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蛊,顾名思义:把蛇理土中,取菌以毒人。
也就是说,要先选蛇,将一定数量的毒蛇喂养在一起,经过撕杀只剩下一条最毒最凶猛的毒蛇后,喂它特殊的药剂,杀死它后埋葬在特殊的泥土里,以有形孕育无形。
癫蛊很毒,可以让人疯疯癫癫,浑浑噩噩,不知道自己是谁。
颜盈觉得挺适合给红花会的那群疯子用,所以不太好炼制的癫蛊才炼制得最多。
颜盈挨个给瓶瓶罐罐里的小可爱们喂食。包括已经差不多快要化为无形,主要取菌使用的癫蛊,都喂了一遍。
做完这些,差不多一个时辰过去,外面天色暗了下来。
颜盈刚刚将瓶瓶罐罐收捡好,就有婢女撩起门帘,走进帐篷来说:“公主,和卓吩咐烤了一只全羊,刚刚烤好,公主是要奴婢送来,还是去主帐吃?”
“去主帐吧。”
颜盈理了理并没有沾染上沙尘的衣裙,出了住处,就与婢女一起到了主帐。
霍阿伊正拿着剔骨刀肢解烤好的全羊,四肢,肚子上的软肉,羊头,排骨,都一一分割好,一一排放在大大的餐盘里。
那餐盘不是瓷器烧制,而是木质的,表面附着一层油脂,可见使用的年代很远久,最起码三年以上。
颜盈取了一块烤肋骨,坐到了阿里和卓的妻子卓玛身边。一坐下,卓玛就给她倒了一杯酥油茶。
“喝吧,刚刚熬好一会儿。”
装酥油茶的碗倒是瓷器,不过却是粗瓷。满满的酥油茶盛在碗里,特别的粗犷不拘,像大漠一样,粗放豪迈。
颜盈端起酥油茶,喝了一口,就将粗碗放下。
“阿母,今天阿姐走,你没出来送,是不是不舍得阿姐离开?”
卓玛微微一愣,撇头看向颜盈。
“倒真的舍不得,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突然离开,心里肯定有不舍的。”卓玛眼神十分温柔的道:“不过青桐那丫头,从小到大性子都比较野,阿母已经习惯了她的离开。”
颜盈拿起烤肋骨啃了一口,没说话。
“喀丝丽。”卓玛又道:“受到真神阿拉眷顾的你,应该也习惯了别离吧。”
颜盈蓦然想起当初还小的时候,阿里和卓部在迁移途中遭遇了狼群。当时部里的勇士,纷纷出战,她因为年龄小的缘故,跟在了卓玛、霍青桐身边。
阿里和卓这样安排,想必是想着霍青桐懂武艺,可以保护卓玛和她。
可事实上,霍青桐却深深以为阿里和卓,此举是将她这个自幼跟汉人师傅学武艺的女汉子和部里的勇士分割开来,直接丢掉香香公主、卓玛跑去跟部里的勇士猎杀狼群。
如果说属于弱质、需要保护那一挂的卓玛、香香公主没有出什么事情,那霍青桐‘丢’下母亲、妹妹离开不算什么过错,可惜霍青桐一走,有一只落单的灰狼盯上了卓玛和香香公主。
幸好霍阿伊及时赶到,乱刀砍死了灰狼,说不得已经没了卓玛和香香公主的存在。
这样的经历,按理说该印象深刻的,可颜盈直到现在才回想起来。
封锁了吧,毕竟霍青桐那样的行为,从某些方面来讲,算是将她和卓玛抛下了,香香公主肯定很尊敬霍青桐这个姐姐的,如果记得这段往事,不会对霍青桐太过亲近的。
颜盈心中嗤笑,自私自利啊,同她一样自私自利,看来真·单纯善良,集中了世间所有美好词汇的,只有香香公主了,可惜最后因为一头,不不不,两头猪给毁了。
“早就习惯了。”颜盈回答道:“阿姆也要习惯。”
卓玛微微一笑,岁月侵染,让她眉眼周围布满了皱纹。可依然温柔,如同大漠最细润无声的微风,无处不在。
“阿姆也已经习惯了。”
分食烤全羊的聚会依然进行,帐篷外,燃起了一堆堆篝火。
能歌善舞的回民开始拉现冬不拉,跳起了颇具特色的民族舞。摇曳火光中,倒印一张张热情洋溢的笑脸。一切都是那么的美,美得不真实,就好像身处仙境一样。
颜盈吃了几根烤肋骨肉,喝了一碗酥油茶,感觉吃饱喝足的她,就走出帐篷,欣赏歌舞。很快,一曲歌舞完,就有漂亮的小姐姐过来邀请颜盈一起跳舞。
颜盈很少跳舞,因为身带异香,每每跳舞总会有蝴蝶、蜜蜂、飞蛾子等昆虫不请自来。
这...要是只有蝴蝶在跳舞的时候不请自来,倒是神仙画面,可是再加上蜜蜂、飞蛾子,画面就有些魔幻了,再者,稍不注意,还会被蛰,这样的场面出现了一两回,鬼还有心情跳舞。
不过今儿是晚上,应该不会出现蜜蜂、飞蛾子往身上扑的情况才是。这样想着,颜盈应了漂亮小姐姐的邀请,开始随着冬不拉拉响的声音,在篝火旁载歌载舞。
事实证明,颜盈松气松得太早。晚上是没有密封,可有飞蛾子啊。不然咋会有飞蛾扑火的成语出现。在颜盈载歌载舞、香汗淋漓的同时,无数的飞蛾子如同蜜蜂闻到了蜂蜜一样,飞速朝颜盈飞来,不一会儿,就将颜盈团团包围住了。
对于这样的场景,颜盈还能够说什么呢,直接就自闭起来,停止跳舞。偏偏邀请她跳舞的漂亮小姐姐欢呼雀跃,一副果然不愧是回部圣女,受真神阿拉眷顾。
颜盈:“......”
