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风雪归途

李二应该是听墙根儿听了很久了。

屏退了侍卫,李二坐在了李承乾刚刚做的位置,靠在椅子背上,闭着双眼,久久无言。

姜云明也没打扰李二,依旧享受着林馨怡的按摩。气氛一时间沉寂了下来。

“你说,朕真的不是一个好父亲吗。”没有疑问的语气,有的似乎是认清事实的肯定。

“以前您或许还不自知,但是今天听了这么长时间的墙根儿,您还不清楚吗。”

李二长叹了一口气。“朕真的很喜欢青雀,高明其实也很好,我一直觉得我做的没错。”

“没错?呵呵。”姜云明很不屑。这算什么?皇帝最后的尊严?就TM是死鸭子嘴硬吧。

“您觉得没错?前脚立了高明为太子,后面有个您说的‘英果类我’的李恪,最后还偏宠着李泰。但是您想过没,您是怎么坐上这个位置的,玄武门的血腥味儿还没散干净吧?您给您的孩子做了个榜样,还觉得自己没错呢?”

李二低下了他一向高昂的头颅,似乎满是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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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氛再次安静了下来,李二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过了许久,才抬起头,似乎是有了决断。

“咋的,想把李恪和李泰都送去封地么?”没等李二说话,姜云明就先噎了他一口。

“不,等开春占城稻推广,你和承乾南下的时候,你好好教导他。”李二摇头。

“沃尼玛”姜云明猛然起身,却扯到了吃撑的肚子,又一脸痛苦的躺了下来,林馨怡赶忙给他按着肚子。

“我这时候是不是应该高兴?您这么信任我,太子都让我教,您就不怕我给他教歪了,不怕我图谋不轨么?”

“你若是真有想法,现在早就不只是个泾阳伯了。虽然我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但是还是感觉你对权利和金钱都没什么太大的欲望。我李世民能走到今天这个地步,这点儿眼光还是有的。”李二又恢复了他原本的样子,睥睨天下,天可汗的样子。

“得,行吧,谁让您是老大呢。”姜云明撇了撇嘴,MD当爹的有这么撂挑子的么。

“朕能教给他帝王心术,太师能教给他四书五经文韬武略,但是唯独最重要的怎么做人我们都没办法教给他,到时候就看你了。”

姜云明没说话。在儿子面前拉不下脸就说拉不下脸,我又不是你儿子,在我面前你又什么拉不下脸的。

“李恪和李泰也捎上吧,稚奴还小,等以后再说。至于其他的,您还是早日赶到封地上去吧。”姜云明思考了一下,还是决定将李恪和李泰也带上,免得日后麻烦第二次。

李二看了一眼姜云明,没说什么,起身准备离开。

听到声响的姜云明睁了下眼睛,看李二准备走了,便开了口。

“南下之时陛下记得让将作监出个人,会造水车的。另外”姜云明顿了顿,想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亡卒遗骸散帛收。”

听到最后一句话,李二愣了一下,随即叹了口气,摆摆手,示意自己知道了,随后就走了出去,只是背影带起了些许失落。

李二走后的伯府恢复了寂静,姜云明躺在躺椅上。

这历史,似乎是让自己带偏了。

叹了口气,姜云明起身走回了卧室,熄了灯。

而此时,与长安的寂静和渐暖的天气相比,挹娄大雪飘飞,北风怒号。

一个浑身包裹地严严实实的人,看着雪地上冒起的缕缕烟雾,四下张望了一番,小心翼翼的挖开面前的雪地钻了进去。

雪地之下俨然是另一片天地,四个人围坐在火堆旁烤着火,四周放着一个个布袋。

“伍长。”四人见来人就站了起来。

被叫做伍长的人挥挥手,示意大家坐下。

“我出去查探过了,这附近是挹娄,再往南走就到高句丽了。我们明早往西走,西面应该是黑水靺鞨,与我大唐交好,但是切勿放松警惕。我们已经折了接近一个队的人,现在东西在我们手上,越海的弟兄们明年还不知道能不能回来,万一回不来,就代表着这东西就只有这些了。往大了说,为了咱们穷苦百姓,往小了说也都想想自己的家人。所以”

伍长看了四人一会儿,目光中泛起一丝坚定。

“人可以死,东西不能有失!”

