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娘看闻鸣玉一直待在房间里,有些担心,敲门和他谈了一番,又给他送了两条袄裙,说是以前买的没怎么穿过,颜色不合适自己了,小姑娘穿正合适。
一并送来的,还有一根桃花簪。
都非常粉嫩可爱,确实很适合年轻小姑娘。
……可他不是啊!
闻鸣玉的心情相当复杂且微妙。
孙娘人太好。让人这么为自己担心,闻鸣玉很不好意思,犹豫之后,说出了自己正在写话本的事。
孙娘很诧异,但觉得他找了事情做,而不是放任自己沉浸在悲伤里,是很好的一件事。孙娘问过之后,还顺便看了一下闻鸣玉的草稿。
“你写的,和我以前看的话本很不一样啊。”
拿起来的时候,孙娘只是好奇一看,但看到后面,忍不住就沉浸到剧情里,被牵动情绪,身心舒畅,看得很痛快,“怎么没了?后面呢?”
孙娘看的是狗血爽文,闻鸣玉以前就挺喜欢看这类型的文,作为一个读者,会忍不住吐槽狗血,但同时又看得很上头,很爽,停不下来。现在,孙娘就跟他一样,还因为没看过这种套路,感觉新颖,上头得更快。
目前闻鸣玉只写了个开头。
女主是个贵族千金,一开篇她就发现了未婚夫背着她在外面养了个女人,而这人明明说只喜欢她,绝不纳妾乱来,结果,在就要成亲的时候,弄出了这样的事。女主没有因为都定好了,选择忍下这口气,接受天下间男人都这样,而是坚定退婚。
女主的爹娘疼爱女儿,也毫不犹豫站在女儿这边,要求退还庚帖。两家结亲对双方都有利,这一退,男方家不接受,渣男未婚夫来认错,只是话里话外都没有诚意,最后退婚了,他还气愤地到处抹黑女主的名声,把她说成了一个善妒恶毒不可理喻的女人。
一时间,女主成了别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笑话,出席赏花会游船等活动时,不少人明里暗里嘲笑,尤其是曾经和女主争夺美人和才女之名的女配。但女主不受任何影响,依旧耀眼,弹琴赋诗都是第一,简直可以说是完美演绎了——就喜欢你们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女配们气得半死。
世家公子那边也在讨论女主,渣男和狐朋狗友说话难听,但就在这时,一个从始至终都很沉默的男人出声了,他对渣男说:“你已经退婚了?”
渣男愣住,还没反应过来他什么意思,就看到那男人笑了一下,说——那太好了,我现在就去提亲,我喜欢你的未婚妻很久了。
闻鸣玉就是写到这,接下来要展开各种苏爽打脸,和甜甜甜的恋爱情节。
闻鸣玉忐忑问:“你觉得好看吗?卖不卖得出去?”
孙娘毫不犹豫点头,“我觉得可以。你有没有决定好放到哪里去卖?没定好的话,我家正好有个书铺,我可以做主放你的话本卖。只是没人看过你的话本,你没有名气,一开始应该没什么人买。”
闻鸣玉没想到给孙娘看了,还会有这样的发展,很是惊喜感激,“我都不知道该怎么谢你。”
“不用,我是看你写得好,到时候卖得多了,我也有钱赚。”
闻鸣玉提议说:“一开始,先放几页给人免费试阅怎么样?印刷费由我出。”
孙娘听到这,愣了一下,但很快就明白过来,这确实是个好方法,不过当然,还是话本有质量保证才敢这么做,不然就是把钱扔水坑里了。但做生意都是有风险的,这一点不算什么。
“这点钱不用你出,你好好写就行了。”孙娘怎么说也是经营好几个铺子过来的人,有生意头脑,目光要放得远才能赚钱,只关注眼前的蝇头小利是走不远的。
排除掉她看闻鸣玉可怜,想帮他一把的心,这话本她看着也确实可行,到时火了,就只有她这一家有得卖,那当然是很赚钱的事。这时候当然要先和合作对象打好关系。
于是,他们讨论了一下具体事宜,签了个古代版合同,算是把这事定了下来。
另外,还要想吸引人的书名,文案,当然,还有他的笔名。
他正纠结的时候,孙娘给他提了个建议,玉面郎君怎么样?写书的几乎都是男子,取个男性化的名字可能会好些。
闻鸣玉立刻摇头,这要是别人取的称号就算了,自己这样取名总感觉是个自恋狂魔,控制不住脚趾抠地。
“白玉无暇?”
“冰清玉女?”
