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小凤紧跟在沈百终身后出了门。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就呆在小店里,那附近都是锦衣卫,远比兴云庄里要安全,更何况独孤一鹤马上会出来陪着他们。
之前的事情发生一次已经足够。
太阳已完全升起,昨夜又下了点雪,巷道里的积雪本就没有融化,现在更是多了一层。
陆小凤朝地上看了一眼,立刻就看到几行脚印。
一行是那高个子锦衣卫的。
一行是上官飞的。
往后看,还有一行是他自己的。
这三行脚印一行比一行浅,陆小凤的这行尤其参差不齐,好像是有人跳着走路,脚印忽浅忽深。
沈百终虽走在陆小凤前面,没有留下任何痕迹。
这现象陆小凤早已熟悉,他注意的只是上官飞的那一行脚印,这些脚印都很浅——很浅就说明这人轻功很好,但是轻功很好的少年人陆小凤也不是没有见过,真正让他诧异的还是这些脚印之间的距离。
它们好像是用尺子比出来的一般精准,绝不多一分,也绝不少一分。
陆小凤当然也能做到这一点,可那实在是太痛苦,简直是要了他的命。
如果可以,他恨不得自己能飞。
有的时候他想学唱戏,有的时候他想学养猪,有的时候他还想学吹唢呐。走路的时候也一样,大步走、小步走或者跳着跑着,陆小凤愿意怎么样就怎么样,要他约束自己实在是活见鬼。
他根本做不来。
此时陆小凤就突然对上官飞有了一种佩服的心理,他也忽然更觉出上官金虹的可怕。
上官飞展现出的样子,已很有规矩,很有毅力,竟已可以随时准备赴死。而且他是为了自己父亲的目的赴死,不管那目的怎么样,是好是坏,他虽不知道,却都很愿意。
仅仅只是一个目的。
上官金虹难道觉得目的要比儿子重要么?
他真的为了目的不择手段?
沈百终没有听到陆小凤的声音,回头一看,就见到他正盯着雪地发呆,斗篷都因为弯腰垂了下来,落在地上粘上雪花。
“你是不是还没有吃早饭?”
陆小凤抬起头,“好像是的。”
“但我已经喝了两壶酒,吃了一碟豆干,还有半盘牛肉。”
还有半盘因为上官飞来了,只好剩下。
沈百终淡淡道,“这不算早饭。你的肠胃不好,应该喝点热粥,吃几个包子。”
陆小凤道,“嗯。”
“我们现在就去吃,在外面吃。”
陆小凤问道,“我们不回兴云庄去?”
沈百终道,“不回。我们要让林仙儿着急,等她急的时候,就会露出破绽来。”
这道理很好懂。
当你想要瞒着一个人什么事的时候,只有看见他才会安心,他不在的时候,反而觉得害怕。
因为他有可能会随时出现。
这种不确定的感觉往往非常折磨人,甚至可以把人逼疯。
陆小凤道,“那就让她等吧。现在我更想知道的是另一件事情。”
“那个布包?”
“嗯。”
沈百终笑了,道,“刚刚你在店里的样子,好像比谁都清楚那里面是什么,现在怎么不知道了?你为什么不给我讲讲?”
