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小店

天快亮了。

雾气已经散去,黎明的阳光透过门扉照进小屋里来,在地上投出一小块光斑。

昨夜的危机过去,昨夜的人也就四散开来。

陆小凤敲着酒碗在唱歌。

上官雪儿和燕十三都坐得离他很远,雪儿更是已经捂上了耳朵。

只有沈百终还面不改色,也只有他还安稳地呆在陆小凤对面。

小店里没有茶,所以他正端着一个小杯子一口口喝水。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陆小凤唱完这两句,总算停下来歇了歇,吃了一块豆干,喝了两盅酒,咂咂嘴,又准备开口。

上官雪儿忍无可忍,道,“你能不能别唱了?”

“为什么叫我别唱了?”陆小凤挑眉道,“难道你觉得我唱得不够好?”

陆小凤唱的歌倒很不稀奇,是唐时留下来的太白诗,在喝酒的时候唱也很应景,这本没什么问题。他的声音自然是不差的,当然可以称得上清朗有力,只可惜每个字都不在调上。

这就叫五音不全。

上官雪儿瞪大眼睛,诧异道,“莫非你觉得自己唱得很好听不成?”

陆小凤道,“应该不会太差。”

正在拨弄算盘的孙坨子突然抬头道,“确实不差。你已把垂死的公鸡和驴子这两种动物学得活灵活现。”

沈百终的一口水差点呛住他自己,幸好没有人发现,不然陆小凤只怕又要抗议一小会儿。

上官雪儿一拍手,道,“对了对了,就是驴子叫。”

陆小凤叹口气,喃喃道,“这老板实在不会做生意,这小孩子的嘴也实在讨厌。他们俩个加在一起,简直可以去京城说相声。”

说完这句话,他突然一拍桌子,对着沈百终问道,“你怎么不把这小鬼交给独孤前辈带着?”

沈百终道,“雪儿自己要跟过来的。”

陆小凤立刻扭头,道,“你才刚从地牢里出来,为什么不多和师父呆一会儿?为什么不做个孝顺的徒弟?”

上官雪儿道,“我师父是个很大度,很宽心的人,和你不同,他只要看到我没事就好。”

“那么你跟过来要想做什么?”

孙坨子忽然动了,一步步走过来,在陆小凤面前“嘟”的一声,放下一盘牛肉,拾起旁边的抹布,擦起桌子来。

他一动,上官雪儿刚想开的嘴就闭住了,还给陆小凤使了个眼色。

陆小凤装作没看到,微笑道,“你怎么还不说?你的眼睛是不是抽筋了?”

“你的眼睛才……”

沈百终打断了她的话,道,“没事,这里可以说。”

上官雪儿立刻变得既乖巧,又温顺,轻声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就算我不说,你也一定早就发现林仙儿的不对。”

陆小凤起了兴趣,问道,“难道你已有了证据?”

“我没有。”上官雪儿道,“我只不过是觉得恶心。她的笑容实在太假,心思实在太复杂。”

陆小凤知道她因为上官飞燕的原因,对这一类工于心计的女孩子很敏感,所以没有出声反驳。

他自己又何尝会觉得没有问题呢?

林仙儿要瞒过其他男人很容易,要对付陆小凤,还是嫩了一点。

她把陆小凤想得太简单了些。

在陆小凤自己愿意的时候,他还是很清醒的,若是有人能骗过他,那一定是因为这人本就是他的朋友,所以才会叫陆小凤放松警惕,被蒙蔽过去。

林仙儿并不是陆小凤的朋友。

她对每个人都很热情,每个人也都好像很喜欢她,最可怕的是,他们竟都觉得自己有机会,他们都觉得自己才是林仙儿最喜欢的男人。

要做到这种地步,实在很难,要做到这种程度,所需要的心计常人也实在难以想象。

陆小凤夹起一片牛肉,叹息一声,又把它放了下去。

恰好陆小凤混江湖的经验也不是别人可以想象的。

他当然很清楚一个美人,一个江湖第一美人带来的魅力与风险,江湖中最不缺走极端的人,为了林仙儿,他们也许可以做出更无法想象的事情来。

“沈百终,你有没有什么线索?”

沈百终摇摇头。

陆小凤道,“我总觉得青魔手并不是梅花盗。以他的身份和地位,根本没有必要去偷什么东西。”

燕十三突然道,“他的轻功与内力只能称得上一般,最厉害的还是那一双手。他擅长的只不过是毒而已,同等级的高手很轻易就可以制住他。”

上官雪儿也道,“没错,我看他只是被人冤枉的,被当枪使的。”

孙坨子看似在擦桌子,一双耳朵却早已竖了起来,仔细听他们的谈话。就算是他,听到这几句话时,也不由暗赞一声,这两个孩子若不折在江湖里,他日必是一方豪杰。

陆小凤笑了笑,问道,“那你们就来说说自己的看法,好不好?”

