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章 寻宝的走寻仇的来

吕云澄足尖轻轻一点,伴随着衣袂飘飞的声音,踏着月色悄然落地。

白衣胜雪,衣带飘飘,浮光掠影,踏月留香,好似云中仙人,有说不出的潇洒。

刚刚落地,两把碧绿色的长刀便斩向吕云澄的小腿。

出手者,“螳螂刀”唐独。

唐独虽然不入兵器谱,但他确实是个高手。

此人平日里以五毒为食,吃得全身发绿,连眼珠子都是绿的,他老婆见他的头发和帽子还是黑的,便好心替他染成了绿色。

两把螳螂刀淬了剧毒,只需擦破一点皮,便足够杀人害命。

地躺刀本就以奇诡著称,配合两把弯弯曲曲的螳螂毒刀,招法更是奇险莫测。

唐独眼中闪过绿幽幽的光芒,嗜血和杀意仿佛要凝成实质。

自从头发帽子变成绿色,他便非常讨厌小白脸,越白越讨厌,非要给毒绿了不可。

吕云澄冷哼一声,右腿好似蛟龙出海,一脚把唐独的两把毒刀踢成粉碎,破碎的刀片反震回去,插在了唐独身上。

“呼!”

六十三斤的金刚铁拐带着呼啸的风声打向吕云澄的腰肋。

虽是一招平平常常的“横扫千军”,但力道之强,气势之壮,绝不亚于昔年的“银戟温侯”吕凤先。

“刷!”

两根判官笔点向吕云澄的后心。

高行空是点穴名家,一对判官笔专破横练气功,点废过无数高手,铁传甲的铁布衫刀枪不入,却也不敢硬接高行空的重击。

两人出手的时机堪称完美,出手力道又快又狠,吕云澄脚都没有收回来,似乎已经没有闪避的空间,只能用这个不好发力的姿势硬接。

不等金刚铁拐和判官笔临近身前三尺,吕云澄的身子猛地如同陀螺一般旋转了起来。

鞭腿狠狠撞向诸葛刚的金刚铁拐,左手掌力吞吐不定,抓向高行空的判官笔。

“铛!”

金铁交鸣之声响起,血肉之躯对撞钢铁,吕云澄毫发无损,诸葛刚虎口震裂,腕骨断折,满脸骇然的看着吕云澄。

鞭腿对撞金刚铁拐,手上也没有闲着。

左手五指好似天罗地网,把高行空的一对判官笔牢牢束缚,内劲催动,判官笔倒飞而出,洞穿了高行空的琵琶骨。

鸡毛店内观战的孙天机双眼一眯。

旁人不懂吕云澄招式的神妙,他却是明白,吕云澄的手脚上都附着了先天罡气。

以先天罡气对轰金刚铁拐和判官笔,把诸葛刚和高行空的力道尽数逼了回去。

他竟然真的练成了!

而且用的这般举重若轻,随心所欲!

真是一个天才!

若是让孙天机知道吕云澄只用一月便达到如此境界,怕是会惊得抽过去。

一招重创两人,吕云澄并不停手,右手食中二指并指成剑,轻飘飘的点出两道指力。

砰!

砰!

两声轻响过后,诸葛刚和高行空的脑袋上,各多了一个窟窿。

上官飞前冲的趋势瞬间停滞,面上闪过几丝惊恐。

燕双飞、唐独、诸葛刚、高行空瞬间身死,让上官飞满腔愤怒的热血,快速冷了下来。

他不怕死,但不代表他喜欢自寻死路。

“在这个江湖上,如果没有足够强的实力,最好不要说那些无聊的废话。”

“剑魔教训的是,在下受教了。”

“剑魔?剑魔是个什么玩意儿?我的外号么?谁起的?”

