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第二章

天还未亮,霍家就热闹起来了。

不止霍家,永安县内,但凡有家人出征的人家,都早早燃起炊烟。

待到天光拂晓,霍世鸣吃过送别的饺子,翻身上马,前往军营整兵。

他甲胄披身,即使一夜未睡,也端的是神采奕奕,威风凛凛。

“爹爹看起来可真有气势啊。”霍泽目送着霍世鸣离开,对方氏感慨道。

方氏却有些走神,在霍泽又重复了一遍后,才胡乱应了两声,转身回屋休息。

“娘这是怎么了?”

霍泽奇怪:“爹前脚刚出门,她后脚就担心到魂不守舍的程度了?”

正暗自嘀咕着,脑袋突然被人轻轻拍了一下:“傻站在这干嘛呢,再不出门去学堂,你就要迟到了。”

霍泽瞠目:“阿姐,我担心爹爹担心到魂不守舍的程度,今天能不能容我告个假休息休息。”

霍翎:“……”

找借口就不能找个好点的吗。

爹前脚刚走,人都还没出永安县,有什么好担心的。

***

霍世鸣出征不过几日,前线局势果然一触即发。

羌戎首领反叛,领兵五万攻打行唐关。好在行唐关早有准备,并未让羌人得逞。

但双方一交锋,羌戎兵锋之盛,还是让行唐关众将士震惊。

一时间,燕西十四城风声鹤唳,羌人与燕人混居的城镇更是一下子冷清了不少,许多大燕百姓都紧闭门户。

方氏这段时间心情不太好,即使霍泽刻意在她面前卖乖讨好,也没能使她展颜,不久就因为风寒入体病倒了。

“多谢大夫。”

霍翎亲自送大夫出府,又吩咐无墨跟着大夫跑一趟医馆取药。

刚要回府,身后传来少年清越的声音。

“阿翎妹妹。”

霍翎转身,望着不知何时出现在巷子尽头的少年。

方建白骑在黑色骏马上,许是刚刚疾驰过,气息微喘。

一缕没有束好的碎发斜飞过眼,映出他那双清湛温和的眼眸,让人忍不住赞一声好姿容。

“方表哥,你怎么过来了?”

方建白翻身下马,笑着拍了拍挂在马背上的药包。

“前段时间听说姑父出征了,我就想过来看看,但因着一些事耽搁了。”

“正好今日得了闲,又听说姑母受了风寒,我爹娘就收拾了些药材,催我赶紧过来看看。”

霍翎迎他进府:“方舅舅、方舅母也太客气了。”

方建白牵着马,步伐略微放缓,与她并肩同行:“我知你能耐。府中有你帮衬,出不了什么乱子,但总要过来一趟才能安心。”

这话里,不免泄露出几分真正心绪。

霍翎一笑,只道:“知道你来了,母亲定然欢喜。不过她这会儿刚睡下,我先带你去厅堂喝杯茶,等母亲醒了再带你去探望她。”

方建白自然是客随主便,他顺着霍翎的话问:“我方才见你送大夫离开,大夫是怎么说的。”

霍翎:“大夫说,母亲除了染上风寒外,还有些郁结于心。要想尽早痊愈,还得看得开些。”

方建白讶异:“怎会如此,莫非是在担心姑父的安危?”

两人说话间,已来到了厅堂。

还没来得及坐下喝口茶水,无墨就空着手冲了进来:“小姐!好消息!天大的好消息!”

她冲得太快,险些刹不住车。

霍翎连忙伸手去扶她:“是不是爹爹有消息了?”