上官雪儿一撩斗篷,哼道,“梅花盗一定就是林仙儿!伊哭一定是在为她做事,像他那样已经久不出世的恶人,绝没有人能威胁他。唯一能诱惑他的,只有美色。”

“哦。”

燕十三沉思片刻,缓缓道,“我已从别人那里听说了小楼上的事情。”

“伊哭出现的时机太过巧合。”燕十三皱眉道,“他简直是撞在了李寻欢的刀下,简直好像是迫不及待地被灭口。”

陆小凤鼓励道,“继续,请。”

“林仙儿表示自己爱慕李寻欢,为的是不是刺激伊哭?”燕十三道,“她是不是要伊哭嫉妒,要他疯狂?等到伊哭被感情控制了头脑,无论找到什么能够伤害李寻欢的法子,都会去做的。”

陆小凤鼓掌道,“说得好。”

看来燕十三在北镇抚司实在没有白呆。

沈百终也点头,道,“很有进步。”

就在这时,门上突然响了几声,有人轻声道,“指挥使大人,属下有事禀报。”

“进。”

一个高个子男人快步走了进来,轻手轻脚地关好木门,单膝跪下,恭敬道,“林诗音的房里确实少了一个布包,属下正在彻查,今晚一定能有结果。”

陆小凤也小声道,“布包?什么布包?”

男人愣了愣,快速看了一眼沈百终,见他没反驳,就把声音压抑得比陆小凤还小,道,“是指挥使大人发现的布包,里面似乎是一本书。”

陆小凤的声音几乎变得不如蚊子大,微不可闻道,“什么书?”

男人干脆不发声,只摇了摇头。

声音小到不能再小时,没有才是最好的。

孙坨子急得要命,偏偏不能回头直接看,手下的动作跟着越来越快,几乎要把桌子擦出一个洞来。

陆小凤这时偏偏又把声音放大,把一只胳膊搭在沈百终肩膀上,大声嚷嚷道,“你说什么?你是怎么发现那个布包的?”

沈百终觉得好笑,任由他装模作样,一句话也不说。

陆小凤又嚷嚷了几句谁也听不懂的怪话,才放走了那一位锦衣卫,心满意足地重新端起酒杯。

沈百终也拿起茶杯,还没送到嘴边,就被陆小凤碰了碰胳膊。

陆小凤朝他使了个眼色,让他去看孙坨子。

沈百终笑了,开口道,“你的眼睛怎么了?是不是抽筋了?”

陆小凤的样子看起来就好像生吞了个鸡蛋。

孙坨子转过身来,冷冷道,“他的眼睛一定有点毛病,否则也不会硬要到我这小店里来喝酒。”

陆小凤立刻笑道,“您老人家既然叫我们去救李寻欢,必定有过人之处,我怎么能不来拜见拜见?”

孙坨子道,“你不必奉承我,我知道你只是想搞清楚我这老头子的目的和来历,实话告诉你,我……”

又是一句话没说完,门外竟走进来一个少年。

太阳这时已完全升起,他推开门走进来时,身上好像披了一层金光,等他阖上门时,就又把这光关了出去,屋子里一下暗去,显出十足的威风。

这少年穿着一身黄衫,黄衫底下镶着一条金边,神色冷漠,长相虽然英俊,但叫人第一眼注意到的竟还是他的气质——这种气质就叫做目中无人。

目中无人就是谁也看不见。

但他到底还是能看见沈百终的。

所以他一进来就朝沈百终鞠了一躬,朗声道,“在下上官飞,替家父问一声好。”

陆小凤站起来,往前走了几步,若有若无地挡住沈百终,问道,“你父亲是谁?”

“是上官金虹。”

燕十三也问,他问的是上官雪儿,“上官金虹是谁?”

上官雪儿道,“就是金钱帮的帮主,在兵器谱上排第二的。”

“兵器谱又是什么?”

“是百晓生排的名单。”上官雪儿说起这些头头是道,“他把江湖里的高手排了个遍,给他们分好了名次。”

“哦,西门吹雪和叶孤城是第几?”

上官雪儿道,“他们不在兵器谱里。”

“为什么?”

