子,还没被教坏。”
阮久受宠若惊,使劲点头,表示赞同:“我爹老让我跟着他学,但是我就是学不好。”
“这是他的问题,你没问题,你多聪明。”
“我学不好,他还打我手板。”阮久委屈。
“太过分了!”庄仙震怒,搓搓他的手心,“明明是他的问题,他还打你的手心。从今天开始,我教你。”
本意只是抱怨的阮久:???
他犹豫道:“我已经学会鏖兀话……”
“你别怕,我不打你手板。”
阮久睁大眼睛:“真的?”
“真的。”
阮久看了一眼赫连诛:“那小猪呢?你也教小猪吗?”
庄仙跟着看了他一眼:“不教,背叛师门、投靠敌人的小混账,他已经被我逐出师门了。”
阮久用“好可怜哦”的目光看着赫连诛,赫连诛却不甚在意,仿佛他早已经料到了一切。
让阮久把功课带过来,让庄仙烧了,在他的计算之中;庄仙要教阮久,而把自己“逐出师门”,仿佛也在他的计算之中。
他靠在草垛上,枯黄的牧草在手指上绕了好几圈,用鏖兀话说了一句:“软啾好好学哦,再过一阵子,我对软啾唱情歌,软啾就听得懂了。”
刘老先生当然不会告诉阮久,“情歌”的鏖兀词怎么说,所以这一句话里,唯有这一个词,阮久听不懂。
阮久不明白地看向庄仙:“老师,他在说什么?”
庄仙顿了顿,跳起来,把草垛给掀翻,不想赫连诛先他一步,从草垛上滚下去,直接扑进了阮久怀里。
阮久爱极了庄仙养的那只小羊羔,还想晚上抱着睡觉,但是庄仙不肯,说石头屋子里冷,他晚上就靠着这只小羊取暖。
阮久实在是喜欢这只小羊,想了想,最后把米饭留下了。
作为交换。
馒头又离不开米饭,只能把馒头也一起留下。
于是这天晚上,庄仙是在一只狼和一只狗的陪伴下入眠的。
第二天一早,他是被那只叫做米饭的小狗给舔醒的。他捏着开饭的后颈,把它提起来。
“我没死,你吃尸体还早着呢。”
他翻身坐起,然后阮久从他身后的草垛上探出脑袋:“老师。”
庄仙回头:“什么?”
“老师昨天说,要教我鏖兀话,还不打手板的。我特意来请老师起床洗漱。”阮久看着他的脸,“不过现在,老师好像用不着洗脸了。”
庄仙胡乱抹了把脸,嫌弃地皱起眉,伸手要抹阮久,阮久连忙躲开。他又把米饭捞过来,在它身上抹了两下。
湛蓝的天空下,有青绿的牧草与洁白的羊群。
阮久抱着羊,双手揉搓着羊耳朵,失了宠的小狗与小狼懒懒地趴在他身边。
阮久就这样被一群动物簇拥着,看向庄仙:“老师,可以开始了。”
庄仙盘腿坐在石头上:“你都懂得哪些鏖兀词了?说来听听。”
阮久随口背了一段刘老先生要他背的文章,庄仙嫌恶地皱起眉:“这有什么可学的?全部忘掉,我教你。”
他一扭头,就看见远处有一个高高大大的金发姑娘正在喂羊,他张口就来了一句:“彩云般的姑娘诶!”
这句阮久倒是听懂了,他睁大杏眼:“这样不好吧?”
“有什么不好的?”庄仙继续唱歌,“绵羊一样的姑娘啊!”
唱到兴起之时,他直接站在石头上,朝姑娘挥手。
阮久道:“你看人家根本不理你。”
“害羞。”庄仙道,“你不懂。”
“好吧。”
“来。”庄仙把他拎到石头上,“你也唱一遍。”
“这样不好吧?”
“你是不是不敢?怕赫连诛生气?”庄仙咂咂嘴,“啧,太可怜了,身为王后,连唱个歌都不行。”
“谁说的?”阮久抱起小羊羔,让小羊踢了他一脚,“你先唱,我跟着学。”
“好,听着啊。”
鏖兀民歌惯爱用动物比人,庄仙跟着唱一句,阮久就跟着学一句。
开始阮久还规规矩矩地跟着学,后来庄仙越长越大声,阮久为了压过他,也扯着嗓子嚎。
可称得上是“响遏行云”。
唱完一首歌,阮久嗓子都哑了。
庄仙又问:“你会不会其他的?”
阮久点头:“你别那么瞧不起人。”他看了一眼远处那个金发姐姐,想了想,也喊了一句:“奇伦山上的太阳!”
庄仙不屑:“这算什么?”
