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十一给宗泽、赵桓、赵佶都写了信,信中言辞恳切,言说自己会离开大宋回去舟山,但天赐军暂时还不能走。为了过千万的百姓,“三杀令”不可废,只要大宋的官军进入河北三路,天赐军定然可有序退出,但凡天赐军所占据之地,尽数归还给大宋。
三封信有两封石沉大海,玩儿政治的人只会盯着利益,永远不会真心将百姓的生死放在心上。他们想的是权谋、是人心,却不明白,此时的宋军,根本没有他们想象的那么强大。
唯一回了信的宗泽却也让十一哥极度失望,宗泽信中说:他无权派兵进入河北三路,因为太上皇和皇帝陛下的圣意相同,要求田十一和天赐军全部撤走,大宋官军才会进入河北。若是天赐军不走,那便让天赐军去与各路反王、奴兵打着玩去吧。
反正打仗的两方都不是大宋的势力,在两个皇帝看来,大宋根本就没什么损失。
田十一对这两位皇帝,也算是彻底绝望了,同时决定向河北三路增兵,让已经在河北的天赐军,进一步扩大实力。
既然两位皇帝不要河北了,那就交给天赐军好了。等到整个河北都成为天赐军的地盘,看看两位皇帝是否能下定决心,兵出河北。
此时田十一真正担忧的还是金军,等到金国渡过今年的难关后,那便是金军第二次南侵的时候了。到了那个时候,河北三路的无数反王们,几乎一大半都会成为金军的伪军,甚至成为金军的伪朝廷,那才是大宋国的灾难之日。
最终田十一下定决心,自己该回舟山了,酝酿已久的那个计划,也终于到了该施行的时候了。金国不灭,宋国永无宁日。
还没等田十一到达河北西路,却突然收到南行司传来的消息,天下会要在干言山举办绿林大会,号召全天下的绿林豪杰共赴河北,共同抗金。
绿林大会这么好玩的事情,又怎么能少了十一哥。已经在盘秀山取回大炮和各种重型军械的三千天赐军,便随着十一哥向干言山而去。
要说陈东会一心一意抗金,这话田十一是不信的。陈东既然要举办绿林大会,这里面肯定是有阴谋的,无非是扩大天下会的实力,也有可能想要在全大宋,来一场无止境的揭竿而起,更有可能是针对天赐盟和田十一。
不管是哪一种可能,田十一都会将其扼杀在萌芽之中。无论对于大宋朝还是对于这个民族来说,此时最大的敌人是金国。所以,大宋朝不能乱,乱了便是给金国提供绝佳的南侵机会。所以,天下会必须铲除,陈东必须死。
天下会遇到的时机太好,所以发展得太过迅速,想要铲除天下会,已经不是一朝一夕之事了。虽然天下会中,陈东真正所能掌控的势力怕还不足一成,但其余九成同样会对这个国家,这个民族造成巨大的伤害。
陈东的行踪向来隐秘,因为他很清楚天赐军有多么可怕。但凡暴露一点行迹,都有可能被天赐军第一时间狙杀掉。在这种情形下,陈东虽然已经贵为天下会的会首,但却依旧过得战战兢兢。
只要天赐盟还存在一天,陈东就觉得,自己的生命时刻受到威胁。所以陈东与田十一的想法是相同的,都将对方列入了必杀的名单之内。只不过一个是为民族,一个是为自己的小命。
天下会发展之迅速,同样远远超出了陈东的预料。在恰逢其会的机遇之下,加入天下会的各路反王,此时已经达到恐怖的两百六十余位。
这数字几乎让陈东产生了惶恐的心绪,因为这两百六十余个反王之中,他真正能够指挥的,还不到三十个。而能让陈东真正信任的,却是连十个都不到。
稳定天下会的局势,确立天下会会首的位置,这两件事成为陈东的第一要务。所以他要召开绿林大会,一来是为了扩大他的名声,让天下绿林望风景从。二来是要看看天下会的那些个反王,哪一个会威胁到他的地位,必须抓紧时间铲除掉。第三则是要想办法针对田十一,将田十一塑造成天下会的公敌,甚至是整个绿林的公敌。
想要成为一个被世人所承认的会首,只是在绿林中的声望是不够的,因为陈东的目标从来不是什么天下会,他的最终目标,是九五至尊。
想要成为一代帝王,只是那些个低贱的绿林人承认又有什么用。不能得到天下读书人的认可,他便永远都只能做一个反贼。
读书人的认可,对于陈东来说太重要了。但全天下的读书人只认赵氏皇族,想要一点点转变读书人的观念,就要有至高的文学声誉,这一点田十一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但陈东却没有。
思来想去,陈东认清了自己,知道凭自己的文采,永远也不可能达到田十一的高度,那便只好退而求其次了,找些个文坛上的名宿大家投靠于他,借此拉高他陈东的地位。
这个时代的读书人都是死心眼儿,他们不可能加入天下会成为一介反贼,士大夫们就更不可能了。想要找到一个声誉颇高,同时愿意加入天下会的人,难比登天。但难却并不等于没希望,最后,上天终于给了陈东一个机会。
李清照虽是一介女流,但其在读书人中的地位是不可撼动的,就算田十一西楼大家的名头,也不见得能盖过易安居士。
遇到李清照实在是一个意外,此时的李清照也确实有些凄惨。
被赵明诚一纸休书休出了家门,李清照只好回到老家济州历下。
此时的李清照已经没有家人了,父亲亡故十几年了,母亲也已经改嫁他人。偏偏李清照又没什么兄弟姐妹,只有老家的一套老宅子暂住栖身。
李清照的诗作虽好,奈何这个时代是没有版权和稿酬一说的,写诗这种事混几顿吃喝还可以,想要糊口却是太难了。
大宋最强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