“因为百晓生不敢排。”上官雪儿道,“西门吹雪和叶孤城都很高傲,他们绝不会容忍自己被他人指点考量,更何况百晓生根本也搞不清楚他们的剑法之高。”

燕十三眼里燃起两簇火焰,一字字道,“我也会成为那样的剑客。”

说完这句话,他又问道,“陆小凤呢?楚留香呢?他们是第几?”

上官雪儿回答道,“他们也不在上面。陆小凤的朋友实在太多,百晓生并不想得罪整个江湖。楚留香太过神秘,百晓生也没有排。”

“更何况……”

燕十三接道,“更何况他们的武功,百晓生也不懂。”

“没错。”

“既然如此,沈百终他……”

上官雪儿淡淡道,“沈百终当然不在上面,百晓生只要还有一点点脑子,就不会写这个名字。”

“他不是第一,谁是?”

“天机老人。”上官雪儿道,“他用的好像是一根棍子。”

“哦。”燕十三应了一声,想了想,还是问道,“第三是谁?”

“就是李寻欢。”

他们在谈话时,上官飞的腰已经直了起来,等他们聊完兵器谱时,上官飞已经坐下。

“你为什么要来这里?”

陆小凤并不喜欢金钱帮,他也不喜欢上官金虹,金钱帮扩张的这几年,已针对了许多江湖人和生意人,这些人中有不少就是他的朋友。

而且他总觉得上官金虹太过傲慢,眼睛里只有权力,这样的人最不适合做朋友。

陆小凤根本不能在他身上找出哪怕一丁点的义气来。

所以他当然也很警惕他的儿子,尤其他是代替父亲来问好时。

上官飞的表情还是很冷淡,他的语气倒是恭敬极了,慢慢道,“在下来这里,是为了接一个人。”

“哦?”陆小凤笑道,“你要接谁?这里有谁能让上官金虹派你来接?”

上官飞道,“林仙儿。”

陆小凤不笑了,“你们认识?”

“不认识。”

“你们见过?”

“没有。”

“你为什么要来接她?”

“不知道。”

陆小凤皱眉道,“你凭什么接走她?”

上官飞突然从袖子里掏出一张纸来,恭恭敬敬地铺在桌子上,道,“请看。”

沈百终偏头看了一眼。

陆小凤也看了一眼。

上官飞道,“这是因为她马上就会变成我的妻子。”

沈百终想了一下,觉得这孩子结婚还挺早。

陆小凤却直接跳了起来,叫道,“她,她喜欢的人不是李寻欢么?她还放出话来,要嫁给杀死梅花盗的人!”

上官飞道,“我只知道我要娶她。无论她说过什么、做过什么,她都会是我的妻子。”

看着沈百终,上官飞忽然站了起来,又鞠了一躬,道,“我到了这里,才发现兴云庄已被锦衣卫包围,所以才来请您允许我接走自己的妻子。”

沈百终拿起那张纸来,递还给他,“我们还有案子要查,兴云庄只许进不许出。”

上官飞的表情终于变了,“父亲要我一定在五日之内将林仙儿带回去。”

沈百终道,“我可以给他写信,请他等一等。”

上官飞沉默片刻,道,“他做出的决定,无论谁也不能更改。”

陆小凤笑了,“结婚这种事情,早一些晚一些,没什么区别的。”

上官飞还是摇头。

上官金虹的话对他来说就是圣旨,他宁愿去死,也绝不会叫自己的父亲失望。

沈百终问道,“如果我不同意,你怎么办?”

上官飞掏出一把匕首来。

陆小凤脸上虽还带着笑,身侧的手却已经准备要动。

天下还没有灵犀一指夹不住的兵器。

绣春刀也许有一把,但陆小凤知道这把绣春刀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斩向自己的。

谁知道上官飞并不打算威胁任何人,他只是拿刀尖对准了自己,慢慢道,“如果您不答应,我就只有死在这里。”

陆小凤又不笑了,抢着道,“你死在这里有什么用?”

“没有用。”上官飞的声音还是很慢,“但是你们会记住我,你们会记住——因为自己的拒绝,导致了一个年轻人的死。”

上官飞竟能用出这种方法来,光凭这一份心性,江湖上的年轻人就要被甩开一大截。

沈百终提起放在桌上的绣春刀,一句话也没有说,径直走向门外。

上官飞虽然也没说话,握着匕首的手却在颤抖。

两人擦肩而过后,上官飞的手却不抖了。

不光是手,他抖哪里都是不可能的。

因为他的穴道已被人点住。他的内力也被人封住。

陆小凤拍拍他的肩膀,笑道,“你的法子其实不错,只可惜还是太年轻了点,等你再长大一点,就会明白生命的重要。”

陆小凤想了想,又补了一句。

“你也会明白拿自己威胁别人的愚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