闻鸣玉已经开始一头黑线,发现孙娘在取名字方面可能天赋异禀。这么想来,她的两个孩子叫什么来着?好像一直只听到小名,二丫和小虎。
“……”
还是简单点,取名的方式简单点。
闻鸣玉一挥笔,写了两个简单的字。
“玉木?是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闻鸣玉摇头,“只是想简单好记但又别太大众,希望看过话本的人能记得我的笔名。”
孙娘见他心意已定,很可能不会改了,不禁有些可惜,“真不叫冰清玉女?很好听呀。”
闻鸣玉果断摇头,“简单点好。”
孙娘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让他加油赶稿,然后就把话本开头拿去书铺印了。
之后,但凡来买书的人,都会听到一句推荐,这是新来的话本,有免费试阅,要拿回去看看吗?
反正都不要钱,当然就拿了,而且看那书名和文案似乎也挺有意思的。
结果没想到,一个个都踩进了坑里,尤其是年轻姑娘,看得很是投入,女主被配角骂时,她们骂配角,渣男不做人时,她们恨不得钻进书里暗鲨渣男,看到打脸了,又爽得不行,短短三万字,剧情跌宕起伏,心情也跟坐过山车似的。
神秘男人说想求娶女主时,她们好奇他的身份,更期待看到他们强强联手撕渣男。
激动的心,颤抖的手,翻向下一页。
……没了?没了!!!
她们不敢置信,不断翻最后一页,甚至把一小册书晃来晃去,仿佛这样能把存稿甩出来一般。
这是什么作者啊,这么短小,好意思放出来?
真想提刀上门盯着他一日更到完结呢。
不管是世家千金,还是平民姑娘,此时,她们的目标都是一致的,去书铺里要后面的内容看。
孙娘早有预料,试阅期就已经在印,现在有几百本了。
但没想到这数量还不够卖,一下就被来这排队的丫鬟和姑娘买光,后面来的人根本没有。
孙娘十分惊喜,乐得不行,但没买到书的人就不高兴了。实际上,买到书的人也不见得有多高兴,因为这是上本,下本还没出,听说作者还在写,这是什么人间疾苦!
现在城里的女子们都在讨论这话本,要是谁没看过,都显得落伍了,为了能参与得了话题,也得想办法买一本或是借一本来看看。
她们聚在一起骂渣男,抠前面埋的伏笔,猜测未来剧情走向,然后还从这延伸出去,讨论起了对成亲的看法,怎么辨认渣男,遇到类似事情应该怎么快刀斩乱麻处理等等。
闻鸣玉自己都没想到,他只是写个狗血爽文,读者却从里面读出了人生哲理,觉得姑娘家应该有主见够果断,像女主那样活得清醒又通透,懂得刚柔并济,妥善处理和夫君之间的感情关系,不能全依靠男人。
他从星际时代过来,是许多前辈争取权利和公平一步步改变后的时代,大家不断在呼吁男女平等,后来,性别又再一度分化,出现了ABO,一切被打乱,大家不得不再次追求新的平等,Oga也有权益组织,艰难但努力地争取着该有的自由和权利。他也参与了很多次的活动,很有意义。
这些思想,无需刻意,很自然就会在字里行间带入进去,然后被读者发现并理解。所以很多女读者喜欢这话本,觉得在里面找到了想要成为的自己。
当然,这也多亏了这个朝代的风气算是相对开放一些的,有男尊女卑,但不至于要求女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孙娘可以在外抛头露面经营商铺就是很好的证明。
话本被很多人喜欢,自然就有了催更。孙娘更是走在了催更第一线,恨不得把闻鸣玉黏在桌子前,一直写。
闻鸣玉说卡文,孙娘就给他讲些邻里八卦,让他转换心情,顺便看有没有机会激发点灵感出来。
灵感没有,但闻鸣玉成了瓜田里撒欢奔跑的一只猹,瓜很甜,吃得很快乐。
闻鸣玉没交出稿,孙娘幽幽说:“玉娘,你知道有多少人想知道你的身份和住址吗?再这么下去,怨气太深,我怕她们会半夜提刀来见你。”
闻鸣玉吃了个糖糕,咔嚓一声脆响,差点被吓得噎住,连忙说:“我这就去写!”
幸好,他刚才吃东西吃出了灵感,再给他一天,就能写完结局了。
但谁都没想到,就是这时,出现了变故。
随着时间一日日过去,穆湛的脸色黑得已经能滴出墨来。
下面的人胆战心惊的同时,也忍不住讨论,究竟是谁把闻公子掳走的,他们明明都搜得这么仔细了,怎么就是找不到人,难道已经出了边境跑到国外去了?那可就难找了哇。
穆湛当然也在想,只是找个人,怎么这么难。闻鸣玉藏得那么严实,就这么不想被他找到吗?