阮久忙道:“我还会喀卡那边的方言版。”
他去喀卡的时候跟着动物三兄弟中的臭鼬学过两句,他显摆似的,手舞足蹈的:“北边冰雪的部落,是狮王的栖息地。狮王醒来之时,嗷呜——”
庄仙扶额,别过头去,努力忍住笑:“我会狄力那边的。”
“狄力在哪边?”
“也在北边,不过在西北边。”
原本好好的鏖兀话教学,最后变成了显摆大会。
阮久才来鏖兀一年,当然比不过在这里待了好几十年的庄仙。
他实在是没有存货了,想了想:“不公平,我会大梁那边的方言。”
“说一个我听听。”
阮久清了清嗓子,念了一句扬州小调。
“这算什么?我会青州的。”
“我也会!”
两个人就梁国方言较量了一番,把梁国十来个州郡都说了个遍,实在是说无可说了,庄仙又看向那个金发姑娘。她已经喂完羊了,正解下围裙。
“她怎么总是不回头呢?”庄仙问阮久,“你还记得我教你的那个鏖兀民歌,头一句怎么唱吗?”
阮久凝眸,摸着下巴,想了许久,就是不肯说自己忘记了。
他心里不太确定,嘴上却不肯认输:“当然记得,不就是那样唱嘛。”
“你唱,看她回不回头。”
“我唱就我唱。”阮久扯着嗓子,“闪电云般的姑娘啊!”
草原上常有晴天霹雳的时候,因此“彩云”与“闪电云”,是相似的发音。
庄仙“扑哧”一声,实在是忍不住了,蹲下拍着石头大笑。
阮久摇他:“完了完了,我是不是唱错了?她怎么回头了?”
阮久再看了一眼,更加害怕了:“糟了,她朝我们走过来了,我们要跑吗?”
“跑什么?有姑娘家找你,你不去和她说说话,还想跑?”庄仙站起身,推了他一把,“去。”
阮久只是怔怔地站在原地,皱着眉头,很迷惑的样子。
庄仙再推了他一把:“快去呀,我帮你拦着赫连诛。”
阮久指了指前面正朝他走来的“金发姐姐”,弱弱道:“乌兰。”
“……”
“乌兰,我的后妃。”阮久抿了抿唇,“男的。”
实在是乌兰的头发太漂亮了,身段也很不错,老眼昏花的庄仙把他错认成姑娘,阮久也没怎么仔细看,就朝着人家唱歌。
阮久恨不能挖个坑,把自己埋起来,最后立上此人已死的墓碑。
庄仙看了他一眼:“咱们跑吧。”
“我也是这样想的。”
要是乌兰问起来,就说他们根本不知道这件事,是两个长得很像他们的人唱的歌。
两个人一拍即合,阮久抱上小羊,带着一群小动物就要逃亡,偏偏这时候米饭咬住了他的衣角,不让他走。
“松口!”
阮久试图把它拖着一起走,庄仙道:“别管它了,咱们先跑了,它又不会出事。算了,我先……”
阮久想要拉住他,下一刻就被乌兰按住了脑袋。
“王后在做什么?”
阮久转回头去:“没做什么,我在和老师学习。”
乌兰笑了一下:“王后刚刚唱的什么?”
“不是我。”阮久顶着他的目光,梗着脖子,“刚刚没唱歌,你听错了。”
乌兰眼中带笑:“闪电云般的什么?”
阮久咽了口唾沫,眨眨眼睛:“姑娘。”他拍拍乌兰的肩:“所以不是在说你……你长得太漂亮了……”
“庄先生稍微教些好的吧。”乌兰叹气,转头去看庄仙,庄仙却早已经逃走了。
“我觉得这个就挺好的。”阮久小声嘀咕,“比刘老头教得好多了,起码我以后不会弄混彩云和闪电云了。”
课外教学因为老师的失误而告一段落,下午就改成了室内教学。
阮久抱着小羔羊,坐在老师面前:“老师,又可以开始了。”
庄仙还有些不自在:“啊,那就开始吧。”
“老师,开始之前我有个问题。”
“你问。”
“你从前教小猪识字,也是这样吗?”
“哪样?”
“对着别人唱歌。”
“不是,他闷得很,死活不肯唱。”庄仙握住他的肩,捏了两下,“你是个好孩子。”
阮久总觉得这不像是夸奖。
“开始了,开始了。”庄仙清了清嗓子,“你平时都看什么书?”
阮久思索了一会儿:“话本算吗?”
“算。”
“那我看过的可多了。永安城里流行的武侠话本,我基本都看过……”
“武侠话本有什么好看的?不就是跳下悬崖,然后称霸天下吗?早几十年前我就……”
“你说的是几十年前的话本了,这些年的武侠话本可好看了。我上次还看了一本,就讲有一个混世大魔头……”
到了阮久的强项,阮久自然滔滔不绝,原本不屑的庄仙,竟也听得认真。
“然后呢?”