提到“剑魔”,吕云澄下意识的想到两个人,一个是“一剑破万法”的独孤求败,一个是“一贱破万格”卑微舔狗。

吕云澄本就没指望别人叫自己剑神剑仙剑圣,剑魔就剑魔吧,总比剑妖剑鬼剑怪好听的多。

上官飞道:“我也不知道这个外号是谁起的,只知道最早来自于市井。”

“市井?哦,知道了,那能不能告诉我,你们在这儿相聚,是为了什么?”

“有人传信,说你出海远行,担心一去不回,便把毕生绝学录成秘籍,藏在归云庄中,这些人都是来抢秘籍的。”

白天羽道:“他们是,我不是,我是来找人打架的。”

“你是白家的‘神刀无敌’白天羽?”

“我虽然很有信心,但自知之明还是有的,在剑魔面前,不敢称无敌,不过,今日既然遇上了,怎么着也该领教两招。”

“可以,只不过今天来的人有点儿多,有寻宝的,有寻仇的,你还要再等一会儿。”

说罢,吕云澄看向上官飞,道:“你打算怎么了结今日之事?”

“剑魔打算如何了结?”

“本来想宰了你,但你死了,谁给我送战书啊,也罢,就这样解决吧!”

话音未落,吕云澄右手剑指猛地点向上官飞的左肩。

上官飞自是不肯坐以待毙,左摇右摆,上蹿下跳,闪避数次,但无论如何闪避,也不能脱出吕云澄双指笼罩的空间。

“噗!”

上官飞的肩膀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血口,浑厚霸道的真气顺着经脉快速流动到各处,很快便封锁了上官飞半边经脉。

不把这股真气祛除,上官飞的武功最多只能发挥出三成。

而且不仅要祛除,还必须要快,否则时间久了,经脉被真气破坏,武功就彻底废了。

一个残废的人,绝不可能成为金钱帮的帮主。

“这是我给你爹的战书,如果他解不开这个局,就不要想着称霸江湖了。”

“希望你不要后悔。”

“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从来不为做过的事后悔,滚!”

上官飞看了吕云澄一眼,捂着肩膀,带着余下的几个属下跑路了。

那些想要挖宝贝的江湖人,也用最快的速度跑路。

白天羽身上升起熊熊的战意,高声道:“可以打了么?”

“还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寻仇的已经来了。”

“嘎吱嘎吱嘎吱嘎吱嘎吱……”

寂静的夜空中传来一阵咀嚼声,好似有妖魔肆虐,把人连皮带骨嚼碎了吞入腹中。

伴随着咀嚼声的,是一股非常浓郁的香气。

炸鸡的香气。

吕云澄抽了抽鼻子,心说这手艺还真不错,无双做的炸鸡,香气也没有如此浓郁。

天下间能做出如此酥香的炸鸡的唯有一个,便是当年悬赏过吕云澄的大欢喜女菩萨。

“哗啦!”

鸡毛小店的三面墙壁被挤成了碎片,一大群肥胖的好似母猪的女人挤了进来。

不,不能说她们是猪,因为像她们这么胖的猪世上还少见得很,而且猪也绝没有她们这么能吃。

白天羽风流成性,最爱美人,见到这场面,恨不得把眼珠子挖出来。

刚想出刀,却见鸡毛店的房顶砸了下来,只得快速闪避出去。

铁传甲一手提着孙天机,一手提着孙小红,西门柔蛇鞭卷起孙驼子,在鸡毛店变成废墟前闪了出去。

烟尘散尽,众人终于看清了那可怕的场景。

一大群肥猪后面,是一只更加肥胖、更加壮硕的猪王。

不只是白天羽,连吕云澄都恶心的想吐。

前世据说世界上最胖的人重达727公斤,吕云澄没看过727公斤的人是什么模样,但大欢喜女菩萨的体重,绝对不会少于那个胖子。

一眼看去是肉,再看一眼还是肉。

她就像是一堵肥肉组成的城墙,奥尼尔站在她面前都像是小鹿斑比。

大欢喜女菩萨手中拿着一只金黄酥脆的炸鸡,三口两口,炸鸡便被她连皮带骨吃到了肚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