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离开

“什么声音?”花朝心头一紧,抓住了沈宸的手臂。

沈宸眸色微沉,揽住了她的腰际,不紧不慢道:“大概是老鼠。”

花朝背脊一僵,脸色白了白往他怀里缩了缩:“我最害怕那个东西了!”

她觉得这个世上蛇都比老鼠可爱!至少蛇不会让她觉得恶心。

沈宸温声安慰:“别怕,你先回去,我清理一下。”

花朝拉住他的衣袖软糯道:“那你一会来找我哦。”

“嗯。”沈宸轻抚她的脸颊。

听到关门的声音,李悟立刻破门而出,气急败坏:“哥!你当真要答应她过了七夕再走?”

粗心大意的杨树和胡桃肃然抱拳齐声道:“殿下还请三思!”

沈宸一言不发坐回书案后,面色清冷。

李悟上前道:“哥,如今朝中已经分庭抗礼,老二四处周旋,已有一半的大臣支持他,虽也有大臣支持你,但如今你生死不明,纵有皇祖母力保,怕也支撑不了数日!”

胡桃道:“孙家权势在手,孙贵妃母子又得盛宠,若是殿下再不回京,恐储君之位不日就盖棺论定了!”

杨树也急了:“如果二殿下了被立为太子,他是不会放过殿下的!”

今日,他们就是为了沈宸回京的事来的。

对于他们的焦灼急切,沈宸始终面不改色,心不惊慌,他摩挲着手指,半晌,冷冽道:“我心中有数。”

“哥!”

若是情势不是如此弱势,迫在眉睫,过了七夕也未尝不可,可如今片刻都耽误不得。

李悟看着从来冷峻果断的亲哥,任何事都运筹帷幄毫无错漏的亲哥,现在竟是为了一个莫名出现的姑娘犹豫不决。

他震惊于那个小邻居在他哥心中的地位,也震惊于之前无论哪个绝色美人上赶着,他哥都一律冷拒,现在竟然出现了一个“例外”!

若是平常,李悟自然为他哥高兴,高兴他哥终于有了一丝七情六欲,可现在特殊时期,这个“例外”便是累赘。

很快,李悟冷静下来,他一改放荡不羁的态度,正色道:“哥,即便你带她回京,她一个乡野女子,身份低微,莫说父皇容不下她,就是最宠爱你的皇祖母,也意难平,何况情势不明,你带她回京,是福是祸?”

沈宸冷厉的目光在听到“是福是祸”时,陡然微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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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李悟三人还是一筹莫展地走了出来,杨树一脸不懂,郁闷道:“这小邻居虽是十分貌美,但怎么瞧着,和宋小姐比还是差了那么一点,有宋小姐那样的美人在前,殿下怎么会看上她的呢?”

胡桃嗤之以鼻:“所以说你眼瞎,我看这小邻居就比姓宋的貌美,再说了咱殿下是肤浅的人吗?”

杨树知道她对宋小姐有偏见,此时也觉得理亏,便老实地没有回嘴。

倒是李悟斥道:“胡扯什么呢!”他看向胡桃道,“你去查查这个小邻居的底细。”

胡桃目光一闪,正色道:“三殿下是觉得这位姑娘不对劲?”

李悟道:“我前些日子来,隔壁尚且空置,才多久,竟能让我哥将她放在心上,不管如何,如今我们还是要谨慎些。”

胡桃会意,立即领命:“是,属下这就去!”

杨树伸了伸手,着急地指了指自己:“三殿下,那我呢?”

李悟暼了他一眼:“你有更重要的事做!”

杨树顿时目露精光,浑身振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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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朝昨晚睡得很香甜,沈宸后来过来陪着她到很晚,连她要求等她睡着再走,沈宸都答应了。

虽然他的话还是很少,好像还有很沉重的心事,可看着她的目光是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象的温柔,闭上眼睛她都能感受到沈宸专注的目光停留在她的脸上,她就这样满心欢喜地睡着了。

翌日快近晌午她才醒来,她的心思转了又转,仔细梳洗后,喊来了素细。

“什么!你要做饭?”素细吃惊地瞪大了眼睛,头摇的像拨浪鼓,“不行不行!小姐你是千金之躯怎么能做饭呢!要是初初小姐知道了,又该骂你了!”

花朝跺脚:“所以才不让初初来嘛!你别啰嗦了,赶紧教我做两个简单的家常菜就行了!”

花朝站在沈宸的厨房里,左看右看,实在犯难,平时都是沈宸做饭的,今天她一定要趁沈宸从书院回来前做好一顿饭!

“小姐......”素细皱着眉头快哭了,“这只是一场赌约,不用做到这个地步吧!”

