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六章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

“真气人,明明我才是传授掌法的人,可小和尚还没入手,就先悟到了其中的精髓,早知道就不教他了。”翻身上马,廖文杰越想越觉得念头不通达,距离面目可憎只剩一步之遥。

自诩资质万里挑一,不可能随便撞到一个和尚就比他还厉害,所以真相只有一个……

如来神掌是佛门功法,和小和尚契合度极高,而他是个正经道士,先天不足,悟不出高深掌势,只能靠血色念力催动掌法。

这么一想,廖文杰就舒服多了。

又有燕赤霞的例子,也可以拿来作证。

众所周知,燕赤霞手里有一本金刚经,由一位佛门高人亲手抄录,内有无边佛法。

这等重宝放在燕赤霞手里,只悟出了一门‘般若波罗蜜’的口诀,用来抵挡妖魔鬼怪邪念入侵。除此之外,他手持金刚经御敌,全靠法宝自动反击,放出锁链缠住妖物。

对上黑山老妖的时候,更是将金刚经当做一次性道具,原地爆破,灭了疑似黑山老妖生前本体的身外化身。

由此可见,相性不同,跨界学习的确没多少优势。

想着想着,廖文杰信了,至于燕赤霞曾说过不懂梵文的解释,一听就是好面子的说辞。

真看不懂梵文,哪来那句般若波罗蜜?

……

监牢。

廖文杰一袭黑袍盖住全身,兜帽遮住脑袋,面扣黑山面具,只露出一双眼睛。

狱卒头子点头哈腰陪同,言语之间颇为客气,仿佛廖文杰是他家大爷一样。

事实还真是如此,有钱就是大爷,廖文杰一把银子砸下,狱卒头子就多了个大爷。

原本嘛,以狱卒头子的意思,廖文杰出手这么阔绰,还一副神神秘秘的扮相,肯定是江湖上恶名远扬的采花大盗。拿下他不仅能赚到一笔赏金,还能顺手搜出赃款,可谓一举两得。

可当廖文杰一剑扫过,八名狱卒齐齐断裂了裤腰带,狱卒头子的想法就变了。

江湖险恶,人心难测,男孩子出门在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戴个面具是很合情也是很合理的。

“大人,这名要犯名叫周亚炳,奸淫掳掠无恶不作,是榜上有名的土匪,为了抓到他,我们死了不少弟兄。”

见廖文杰停在一处牢房前,狱卒头子很有眼力劲,吧啦吧啦道:“那边的老头名叫……名叫……咦,他叫什么来着,关这么久我都忘了他是谁了。”

“好了,不用废话了。”

廖文杰望向躺在枯草上睡大头觉的宁采臣,暗道这货可真难找,四个镇子一路摸过来,花了大把纹银才看到人。

“大人,我们这是正经监牢,我也是个刚正不阿的酷吏,你别看我位卑官微,但我一腔热血,时刻不忘秉公执法!”

“要加钱?”

“没错……不对,我出了名的铁面无私,不可能为了捞钱就故意放走要犯!”

“那就不加钱了!”

“更不行了,大人你有所不知,不是我爱财,实则是有苦难言。”

狱卒头子废话半天,缓了缓继续道:“抓捕周亚炳的时候,我死了二十几个好弟兄,县太爷不是人,贪了弟兄们的卖命钱,二十几个婆娘,呸,二十几个嗷嗷待哺的孩子等着我养活,所以……”

“不会吧,我看周亚炳一身书生气,不像身怀武艺的样子,他能杀你二十几个弟兄?”

“会的,江湖凶险,越是人畜无害的书生越是杀人如麻,都是伪装,信了就上当了。”

“有道理,我就信你一回。”

廖文杰转身朝监牢外走去,在狱卒头子不解的注视下,直接走出了大门。

“大人请留步,你不买人了?”

“我何时说过要买人了?”

“……”

狱卒头子一脸懵逼,仔细想想,廖文杰貌似还真没说过,他只是砸了一把钱,然后走进来四下看了看。

这人脑子有病吧!

……

监牢中,宁采臣昏呼呼醒过来,抹了把油腻胡子,而后抬手搓了搓脖颈,抹下好大一片黑泥。

换成以前,他肯定受不了又脏又臭,经历过社会毒打,彻底看开了。承蒙老天爷厚爱,几个月不洗澡,身上都没长虫子。

“周亚炳,你醒啦?”狱友老头说道。

“老伯,我说了几个月,我不叫周亚炳,我是被冤枉的。”

宁采臣耐心解释一句,不知道是五个月还是六个月,老头子一直管他叫周亚炳,任他说破嘴皮都没用。

如料不差,这位老伯应该是得了老年痴呆!

