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的整台手术叶不凡全都全程参与。
外科手术缝合并不是他擅长的领域,他擅长的是舒筋通络,确保患者的每一条经络都能自由畅行。
即便伤口刚刚缝合,叶不凡也能让缝合的部位快速恢复,内在的恢复过程快到令人不可思议。
通常情况下如此大面积的外部创伤,患者一定会被包成粽子。
可眼下的缝合过程轻松且未现大面积出血,在叶不凡参与下手术过程异常顺利。
躺在床上的男人是苏玫的贴身保镖蓝哥,蓝哥前胸身中七刀,其中有五刀致命,大腿内侧和脖颈处各中一刀,外伤的部分更是不计其数。
要是没有两把刷子,伤成这样根本不用送医院,就已经变成死尸。
两个多小时的手术,叶不凡精疲力竭的从手术室走出来。
伤者蓝哥被直接送去重症监护室,防止并发症感染,术后24小时将决定他能否顺利地渡过难关。
见叶不凡走出手术室,苏玫一步跨过来焦急地问道:“叶先生,蓝哥怎么样?”
“放心,我这个人从来不打诳语,既然承诺的事情就一定能做得到,我说没问题就一定没问题。”
“蓝哥算是捡回来一条命,要是再迟来5分钟,这个时候你恐怕已经把他送到殡仪馆,什么人竟然如此狠毒,蓝哥身中几十刀,刀刀致命啊。”
此时的苏玫紧紧的攥着拳头,一字一句的说道:“简直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干出这种事的是我前夫孔毅。”
这个答案倒是出乎预料,跟自己的老婆离婚之后,没必要把她的保镖给干掉吧?
苏玫接着说:“我与孔毅结婚就是一个错误的决定,当初我感情失落的时候以为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再找别的男人。”
“可是很快孔毅出现在我面前,他对我非常非常的好,一个女人感情受伤,身边又出现另外一个男人对她无微不至的关怀,任何人恐怕都会在短时间内沦陷。”
“他是我大学同学,上学那会儿他就表达对我的爱恋,可那个时候我已经有男朋友,当然不可能答应他,所以当初我就拒绝了他”叶不凡其实不想听下去,这种陈芝麻烂谷子的情爱对他而言没有任何意义,他只是想知道苏玫什么时候能把夜玫瑰酒吧转让给他。
可女人一旦轴起来,天打五雷轰都没用。
苏玫硬要把这件事说给叶不凡听,于是她继续咬牙切齿说道:“结婚后一个月,他表现的还是那么的温柔,可慢慢的便暴露了自己的无耻和猥琐。”
“和我亲热时他无意中说漏了嘴,娶我只不过是为了羞辱我,证明当初我的眼光是多么的差,从那之后我们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他开始对我动手,然后就是打架、吵架,最终我们两个人不欢而散。”
“此后,我便没有再靠近任何一个男人,我觉得男人差不多是世界上最恶心的动物,所以我要自己站起来。”
“最近这些年我过得确实不错,然后蓝哥一直在背后保护我的安全,如果没有他,这么多年我已经死了很多次。”
“所以我对他非常非常的感激”一个长长的故事,说明苏玫和她的贴身保镖蓝哥之间爱恨纠缠的故事,总的来说是蓝哥一直无微不至的向她提供关怀,长达数年之久,且没有提出任何非分之想。
可就在前些日子,蓝哥突然向苏玫表白,希望可以照顾她的余生。
由于在感情方面受到伤害,所以苏玫害怕蓝哥会是下一个孔毅,就一直没有答应他。
可今天晚些时候,他们在外购物时居然遭到孔毅找来的杀手的追杀,蓝哥死命的护住自己心爱的女人,自己却身受重伤,差点命送黄泉。
事情到这个地方,叶不凡终于明白为什么苏玫哭成泪人。
她特别的感动,感动一个男人能在生死攸关时挺身而出,可她却没有好好的照顾这个男人。
直到知道他快要死的时候,苏玫意识到自己即将失去蓝哥,这个时候情感才得以全面的宣泄。
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叶不凡淡淡的说:“人都说一日夫妻百日恩,没想到你们两夫妻竟然互相残杀,果真是不太友好。”
苏玫擦干眼角的泪,目光冷冽的看着叶不凡,“杀了我的前夫,我把夜玫瑰酒店免费送给你,分不取。”
夜玫瑰酒吧从装修到房租整个下来恐怕值个数百万元,再大一点也就千把万,用千把万元买前夫的人头,这笔生意算起来应该是双赢的结局。
可叶不凡并不想自己的双手沾满鲜血,区区一个酒吧他宁愿多花些钱。
所以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他有一些犹豫。
苏玫说:“叶先生,我知道你的春江有手眼通天的本事,孔毅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畜牲,你就当为民除害。”
“你是有老婆的人,将来你还可能有个女儿,难道你愿意自己的女儿认识这样的禽兽吗?”
原本这件事跟叶不凡半毛钱关系没有,可能说会道的苏玫瞬间将这件事引到他女儿身上,这思路不得不说甩得有点远。
但叶不凡瞬间站上一个父亲的角度,孔毅的所作所为,应该受到千刀万剐的极刑。
于是他怒道:“好吧,看在你这么说的份上我打算给他一点教训,至于他是否真的穷凶极恶,我恐怕还需要做一番调查。”
“我做事情向来是不会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残杀一个好人,我也有我做人的原则,如果你对我撒谎,别怪我手下无情。”
苏玫则说:“我愿意对我所说的每一个字负全部的责任,你大可以在抓住孔毅的时候把我叫过去,我跟他当面对质。”
说着,苏玫还露出了自己的小肚腩和后肩,“我已离婚数年,这些伤却在我的身体上永远挥之不去,不能说明什么吗?”
见她身上的清淤,叶不凡一时无言。
想了想才说:“好吧,告诉我他在哪儿,我去会会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