陆小凤道,“我是个混蛋,混蛋都喜欢说瞎话吹捧自己。”
“你好歹是个很诚实的混蛋。”
一出了巷子口,就变成沈百终走在陆小凤身后,陆小凤永远都比他要更懂美食,哪里有好吃的,哪里有好玩的,还得靠陆小凤决定。
菜市场里的早饭好吃。
陆小凤带着沈百终来了菜市场。
有些地方虽然看起来不好,却隐藏着真正的手艺人,他们做出来的饭菜,才是正宗的饭菜。
他们两个的样子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因为像他们这样的人本不该来这里。
这里又脏又乱,声音不仅大,而且嘈杂。
陆小凤的衣服虽称不上华贵,却也不普通,——他仅仅是随便挑来穿的,但即使是这样,你看他明亮的眼睛,英俊的面容,和那一种谁也无法形容的洒脱气质,就知道这绝不会是平常人。
沈百终虽然也很英俊,甚至可以说好看漂亮,但从江湖人的角度上来说,却是普通的。
因为他实在很会隐藏自己,谁也看不出他就是天下第一。
他浑身上下显示出来的,只有那一件衣服不普通。
这衣服的布料是皇帝挑的,尚衣监手艺最好的宫女缝的,袖口的刺绣,是特地送到苏州绣的,这样做出来的一身衣服,既轻便又好看,适合江湖人的动作,也有朝廷的风度。
即使是龙袍的针脚,也不可能再好了。
因为皇帝自己的衣服,也是这么做出来的。
但这只是一件黑衣服而已,绝没有别的颜色,一根线也没有。
除非你拿到阳光下好好看上很久,才能发现其中的奥秘。
所以沈百终这唯一不能隐藏好的不普通之处,也变得普通起来。
这就是皇帝希望的事情,他不想亏待沈百终,也不想委屈他,所以才在这种地方上寻求进步。
如果有可能,他当然也想沈百终穿着御赐的飞鱼服在大街小巷上奔走。
只可惜江湖从来没有那么简单。
若是简单,他也根本不必派沈百终到江湖里去。
陆小凤啃着一根油条,沈百终低头吃面。
他们一点儿也不着急,所以吃得不快。
来来回回的人走过他们身边,牵着黄牛的老农,挎着菜篮的大娘,头发上散发着新鲜刨花油香气的姑娘,卖肉的屠夫……到处都是人,到处都是活力。
他们吵架,骂人,打瞌睡,都是很正常的事。
陆小凤放下筷子,买了两个茶叶蛋,在沈百终面前放下一个,自己留着一个,一边剥壳一边看着卖菜的大婶打孩子。
忽然有一个老人从人群中逆流走来。
这老人长得吓人,有一双三角眼睛,脸上好长一道疤,下半身没了左腿,所以手里攥着一把拐杖。
陆小凤一眼就看见了他,因为他已认出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就是“横扫千军”诸葛刚,他手里的拐杖是用铁做的。
而且他还注意到诸葛刚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黄衫,底下也镶着金边,比上官飞还多了一条。
陆小凤不知道诸葛刚什么时候加入了金钱帮,他也没空知道了,他只想搞清楚一件事——林仙儿到底有什么魔力,能叫金钱帮派出这些人来接她?
诸葛刚知道陆小凤已看见自己,竟找了个最靠菜场门口的豆腐脑摊子坐下,动也不动,闭上了眼睛,显然是打定主意要等他们吃完。
陆小凤苦笑一声,对着沈百终道,“我们有麻烦了。”
沈百终问道,“你没带钱?”
陆小凤笑了,道,“你带了没有?”
“我带了。”
陆小凤又道,“不是这个麻烦,你回头看看。”
沈百终回头看看。
陆小凤道,“你瞧见没有?那是诸葛刚。”
沈百终道,“那又如何?”
陆小凤道,“不如何,但金钱帮似乎铁了心要接走林仙儿,难道她真的是上官金虹的儿媳妇?”
“无论她是谁的儿媳妇,都没有用。”沈百终道,“做错了事,一定会受到惩罚。”
“你已知道她做错了事?”陆小凤道,“现在你总该把那布包的事情告诉我了吧?”
沈百终道,“我确实没有查出布包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但我可以肯定林仙儿想要带走它。”
“哦?”
“那天我上楼之后,看见她从地上捡起一个布包来。”
“然后呢?”
“没了。”
“没了?
“嗯。”
陆小凤道,“你怎么知道这个布包有问题的?难道只因为它是林仙儿捡起来的?”
沈百终摇摇头,“那样乱的场合下,她竟然还关心一样掉在地上的东西,可见这东西并不简单。我没有证据,也没有线索,只是数出了地上所有的东西,叫人去查。”
陆小凤明白了,“这些东西数来数去都是在的,唯独少了那一样。”
“嗯。”
“那么这里面究竟是什么?会不会是她的账本?”陆小凤猜测道,“会不会是一笔银票?”