因为心烦躁郁,穆湛已经多日没有睡好,眼底泛青沉着脸,再加上周身恐怖的气场,简直就是地狱里爬出来的修罗恶鬼。
终于,有人提出了新的想法。
既然那么多人去找都找不到,为什么不试试不是人的办法呢?
他的意思是,狗的鼻子灵敏,擅长通过气味找到人或物。
因为不知道有没有用,这话当然是不敢直接跟圣上说的,怕不成功会被怪罪迁怒。
提出者跑去跟魏英武和温长阑说了。
温长阑思索一会,觉得可行。
魏英武也点头,接下来要做的自然是要挑选一些可靠的狗,毕竟这是找人的重点。
这事禀告上去,得了圣上的首肯,便有了此次行动。
穆湛也一起去了。
三喜拿了闻鸣玉的衣裳,给狗闻。
正是准备出发的时候,一只敏捷的黑影突然窜了出来。
是魏英武养的哈士奇。
三喜还以为这只也是参与找人的狗,也拿衣服过去给他闻。
魏英武捂住额头,似乎感觉没脸见人,低声说:“它不是,它不行……”
这话说得,哈士奇就不依了,冲着魏英武汪汪狂吠,气势十足。
你说谁不行?信不信本大爷咬洗你?!
魏英武说:“我们不是玩,是有重要的事情做,你自己去玩。”
哈士奇不管不管,一脸“我仿佛听到有人在说我帅”的表情,兴奋地挤入行动行列。别人不给它衣裳闻,它就自己去抢,甚至差点把衣服咬烂。
它没心没肺仿佛在玩闹,其他人却吓得心脏都要罢工了。
不为别的,就因为穆湛坐在马上,正居高临下看着这只哈士奇,眼神越来越冷。
谁不知道圣上对闻公子的重视。这傻狗简直是在圣上的底线边缘疯狂跳舞。
在场的人都怕下一秒圣上下令杀狗,更怕圣上太生气,他们也要遭殃。
但很神奇的是,穆湛竟然没有下令杀狗,而是说:“找不到人,就把你剁了做成狗肉煲,给这里所有人吃。”
在场众人一愣,这不明摆着就是要杀狗吗?找了那么多天都没找到。
他们看向傻狗的眼神都有些同情,同时又忍不住咽了咽口水,心想御膳房做狗肉煲的话,味道应该不差吧?
魏英武虽然很多次都被这蠢狗气得想宰了它,但当然是舍不得的,听到圣上这么说,当即想求情。
但那二哈丝毫没察觉到危险,听完穆湛的话,反而吐着舌头汪了一声,像是在应声,然后撒开狗腿就往前狂奔,一副跟爷走包你找到人的架势。
穆湛不语,一拉缰绳,策马就跟了上去。
魏英武根本来不及求情,只能看着那只蠢狗欢快的背影,帮他祈祷了。心里还抱着一丝希望,说不定这狗是大智若愚,真能找到呢?
这个想法,在出发一刻钟后,就被狗子无情打破。
哈士奇扑到草地上打滚,自己一个都能快乐地玩起来,完全没有执行任务的自觉。
穆湛冷冷地看了它一眼,它立刻就像是被天敌盯上,打了个哆嗦,飞快地爬起来,夹着尾巴跑到前面乖乖带路。好几次,它都想跑去玩,但背后一双冷飕飕的眼睛盯着。
……它怂了。
二哈从来没这么认真努力过,一路飞奔跑到了当初送闻鸣玉到的城镇,熟练地钻狗洞进去。
穆湛他们当然不可能钻狗洞,从城门进去,找到了狗,然后继续跟着。
那么多天过去,气味变淡了很多,闻鸣玉又不出门,哈士奇在大街小巷绕来绕去,才终于跑到了孙娘的屋子附近,在几个宅子之间徘徊,不知道哪个才是对的。
哈士奇陷入了深深的纠结,皱着眉严肃思考。它不吐舌头犯憨的时候,其实还挺能唬人,像只凶狠的狼,但当然,得忽视掉他耳朵上的粉色蝴蝶结。
就在二哈不知道该怎么办,四处打转,穆湛的耐心即将告罄时,这么凑巧的,孙娘回来了。
行走间,裙摆微动,带起一阵风。
孙娘每日和闻鸣玉相处,自然也会沾染上些许气味。
二哈闻到了,飞扑过去,咬住孙娘的裙摆,把孙娘吓了一大跳,“怎么回事?!”
