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第89章 碧血丹心(10)强者自渡

第89章碧血丹心(10)强者自渡

第八十八章

“你怎么这么倒霉,被这个打完被那个打?”

盛宇驰愣住了。

他浑身泛起一层一层疼痛,大脑却还全力保持着清醒。

在月光下,粉头发的女孩看不清面目,却站在他身前,以保护的姿势。

一个月前,她……还和这些人一样。

“哟,哪来的小丫头片子,活得不耐烦啦?”

“我说,你这个表子养的,还交了这么漂亮的小女朋友呢?”

“哈哈哈哈,表子养的自然也找小表子,这才叫般配!”

盛宇驰的眼中泛起红『色』。

耻辱和愤怒烧灼着他的大脑,在自己的死敌面前被另一群死敌霸凌和羞辱,让只有十五岁的男主终于无法保持冷静。

他发出一声嘶哑而凄厉的吼叫,不知哪来的力,猛然间挣开两三人的压制,朝着那个正在哈哈大笑的小流氓一头撞了去!

对方也没防备他竟然还有反抗之力,被盛宇驰这瞬间爆发出的全身力撞得倒退出好几米,一屁|股坐倒在地。

盛宇驰急促地喘息着,胸腔像一只破旧的风箱,仍在奋力为他的燃烧输送着最后的能量。

他转了个方向,要朝另外一人冲过去。

一只手从后面拉住了盛宇驰的衣领。

“属牛的?”女孩的声音中甚至带了两三分笑意。

下一刻,盛宇驰发现自己竟然停留在了原地,动弹不得。

冲上头,他几乎在一瞬间停止了思考,胸腔内的心脏剧烈地搏动着,仿佛要在这短短的几秒之内,将这些年积攒的,肮脏的怨毒和愤恨全都喷吐出来。

这种恨如同滔天巨浪般将盛宇驰吞噬。

就像三年前,他放学回家的那个黄昏。

他牙关紧咬,在自己的口腔中尝到了血腥的味道。

“放开我!”

盛宇驰“嘶嘶”地说,像一条吐出毒信的蛇。

宁馥看着他这幅样子,唇角的一丝弧度慢慢收敛。

原书中的男主就是这么一个偏激阴戾的『性』格,他是孤独的,被欺辱的,不会爱人、也不期待被爱的。

按照原书中的描写,他有一个已经被染黑的灵魂。

他睚眦必报,厌世,心机深沉。

总之不是个好人。

和他比起来,一直在霸凌他的炮灰女配宁馥都可以称得上是个莽莽撞撞的傻白甜了。

她做大姐头,是因为叛逆,是因为青春的阵痛,是因为对父母关注的渴望和说不清道不明的暗恋。

——说得更直白点,就是闲的,矫情。

她所经历的“痛苦”,和盛宇驰并不相同,也从不相通。

所以即使是在故事的后半段,女配宁馥真正明白了自己的心意,重新开始认真地追求盛宇驰,她也永远不可能明白,盛宇驰为什么冷淡待她,为什么将她的真心……

弃若敝履。

盛宇驰是个私子。

他母亲带着他从另一个城市搬来榕城,开了一家小店卖米线,因为长得漂亮说话温柔,被一整条街的人叫做米线西施。盛宇驰稍显阴柔但精致得无可挑剔的脸,就是得自母亲的遗传。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长什么模样。

小本生意,十分辛苦,但他妈妈还是拼尽全力送他去读了榕城一中。当时榕城一中在全市特招尖子,需要通学校的特招考试,再交一笔费用才能入读。

择校的额只有30个,从全市和县区来报名的就有近千人,多得是从小就念各种补习班的,特长突出的、成绩优异的、家里有财有势的。

盛宇驰考了第三。五关斩六将,他最终被录取了。

榕城一中的录取电话打到店里来,妈妈抱着他哭了好久,那天特地提前关了店,母子两个热腾腾地吃了一碗自家煮的米线,还奢侈地加了一个卤鸭腿。

妈妈说,以后只要他能考前前三,就给从店里拿鸭腿吃。

那天盛宇驰很快乐。

他决心好好学习,快点长大,好让妈妈不再那样辛苦。

能读榕城一中,本该是他人生中第一个美好的转折。

直到有个男人的老婆带着一群人冲进他家的米线店,飓风一样将店里能打砸的东西全都毁掉。

那个疯女人一边指挥壮汉们扯烂墙上的招牌,踢翻盛汤的桶,一边在米线店的门前破口大骂。

“勾引别家男人的烂货、贱人!”

