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飞扬跋扈

私塾顾名思义就是私人办学,一般都是世家大族自己掏腰包为自家子弟承办的,没有统一的教学方案,就看哪家请的先生更高明了。

周承颐嗯了一声,“女学这边请的先生很有名气。”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

都是慕名而来啊!

所谓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有了名师,哪怕学堂处于山沟旮旯里,也会趋之若鹜。

明昭觉得这事大了,还以为只是个普通的女学,怎么就突然一跃成为名校了?树大招风怎么办?

“名气有多大?比济安公子的名气还大吗?”

周承颐道:“学富五车,才高八斗,不是主要的。青云先生的成就在字画上,一幅字,能够价值千两吧!”

“我的天!”明昭惊呼,“那已经是大师级别了啊!既然有了那么高的造诣,还来咱这穷山沟里当先生做什么?真真是大材小用了!别告诉我,他把那点儿束修看在眼里啊!一幅字能卖上千两,一天写一幅,那就富可敌国了。”

周承颐低笑出声,“物以稀为贵。她的字若是多不胜数,就不值钱了。”

“也是啊!”明昭嘿嘿笑两声,“承颐哥哥你见过他没有?那青云先生严厉吗?”

周承颐道:“见过几面吧!感觉还可以。”

明昭摇摇头,“举凡有大才者,脾气都有古怪。不过,没关系,就冲着他这份大才,我也会好好求学的。哪怕学点儿皮毛,也尽够我用的了,你说是不是?”

周承颐笑,“皮毛就够吗?不该奔着大家去吗?”

明昭嘻嘻笑,“我是俗人,舞文弄墨怕是不擅长。民以食为天,我还是鼓捣吃食吧!”

周承颐哈哈大笑,他养的小姑娘说出的话,怎么听怎么舒坦。将来要做的事,肯定也是怎么样怎么好。

雨后的高山上,在松树下,岩石旁,的确是蘑菇丛生。

明昭真的是如同捡到宝似的兴奋,毕竟活了两世,还是第一次收获这样的体验。

就是山草太多,锋利的叶子把她的小手都划破了。

周承颐看到她嫩白小手上的血线,脸立马就黑了,然后就将人拘在了自己身边。

明昭起初还有抱怨,直到一只野兔从身边窜过,吓的她一下子挂在了周承颐的身上,那活跃的恨不能转遍整个山头的心思顿时就歇了。

这还好歹是兔子,若是蛇,那她的小命都悬了。

当然,那只惊着她的野兔也没好下场,不多会儿就被卫双拎了回来,脖子上还插着一把匕首,算是当场毙命了。

生怕明昭见血后起了不好的回忆,周承颐瞪了卫双一眼后,忙道:“正好可以野兔炖蘑菇。”

真正的野味啊!明昭砸吧砸吧嘴,立马就无比期待了起来。

满满的一篮子蘑菇,卫双手里除了一只野兔外,还拎了三只野鸡,妥妥的满载而归了。

只是刚进庄子,就听到了女子高亢的呼喊,而且还是在庄园的门口。

明昭摸了一把额头的汗,小小的甩了甩。

山村女子虽然粗野,但也绝对不会这样子趾高气扬,她们顶多在气不过的时候上去撕扯一顿,哪里会尖着嗓子胡乱指责。

可不就是目中无人的撒泼!

魏希清正叉着腰,全然不顾淑女形象的大喊大叫,“凭什么不让我住在这里?知道我是谁吗?我可是魏国公府的四小姐!魏国公府听说过吗?一帮乡巴佬少见识,居然连魏国公府都没听过。你们这些贱民,粗野无礼少教化,见了本小姐该行大礼的,知不知道?”

明昭翻了个白眼,“小姐病也是病,得治啊!”

周承颐原本黑下来的脸立时云开雾散,牵着明昭的小手往大门走去。

“徐明昭!”魏希清张牙舞爪的当儿还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登时就冲着明昭这边冲了过来。

卫双拎着死兔子死鸡往她跟前一挡,魏希清立马紧急止步,然后连连后退。她抬手捏起鼻子,一脸嫌恶的道:“走开!脏死了!”

“我觉得比你的嘴巴干净多了!”明昭终归没忍住,开了口。

“徐明昭!”魏希清也顾不得卫双身上的血腥气了,抬脚就要扑过来。

“四妹妹,够了!”她身后的少年突然上前扯住了她的胳膊,“你再这样子闹下去,就只能把你送回去了。”

“要你管!”魏希清猛的甩开他的手,“魏希颇,你算是个什么东西?真当自己是我族兄了?你们这些个远房子弟就是依附着我们魏国公府的蠹虫。没有了魏国公府,你们什么也不是。”

十三四岁的少年,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本该怒发冲冠的发作,他却偏偏隐忍了下来。只见他两侧太阳穴上的血管暴突,却也是只是抿了抿唇,说出的话依然平和。

“一笔写不出两个魏字,往上数五代,我祖父也曾是魏国公府的嫡支。往后数五代,你魏四小姐的后人也将跟魏国公府没什么关系。”

言外之意,没有谁比谁更高贵,大家都是依附在魏国公府的蠹虫。

明昭突然就笑了,“魏希清,你真要是魏国公府的一棵葱,何至于沦落到莒州来?又何至于跑到我们这穷山沟来?一路走来,经历了被拐卖之后,你还是学不乖……”

“你闭嘴!”魏希清红了眼眶,却还是一副凶恶的样子。

明昭继续道:“若非看在你族兄对你多方忍让和包容的份上,我也懒得说你。从现在开始,你最好时刻记住一句话:落难的凤凰不如鸡!既然已经被打落地上,你就要做好做一粒尘埃的准备。”

“你才是鸡!”魏希清咬牙切齿,“我是正经的国公府的小姐!”

明昭叹口气,“是鸡又如何?鸡窝里也能飞出金凤凰的。承颐哥哥,咱们走吧!我渴了!”多说话,总是浪费唾沫的。

她其实不想多管闲事的,魏希清偏偏要拉着她不放。说起来,但她们也算是故人了,总归有过一段不怎么愉快的“共患难”的经历。看着她这般往长歪的路上狂奔,她心中多少有些不忍。

这个女孩子,只有飞扬跋扈这一件保护衣了。

我在古代当团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