低头看到一只憨憨摇尾巴的狗,她松了口气,笑道:“是闻到烧鸡的香味了吧?行,分你块肉。”
别人都以为哈士奇是闻到好吃的嘴馋了,因为它的口水都淌下来了,眼巴巴地看着孙娘。
但穆湛的脸色很不一样,他闻到了熟悉的果香,转头看了孙娘一眼,顺着她走去的方向望去,很快就锁定了正确的屋子。
穆湛毫不犹豫策马冲了过去。孙娘听到声音,抬头看去,发现一个高大的男人骑马跑到了她家门口,后面还跟着好些穿着盔甲的人。她变了脸色,连忙提着裙摆追上去。
二哈流着口水,发现自己被遗忘了,瞪圆了眼睛,不满地汪汪叫。
怎么回事?过河扔狗啊!这就过分了啊!
没几根大骨头棒子,这事是不能好了!
它生怕自己少了奖励似的,连忙撒腿追了上去,也不知道是追穆湛,还是追孙娘手上拎的烧鸡。
穆湛骑马在最前面,魏英武等人跟上,孙娘提着裙摆追,二哈吐舌头追着烧鸡在最后面跟上,形成了一条奇怪的串串烧。
循着浅淡的果香,穆湛在大门口停下,翻身下马。
这样的情况下,礼貌敲门自然是不可能的,他没有那样的好耐心。
穆湛直接命令:“砸门。”
圣上有令,魏英武二话不说就上前,小山似的身躯,都快要与门同高,大门在他面前,都显得娇小可爱起来。他肌肉绷紧,身上布料被撑起弧度,直接抬脚就用力一踹,砰的一声巨响,门闩断裂,门户大开。
孙娘追上了看到这一幕,尖叫喊:“你们这是在干什么?!还有没有王法了!”
温长阑出面安抚,说他们只是来找人,并没有伤害他们的意思。
他长得斯文,语气温和,很容易令人产生亲切感,但孙娘听完他的话,一点都没放心,反而更警惕了,“我这里可没有你们要找的人,赶紧滚,我要报官了!”
守门的下人在门被强行破开时,被吓到了,转身就想按照主子的要求去做。但穿盔甲的人拦住了他的去路。
穆湛已经进屋,温长阑便担起了稳住场面的职责,确实也像他所说的那样,其他人连大门都没进,只是守在了外面,并让开了路,给孙娘进去安抚孩子,但明显隔开了避免他们和圣上碰上。这也是为了他们好。
两个孩子胆子不小,除了被一开始的声响惊了一下,奶娘说没事,他们就又继续玩了起来。
孙娘见孩子没事,松了口气,但刚才也看见了穆湛朝闻鸣玉那屋大步而去的背影。她像看阶级敌人一般瞪着温长阑和魏英武。
“你们主子就是那个强取豪夺的变态富商吧!人家相公都死了,竟然连一个小寡妇都不放过,还是人吗?!我呸!”
温长阑很快就提取了话里的信息,神情逐渐变得僵硬。
魏英武则一头雾水:“……???”
什么富商?相公死了,强娶小寡妇?那听起来好像还真挺变态的。
魏英武茫然地跟着一起唾弃,完全不知道自己心里骂的是自家顶头主子。
此时,房内。
闻鸣玉因为被催更赶稿,正埋头写着,太过投入,外面踹门引起的声音都没注意到,过了好一会,才有些恍惚地停下笔,歪了歪头想,刚才,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动静?
他不确定,怀疑是自己幻听。结果下一秒更离谱了,他隐约闻到了熟悉的酒香。
原来他这么想念穆湛,已经到了出现幻觉的地步了?
脑子里刚闪过这样的想法,闻鸣玉就听到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房间门被猛地推开。
来人逆着光,周身笼罩着一层光圈,轮廓变得朦胧,中间的人则是在黑暗阴影里,看不清面容,但毫无疑问的,是那可怕的压迫力和侵略感。
闻鸣玉见到了不应该出现在这里的人,吓得笔掉在了桌上,宣纸晕染开一大团黑墨。
脑子一片空白,震惊得都忘了怎么说话。
因为总待在房间里,孙娘不会贸然进来,闻鸣玉都不注重化妆掩饰,不补妆,脸自然就露出了本身模样的七分,左边耳垂点缀着一粒鲜艳欲滴的朱砂痣,身着鹅黄色袄裙,胸膛平平,懒得穿绣花鞋,赤着脚踩在地毯上。
乍一眼看去,就是一个秀色可餐的小姑娘。
在闻鸣玉呆愣的时间,穆湛步步逼近,脸上竟没有怒气,甚至神情称得上是平静。但有时,平静反而更令人忐忑不安,就像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穆湛唇角翘起一丝弧度,拿出了熟悉的金色细链,笑着说:“你走的时候,忘了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