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贺重宝,却还是因为田十一才会跑到乌古敌烈统军司去的。
当初四大契丹部族到大宋朝国内打草谷,便是被田十一带兵驱赶走的。后来田十一去辽国接任南院大王之位,半路上满世界追杀马贼抢劫战马,贺重宝再次起了贪念,结果带兵去了才发现,竟是在宋国境内见过的天赐军。
那一战贺重宝惨败,因此失去了部族,成了一个流浪的武士。这些年他在乌古敌烈统军司忍辱负重,终于重新找到了崛起的机会。
只不过此时的杨再兴偏巧带着三部联军攻打乌古部,也不知贺重宝最后会不会再次因为天赐盟之人而身败名裂。
乌古敌烈统军司不论是被塔塔三部联军占领,还是落入贺重宝的手中,对于辽东北部的十五万金国新军都是灭顶之灾。因为他们不仅没有粮草,还丢了回归金国的路径。那时的十五万新军,除了认输投敌,怕是再也没了别的选择。
完颜希尹连忙提议,让那十五万新军回头去支援敌烈部,先行消灭贺重宝,然后再与敌烈部与乌古部联手,打退塔塔等三部联军。
吴乞买心知希尹已经猜透了自己养蛊的想法,这提议同样能达到练兵的目的,看起来也是目前最好的选择。
赞赏了希尹几句,完颜吴乞买便将这事交给希尹去办。同时他的心中却想到,自己的日子已经不多了,若是没了自己压制,谷神希尹该不会也起了争夺皇位的心思吧……
田十一此时还不知道乌古敌烈统军司发生的事情,此时他正面对着喋喋不休的“五百只鸭子”。
登基当皇帝这件事安排给了李清照和杨梅儿,两个女人接到命令立即投身到筹备登基大典的伟大事业之中。查了许多的典籍,考虑了多种因素,进行过上百次讨论,两人最后才来找田十一汇报工作。
田十一听了一会儿,最后得出结论,眼前这等于五百只鸭子的两个女人用了这么多天,结果什么都没做过。
两女的理由很充分,要登基当皇帝就得有皇宫,想要皇宫就得有皇城。现在和将来天赐盟的重心都会在辽东,然后慢慢向内外兴安岭发展,所以皇城只能是天赐城。
别的反贼当皇帝,都是占据一座大城市然后选个好地方当皇宫。而此时的天赐城除了一堆半地下的房子啥啥都没有,根本就不是城市。所以想登基就得先建天赐城,然后修皇宫,然后登基。
田十一已经看出来了,这两个女人已经被她们自己的思想给禁锢住了。先在舟山登基,以后再迁都不是一回事嘛?
这是田十一心中的想法,但是却没有说出来。因为田盟主现在是真没时间,而天赐盟是真缺人。没办法,看来还是再等一等吧,先把仗打完了再说。
打发走了五百只鸭子,田十一便发出一道军令,命天赐城北部的三路天赐军合三为一,选出一万骑铁由方和尚率领,立即进军室韦二十五部地界,帮助室韦部打退金军。
李拼博和刘光世则带着余下的天赐军退守天赐城一带。如此一来,天赐盟只需向方和尚那一支天赐军输送补给,而且方和尚是带兵帮着室韦二十五部去打仗的,室韦部总要出些粮食牲畜表示表示,大不了天赐盟给钱就是了。
但田十一却不知道,杨再兴与贺重宝已经将乌古敌烈统军司搅成了天翻地覆,更不知道完颜希尹已经发出军令,命金国十五万新军回军攻打贺重宝。也许,这就是天意吧。
李拼搏对于不能去打金国人感到很沮丧,但他也知道十一哥的军令是最正确的。派去室韦部的是骑铁,那可是骑兵。而他李拼搏,骑术一直都很滥,根本就跟不上高速奔驰的骑铁。
当将军的却跟不上麾下的骑兵,说出去就丢人,更别说战场上会拖战士们后腿这种事了。
刘光世对于回军天赐城还是很开心的,因为李清照一直在天赐城建大学,还有筹划十一哥登基之事。回了天赐城,就可以造小人儿了,他刘光世也挺想抱儿子的。
天赐军中一直都有“忠厚纯良”方和尚的美名,但只有田十一、方百花、方和尚三个人知道,这话放在以前还行。如今的方和尚早已经被十一哥给带坏了,只能称其为“狡诈多端”方和尚。
方和尚听闻让自己出兵,立即就将准备好的一摞子欠条快马送到十一哥面前,希望十一哥能用玻璃玺盖个章。
田十一看了欠条,立即给方和尚写了封回信。
又三天,方和尚收到了十一哥的亲笔信和一个盒子。田十一在信里把方和尚骂得很惨,说方和尚是不知变通的蠢和尚。快马来回要六天,这得耽误多少个有利的战机。
方和尚一头雾水,打开了那个盒子,发现是一方天赐盟的盟主大印,只不过是石头刻的。拿起石头印仔细看了一回,确定与天赐盟那方玻璃印玺粗看一般无二,细看却有好几处差异。
一时间方和尚瀑布汗,传说中的假圣旨专业户十一哥,竟是连自己的印玺都造假,平时发下来的盟主令不知会不会也有假的?
不敢再继续往下想了,也不敢把这事告诉给任何人,方和尚收好石头盟主大印,率领一万骑铁直奔室韦二十五部而去。
室韦虽说有二十五个部落,但部族人口却算不上很多,比起金国敌烈部的一半都不如。只不过室韦人是以渔猎为生的,住得比较分散,这才会有二十五个部落之多。
方和尚带着一万骑铁进入室韦部的属地,立即受到室韦部大头人的欢迎。
天赐军进入辽东,以后大家都是天赐盟的子民,这事郭小小早就来和室韦部大头人说过了。
人家天赐盟只收商业税,而且税率很低,这一点大受室韦人欢迎。而且天赐盟目前的发展重心在天赐城一带,想要发展到室韦部起码也要两三年以后。
大宋最强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