“然后我还没看完。”
庄仙眼神期待:“你带来了没有,拿来我看看。”
老师有命,他不敢不从,只能跑出去喊了一声:“来人!”
乌兰上前:“王后。”
阮久整个人出现了瞬间的僵直:“我房里那两本话本,”帮……帮我拿一下。
说完这话,阮久就被狗追似的逃回去了。
庄仙好笑地看了他一眼:“你脸皮怎么这么薄?既然是你的后妃,你调戏两下,怎么你还害羞了?”
阮久气呼呼地不说话,瞪了他一眼。
“好好好,我的错,我老眼昏花,没看清楚人。”庄仙摆手,“你除了武侠话本,还看什么书?”
“还看言情话本。”
“……”庄仙不知道该说什么,半晌才道,“涉猎甚广。”
“我最近看的言情话本,也是讲有一个混世大魔头,他几乎要把整个武林都毁灭了,然后……”
阮久把这个故事讲完,庄仙又眨了眨期待的小眼睛:“这本你带来了吗?”
“嗯。”阮久点头。
这时乌兰将两本话本递到他面前:“王后,是这两本吗?”
阮久又被定住了,僵硬地伸手接过:“……是,谢谢。”
有了话本,也就不用学什么鏖兀话了。
老师也跟着沉迷话本,啧啧赞叹:“想不到啊,想不到,现在的话本都这么有意思了,要是我晚生几十年就好了。”
阮久也正沉迷其中,混世大魔头的故事他还没看完。
两个人就这样看了一下午的话本。
庄仙看完一本,凑过去看阮久在看什么,只看了一眼,就“啧”了一声,然后捂住眼睛。
“你这小鬼头,你到底在看什么啊?”
虽然用双手捂着眼睛,但指缝倒是张得大大的,忍不住看了一眼又一眼。
阮久合上书:“又没有什么,只是亲了一口而已嘛。你这个人,年纪这么大了,还这么少见多怪。”他环顾四周:“噢,我懂了,你没老婆,你不懂。”
“去。”庄仙一把把他推下草垛,“就你有老婆。”
“哎呀。”阮久摔到草垛下边的牧草上,抬头看他,“我当然有。”
“赫连诛?”庄仙把他拉上来,“我跟你说啊,和亲这种事情本来就不公平,你可别因为身边只有一个赫连诛,就拿他当老婆。万一他以后长大了,就……”
庄仙瘪了瘪嘴,不再说下去。
赫连诛现在还小,和亲也是被迫的,要是日后长大了,恐怕就不一样了。
再说了,鏖兀这样凶险,据他所知,在困境里喜欢上一个人,可比在顺境里要容易多了。
这件事情,对阮久确实不公平。
他得把阮久拉出来,让他看清楚。
却不想阮久一脸迷惑:“关小猪什么事?小猪这么小。”
“那他变成大猪……”
“再说吧。”
庄仙凑近他,低声问:“那你看了这么多言情话本,有喜欢的人吗?”
“没有。”阮久摇头,“我又没有遇见过姑娘。”
“那也不一定要姑娘嘛。”
“其实我觉得……”阮久若有所思,撑着头想了一会儿,“乌兰就挺不错的。”
他天真地笑着道:“他长得很漂亮,你上午都把他看成是姑娘家了。”
每说一句乌兰的优点,阮久就忍不住把赫连诛和他做对比。
赫连诛长得好像也挺好看的,但是阮久每天看着他,已经不觉得有什么了。最近这一年来,他每晚睡前闭眼,看见的最后一眼就是赫连诛,每天早晨睁开眼睛,看见的第一眼也是赫连诛,这样高强度的近距离观赏,阮久早就习以为常了。
要是有一天见不着他,阮久才会觉得奇怪。
阮久双手撑着头,继续道:“乌兰还很温柔,很体贴,总是照顾我,我去年冬天的衣裳都是他做的。”
这一点,赫连诛好像也还行,上次生病的时候,就是赫连诛照顾他的。不过赫连诛不会做衣裳,只会采集衣裳的原料——打猎。
“而且乌兰对我,百依百顺。”
庄仙忍不住笑:“你到底是在挑喜欢的人,还是在评选最佳随从?”