无墨一边喘着粗气,一边开口道:“我和陈大夫刚走到前面大街上,就碰到了过来报喜的士兵。”

“就在三日前,羌戎派了两千精锐绕道偷袭常乐县,想要烧毁粮仓。好在老爷早有准备,不仅及时扑灭大火,保住粮仓,还将那股贼人全歼了。”

霍翎再淡定,这会儿脸上也满是喜色。

她猜到羌戎会烧毁粮仓,也与爹爹提前知会过,但爹爹能取得如此完美的战果,还是让人十分意外的。

方建白也拍案叫好,仔细询问起其中细节。

无墨哪里知道细节啊,她说的这些都是从传信士兵那里听来的,险些被方建白问得一脑门汗。

有了这么个好消息,也顾不上打扰方氏午睡了,霍翎和方建白直接去后院道喜。

方氏见到方建白,果然十分欢喜,又听说了这样的好消息,挣扎着就要坐起。

方建白连忙上前搀扶,又往方氏腰间塞了个软枕,让她坐得更舒服些,嘴里安慰道:“姑父不仅平安无事,还立下这样的大功。姑母这下可以放宽心好好养病了。”

见方建白这般体贴周全,方氏心中又酸又涩。

这段时间以来,她心情不好,只有一小部分是在担心丈夫。更多的,还是丈夫临行前说的那番话。

年初那会儿,方家上门拜年,丈夫还是很满意建白这个孩子的,也很乐意再与方家亲上加亲。

不过数月功夫,丈夫对于这门亲事,却迟疑了。

还能是因为什么?

不就是看阿翎能耐大了,觉得让阿翎嫁去方家不值吗!

娘家被丈夫这样对待,方氏心中的难过可想而知,但这种埋怨无法述之于口,更不可能告诉娘家,影响两家和睦。

这会儿听到方建白这么说,又瞧见站在后面的霍翎,不知怎么的脑子一热。

“你姑父总想着上战场建功立业,我是妇道人家,比起光宗耀祖,更希望他能平平安安的。当时阿翎让他给周将军写信送重金,我就觉得不妥。”

“哪里有人上赶着花钱,只为了找个机会去前线打仗受罪的?”

方建白对这件事情也略有耳闻。他有些尴尬地瞥了霍翎一眼,帮方氏找补:“要不是听了阿翎妹妹的话,姑父怎么能立下大功呢?”

听到侄子维护霍翎,方氏反倒愈发恼了:“我说的是,送信就够了,没必要送那笔重金。你是不知道那笔钱有多少。”

“姑母。”方建白无奈,却也不好让方氏这么误会霍翎,“你就不好奇我这段时间怎么都没空过来吗?”

被方建白这么一打岔,方氏的思绪也不免跟着他的话走:“是啊,你以往来得勤,今儿怎么两个月都不见人影?”

原来这段时间,方建白奉命去剿匪。

那两伙山贼在山道间盘踞多时,早已成了气候,又个个都是见过血的凶悍之徒,方建白却在不损一兵一卒的情况下将他们一网打尽。这会儿已经晋升为了都头,手底下领着一百来号人。

方氏听得连连点头,还下意识扫了几眼站在后面的霍翎:“哎呦,这可真是了不得啊。”

霍翎眉梢微挑,觉出了些端倪。

方建白继续道:“我还没说完呢。因着这次表现不错,姑父还帮我争取到了一个机会。”

方氏微愣,心头流淌过一丝暖意。

丈夫终究还是记得提携她娘家的。

“什么机会。”

即使周围并无外人,方建白依旧压低声音。

“听说是有位贵人要来前线督战,行唐关周将军担心那位贵人的安危,想要多调一些人去护卫那位贵人。”

“姑父向周将军举荐了我,周将军已经同意了。”

方氏顿时欢喜:“这可真是十分体面的好差事啊。”

“可不是嘛。”方建白笑,“姑母你想想,姑父要是只给周将军送了信,没送那笔重金,周将军怎么会如此给姑父面子。”

方氏真是又气又好笑,原来这是在拐着弯儿给阿翎解释呢。

“行了行了,我也不是埋怨阿翎,只是觉得这孩子手头太松,每年都求着她爹拿钱设粥棚、修桥修路,她爹也是个宠孩子的,阿翎一说就同意了。”

“建白,你到了前线,一定要好好表现,若是能借此入了贵人的眼,得了贵人的赏识就更好了。”