“是!”四人低声喝到。

“好了,都去睡吧,子时我来守夜。”

伍长往火堆里添了些柴,其余四人皆是裹上了不知是什么动物的毛皮,睡了下去。

这五个人是当初强渡白令海峡的二百人之中的。士兵们赶到白令海峡的时候,白令海峡已经冰封了起来。所有人没有犹豫的直接踏冰而上,朝着对岸的美洲而去。经历了北极吹出来的寒风,也遇到了北极熊的袭击,在损失接近一个小队的情况下终于到达了美洲。

登陆之后众人准备按照姜云明当初所说一路向南,准备去寻找拥有着那传说中产量的粮食,但是没走多久就遇到了美洲的原住民。

那些原住民现在还处于未开化的时期,加上语言不通,肤色不同,当地的原住民把他们当做了入侵者,但是结局可想而知。

拿着石刀木矛的人怎么能打得过训练有素且手握锻造兵器的人呢,死伤惨重的原住民放弃了自己的部落四处逃窜。

士兵们在原住民的部落里找到了本次行动的目标:土豆和红薯。

二百人中衔制最高的校尉当机立断,趁着现在冬天还未过去,冰封的白令海峡尚未解冻,分出二十人,将这个部落里的所有的粮食以及种子全部带走,就地返回。而剩下的一百三十人则继续南下,以期望能带回更多的粮种,若是有什么意外,也不至于全军覆没,一粒种子也带不回去。

郑添福是返回的二十人中仅剩的伍长,拿着木棍,拨弄着火堆,脑海中回想着这一路走来所遭遇的所有事情。

返回的二十人在白令海峡中就折损了一半,那头白色的大熊真的很生猛。人员不足,不得已丢掉了小半的粮种。为了保证粮种不被冻坏,是自己亲手扒下了阵亡将士的棉衣,摘掉了他们的水袋,用棉衣包裹粮种,将灌了热水的水袋放入其中,不知道回到长安还有多少种子能够发芽。

一路上看着仅剩的同袍们一个接一个的一睡不醒,郑添福的心仿佛麻木了,这一路上自己宛如一个突厥人。以前和突厥打仗的时候很是看不起突厥人在死人身上扒衣服的行径,但是如今的自己也做出了当初让自己感觉不齿的事情。

看着劈啪作响的火堆,郑添福忘不了那天在宫中见到泾阳伯的情景。泾阳伯是个好人,贵族老爷们只知道一味的收租,收租,收租。但是那天,泾阳伯告诉他,这世上有着亩产五十担的粮食,当初自己还以为是在做梦,直到自己见到了那头戴野鸡羽毛,身穿兽皮的野人们的仓库,才知道原来这世上真的有这么高产量的粮种。

郑添福永远忘不掉那天晚上,校尉做主,每人都分到了一个那个叫红薯的粮食。虽然只是煮的,但是很香,很甜,还很顶饿,自己觉得两个就能饱。

火堆上的锅子咕噜作响,郑添福起身,给所有包着粮种的棉衣内的水袋换了热水,希望这些粮种能挺得过去。

明天向西,去黑水靺鞨,听以前的同袍们说黑水靺鞨对唐人友好,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若是真的,明天就去借点牛马之类的牲畜,若不是真的,也不知道自己这缺了两根手指的右手还能不能握得住刀。

自己本以为切手指会很疼,但其实不是,根本没有知觉,想来这就是泾阳伯说的手指“死了”吧。

摸了摸怀中的玉符,又往衣服里使劲儿塞了塞,这是陛下给的,到了大唐的地界就能用的上了。

不知不觉,换班的时间到了,嘱咐了接替的士兵,和衣躺下,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这算是睡着了么?模糊间好像看到了自己的弟弟妹妹,还有自己那饿死的老娘,若是当初有这种神物,想来娘也不会饿死吧?自己都在想些什么?听说只有快死的人才能看见已经死去的人,自己不是要死了吧?要是自己死了,希望这四个小崽子们能安全的把粮种送回去

火堆还在劈啪作响,每个值夜的士兵都不会忘记给棉衣里的水袋加水,守护着那些棉衣。人可以死光,但前提是棉衣都要到长安。

天光大亮,风雪不知道什么时候都停了。只有白色的世界反射着刺眼的光线。

蓦地,地上的雪动了一下,猛然间伸出一只手来。洞口慢慢的扩大,陆陆续续的出来了五个人。

郑添福看着这刺眼的世界,自己又熬过了一个晚上。

没有人说话,众人默默地把一个个棉衣珍而重之的放在制作粗糙的雪橇上,每人一根绳子,每人一个雪橇,就这么默默地拖着,向西边走去。

东方初升的太阳照在白雪上,没有带来温暖,反而让人觉得更冷了。阳光将五人的影子拖得老长,头朝着西方的影子似乎是在为他们指明前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