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平安心的陪着毛春华在家里待产,很少过问生意上的事,这样闲下来一段时间,他的时间多了起来。
在享受家庭生活的同时,他也渐渐兴起了动笔的心思。
自《许三观》发表之后,他已经几年没有新作品了,很多编辑、作家朋友都曾问过他新作品的事,但何平给出的答案都是未知。
另外还有无数翘首以盼的读者们都在等着何平的新作品,一部分在媒体工作的读者,还会偶尔借着工作的便利条件公开喊话何平,要求他尽快写新作品。
之前一方面是诸事繁杂,没有心思去构思新书。另一方面则是,写完《许三观》后,他觉得在创作方面进入了一个瓶颈。
他之所以写作完全是因为刚穿越过来身无一技之长,恰巧手机里存着一些下载好的,他完全是想利用这个条件来改善自身的物质生活。
来到这个世界第十个年头,手机早已烂成一堆破烂,他也早已脱离了需要抄袭来写作的阶段,他却突然发现自己没什么好写的了。
这次陪着毛春华在家待产,个人的时间多了,即将到来的孩子也柔软了他的心底,给了他一些写作的灵感和动力。
毛春华正坐在客厅沙发上嗦喽着冰棍,看着电视里的《东爱》第六部傻乐。
怀孕五个月的她已经显怀,每时每刻嘴里都会嚼着点东西,身材因此又丰腴了不少。
尽管身材开始走样了,可何平看着却觉得她比以前更好看,比以前的艳丽多了几分可爱。
何平看着仿佛变成无忧无虑的小女孩的毛春华,心里也跟着幸福,还有几个月他们的孩子就将出生,他想写一部作品来送给即将出世的孩子。
他坐在书房内,点上了一支烟,书桌上铺着稿纸,刚刚灌好墨水的钢笔放在旁边,这支笔已经好久没用过了。
烟雾冉冉,朦胧了视线,他似乎看到了脑海中的画面。
王多米家供奉祖先照片的灵堂里曾曾祖父的脸被撕掉,他有一个老糊涂了的曾祖母,家里现在是祖母当家,她非常强势,视音乐为家族的头号禁忌。
王多米全家做鞋,可多米却偏偏喜欢音乐。王多米的偶像是从小镇走出去后成名的一代歌神张学友,不过歌神于很多年前的一场演唱会上被舞台上掉下的大钟砸死,他的成名曲《请记住我》是多米最爱的一首歌。
王多米的工作是每天去给人擦鞋,但他总是偷偷的跑到广场上去听街头歌手弹吉他唱歌,歌手鼓励多米参加今晚的亡灵节歌手比赛。
但这时祖母出现,强行把多米拖回家。祖母告诉多米,今天是亡灵节,只有供奉照片和撒下叶子,过世的亲人的亡灵才能回来,并告诫米格不要像他的曾曾祖父一样为了音乐而一去不返,米格趁机会溜走,虔诚地去自己的“小屋”看歌神的录影带,并用自制的木吉他弹唱。
……
也许是停笔时间太长,积累了太多的素材和灵感,何平一动笔就几个小时没有停下来过。
直到饿了的毛春华跑到书房来叫他,“什么时候吃饭啊?”
何平这才意识到,现在已经傍晚了,他赶紧起身。
丈母娘现在住在何平家里,专心伺候毛春华,她已经把晚饭做好了,母女两人等了何平一会儿见他还没来吃饭,饿的不行了的毛春华才忍不住过来叫他。
吃饭的时候毛春华问起何平,“我看你又动笔了?”
“嗯,打算写一本。”
爱好文学的毛春华一听来了兴致,“准备写什么内容?”
“算是童话吧?”
“怎么想写童话了?”毛春华闻言有些失望,何平最擅长的当然是现实主义题材。
何平温柔的笑了起来,“这本书我要写给我们的孩子,等他出生了,我要读给他听。”
毛春华没想到何平居然有这样的想法,心中不由得感动,看向丈夫的目光柔情似水。
“你给我详细讲讲吧!”她对何平写的这篇童话兴趣大增。
何平边吃饭,边讲道。
“王多米是个鞋匠的儿子,从小就喜欢音乐。可家里的大人却视音乐为禁忌,尤其是当家的祖母,非常反对。
镇上举办亡灵节歌手比赛,王多米不顾家里人的反对决定偷偷溜出家参加亡灵节歌手比赛,结果被家人发现,祖母宣布要让王多米在这一天继承家族衣钵——制鞋。
王多米一直照顾的流浪狗小二黑不小心碰碎灵堂里曾曾祖父母的照片,王多米发现照片被折起来的部分里曾曾祖父手里拿着的吉他竟是歌神的御用吉他,自己的曾曾祖父竟然就是歌神张学友。
王多米兴奋地向家人宣布自己要做音乐家,祖母气愤地砸碎了王多米的吉他,王多米悲愤地冲出家门。
气愤又委屈的王多米独自来到广场报名亡灵节歌手比赛,却被告知没有乐器不能参加。到处都借不到吉他的王多米望着歌神的雕像获得了灵感,他跑去墓地的歌神墓里偷了歌神的吉他。
结果他竟然灵魂出窍,看到了墓地里的亡灵,其中就包括亡灵节回来的自己所有逝去的家人的亡灵,但唯独没有曾曾祖母的亡灵身影,亡灵家人们带着王多米和小二黑穿越用红树叶拼成的连接着生与死世界的大桥,进入亡灵的国度……”
何平的剧情讲到这里戛然而止,毛春华听的正津津有味,“怎么不讲了?”
“后面的剧情还没想好呢!”何平说道。
其实不是他没想好,而是没想起来。
这部被何平取名《王多米寻梦记》的童话实际上是何平参照后世看过的动画电影《寻梦环游记》写的,电影中的很多剧情何平已然记不得了,他只能通过朦胧的回忆来勾勒出大概的剧情,剩下的都需要自己去构思。
没有听到的完整剧情,毛春华有些遗憾,连碗里的饭都不香了,早知道就不听了。
何平笑着安慰她道:“别着急,等我写完了第一个念给你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