她声音尖细而高亢,看到瞧热闹的人越围越多,并不觉得羞耻害臊,反而更激发了表演的欲望,指着七零八落的米线店,“她为了给她的野种上学,不知道和多少个男的睡过了呀!”

她男人自然也是其中之一。

其实她男人只不是个学校的临时校工,哪有什么让小孩跨区择校的权利?他连务处和招办的门朝哪边开都不知道!

但他够『奸』猾,骗了个米线西施睡了几天,滋味美得。

这狗男人在家打牌时还和赌友炫耀,叫自己婆娘听了去,一发不可收拾。

围观的人恍然大悟,全都议论起来。

他们有些是路,有些却是老街坊,也有米线店左邻右舍的商户,都认识盛宇驰的妈妈。

他妈年纪轻轻一人带着个孩子,有人问就说是在老家生的,和丈夫离婚了。

现在看来呀,这孩子真没准还不知道是哪个野男人的种呢!

女人看围观者眉眼『乱』飞,不禁得意。

——敢勾引别家的男人,就要叫你声臭到底!

她又扭头跳着脚指着米线店里头大骂:“就你家那个小杂种也能念好学校,也是托了你千人骑万人睡的福吧!”

那声音又尖厉,好像一把钢刀,骤然刺进盛宇驰的大脑。

他拨开围观的人群,冲进店里,抄起剁

第89章碧血丹心(10)强者自渡

卤水的菜刀指着那女人。

他当时十二岁,像一只受伤的疯狗。就算弱小得能被人一脚就踢死,也要拼了命从人身上咬下一块肉来。

盛宇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就算死,也要拉这群恶人一起陪葬!

那女人被他不要命的疯劲吓住了,讪讪地又骂了几句“小兔崽子”,就带着人扬长而去。

他妈妈终于从店里面的小屋冲了出来,抱着他,拦着他,把刀从他手中夺了下来。

盛宇驰颤抖着声音问:“他们是冤枉你的,他们是冤枉你的,对不对?”

他妈妈却没有说话。也没有哭。

而是慢慢、慢慢地,松开了抱他的双手。

盛宇驰像在一瞬间明白了什么,他原本就是个于早熟、于早慧的孩子。

他仿佛突然冷静下来,然后一步步跨过地上的汤汤水水,回后面的小屋里,打开书本写起了作业。

妈妈什么也没有说,什么也没有解释,而盛宇驰也一个字没有再问过。

盛宇驰记得那天晚上吃得依旧是米线。因为熬好的汤全都被倒洒在地上,米线只能用清水煮,妈妈给他的碗里放了一只卤鸭腿。

他没有考第一,也没有得奖励,那天他唯一做的,就是用刀指着那些人以后,在自己的母亲心上『插』了一刀。

他不该、也没资格吃。

但妈妈看起来是那样的殷切,就好像这个鸭腿是她对他的亏欠一样。

盛宇驰狼吞虎咽地吃掉了那个鸭腿。

特别、特别、特别的咸。

夜里,他无声地呕吐,眼泪流到嘴边,酸苦难言。

从此,盛宇驰不再是那个虽然家贫但是勤勉的好孩子了。

他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还是那样优秀,善良,上进。在班级里,他永远是沉默安静,列前茅的,老师们都很喜欢他,并不觉得他『性』格阴郁,只知道他家中贫困,身世不幸,甚至还多照顾他几分。

他无比符合榕城一中的氛围,在这似乎单纯的校园里,他也是朝蓬勃,充满希望的。

可他并不属于榕城一中。

盛宇驰,这个名字属于这条路灯失修的昏暗小巷,属于『逼』仄的充满蒸腾热气和卤水味的阿香米线店,属于他不堪启齿的身世,和他挚爱的,痛恨的母亲。

每天放学,就是他回归那个属于他的“世界”的时候。

在小巷众人人的眼光里,无论他怎样表现,也不是个父不祥的杂种。

他只能带着书包里总是年级前三的考卷,慢慢地背对着夕阳,走入昏暗之中。

母亲日渐憔悴,偶尔也会有男人来店里,吃完一碗米线后到后面的小屋里去。

母亲瞒着不让他知道。

他就只能装作不知道。

读书的每一分秒,做题的每一笔画,都像剜心蚀骨的毒『药』,将他炮制成一颗已经流脓的种子。

他的心里越恨、越愤怒,他的脸上就越是平静、越是毫无波澜。

盛宇驰也不知道这样的隐忍究竟有什么用,但这是他最后的一寸尊严。

一个人做了坏事,自然有法律的惩罚;一个人干了好事,自然有口碑传颂。可是如果一个女人,被人说是破鞋,是烂货,是千人骑万人枕的表子,她就永世不得翻身,永堕修罗地狱,谁都可以欺负她,谁都可以折辱她,没人会管,因为她活该。

