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他的伤好不了了

砰、砰、砰……

岑暮晓双手覆在胸口,她感觉心脏快要跳出去了,却又无比欢欣雀跃。

她此刻有一个特别出格的想法。

她想得开,她认定她这辈子只会喜欢他一个人了,若是得不到他的心,她至少可以得到他的人。

这世上大概不会有哪个女子像她这样放浪形骸吧。

她闭了闭眼,颤颤地伸出手,轻轻地拉开了他的衣襟。

他雪白的肌肤上有好多疤……

他那如同精雕细刻般的好皮囊上竟有这么多道疤。

就像是上天嫉妒他太过完美,偏偏要给他几刀,留下一些缺憾一样。

他胸口的位置有好大一块疤痕,那凌乱的疤痕似是新疤叠着旧疤,一道一道,深浅不一,像是拿刀乱划一气后留下的,让人看了倒吸一口凉气。

他的肩上和胳膊上也有……

她忙稳定了一下心神,眨眨眼睛,极力让自己不露出惊骇的表情,却还是怔了一怔。

风诣之见她这个反应,迅速合上了衣领,瞬移到了床边,一言不发。

她的心被揪了一下,关切道:“这些伤是怎么回事?你疼吗?”

风诣之整理好衣服,系上了腰带,“早就不疼了,都是陈年旧伤了。”

“可以告诉我当年发生了什么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风诣之答非所问,“吓到你了?”

岑暮晓坐起身,从身后环住了他的腰,“不,你别误会,我不是嫌弃你,我只是心疼你。”

他转身面对着她,刮了一下她的鼻子,淡然一笑,“都过去了。”

岑暮晓看得出他不愿去回忆那些往事,这些伤对他来说不止是身体上的疼痛,他的心里肯定更痛。

“还煮粥吗?”她玩味地眨眼一笑,转移话题。

风诣之一愣,笑着摇了摇头,柔声道:“姑娘家,能不能矜持点?”

岑暮晓舔了舔唇,嗫嚅道:“我只有在你面前才这样啊。”

“下次。”风诣之沉吟半晌,轻声说道。

听他这么说,她低下头,两颊绯红,迟迟不好意思抬头看他。

忽然,风诣之的胸口一阵波动,五脏六腑仿佛被什么重物猛击了一样,吐了一大口血。

他捂着胸口,险些倒地。

“诣之!”岑暮晓忙上前扶住了他,急问,“这是怎么了?你告诉我,你实话告诉我!”

他摆了摆手,调整气息,“老毛病了,你别担心。”

“你这样让我怎么能不担心,你什么都不和我说!”

“你忘了?我是医仙,这里是药仙谷,我不会有事的。”风诣之强撑着疼痛,冲她笑了笑。

……

他没告诉她的是,他的伤可能永远好不了了。

不知是不是因为在渭源村伤了夏连城,还是逼死了夏立。

他发现从那之后,他身体里凝聚灵力所需要的时间越来越长了,他这次回到药仙谷已经几天了,在破风峋阵法时所受的伤仍没有好转。

往常从未出现过这种情况。

天帝曾说过,会让他明白他错了,会是他做的手脚吗?

前些天他在瞻仙门时,冥王召他相见。

冥王现身在了瞻仙门,见他受了伤,强行将他带回了药仙谷养伤。

他只好叮嘱木童去苍梧山找岑暮晓,好能让她稳定下来。

“夏立死了。”风诣之知道冥王定是为了夏立前来,“是我错了,我不该急于求成逼死了他。”

冥王轻笑一声,“哟,你还有低头认错的时候?你哪会有错啊,为了那个丫头你能将天规犯一整遍!”

“我的错,都是我的错,你别生气了。”风诣之揽了一下冥王的肩膀,“现在夏立的魂魄不知所踪,我想等他头七回魂之时抓住他,再带到冥界。”

“那可是厉鬼,可能已经魔化了,你能不能搞定啊?就你现在的身体?”

“所以近几日我便留在药仙谷蓄足灵力,我还有时间。”

冥王眸子微眯,上下看了他一番,“你回到药仙谷,身上的灵力怎么还是没有增加?”

风诣之坐下,喝了一口茶,淡淡说道:“可能是时间太短吧。”

冥王仍是怀疑,想了一下,分析道:“天帝从前不对你动手,是因为没有抓到你的把柄,你所犯的错都是小事,不足以治你的罪。可是神木被毁你闯下大祸,他却没有贬斥你,我现在越想越觉得不安,不知他在盘算什么,他可是睚眦必报的。”

风诣之无所谓地笑着说:“随他吧,只要他不对暮晓动手,怎么对付我都行。”

她是他的软肋,更是他的盔甲。

冥王看着他忧心不已,劝道:“你在人间怎么折腾我都可以为你兜着,但若是亲手伤了人的性命,就会有更多的人命数被改,那便是逆天,你知道逆天的下场。你忘了当年洌天是怎么死的吗?之前你遭受天诛侥幸活了下来,是因为有女娲的精神力相护,那下一次呢?你还会这么好运吗?”

“抱歉,让你担心了。”风诣之诚挚地说了一句。

“哎……”冥王无奈。

风诣之每次都是这样,你说什么他都听,也不反驳,就是下次仍然一意孤行。

固执,和莫染一样固执!

“你说你明明就是块木头,怎么就如此多情呢?”冥王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

风诣之忙打断他,漫不经心地笑道:“这怎么是多情?明明就是专情,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冥王不理他,自顾自地说:“你生出心脏的时候我就觉得乱套了,真的乱套了,你说神木怎会生出心脏呢?这违背自然规律了!结果,果然,没好事……”

风诣之摸着心口,那里平静得毫无波澜,“或许我真的不配拥有一颗心吧……”

冥王见惯了人族的生死和命数。

凡人的爱情再怎么轰轰烈烈矢志不渝,人一死如灯灭,下一世必然形同陌路。

可神灵一旦对异族动了心,那便是千万年的折磨。

因为没有哪个种族能比神的寿命更长。

爱上凡人的神从前也有,爱上妖魔的神,风诣之是头一个。

有的神爱上凡人,顶多追个一生一世,陪着对方终老就罢,过个几百年便忘得一干二净。

可偏偏风诣之是属于记性太好的那一种,冥王曾不止一次地想过趁他不主意,将他一把踹下忘川去洗洗,好让他能放下那个鬼丫头。

重生之穿到远古当魔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