“你懂个屁。”阮久扬起下巴,“我有两个后妃,你连一个老婆都没有,所以我说的对。”
“行行行,你说你说。”
阮久用食指点着下巴:“还有就是,乌兰……”他坐起来:“乌兰真的对我很好,不论我做什么,他都不生气。上午我向他唱歌,他一点都不生气。”
“他也没跟我生气。”
“……你闭嘴。”
“好。”庄仙捂住嘴。
“而且我下午看见他的时候,会觉得身体僵硬,手脚发麻,心跳加快。”
“那是因为你上午把他认错了,你下午很尴尬……”
“你闭嘴呀!”阮久低头翻话本,“我记得书上就是这么说的,混世大魔头对他的命定之人一见钟情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人家那是一见钟情,你都几百见了。”
阮久已经懒得理他了,抱着话本,转到一边去看,努力寻找自己“爱意存在”的证据。
庄仙翻了个身,枕着手,侧躺在草垛上。
随便吧,反正他还不怎么喜欢赫连诛。
他刚才到底是怎么了,才会觉得和亲会绑架住阮久、把他变成一个小可怜的?
王后选妃选得真快乐啊。
反观自己,阮久那句“你连一个老婆都没有”,再次回响在他的耳边。
泪沾衣襟。
赫连诛处理好宫里的事情,原以为自己回来的时候,能看见一个跟着老师乖乖学习的王后。
结果他没有,他看见的是一个把话本翻得哗哗响的王后。
老师……老师在一边委屈得直抹眼睛。
庄仙教他的时候,可不是这样的。
赫连诛上前,在阮久身边坐下:“软啾,你把老师气哭了。”
阮久这才回过神,扭头看向庄仙:“你……你怎么了?你别哭啊。”
庄仙一把从他手里拿过书册:“给我。你年纪还小,有的是找老婆的机会,我已经那么老了,我要抓紧时间,找一个老婆。”
阮久不太熟练地安慰他:“没老婆也挺好的,老婆会一直管着你的,到时候你就不能对别的姑娘唱歌了。”
“也是。”
阮久把窝在墙角,慢慢吃草的小羔羊抱过来:“喏,这个给你做老婆吧。”
“这个不是。”庄仙把羊放到地上,小声道,“这是我今年冬天的羊肉火锅。”
小羔羊:咩——
庄仙抿了抿嘴角:“我每年都养一只羊,冬天的时候吃掉。”
阮久在牧场里住了快半个月,才要回去。
半个月,阮久学了极多的鏖兀民歌和俗语,和鏖兀人吵架的话,基本不会落下风。
临走时,庄仙还想把没长多大的小羔羊宰了,给阮久做火锅吃,吓得小羔羊到处乱跑。阮久说自己冬天的时候再回来和他一起吃,他才罢休。
小羔羊这才逃过一劫。
离开的时候,阮久翻身上马,庄仙帮他拽着衣裳——绊了他一下,害他差点摔下来。
阮久坐稳之后,使劲拍他:“干什么?”
“没干什么,回去之后记得复习我布置的功课。要是刘老头过来检查他布置的功课,你就说是我不让你做的。”庄仙自信满满,“就是那个几十年前压他一头的庄仙庄神仙。”
“好吧,我知道了。”如果没有后一句话,阮久说不定还会感谢他。
“行,那你们回去罢。”
庄仙朝他们摆摆手,赫连诛骑在马上,回头看了一眼:“老师不跟我们一起去吗?”
“我就知道。”庄仙便挥手为挥掌,“我都说了不出仕,不出仕了。”
“我只是想请老师回去住几天,软啾也会开心一些。”赫连诛面不改色,“老师不愿,那就算了。”
庄仙嗤了一声:“快走。”最后嘱咐了阮久一句:“上次说的那个问题,你自己想清楚,别傻乎乎的就……”
阮久根本没在听他说话,他正在和乌兰说话:“你想骑马吗?我可以带你的,我马术超级好的。”
好像从上次庄仙问了他有没有喜欢的人之后,阮久对乌兰就有点上心了。
其实如果十八和铜人在这儿,他们都会清楚的。
阮久对乌兰的上心,就和他之前看了武侠话本,总觉得天底下有打起来嘭嘭乱响的绝世武功一样,这是看话本看得走火入魔了,对武功秘籍的上心。
乌兰不懂,对上赫连诛要喷火吃人的目光,只能往后退:“王后,臣还要赶马车。”
“没关系的,让他们去赶,你想骑马吗?”
乌兰皱了皱眉,或许他可以试着说:“我不想。”
阮久失落低头:“好吧。”
庄仙当然也不懂,他用抱歉的目光看了一眼乌兰,真是对不起他了,他只是想开导一下阮久,没想到把无辜的人牵扯进来了。
他目送阮久离开,心中感慨道,真不愧是王后啊,拥有一整个后宫的“后”。
一行人才回到宫中,还没安顿好,万安宫那边就派人来传赫连诛和阮久过去。
是周公公亲自来的:“太后娘娘有些事情,要告诉大王和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