“多立些功劳,才能让人刮目相看。等你从前线回来,才好张罗你的婚事。”

几句话的功夫,方氏就想通了。

方家的门第,确实是比霍家低一些。不然当初她也不会嫁给霍世鸣当续弦。

但结亲一事,又不是完全看门第。

建白本就出挑,又得了这样的好差事。她就不信阿翎这样聪慧的姑娘家,会不选建白,反倒看上其他歪瓜裂枣。

方建白听到“婚事”二字,下意识想要去看霍翎,又担心这个动作太过失礼冒犯。

他犹豫了会儿,才扭头望去,却发现那道始终安静站着的身影,已不知何时离去了。

霍翎正站在庭院里透气,顺便思考着方建白那番话。

那短短一番话里,透露出来的信息量可不少。

正如方建白所言,她爹能向周将军举荐人,周将军还采纳了,这足以说明她爹和周将军相处融洽。

当然,霍翎最关心的,还是那位要来前线督战的贵人。

初冬的阳光总懒洋洋的,晒在身上没什么温度,只能用那点儿光亮来哄骗人。但寒冬难耐,能骗骗人也是好的。

方建白寻过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天光从阴云中洒落,穿透冰凉薄雾,目光所及处一片浮尘。

霍翎一袭红裙,乌黑长发被一根红色发带拢在耳后,又顺着肩颈的柔软弧度,与细长发带一道垂落。

微风吹过衰败庭院,尾端绣着一片黑色轻羽的发带在风中摇曳,宛若天地间唯一一抹亮色,不受尘埃侵染。

方建白生怕惊扰到她,脚步连同呼吸一起放轻。

可霍翎还是听到了动静,回眸看去。

方建白呼吸一窒:“我代姑母向你道歉。”

霍翎:“无妨,我并未放在心上。”

望着霍翎清冷如白玉的面容,方建白知道,她说的都是真心话。

“那就好。”

方建白苦笑。

他也不知自己为何苦笑。

阿翎不计较,分明是好事啊。

……可是,他与她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却极少见过她失态,更从未见过她动怒。

她美丽得就像一朵天上富贵花,这样惊心动魄的美貌,常常让凝望她出神的人发自内心困惑:荒凉贫瘠如燕西之地,是如何滋养出这样娇艳明丽的美人。

而比她的美貌更不真实的,就是她这个人。

明明近在咫尺,触手可及,方建白却时常觉得她像一阵风。

飘忽不定,琢磨不透,只是无意间吹过燕西十四城,注定不可能长久属于这里。

在长辈面前,他已经稳重可靠;在下属面前,他已经足够威严。

唯独在她面前,他只是莽撞少年郎,想要靠近,又怕唐突。

***

方建白只有一日假期,明日一早就要启程赶赴前线。他在霍府用过午饭,匆匆告辞。

霍翎本想回屋睡个午觉,但打开柜子换衣服时,瞥见了那把压在箱底的崭新弓箭。

她对无墨道:“自从爹爹出征后,我们就没怎么出过门。不如趁着这会儿天气好,出门打猎吧。”

身为武将的女儿,又自幼在民风剽悍的燕西长大,霍翎也是学了些拳脚功夫的。

不过她学武只是强身健体,真正感兴趣的还是骑射。

她在这上面也有天赋,久而久之,霍翎这一手骑射比霍世鸣都要精湛。

出了城门,霍翎和无墨沿着官道一路向东。那里有片山林,是霍翎最常去的打猎场所。

抵达目的地,霍翎从身后取下弓箭,握在手里。

无墨这才注意到霍翎换了把新弓。

“小姐,我怎么没见过这把弓箭。”

霍翎抚摸着这把用梨花木制成的弓箭,神情温柔。

“这是爹送给我的十六岁生辰礼,收到之后我一直没机会拿出来用。”

无墨不认识梨花木,但这不妨碍她判断一把弓箭的好坏。

“这把弓箭一看就不是凡品,老爷肯定准备了很久吧。”

霍翎不由一笑。

无墨见她笑了,也跟着笑起来,打趣道:“小姐,表少爷方才单独找你,跟你说了什么啊?”

