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0章 唱一首歌

虽然是麒麟咖啡厅的老板,但殷俊给陶蕙敏过生日,也没有搞什么奢侈的大场面。

甚至于他连一栋二楼的餐厅都没有清空,走上来的时候,除了用屏风隔开了一块稍微大点的场地外,其余的地方,还是有五六桌客人在点餐吃饭。

不要以为是人没有坐满,事实上一层楼基本上就只安排这么多。

三栋宅子之中,这样的二楼阁楼一共有15个,但一般就是安排不到100桌。

宽敞的餐厅里面,不但每一桌都能靠近一处窗户,观看到外面的景色,还有餐厅中间必然有一个小型的乐队。

要不就是几个吹萨克斯风的,要不就是大提琴小提琴的,要不就是钢琴演奏。

再不就是有古琴伴奏、几个穿着古装的舞者跟着旋律翩翩起舞。

不仅仅是这些,还有每个阁楼的布局和风格,也完全的不一样。

所有的布局都是请了古代建筑设计大师们,花了大价钱做出来的,全华国都只有这边才有。

每一个阁楼的风格,都不大一样,这种差异化让许多外国人很入迷,只要有条件的,非要每一个二楼都要坐下来吃顿饭,才算是圆满。

这些年轻的俊男靓女,都是麒麟咖啡厅从民族学院和音乐学院请来的,不但能丰富咖啡厅的内容,还能让他们锻炼,顺带着赚一笔钱,真是皆大欢喜。

但是有一点,魏小范让经理跟他们说了,绝对不允许在工作时间和客人们有什么接触,你们想要做什么,下了班后怎么都可以,我们管不着,但上班的时候就是上班,绝对不允许三心二意。

这些学生现在还比较单纯,再加上麒麟集团的牌子过硬,所以大部分的人还是遵守了规定。

稍微有那么一些禁不住跟外国人出国的诱惑的女生,那也没有办法,解雇了了事。

今天殷俊来吃饭的地方,就只有一架钢琴,是一个女生在弹奏,然后一个男生拿着话筒,在声音洪亮的唱着歌。

一听,殷俊和陶蕙敏就笑了。

旁边的五个女孩子也笑了。

因为他们弹奏演唱的歌曲叫做《手拉手》,是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的主题曲、奥运会永远会歌。

也是被誉为这个世界上最好听的一首奥运会歌曲。

《手拉手》的原唱是一代天后邓莉君。

作词作曲的却正是殷俊。

邓莉君凭借着这首歌声名鹊起,在美国打响了自己的名气,正式成为了全球天后。

而后殷俊亲手给她制作的《泰莉莎邓》,更是一举把她推上了前所未有的巅峰,至今都没有人能说自己可以比肩邓莉君的成就。

不但他们弹唱得起劲,连坐在这儿的几桌外国人和华国人,都听得津津有味。

好歌自然是能感动大家的,更别说这首歌还在国外那么的流传深远,单曲销量早已突破了1亿张,创下了一个无法企及的记录!

经理如同小厮一样,殷勤的引着殷俊他们到了准备好的一张餐桌前。

请女孩子们吃饭,在这个年代,自然是西餐或者日韩料理好一点,因为这样有氛围,够味道。

要是吃着火锅或者中餐,总觉得有点老土不洋气的感觉。

如此的习惯,到了40年之后都没有改变,更多的人一提到气氛和格调,不是欧洲菜就是日本料理,肯定不会是中餐。

这也是为什么自从东安门那边的麒麟西餐厅开业以来,这两年许多的西餐厅都陆续开了的原因。

这个时代的年轻人,在迫切的饥渴的想要吸收外面的新东西,包括了饮食文化。

所以刚才殷俊看了一圈,发现有一桌华国客人,他们吃的也是精致的意大利菜。

安排好座位之后,经理急匆匆的下去了,他得去厨房盯着一点,千万不能出什么岔子,不然胜哥肯定会剥了自己的皮。

胜哥就是赵胜,除了负责东安门的麒麟西餐厅,后海这边也归他管,三里屯那边也归他管。

有人都在戏称赵胜现在就是餐饮娱乐大亨,也多亏是麒麟集团的盘儿,不然赵胜早就被抓起来了。

殷俊他们坐着一边喝玫瑰花茶,一边聊天等着,在距离他们大约十来米远的那一桌华国人,却开始讨论起了他们。

“鹏爷,您说这一群什么人啊?”一个胖乎乎的男子,小声的对一个穿着西装的三十来岁男子问道。

“不知道。”男子淡淡的摇了摇头。

“您都不知道?那他们就不会是哪家的公子哥或者大小姐啰?”另一个瘦一点的男子惊讶的道。

“京里我不认识的人多了去了,可不能说人家不是。”西装男子鹏爷皱着眉头,“不过他们这样子,太嚣张了一些吧,真的一点都不顾忌家里的大人?”