“你闭嘴!”花朝蓦地一凶。

素细咽了口水,这才知道她家小姐当真了,心里不好的预感丛生,弱弱道:“可是,小姐我也不会做饭啊......”

这回换花朝震惊了,惊了半天才道:“你,你好歹也是个丫鬟,怎么能不会做饭呢?”

素细挺直腰板道:“我虽然是丫鬟,可我是小姐的贴身丫鬟呀,在丫鬟这一行当里,我也算得上娇生惯养的,跟着小姐,我何时做过粗活来着?”

花家下人众多,分工严明,花朝仔细想了想,还真是,素细从小跟着她,除了斟茶倒水,铺床叠被,还真没做过粗重活......

花朝顿时垮了脸:“那怎么办?”

她还指望今晚一顿饭,让沈宸答应她的要求来着。

素细眼波一转,挑眉道:“所谓有钱能使鬼推磨,小姐等着!”

所以,素细花重金,请来了两个厨娘,在厨房手把手教花朝。

厨娘乐呵呵:“那位公子真是好福气,有小姐这样真心相待。”

另一厨娘道:“诶,这所谓抓住男人的心就要抓住男人的胃,小姐这招高!”

这话把花朝说得害羞地红了脸,手里的白菜一顿乱掰,心中小鹿乱撞,合不拢嘴地去拿锅铲,嚯地一声尖叫,就烫了手......

几人手忙脚乱,厨房顿时乱成了一团。

忙进忙出一下午,终于在太阳下山前,花朝历尽千辛万苦,完成了三菜一汤。

成色......尚可。

两位厨娘像是历经劫难终于松了一口气,对这菜色已然要求不高,喜滋滋拿着尾款,说两句祝福的吉祥话就告辞了。

花朝也支走了素细,独自坐在桌边,撑着小脸,看着自己第一次的杰作,越看越满意,沈宸看着她为他做的,应该会很痛快答应她等过了七夕再走吧!

她满足地叹息一声,偏头看向院中,门开着,院中只有一盏灯笼高挂着,照着一点明,静悄悄的。

好在夏夜虫鸣热闹,花朝还不觉得冷清。

暮色沉了下来,院中的灯笼笼罩处范围越来越小,花朝撑着小脸,一开始上扬的嘴角已经挂了下来,看着桌上的菜色热气殆尽。

她起身走到门口,失落地倚着门,看着依旧静悄悄的院中......

周锦儿家的豆腐馆生意最好的就是早市,所以天蒙蒙亮时,她就打扮妥当,做着开门准备了。

门忽然被胡乱拍响,周锦儿吓得一惊,急忙去开了门,门外竟是花朝,一脸焦急。

“沈宸有没有来过?”花朝劈头就问。

周锦儿因着沈宸的拒绝,心下还有些不悦:“沈公子怎么会来我这?”

花朝面色一滞,垂下眼帘转身就走了。

不知为何,看着她的背影,周锦儿心里一揪,还是跑上去拦住了她:“沈公子怎么了?”

花朝深吸了一口气,闷声道:“我等了他一夜,他都没有回来,我已经去书院找过了,书院的管事说他昨日根本没有去书院......”

沈宸虽然已经决绝地拒绝了周锦儿,可周锦儿也不希望他出事,安抚道:“沈公子不会有事的,你先别担心,我们再去别的地方找找。”

一天下来,花朝像是被掏空了,脚步是虚浮的,又是一个傍晚,她筋疲力尽地走在长街,杭州不像京都,基本没什么夜市,只有零星的一点叫卖。

她猛地一惊,前天晚上她要求沈宸过了七夕再走,他也说他的事有些棘手,难不成是不想答应她,所以不辞而别了?

花朝心里打起鼓来,越想越觉得有这个可能!

气得狠狠跺脚:“你若真有急事,我还能强留你不成!这样不辞而别分明没有将我放在心上!还说什么要带我走,都是骗人的!”

她气得狠了,眼睛也开始发胀发酸,再也不想找了,转身就往莫愁巷去,回了自己的小院,一股脑扑在床上,就想歇着了!

可她又哪里睡得着呢,一肚子的火手里的团扇怎么扇也无济于事,只能抱着冰鉴纳凉,看着窗外的明月,顿时睡意全无,发起呆来。

夜深了,连虫鸣声都小了,这样的安静,让花朝心中愈发凄怆起来。

原来舍弃一个喜欢的人是这样简单而决绝的一件事啊。

花朝鼻尖一酸,皱了皱,可是他好像也没有说过喜欢她的话,也许要带她走也只是一时兴起罢了……

所以,她和钟苏晚的这场赌局,她输了。

莫名的,她想起六岁那年,她很喜欢的曹家大哥哥。

作者有话要说:喜欢曹哥哥只是小时候的一种小妹妹崇拜大哥哥的心情哦,不是爱情那种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