这也没什么好隐瞒的,霍翎道:“他代母亲向我道歉。”

无墨叹气:“表少爷真是一个明事理的人。”

霍翎莞尔,假装没听出来无墨是在吐槽方氏。

“那你们还聊了别的吗?”无墨脸上满是八卦之色。

霍翎摇头:“也没什么了,就是些注意安全之类的话。”

无墨大失所望:“就聊这些?”

霍翎:“那你以为呢?”

无墨小声道:“表少爷对小姐的情谊,谁看不出来啊,他这回也不知道要去多久……而且我看老爷夫人也一直有意撮合你们,所以我以为……”

“你说错了。”霍翎从箭筒里摸出一支白色箭羽,“母亲确实是有意撮合,爹爹那边,就未必了。”

无墨诧异,但她了解自家小姐,极少说没把握的话:“这是为何?”

霍翎:“也许是因为,爹爹突然看到了我的好吧。”

无墨瞪大眼睛,更加难以理解。

小姐的好,不是谁都能看出来的吗。

只是,她能拐着弯吐槽下夫人,却不好过多置喙父女之间的相处。

“那小姐是怎么想的呢。这桩婚事能不能成,小姐你的心意才是最重要的。”

马蹄踏过枯枝败叶,接连发出脆响。霍翎沉默,似乎是在思考该回答这个问题。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开口,却答非所问:“如果方表哥真成了你姑爷,你觉得怎么样?”

无墨纠结:“我要是说实话,小姐会不会觉得我不站在你那一边?”

一听这话,霍翎就知道了无墨的答案:“你直说吧,我想听听看。”

无墨就放心大胆地说了:“其实我觉得挺好的。”

她开始一一细数方建白的优点:“长相俊美,性情温和,资质出众,家世简单,对小姐也是一往情深。”

“最重要的是——”

“小姐要是嫁给表少爷,婚后的日子应该会比现在还要舒心一些。”

霍翎唇角一翘。

无墨羞赧:“小姐,是我哪里说错了吗?”

霍翎抬手,将吹乱的发丝重新别回耳后:“你说的这些,我都认可。但是,我依旧不愿嫁给他。”

无墨假装很懂地点点头:“小姐对表少爷没有男女之情。”

“不是因为这个。”

“那是因为什么?”

“我要是不想嫁给方建白,你觉得我还能嫁给谁?”

无墨被彻底问懵了。

她想了又想,还真想不出一个比表少爷更好的人选。

是表少爷好到无可替代了吗?

……自然不是。

但他确实是永安县及周围几个县城里,无墨所能想到的最好人选了。

霍翎听到无墨的回答,叹了口气:“难道我只能在永安县及周围几个县城里选择吗?”

一只毛色洁白的野兔突然从树后蹿出。

霍翎缓缓搭弓,思绪却有些飞远。

***

弟弟小的时候,爹爹总喜欢把他抱在膝上,不厌其烦地,一遍一遍地说起霍家曾经的辉煌,说起霍家先祖的遗训,也不管弟弟能不能听懂。

她总喜欢拖着一张小凳子,坐在旁边一起听。

那时的她,其实也不太懂“从龙之功”、“伯爵之位”这些词代表着什么。她只是很喜欢看那样的爹爹。

意气风发,眼神灼热,带着酒洒青锋的豪迈,以及不甘平庸的抗争。

就像话本里的大英雄。

爹爹说:我们一家人要回到京师去。

弟弟应:回京师!

爹爹就笑得见牙不见眼。

她插话:京师有什么好?