“那是。”旁边一个漂亮的女人道,“你们看,那些护卫都在下面坐着呢,一个个精壮又充满锐气,一看就知道是从xx出来的。”

“梅姐你家里是xx的,肯定不会看错。”胖乎乎的男子连连点头,“但就如鹏爷所说,这么张扬,被人告了上去,岂不是吃不了兜着走。”

“不,不……”

鹏爷忽然就再次往殷俊那边望过去,却被屏风挡住了,“我好像在哪里见过那个男的。”

“管他呢,他们这么张扬,迟早要吃亏的,再大,能大得过朱老爷子的面子?他孙子不一样的伏法了?”瘦一点的男子轻笑道。

“也是!”

几人点头笑道,便又接着吃自己的东西。

然而几分钟过后,屏风忽然被两个女孩子给撤掉了,又有一个女孩子走向了正在唱歌演奏的男女面前,跟他们说了几句话。

听着她的话,音乐停下,歌声停下,但两人明显的有点抗拒,似乎听到了什么为难的请求。

没办法,又有一个女孩子下了楼去,很快一个副经理就快步跑了上来,不知道跟他们说了两句什么,这对年轻的学生就乖乖的站到了另一边。

大家正在奇怪的时候,就看到那个年龄比这对学生还要小一点的英俊清秀的年轻男子,从位置上站了起来,走过来坐在了钢琴旁。

旁边的一个女生熟练的把话筒给接在了钢琴上的小架子上。

先是试了一下音,殷俊才对着那边早已站起来的陶蕙敏笑了笑,和声的道:“一首《光阴的故事》,送给敏敏!”

外国人是听不懂多少中文的,只是看到有男生在为女生献歌,就起了热闹之心,纷纷笑着鼓掌起来。

“《光阴的故事》?”鹏爷重复了一下名字,问旁边的梅姐道:“小梅,你听过这首歌吗?”

“没有。”梅姐很坚定的摇头,“港苔的歌手专辑,我几乎都听过,这个名字不熟悉,应该不是什么优秀的歌曲。”

也就在这时,前奏结束了,殷俊张口唱了起来。

“春天的花开,秋天的风,以及冬天的落阳。

忧郁的青春,年少的我,曾经无知的这么想。

风车在四季轮回的歌里,它天天的流转。

风花雪月的诗句里,我在年年的成长。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一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等待的青春。”

和罗大祐沙哑低沉的声音不同,殷俊的嗓音不算太好,但足够的清澈,唱出这么一首民谣歌曲来,非常的悠扬动听。

外国人们不懂中文,但音乐是没有国界的。

这么几段唱出来,他们立刻眼睛一亮,更加认真的听了起来。

本来眼神有点冷的那对弹奏演唱的学生,眼睛顿时睁得跟牛眼差不多。

没听错吧?

怎么这么好听的!?

那一桌的几个华国人,见状也有点傻。

梅姐差点恨不得直接钻到地下去。

内行看门道。

只是一段歌就能听出来,这绝对是非常优秀的歌曲,可她刚才还信誓旦旦的说不会多么优秀。

剩下的几人肯定不敢去笑她,于是只能继续的听歌。

“发黄的照片,古老的信,以及褪色的圣诞卡。

年轻时为你写的歌,恐怕你早已忘了吧

过去的誓言就像那课本里缤纷的书签,刻画着多少美丽的诗,可终究是一阵烟

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改变了两个人,就在那多愁善感而初次流泪的青春。”

“……”

《光阴的故事》并不长。

没有增加前奏和尾曲编曲,殷俊只是唱了三分钟左右,便已经唱完了。

等到他弹完最后一个音节,不但陶蕙敏望向他的眼神都要冒出小心心来,华戏的五个女生,也同样如此,都恨不得把殷俊给吞了。

刚才陶蕙敏无意间说起,让殷俊给自己唱首歌。

殷俊爽快的答应了,然后说自己写了一首歌,正好可以送给她。

结果没想到唱出来却是那么的动听。

虽然歌曲中没有什么情情爱爱,但那种时光流逝的惆怅、那种对青春美好的留恋,都流露了出来。

而且它是那么的自然,娓娓道来,一点都没有那种矫情的感觉。

事实上如果配一把吉他,肯定会更加的有味道。

但能有这样的才华,真是不能再求太多了。

也就是陶蕙敏在旁边,也就是殷俊身边不缺美女,不然这五个漂亮的华戏女生,能直接把殷俊拖进房里给霸王硬上弓。

“啪啪啪……”

掌声此时响了起来。

外国人们甭管听懂没听懂,都纷纷鼓掌起来,表示了尊敬。

两个音乐学院的高材生更是拼命的鼓掌,如果换成了四十年之后,他们肯定会高喊666。

鹏爷他们那一桌,也热情的鼓掌着。

他们大家是真喜欢这首歌,能听懂歌词,就能更加感受到歌声的韵味。

梅姐实在是没忍住,直接起身走了过去,堵住了要回座位的殷俊,“这位先生,请问这首歌是哪位明星唱的?”

“哦,这是我才写的,还没有歌手唱。”殷俊笑着道。

本来这《光阴的故事》该是前年罗大祐写给张爱嘉的,但因为罗大祐来了麒麟唱片,反而没有写出这首歌,所以自然算成是殷俊的。

“你写的?”梅姐越发的迷惑,“请问先生,你是……华国人吗?”

……

具体写作时间有点偏差,剧情需要,就归俊少写的了吧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