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百灵鸟一号

随着杀人狂魔埃德蒙被击毙,一切又回归正常。

那些全副武装的法国军人已消失不见,唯有一些警察还在执勤巡逻。

街道上的行人和游客又多了起来,熙熙攘攘。

尤其那些年轻的美女们,纷纷抛却恐惧走上街头,在初秋的微风中尽情展示自己,犹如一朵朵娇艳绽放的花儿,

卢浮宫西侧,陈宇的SUV从新桥方向驶来,停在了员工通道入口处。

下车之前,艾米丽感激地说道:

“谢谢你们,雷诺、伊莲,这几天跟你们相处的很愉快!”

“不必客气,艾米丽,随时欢迎你来做客!”

陈宇笑着说道。

伊莲则跟艾米丽拥抱了一下,俩人都有点恋恋不舍。

随后,艾米丽就下车走进了卢浮宫。

陈宇随即起步离开,送伊莲去公司。

很快,他们已回到左岸。

SUV刚刚驶入拉丁区,陈宇突然说道:

“亲爱的,是不是应该给你买辆车了?你喜欢什么样的车?”

伊莲看了看他,诧异地问道:

“怎么突然想起买车了?你是不是嫌麻烦,不想接我上下班?”

“没有的事!院里不是两个车位吗,另一个闲着没用,不如给你买辆车,这样也方便,说不定哪天就用上了!”

“买车也可以,但不用你买,我有点存款,够首付了,贷款买辆车没问题,具体买什么车我想想再说!”

“好吧,亲爱的,你高兴就好!”

陈宇笑着点头说道。

没一会儿工夫,他们就来到伊莲公司楼下。

“亲爱的,好好工作,下班我来接你”

陈宇亲吻了一下伊莲,跟她告别。

伊莲随即下车走进办公楼,陈宇则返回了塞纳街。

当他驾车回来时,阿兰已经来上班了,就杵在古董店门口。

跟昨天不一样,这家伙眼中那种忐忑不安的情绪,已彻底消失无踪。

此时的他,充满朝气,阳光了许多。

陈宇隔着车窗跟他打了声招呼,就驾车驶入了院内。

几分钟后,古董店门方才打开。

陈宇拿着那块白板从店里出来,将其放在了门口,然后对阿兰说道:

“去吧,阿兰,你今天的主要任务,还是熟悉店里的东西,如果有顾客上门,就借机锻炼一下”

“好的,雷诺”

阿兰点头应了一声,随即走进店里。

就在此时,从卢森堡公园那边突然飞来几只云雀,落在门口花坛边缘的铁艺长椅上,啾啾地叫着,歌声柔美嘹亮,非常欢快。

云雀是法国的国鸟,在中国它有一个更好听、更富诗意的名字,百灵!

它们长的有点像麻雀,却比麻雀更好看一点。

其最明显的特征,就是后脑勺上的羽冠!

百灵背部的羽毛呈花褐色和浅黄色,胸腹部白色至深棕色,外尾羽白色,尾巴棕色,适应地栖生活,常集群活动。

这种鸟看上去不太起眼,也谈不上美丽!

但每到繁殖期,雄鸟就会大声鸣叫,歌声柔美嘹亮,非常动听,是鸟类中少见的歌唱家!

在所有鸣禽中,它还是少数能在飞行中歌唱的鸟类之一。

求偶时会极尽所能地炫耀飞行技能,能‘悬停’于空中。

“你们这些小家伙,眼睛倒是很贼,一大早就来打秋风了!”

陈宇微笑着说道。

说完他就转身回到店里,取出一小袋鸟饲料,然后来到门口的铁艺长椅边,开始喂这些美丽的小鸟。

这些小家伙跟塞纳街上的商户很熟,一点都不怕人。

早晨公园里游客很少,没人投喂,它们就会跑来这边找吃的。

自从古董店开业,陈宇每天都在投喂这些小家伙,很快就跟它们混熟了。

随着他将鸟饲料撒在地上,这些百灵立刻从长椅上飞下来,落在地上,坦然自若地享受起了美食。

其中两个小家伙甚至飞到陈宇手上,争相啄他手里的饲料,等不及他将饲料撒在地上。

陈宇轻声笑了笑,随即伸出一根手指,小心翼翼地抚摸了一下其中一只百灵。

这个小家伙低头只顾着吃,根本没在乎落在背上的手指。

非但如此,它似乎还挺享受,啾啾的叫了两声。

抚摸这只小百灵的过程中,陈宇突发奇想。

不知道这些美丽的鸟儿是否有思想和记忆,从它们的视角来看这个世界,又是什么样的?或许很有意思。

想到这里,他立刻释放出一丝意识,悄无声息地潜入这只小百灵的大脑中。

下一刻,这只小云雀从记事起直到现在的记忆,就像放幻灯片一样,一一呈现在了陈宇眼前。

这只小百灵是今年五月底孵化出来的,才三四个月大。

相对百灵长达十年、乃至十几年的寿命,这只小百灵只是个幼儿。

在它的记忆里,最多就是对食物的渴望,以及对种群的认知。

孵化出来、还在巢里的时候,它要跟兄弟姐妹们竞争,争抢母亲叼回来的有限食物,好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壮、尽快长大。

