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她站成了一颗锦绣茶王(求首订)

凉以谦皱眉,对沈初念招招手。

嗯?沈初念一头雾水走过去。

凉以谦掏出手帕,擦去她嘴角的饭粒,浑身舒服多了。

沈初念在风中凌乱,瞪大了她的卡姿兰大眼睛,“还敢说你不爱我!!!”

我都发现了,老实承认吧,饶你不死!

“我还没瞎!”凉以谦气急败坏。

他急了,他急了,他急了,看来只是强迫症作祟,沈初念终于放心了,转身回去继续干饭。

凉以谦切断电话,电话又响了,黑着脸接通。

沈初念已经没心情去研究他的微表情,吃饭才是王道。

此生无悔成吃货,来生还当干饭人。

凉以谦实惨,都生理性死亡了还得谈生意,出手就是一千万生意肯定小不了。

凉以谦打完电话,把手机丢到一边,闭上眼睛养神。

沈初念吃完饭看到金锌殷勤的收拾桌子脸上露出姨母笑。

这孩子挺有眼力劲儿,以后还要跟他共享美食。

她走到窗边打开窗户,让新鲜空气流通进来,让饭菜味儿飘出去。

吃完就赶走,有点渣,咳——

沈初念的视线落在大门口,往这边凝望的一个年轻女人身上,那大波浪卷,齐B小短裙的造型在这个时代独树一帜,她是史乐乐的标配。

今天的风儿甚是喧嚣,她不冷吗?

凉以谦单方面宣布分手,她这是来挽留了?

“哎,凉凉,你前女友在大门口站成了一颗锦绣茶王,树影幽幽,绿了你的头。”

如果不能一起成长的恋人,那一方八成会绿了对方。

《九薇》中也是这样,分手只是凉以谦单方面宣布分手,史乐乐不承认,她会纠缠很久。

她要是史乐乐,抱上了这样一根有顏有钱还有病的金大腿,也不会放手。

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这是多少人求而不得的好事儿。

“沈初念,你给我滚过来!”凉以谦额头青筋暴跳,你来你过来。

沈初念回头,你让我过去我就过去,那是多没排面。

“我不会,你先示范一个,你现在已经是个废人了……我是不是要求得太高了?

看你火气这么大,撒上点盐辣椒粉孜然应该比新鲜出炉的羊肉串还香。”

哎呀,说着说着她有有点饿了。

她的胃真是能屈能伸!

上辈子她呕心沥血工作,经常忘记吃饭,胃痛才想起。

现在一天至少五顿,依然觉得不够。

是个好胃!

上辈子跟着她受委屈了,这辈子一定要让它幸福。

凉以谦就没见过这么无厘头的女人,他按下怒气,尽量让自己语气温和些,“我们谈谈。”

“你不生气了?”这也太让人失望了,她还等着凉以谦砰的一下自爆,换个老板呢。

凉以谦心头一沉,白日做梦。

“金元已经跟我说了,发布会推辞,三天后你去主持。”

“凭什么啊!”沈初念跳脚。

“我只站幕后,不站前台。”

“三天后你出任凉氏总经理,三年年薪一千万已经打到了你的银行卡里。”

小智哭求他好好治病,金元推荐沈初念担任自己的职位,自己彻底放下工作好好休养几年,他也觉得自己应该改变改变了。

“!!!”感情那生意是自己,吃瓜又吃到自己头上了,小丑原来是我!

一千万,已经到账,她的心疯狂跳动,本能想拒绝,可嘴比本能还快。

“可以!”

嗷!我干了什么,沈初念抱头拒绝,“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参与凉氏的事情,我只是来休假的路人甲。”

“你已经上船,无法全身而退,不如咱们绑死这样还能一战,以前你不是说过多一点真诚,少一点怀疑吗,现在我相信你你又退缩了。”

沈初念……

“我相信你的前提是你得代替我去凉氏工作,不要求你跟别人一样坐班,也不要求你三年下来提升多少,只要保住现在这个水平就行,金银给你当助理。”

“我要是做肯定做到最好,三年让凉氏甩出其他家族几条街,五年之内让你成为首富,凉氏跃居世界五百强企业之首,香江的货币以凉以谦这个名字为单位。”

“很好!”凉以谦勾了勾嘴角。

沈初念眼底掠过一抹惊艳,高岭花开,人间春回。

不用换老板,心里该死的踏实。

看来她这辈子咸鱼本质已经腌入味儿,深入内心了,嗐。

凉以谦的心也跟着安定了,“今天下午我要去豆雁山祭奠,晚上出席家宴都交给你了!”

“不是,祭奠我可以帮忙,家宴与我无关啊,老板我还没上任呢怎么就能给我996的福报?不是说好不坐班,我是自由人吗?”

凉以谦……这都是什么词,“我吃饭你负责,以我现在这个状态一个人也应付不了所以你得一起跟我过去。”

好像怪毛病,可是这深入敌人内部的剧情是她不想要的啊。

凉以谦斜眼看着她,“晚上有我你怕什么?他们有事儿也会冲着我来!”

言外之意,你还不够看!

你说得好有道理,我尽无言以对。

“行叭,我去!”趁此机会见识见识凉家人也好。

他们都知道自己,自己还不知道他们,未知让人心慌啊。

金锌收拾好厨房,识趣的离开。

沈初念走过去,坐在床边等,“金喜说你回来那天晚上,跟谁聊到半夜?”

“他是我小时候的伙伴叫小炜,没有进入凉氏之前我经常见到他。

进入凉氏后我太忙,他来了我也没时间陪他,后来他就不来了。

这次我回到香江那天晚上他又出现了,最后一次是今天早上。

他说小智在那边,那边没有痛苦,坚持要带我走,可我记得小智的病已经好转了,我还给了你500万做报酬。

而且我发现小炜还是很小,他明明跟我年纪相仿。

我开始怀疑,开始回想第一次见到小炜的情形。

我小时候曾经丢过一段记忆,就是认识小炜的那一段,一旦去回想就会头疼。

那次毫不例外的头疼如针扎,小炜气急败坏,要送我走……然后我就看到了你!”

沈初念垂下视线心里哔了狗似的,她都来到下一世了,还是逃不过叫炜的。

结合金喜提供的消息来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