盛宇驰不能不管。

他妈是为了他。

今天这些人,就是这条街上的一股小流氓,平时在各个店铺收点保护费,吃吃霸王餐,因为是纠集在一起的地头蛇,一般没背景的商户也不敢轻易得罪,通常就当破财免灾了。

但他们把主意打到了他妈妈身上。

盛宇驰碍了眼,这伙人就要给他一个教训。

——他不就是个没爹的野种,打成个死狗模样,以后就知道利害懂得眉高眼低了。

这群小混混谁也没想到,这看起来挺瘦小的小子不但是个大孝子,还是个狠角『色』呢。瞧瞧那牙关紧咬的劲儿吧!

不他们的注意力已经被突然出现的宁馥分走了大半。

“小妹妹,拦着他做什么呀?这么心疼你男朋友?”

被撞倒的那个还坐在地上没起来,旁边的人却丝毫没有感到危机,反而还调笑起宁馥来。

“你放开他,哥哥收拾了你的弱鸡男朋友,再来好好疼你啊——”

其中一个黄『毛』故意拉长音调,『色』眯眯地上下打量宁馥,目光中是馋涎欲滴。

“喂,哥们义讲不讲了还?!你可不要想着吃独食啊!”黄『毛』旁边一个满脸痘的胖子不满地怼了他一肘子,“要上也是咱哥们一起上哪!”

宁馥幽幽地叹了口气。

她没有去理那几个小混混,而是对被她拎住领子的盛宇驰道:“打个商量,”她浑不在意盛宇驰那仿佛要将她也吞活剥的目光,“他们既然冒犯了我,这件事就和我有关系了。”

“我这个人哪,一向是恩怨分明。不如这样,你先让一让我,让我先把他们的嘴巴抽了,你再和他们拼命,如何?”

盛宇驰漆黑的眼瞳中掠一丝迟疑。

几个小混混都听见了宁馥的话,先是面面相觑,随后不约而同地大笑起来——

就这么一个『毛』还没长齐的小丫头,也敢说要抽他们的嘴巴?!

宁馥像撸猫一样捋了捋盛宇驰的后脖颈子,“多谢,马上就好啦。”

盛宇驰觉得身上一松,钳制他的那股力量消失了。

可他还没来得及做再多的反应,便觉眼前一花——

穿着白『色』衬衣和校服长裤的女生已经旋风一样,狂飙出去!

“啪——!”

“啪——!”

“啪——!”

三个巴掌,抽翻三个人。

她宁馥,酷爱装x,不说大

第89章碧血丹心(10)强者自渡

话。

说打耳光,就不出拳头。

只不她这巴掌的分量,普通人当普通耳光来接就大错特错了。

宁馥慢悠悠地,从三个奇形怪状倒在地上呻|『吟』的人体间走,在昏黑的小巷子里,这几步跨出了战地硝烟披荆斩棘,挥退万马千军回首立看斜阳的势。

……虽然她只是抽了几个最贱的脏东西而已。

饶是盛宇驰这样自诩城府深沉的,也下意识地睁大了眼睛,瞳孔里溢满不可思议的震惊。

宁馥闲庭信步地走回他身边,在他身上擦了擦手,溜达到另一头,居高临下地瞧那刚刚被盛宇驰撞飞出去的家伙。

“我、我刚刚没说!”那人惊恐大叫。

这一切发的太快,他几乎还没来得及从地上站起身来,情势就在顷刻之间从四个“身经百战”的社会人士玩小鸡子儿一样玩弄两个小孩儿,转变成了另一方单方面的凌虐。

小混混的目光忍不住飘向在地上摔成一团的同伴。

他们还在地上蠕动,像一群蛆虫。

宁馥“噗嗤”一声笑了。

她一边笑一边扭头对盛宇驰道:“你看,他比那几个人聪明。有急智。”

盛宇驰不远不近地站在她身后,深黑的眼睛看不出情绪。

坐在地上那人下意识地松了口气,庆幸自己刚刚没有嘴快。

——谁知道这小娘皮竟然是披着美人皮的母夜叉!老天爷,她哪里来的那么大的力?!要是被她抽上那一巴掌,可是要死人了!

