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赐盟发展到室韦部之前,室韦人还会过着和以前一样的日子不说,还不用给任何人交税,这好事上哪找去。
室韦部大头人详细介绍了和金军交战的情形,又拿出一批熏肉、鱼干赠送给天赐军。
方和尚对大头人好一番感谢,又好一番夸赞,然后便婉拒了室韦部的礼物,却与大头人商量起借粮的事情来。
方和尚要借的不仅仅是粮食,但凡能吃的,别管是熏肉、鱼干还是山里面采回来的蘑菇山货,或是家养的牛羊鸡鸭鹅,这些东西都借,而且数量很大。
要借走这么多吃的东西,大头人自然疑虑重重,不过方和尚却带来了盖有天赐盟盟主大印的借条,还保证半月之内天赐军就会护送粮食到达室韦部,偿还借走的这些吃食。
大头人也知道兵贵神速的道理,况且天赐盟一向信誉良好,再加上人家又拿来了盖有盟主大印的借条,这事怎么着也抹不开脸面拒绝。
就这样,三天后方和尚带着室韦二十五部百分之九十九能吃的东西走了。
借条确实是假的,但半月后向室韦部偿还粮食却是真的。李拼搏已经在天赐城开始给粮食装车了。要不是因为路途遥远难行,方和尚完全可以带着粮食上路。
七天之后,方和尚终于在金山附近追上了金军。
此时的金军实在是有些惨,只剩下不到十万人不说,而且是真的没有吃的了。
有句话叫来的早不如来得巧,因为金军都饿得眼睛冒绿光了,所以正在集体造反,逼着所有百户长以上的真正金军斩杀战马给大家充饥。本来是剑拔弩张的时刻,没想到天赐军却追了上来。
金军大将完颜没里野正进退两难,听说天赐军来了立即大喜,觉得这些天赐军简直就是救命的活阎王啊。
完颜没里野是阿骨打的第十个儿子,去年冬季出使天赐城大嗓门说话的就是他。因为耳朵被大炮震伤了,所以说话的声音向来很大。
没里野立即告诉所有的新军,天赐军带着数不清的粮食,只要打败那些天赐军,大家想吃多少好东西都有。
这话果然好用,十来万由契丹人、契丹汉人以及各种部族人组成的金国新军,疯了一样向天赐军杀奔过去,连个队形都没有,完全就是一窝蜂。
方和尚也吓了一跳,他这还是第一次面对敌人时产生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那些金国新军没有马,骑铁自然是想打就打,不想打就不打。方和尚便带着骑铁跑跑停停,引着金军来追自己。
两条腿肯定追不过四条腿,何况是一群好几天没吃上饭的家伙。
眼见着金军不追了,方和尚立即派了骑兵出去,用纸卷的大喇叭用各种语言向金军喊话。
一个百户长首级换一只鸡,千户长首级换一条羊腿,完颜没里野的首级换一整只羊。都是烤熟的,外焦里嫩,酥脆可口。
新军们惊呆了,金军的百户长、千户长都感觉自己脖子凉飕飕的。这天赐军也实在太缺德了吧,这么损的主意也想得出来?
此时已有一名千户长将天赐军的喊话内容告诉给了完颜没里野,没里野当即发飙,说天赐军太看不起女真人。因为天赐军在喊话的时候,唯独没用女真话。
那名千户长满脸错愕,心说现在是纠结这种事的时候吗?
就在这个时候,突然有三十几个契丹新军猛地向没里野杀了过来。那是来自同一个部族的契丹人,他们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信任无比,这才敢突然向没里野发难。为的,自然是一整只外焦里嫩的全羊。
人在饿到极点的时候,那可是什么事都干得出来的。
没里野自然有亲兵,立即拔刀迎战。女真人果然强悍,不到盏茶功夫便将那三十几个契丹新军斩杀干净。
完颜没里野同样拔刀斩杀了两个人,脸上溅满了鲜血。
杀完了人一抬头,没里野就是心中一突,远处有很多小规模的战团,那是一个又一个百户长、千户长正在被围杀。而他的周围,已经有上千人缓缓围了上来。这一刻没里野知道,天赐军卑鄙的计谋得逞了。
一切都在方和尚的预料之中,真正的金军一个都没剩下,而且那些新军为了争抢金人的首级,立即厮杀在一起。
天赐军的大喇叭立即响了起来,只要放下武器投降,所有人都可以领到食物。
世上死去的方式有很多种,饿死绝对是比较残忍的一种方法。近十万金国新军扔下武器投降,排着队去领食物。
旁边不停有天赐军在宣传,只要听从指令,所有人都不会挨饿。若是不想听话的也可以来领食物,但吃了这一顿就要自行离开,而且不能带走兵刃。
十万人领食物用了很长的时间,然后走了足足四五千人。
有道是人各有志,各种各样原因不想留在天赐军的大有人在,天赐军从来不会强迫任何人。当然了,如果今天这十余万人是金军的话,那就真的是一个也别想走了。
接下来天赐军开始给俘虏们编队,进行思想教育,同时了解每一个人的身世,举报有奖的规则一直都在推行着。一直到天赐军新一批军粮送到之时,对近十万人的初步审核才算结束。最后获准加入天赐军的,只有三万余人。
而随着新一批军粮同时到达的,还有数千天赐军老兵以及思想教官。
天赐军向来秉承着宁缺毋滥的原则,一些个有问题和没有教育价值的,天赐军绝不会接纳。
其余六万多人各有安排,想要回家的发给少量粮食。想要加入天赐盟的可以跟着运粮队返回天赐城,但却要去新人营里待一段时间。
此令一出,竟是大多数人都选择了回家。毕竟,没有家的人永远没有归属感,就象一只流浪的孤狼,没有快乐,只有永远的孤寂。
十五万金国新军,最终变成了三万天赐盟新军。
大宋最强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