“也对,从现在开始,你就不叫周亚炳了。”

老头嘿嘿一笑:“刚刚有人来看你了,根据我以往的经验,肯定是有官宦人家的子弟犯了事,要拿你做替死鬼。”

“啊,不会吧!”

“怎么不会,你看那……”

老头朝牢狱窗口一指,宁采臣僵硬脑袋看过去,赫然望见一只黑漆漆的乌鸦站在窗口。

“咕嘟!”

乌鸦眼眸猩红,充斥着一股子不祥的血腥味,宁采臣打了个哆嗦,看到了自己人头落地之后,被一群乌鸦啄食的画面。

“我……我不想死,我怎么能死在这里……”

宁采臣双目无神靠在墙上,兰若寺、阴间、树妖姥姥、黑山老妖,大风大浪都闯过来了,却憋屈死在一座监牢之中。

“老天爷若是真开眼,不如拿我的小命去换崔兄,他活着可比我活着有意义多了。”

“嘿嘿嘿————”

听到宁采臣的低语,老头咧嘴直笑。

他活了大半辈子,功名利禄、人间疾苦等花样人生都曾体验过,自认为见多识广,尤其是人性善恶这方面,他见过太多太多了。

唯有宁采臣,木讷痴傻活脱脱一个异类,老头很难理解,在这个吃人不吐骨头的世界,宁采臣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总不能每次都有贵人相助吧?

想了想,老头发现还真是,因为宁采臣过于珍惜,属于濒危一类,他动了恻隐之心,准备帮其越狱。

“奇了,这小子真是福大命大!”

……

另一边,廖文杰找了个客栈就近住下,等待宁采臣脱狱而出。

先前在兰若寺,因为他的缘故,宁采臣没有享受到女鬼的温柔,如果这次再插手,可能连姻缘都没了。

女鬼那次,廖文杰不觉得亏心,人鬼殊途,他没做错什么,但姻缘……

看人!

宁采臣人品太好,廖文杰真不想坏了他的姻缘。

他盘膝在床,开始修炼念力,让乌鸦看着宁采臣,以防有什么变故。

是夜,一缕若有似无的鬼气飘入屋中,他缓缓睁开眼睛,暗骂这个破世道,人想好好活着真是太难了。

鬼味来自深院巷子,廖文杰挑起窗户,眼眸中蓝光一闪,翻身从二楼跳下,几个闪身,跃入一户人家。

庭院挺大,是户有钱人家。

这时,一道压抑的惊呼响起,三个人影跌跌撞撞朝院子里跑来。

“完了,这下完了,我以为是个如花美眷,竟然是个披着人皮的恶鬼!”

“少爷,少奶奶昏过去了。”

“那你还不把她背起来,我手软脚软,难道你指望我来背她?”

“可是……少奶奶太重,我背不动。”

“真是没用,要不是我现在不敢大声说话,一定骂死你。”

“……”

三人分别是这家主人王顺生,他的妻子陈氏,以及家中仆人。

王顺生是个落第书生,志大才疏又不求上进,读书多年,功名与他如浮云,半点边也摸不到。也就是祖上当过官,留下了些许家财和人脉关系,不然早就饿死路边了。

当然,也有可能是从小不缺吃穿,才养成了没有上进心,终日得过且过的性子。

王顺生娶了个妻子陈氏,多年没有子嗣。

昨晚,他陪狐朋狗友吃酒,行径后巷回家,偶遇一大富人家逃出来了的小妾。

应了那句话,干啥啥不行,搞颜色第一名。

王顺生见其年轻貌美,起了色心,伪装成热心路人,将名为‘尤枫’的妇人带回家中。

因为不熟,尤枫在天亮之前将他赶出屋子,一桩好事,还没开始黄就黄了。

王顺生当时后悔不已,暗骂自己不会念诗,否则肯定将尤枫拿下。现在看到女鬼真面容,改为庆幸自己不会念诗,否则昨晚指不定趴在什么东西身上了。

越想越怕,他和仆人架起妻子,快步走过院子,唯恐慢一步,会被后面的女鬼追上。

嗖!

黑影一闪,廖文杰闪身出现在三人面前,礼貌道:“这位先生,我看你乌云盖顶,想必是……”

没说下去,因为王顺生和仆人受惊过度,直接昏死过去,连同之前昏倒的陈氏,再来一个便可凑上一桌麻将了。

“想必是太困了!”

廖文杰无语说出后半句话,没有打扰三人美梦,直接朝女鬼所在的屋子里走去。

鬼味一般,不是什么厉害的老鬼,如果他没猜错,肯定又是馋人家书生阳气的桥段。

“为什么总是书生,习武之人不好吗,阳气充足,一个顶俩……总不能是看脸吧?”

嘭!

抬脚踹开房门,刚好看到女鬼把皮批在脸上。

“妖孽,还不速速……”

廖文杰并指成剑大喝一声,指尖愣在半空:“咦,小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