下一秒……

“砰——!”

小混混这一口气松道半截,就听见了自己脑袋磕在地上发出的闷响。

像一个西瓜,重重跌在砖头上。

一只脚重重踏在他的胸口,仿佛一座山,将他压住,下一秒就要碾为靥粉。

“我……我真的没说你……我不敢,真的不敢……”

小混混的脑子已经完全停摆,他的眼前金星直冒,眩晕恶心。

在绝对的武力压制面前,人是会恐惧的。

宁馥轻轻叹一口气,“我知道啦。这不怪你。”

她微一用力,对方便发出杀猪似的惨叫,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格外渗人。

“只因为我讨厌你罢了。”

女孩在月『色』下耸耸肩膀,“你既长了张嘴,就该知道说话不积德要遭报应。”

“你说话难听,我就是你的报应。”

那个蹦的最欢喊“表子”喊得最响的小混混昏死过去。

宁馥“啧”了一声,把腿移开。

她像突然想起什么一样,一脸“糟了”,问盛宇驰:“这里没有监控吧?”

盛宇驰原本被她忽然紧绷的神『色』惊了一跳,却没想到她竟问出这么个叫人无语的问题。

“没有。”他僵硬地道。

宁馥弯起唇角,随意踢了踢失去知觉的小混混,“他最多也就是个轻度脑震『荡』外加心理阴影,你要给他再补一下子,我也没有意见。”

她退开,淡淡道:“我可不要做你的共犯,先走了。”

盛宇驰又是一怔。

——宁馥真就这样推着她的自行车扬长而去。

盛宇驰的目光落在那个人身上。他的手在衣兜里,几秒钟内,反复地握紧松开。

甚至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手心出了汗。

被宁馥抽得昏头转向的黄『毛』等人正慢慢地从地上挣扎起来,他们警惕地看着盛宇驰,一时间不敢贸然上前。

那个刚刚咒骂他母亲的人就躺在旁边。

如果他想,如果他愿意,他可以趁着他们都被震慑、都来不及反应的时候冲过去,取出衣兜里的小刀,刺入那个混蛋的心脏或脖颈。

他刚刚,确实是这样想的。

从那个黄昏之后,他就已经习惯了在身上带一把刀。

这些年他遇见无数次欺凌和侮辱,他的手也无数次伸进衣袋里,最终忍下来。

但那毁灭别人,也毁灭自我的因子,始终像一种毒素,在他的血『液』中流淌。

盛宇驰的目光转动,胸腔中涌动的那些怨毒恶意,突然慢慢地平息下来。

他瞧着那几个人鼻青脸肿连站也站不稳的窘迫,大笑。

然后在他们反应来以前飞快地退走。

“——宁馥!”

盛宇驰从后面追上来时,宁馥还在推着车子慢慢地走。

她扭回头瞧了少年一眼,“这么快?追我做什么,难不成还要找我报仇?”

她是在开玩笑,虽然盛宇驰没理解到她的幽默。

——如果能在刚刚冷静下来,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路,他就绝不可能再纠缠宁馥曾经打破他的头这件事儿。

宁馥只是恶趣味而已,偏就要调戏两句。

就像那古印度玩蛇的艺人,明知道蛇有剧毒,却还要掰开他的嘴,摘取他的毒腺。

不宁馥还要更疯狂一点儿。

她不但没去除他的毒牙,还将这『色』彩斑斓的毒蛇放归自然了。

只不他往后别咬了好人,别毒了自己。

其他的,随他去。

聪明人,都是一点就透的。

这个世界上有人单纯就有人复杂,有人要自由,有人要利,浮沉俗世,各有各的道路。

毒蛇少年还不知道他在宁馥的脑补中已经不是人类了,他只是盯着她,声音微沉,“你为什么帮我?”

宁馥笑起来,反问,“我帮你了吗?”

盛宇驰皱眉,但并没有就这个问题纠缠。

他只是道:“谢谢。”

宁馥笑起来,长腿一撩跨上车子,说话时人已经要消失在路灯昏黄的光里。

风鼓起她白『色』的衬衣。

她说:“强者自渡,谢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