没话说的颜盈,只得保持微笑,先行一步离开,回到了所住帐篷。
颜盈先是利用空间里的水,将自己身体擦拭了一遍。随后点燃助眠的熏香,进入了沉睡。就这样一夜无梦,早上起来已是天明。
早餐是奶豆腐配烤肉。这是基本餐食,基本上一天有两顿都是吃的这个。很少吃蔬菜。菜的话,都是野地采摘的菖蒲,以及茴香等野菜。
这就是牧民的生活,哪怕颜盈身为回部公主,主要的优待都是吃饱喝足,不必像普通牧民一样,时不时就要忍饥挨饿。
索性颜盈已经习惯了,甚至开始以潜默移化的方式,慢慢让阿里和卓部的回民了解定居一处水资源丰富的绿洲,好处远远要大于害处。
他们所需要做的,不过是像汉人一样,就地取材,用大漠的沙子烧制砖瓦,搭建房舍,并且在绿洲种植农作物,或者播撒牧草种植,不再任由被牛马羊啃食过的草场自由生长。
想必等他们真正定居下来,就不会一次次奔波于迁移,每年辛勤牧马放养缴纳赋税后,却连温饱都不够。
这是颜盈的想法,也是一直以来的做法。
因为她是回部圣女的关系,而被回部牧民们所理解。
颜盈静静的在帐篷入口处占了一会儿,拿着面纱将大半张脸遮掩住,这才出帐篷去找霍阿伊,和霍阿伊一起给部落养的绵羊剃毛。
“将羊毛都收集起来制成羊毛毡子。”颜盈笑着对霍阿伊道:“还有毛毯,羊毛线,羊毛呢布,这些都可以卖钱。到时候组织商队,贩卖到中原,肯定能改善回部生活。”
霍阿伊一贯相信颜盈,且颜盈说得特别高兴,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霍阿伊就傻笑着道:“喀丝丽,你真聪明,我们阿里和卓部,一定能够定居下来,就在天山脚下。”
“不去大漠寻找绿洲?”颜盈笑着问。
霍阿伊摇头:“不去了,还是天山好,有真神阿拉在,一定能够我们阿里和卓部在天山脚下,不遭受风沙、寒冬的侵袭。”
“可是就像阿姐所说的那样,我们要是一年四季都待在天山脚下,不逐水迁徙的话,很容易被一直想将回疆彻底纳为统治的清朝廷针对。”颜盈道:“我仔细想了一下,以前我们能跟清朝廷打游击战,那是因为大漠浩瀚,清兵对大漠并不熟悉的缘故。”
霍阿伊:“...可选择绿洲的话,不太安全。在大漠待久了的人都知道,绿洲会随着地下水源变化,并不固定。所以阿父听到喀丝丽的建议,思考了很久,还是选择就在天山脚下安居乐业。反正他们汉人,也挺喜欢在天山隐居的。”
颜盈:“嗯?”
他们汉人?
指的是霍青桐的师傅关明梅以及陈家洛的师傅袁士霄吗。
好像《书剑恩仇录》一书里,关明梅和袁士霄的的确确分别隐居在天山。其中关明梅和袁士霄还是青梅竹马的恋人,只不过有一回两人吵架,袁士霄负气出走,关明梅一气之下嫁给了陈正德。后来听说这事后,袁士霄后悔不已,同样跑来了天山隐居。
不过情况的是,十多年了,作为关明梅的徒弟,身为回部大公主的霍青桐却并不认识袁士霄的徒弟陈家洛,两人第一次碰面,还是在扶风城,因为书童心砚产生交集。
颜盈微微垂目,含笑道:“天山属于真神,不光我们,汉人想来天山隐居,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