“不知道。”
陆小凤又道,“金钱帮来接她,是不是就为了这个布包?他们是不是要分一笔赃款?”
这句话刚说完,陆小凤就否定了自己,以金钱帮的势力,根本不需要冒着得罪朝廷的风险去求得什么银子。
沈百终道,“林仙儿只被关住几天,就有金钱帮来救她,再多几天,露出的马脚只会更多,来救她的人也只会更多。”
陆小凤同意。
“我去找丐帮的朋友,将这消息放出去试试。”陆小凤道,“放得越多越好,越远越好。”
沈百终点点头,在桌上放下饭钱来,遥遥看了菜场门口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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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为什么要为难我?”
“我为难的就是你!”
卖豆腐脑的小贩简直要紧张到呕吐,苦着脸摇头道,“大爷,我甚至不认识您,您又何苦为难我?没有钱付就没有钱,总不至于杀人吧?”
诸葛刚脸色发红,也顾不上什么沈百终、陆小凤了,冷冷道,“你以为我认不出你来?司空摘星,你今天最好把东西还给我,否则我就要你死!”
小贩的手腕被诸葛雷揪住,几乎已要被折断,大叫道,“我真的不认识你!长了这么大,我根本不认识任何一个瘸子!”
诸葛刚冷笑起来,脸上的疤更加扭曲,好像一条蚯蚓在爬,既恐怖又恶心。
路边的一个孩子看了几眼,竟吓得哭了起来。
诸葛刚瞪了那孩子一眼,对着司空摘星道,“你记不记得你偷走的那本日记?”
小贩突然不叫了,他那张黝黑的脸上流露出一种很好玩、很滑稽的表情来,大笑道,“你就是那个因为日记被老婆扇了几百个巴掌的男人?”
诸葛刚的脸色唰得变白,又哗得变红,紧接着青一阵白一阵,好像点了彩灯,手里的拐杖也嘟嘟嘟地磕着地面,磕出好大一个坑来,大喝道,“你找死!”
司空摘星的手一阵响动,竟变得和小孩子一般大小,轻轻松松脱了出去,一个翻身落在房顶,吐着舌头道,“那本日记是楚留香楚臭虫偷的,和我偷王之王有什么关系?你要报仇,找他不就行了?”
诸葛刚咬紧牙关,突然一伸手,将刚刚那个大哭的孩子从他的母亲手里夺了过来,一手拐杖在地上画了个圈,另一个手将孩子放进圈里,又在其头上搁了个铜钱。
司空摘星的笑容冻结了。
诸葛刚冷冷道,“你觉得自己能不能救出这个小鬼?”
司空摘星跺脚道,“这是你我之间的事,你为什么要对他用金钱帮的规矩?”
诸葛刚道,“只要他头顶的铜钱不掉下来,我也根本不会对他做什么。”
话虽如此,那孩子和母亲懂什么,只知道自己母子二人被别人分开,一个疯了一般要夺,一个疯了一样要回去,要看铜钱就要掉在地上。
司空摘星若不下去接,孩子就只有死。
他若下去接,自己就得死。
司空摘星长叹一声,喃喃道,“天知道我只是来逗逗陆小凤,谁知道他今天竟然不吃豆腐脑,真是倒了八辈子大霉。”
说完这句话,他脚尖一点,就要下房去,自投罗网。
那母亲也被旁人说了几句,明白这铜钱的意思,连声道,“你不要动,这钱不掉下来,我就给你买糖吃,你千万别动!”
她生怕这句话不够有用,跺脚道,“这钱掉下来,我就不要你了,你懂不懂?”
孩子慢慢不哭了,呆呆站着,动也不敢动,变成了木头。
司空摘星的脚又缩回来,皱眉沉思该如何行事。
这时突然有一只手探过来,轻轻取走了孩子头上的铜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