爹爹扭头看向她:皇权至高无上。而京师,是最接近皇权的地方。

她不理解,也不央求爹爹解释,只是将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

可是京师真难回啊。

像大英雄一样的父亲,也只能借酒消愁,甚至做好了“如果自己做不到,就让儿子继续努力”的心理准备。

她看着提笔写字却画出一堆蝌蚪的弟弟,很为爹爹担心。她刚启蒙那会儿,都没写过这么难看的字呢。

那时的她,对京师的向往,只是来源于爹爹的向往。

直到十二岁那年,她随爹爹去州府做客,在知州大人的府上看到了大燕舆图。

西起沙漠,东临大海。

北至燕云,南抵百越。

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大燕朝的版图到底有多广袤。

她用脚丈量不完的永安县,在舆图上,只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小点。

她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永安县和京师之间的差距。

永安县位于地图的边边角角,京师却位于地图核心。

天子的威仪,自京师始,向四海辐射。

——京师有什么好?

多年未解的问题好像在一瞬间得到答案,爹爹毕生所求也成为她心底不为人所知的执念。

多番谋划下,爹爹终于得到一展才能的机会,拥有实现抱负的可能。

正如无墨所说,方建白确实是个不错的人选,他也确实是个极好极好的人。

要是嫁给方建白,以她的心性手段,还有对方建白的了解,绝对能经营好这段婚姻,把日子过得舒坦。

但是,嫁给方建白,就意味着留在燕西。

方建白很有才华,她也很看好方建白的未来。也许再过十几二十年,方建白也能从燕西前往京师就职,然后带着她一起赴任。

她为什么要接受这样的命运?

执念蹉跎之苦,岁月煎熬之痛,她已尽数从爹爹身上体会到了。

她为爹爹霍世鸣出谋划策,帮母亲方氏打理家务,督促弟弟霍泽勤加习武,为的,也并非只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最重要的是——”

霍翎声音压得极轻极轻,仿佛被风一吹就会弥散,却又蕴含着一股重若千钧的力量。

“我不希望我的人生,只能有这一个选择。”

***

初冬第一场雪终于落下。

细碎的雪花覆盖天地,野兔似乎察觉到了不对,后腿一蹬,向旁边跳开。

无墨急得都要出声提醒霍翎。

霍翎手指一松。

偏了。在长箭脱手那一刻,霍翎已经判断出结果。

不等她重新摸出箭矢,另一道黑色箭羽飞入她的视野,裹挟着高昂急促的破空声,径直穿透野兔左耳,将它牢牢钉在地面。

霍翎猛地回眸。

不远处的官道上,停驻着浩浩荡荡一行人。

为首之人,锦衣玉冠,通身贵气,手里还握着半开的长弓。

他不知在那儿看了多久,灰色大氅上积了一层薄雪,俊秀秾丽的眉眼也被冰雪覆盖。

注意到霍翎的视线,锦衣男子收起长弓,对身边侍卫吩咐了什么,侍卫翻身下马,捡起那只还在活蹦乱跳的兔子,将它捧到霍翎面前:“姑娘,这是我家主子给您的赔礼。他说是他惊扰了您的兴致,还望您见谅。”

霍翎眉梢微挑。

余光扫见天际飞过一队雁阵,搭在箭筒上的指尖一滑,迅速抽出里面的白色箭矢。

长箭飞出,命中最末那只大雁。

霍翎收弓,拎住兔子那双长耳:“那只大雁是我给你家主子的回礼,还要麻烦小兄弟多跑一趟,将它捡回。”

她并未压低音调,锦衣男子可以清晰听到她的声音。

他哑然失笑,正要开口说些什么,却见霍翎已带着无墨纵马离去。

“主子。”

下属捧着还在喘气的大雁,单膝跪在锦衣男子面前。

锦衣男子垂眸看去,目光一凝。

只见白色箭矢之上,缠绕着一条绣有黑色轻羽的红色发带。

即使多了这样的负累,也并未影响箭矢的精准。箭尖牢牢扎进大雁左翅,却不伤及大雁性命。

“好箭术。”

锦衣男子笑赞一声,拔出箭矢。

缠绕在箭矢之上的发带,在失去束缚后,从箭上滑落。

一缕未曾消散的暗香在空中浮动,锦衣男子抬指轻勾,勾住那片轻羽,将发带拢在掌间。

“我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