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
歌曲《斯卡布罗集市》的影响还在持续,而对于兰国所有的侦探迷们来说,明天就又将有一件,让他们十分兴奋和期待的事情。
那便是兰国侦探第一人,特里斯的最新作品《血色残阳》,将在明天正式发行,侦探迷们对此十分的期待。
当然,李凡在明天也同样会有一部,新的侦探发行,但侦探迷们却并不看好,也不如何期待。
这倒并不是说他们怀疑李凡的实力,而是李凡的新侦探,仅用了几天的时间进行创作,让一众侦探迷们并不看好。
甚至还引起了侦探迷们的不满,认为李凡很有可能是因为,《嫌疑人x的献身》在兰国大卖,而骄傲膨胀了,准备随意写一部新作品来糊弄他们。
络上这样的声音不少,尤其是特里斯的铁杆书迷们,更是在不断的带着节奏。
“明天终于能够看到特里斯先生的新书了,真是兴奋、期待又激动。而李凡先生的新书嘛,唉!用一种不负责任的心态写出来的作品,其质量可想而知,不看也罢。”
“说的没错,李凡先生给我们带来了《斯卡布罗集市》那首歌,我们心怀感激,但事情一码归一码,他的新侦探作品嘛,不看也罢。”
“我本来就没有期待李凡先生的新书,明天我只想看特里斯先生的新书。”
“两人的新书在明天似乎还有打擂的意思,不过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李凡先生怕是会惨败啊。”
“唉!那也怪不得别人,这纯粹就是李凡先生自己自找的,何必要这么着急的发行新书呢?凭李凡先生的实力,如果精心准备的话,质量应该并不会比特里斯先生差。”
“一个人如果膨胀了,认为自己随便写的作品都能够大卖,又哪里还肯费那么多精力去精心准备?”
“也是,罢了,反正也没期待李凡先生的新书,明天就只看特里斯先生的新书好了。”
“……”
在特里斯铁杆书迷们特意带动的节奏下,本来就对李凡的新书,并不如何期待的侦探迷们,更是对李凡的新书不期待了。
很多人都打算明天只买特里斯的新书。
特里斯以及其他的一些兰国侦探家们,看到络上侦探迷们的议论,无不显得兴奋又得意。
如此看来,李凡的新书成绩,无疑会惨败在特里斯的新书之下。
八月份的那一次销售之仇,总算是报了,那一根一直卡在他们喉咙里的刺,也终于能拿掉了。
侦探作家们在属于他们的圈子里,兴奋的说着这件事情。
“特里斯,恭喜你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你新书的成绩,绝对将那李凡狠狠的踩在脚下。”
“克斯福出版社竟然敢与李凡合作,估计是不好博了那李凡的面子,我看他们这一次,定然要血本无归了。”
“那也不一定,爱华多可是老狐狸,绝对不会让自己亏的太多,我猜他并不会印刷多少册,最多也就印刷个几千册,应付一下李凡,倒也并不会亏太多。”
“李凡的新书有没有及时交稿给克斯福出版社,那都还不一定呢。也许,明天根本就没有李凡的新书发行。”
“不管怎样,这一次终于能够将卡在喉咙里的那根刺去除了,只觉得浑身都舒坦。”
“……”
看着一众作家们的话,特里斯非常的得意和舒坦,找李凡报仇这种事情,还不是只有靠他这个兰国侦探第一人?
……
一天的时间转瞬即过,1月27日清晨。
兰国各个城市各大书店的工作人员们,正在摆弄昨天晚上刚到的一批新书,为今天的正式营业做着准备。
那一批新书正是特里斯的《血色残阳》,以及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之血字的研究和四签名》。
“特里斯的《血色残阳》,这本书一定会大卖,把它们摆放在最显眼的位置。”
“好的,我本来就是打算这样做的,那么李凡的新书嗯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摆放在什么位置好?”
“李凡的新书就放在普通的新书架上就好了,书迷们并不看好,也不期待,我估计很难卖出去的。好在我们一共只进了50册,慢慢卖,应该还是能卖完的。”
“好的,应该能够卖完吧。”
“……”
无一例外的,各个书店都将特里斯的《血色残阳》,摆放在了书店最畅销、最显然的位置。
而李凡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可怜在被摆放在了普通的新书架上。
可见,所有的书店都把《血色残阳》当作了今天的主打,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可怜的成为了陪衬。
等到各大书店开门正式营业之后,实际上的销售情况,也的确如两本书摆放的位置一般,一本畅销,一本陪衬。
畅销的自然是特里斯的《血色残阳》。
各个书店里,侦探们迷进店之后,几乎都是选择的购买《血色残阳》,而《福尔摩斯探案集》则很少有人购买。
不过,问起李凡新书的人倒是不少,他们虽然不打算购买,但他们很有兴趣确认一下,李凡的新书是否如期在今天发行了?
另外,他们也很有兴趣知道李凡新书的名字。
“李凡的新书?有的,的确在今天发行了,在那边的新书架上,名字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工作人员回答道。
“福尔摩斯?”一众侦探迷们只觉得,这个名字似乎有些熟悉。
仔细一想,想起来了,在一个星期之前的侦探节活动现场,李凡说他有一位侦探朋友,住在贝壳街上,那位侦探朋友的名字,便是叫做福尔摩斯。
当时大家还不太明白,现在明明就已经没有了“侦探”这个职业,李凡为什么还要说他有一位侦探朋友?
现在看来,李凡所谓的他那位叫做福尔摩斯的侦探朋友,便是他新侦探的主角了。
把自己里的虚构人物,称之为自己的朋友,一众侦探迷们只觉得颇为的好笑,也颇为的不理解。
这未免有些入戏太深了吧?
他们现在又哪里知道,在不久之后,他们总是要去到,那条叫做贝克街的街道上走一走,以期待能够邂逅那一位,叫做福尔摩斯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