等长大会飞了,最初它要跟着母亲一起觅食,还需要母亲来喂养,并学习各种本领。

真正能独立觅食了,它才算长成,还要时时刻刻小心天敌的出现。

由于生活在卢森堡公园,长时间跟人类密切接触。

在这只小百灵的记忆里,人类是值得信赖的朋友,其中一些人还会为它提供美食。

当然,某些熊孩子除外。

通过这只小百灵的记忆,陈宇得以从它的角度,居高临下俯瞰整个卢森堡公园,也获悉了一些隐藏在森林中的秘密。

这种感觉非常新鲜,让他乐在其中。

唯一可惜的是,这个小家伙飞得不够高、也不够远。

从它的视角,无法俯瞰整个大地,整座城市。

如果它是一只雄鹰就好了!

在它翱翔天际的记忆里,陈宇就能通过它的鹰眼,俯瞰整片大地,体会那种自由翱翔的感觉,一定非常过瘾。

想到这里,陈宇的双眼不禁为之一亮。

自己是不是可以养只鹰?没事就放飞,在天空中自由翱翔。

让这只雄鹰带着自己的双眼,从天空俯瞰整片大地,那感觉想想就让人激动不已!

但是,他也只能畅想一下,根本不可能实现。

如果他真养一只鹰,并可以自由放飞,那拉丁区所有鸟类都将惶惶不可终日。

在巴黎,除了那些专门对付鸽子的职业养鹰人,其他人养鹰都是违法的。

陈宇将视线从天空收回,再次看向手上的百灵。

既然不能养鹰,那是不是能养一群百灵呢?

百灵的歌声柔美嘹亮,尤其在清晨时分,听着更是一种享受。

更重要的是,如果自己真能养熟一群百灵鸟,那无异于多了很多双眼睛。

到那时,卢森堡公园周围的一切,都逃不过自己的眼睛。

甚至有这样一种可能,自己是不是可以利用这些百灵,去监视某些人?比如克莱芒那个家伙。

暗自畅想的同时,陈宇也在轻轻抚摸手上这只百灵。

这只小家伙有记忆、对自己的种群和其它各种动植物都有认知。

它知道怎么快速飞翔、怎么躲避天敌,怎么觅食,有源自本能的简单情感,比如恐惧和喜欢,却没有思想。

如果它有思想,那就不是百灵,而是一只神鸟了!

这样一个可爱的小家伙,是否能被养熟呢?除了歌唱之外,是否能开发出其它的能力?

想到这些,陈宇顿时来了兴趣。

他控制着自己释放出的那一丝意识,小心翼翼地在这只小百灵的脑海中游走!

可惜的是,除了记忆,其它地方都是混沌一片,似乎没什么机会!

陈宇尝试着接触了一下那片混沌,看能不能打开一个小小的缺口!

可惜,劳而无功。

那片混沌倒是接纳了这一丝来自人类的意识,他却没有得到任何反馈,哪怕一丝一毫!

面对这种结果,陈宇只是笑了笑。

他并没有操控那一丝意识,去强行冲击小百灵脑海中的那片混沌。

那样做的话,或许会要了这个小家伙的命,得不偿失!

时间还有的是,可以慢慢接触、慢慢磨,或许真能磨出一个奇迹也说不定!

“小家伙,我给你起个名字好不好?从此以后,你就叫百灵鸟一号,以后还会有二号、三号等等,或许你会有很多同伴!”

陈宇微笑着低声说道。

他再次轻抚一下这个小家伙,并牢牢记住了它的特征。

随后,他轻轻一抖手,就让这个小家伙飞了出去。

下一刻,通过这只小百灵的双眼,他就体会到了自由飞翔的感觉,虽然离地不高,飞行距离也很短。

这只小百灵在空中绕了一圈,转眼又落在地面上,显然舍不得地上那些美食。

看着这一幕,陈宇不禁笑了起来。

就在此时,一辆汽车突然从街道另一边驶来,停在了古董店门前的路边。

紧接着,从车上就下来两个西装革履的家伙。

他们都是白人,大约二三十岁左右,穿着一身名牌,收拾的一丝不苟,各自拎着一个公文包,俨然一副白领精英人士的装扮。

下车之后,他们先是看了看街道上的情况,然后就向古董店走来。

来到近前,其中一个年龄稍大点的家伙说道:

“早上好,请问是雷诺先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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