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三位老板

夜已深。

没有月光。

陆小凤躺在床上,好好地盖着被子,这一家客栈虽看起来破旧,地方也偏僻,实则是很有名的一家客栈。

这里的饭、酒还有服务,都是一流的。

被褥也是一流的。

但是陆小凤躺在如此柔软的被褥上,却还是睡不着,翻来覆去如同烙饼一般,就这么烙了一两个时辰。

雨未曾停下。

雨点砸在屋顶上,就好像砸在陆小凤心里一般,他的心也像雨点一样乱。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实在太多太乱,他先是卷进了金鹏王朝的事去,后又跟着沈百终去了大漠找楚留香,再然后就又是追查独孤九剑剑谱的案子,这期间张三又被红鞋子追杀,到了现在金九龄竟死于非命……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凶险万分,每一件都牵扯着无数人的生命,每一件都比他以前遇到的最凶险的事还要再险恶十倍,你叫他怎么能睡得着?

陆小凤叹了口气,披上衣服坐了起来,屋内一片黑暗,他只觉得未来的一段日子恐怕也会如这屋子一样黑,到底是谁在针对他们呢?

柳枝拂过纸窗,廊下的红灯笼摇晃几下,滴出一串水去,滴落在沈百终的茶杯里。

一只蜗牛正绕着木栏杆向外爬,留下一行透明的痕迹。

沈百终当然知道陆小凤没有睡。

陆小凤也知道沈百终没有睡。

他们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都没有出声,却比谁也更清楚对方在做什么,这已是多年培养出的默契。

沈百终和陆小凤不一样。

他对别人的情绪似乎总不是很敏感,对自己的也一样,他虽很擅长照顾别人,也很会体谅别人,但还是有些呆。

遇到这种事情,他向来是没什么特别反应的。

因为这是针对他的阴谋,并不是针对他的下属、朋友和皇帝的阴谋。

沈百终从不在乎自己会遇到什么。

夜风吹过青砖中生出的野草,吹过木叶和鲜花。

沈百终的衣服在风中猎猎飞舞,等他踩住楼梯上的第一节台阶时,却停了下来。

细碎的声音悄悄响起,沈百终脚下的木板好像是冬天河上的浮冰一般不堪重负,只要有人踩上去就会立刻碎裂,把人抛到冰冷刺骨的冷水中去。

绣春刀抵到了木板上去,刀尖抵上去的一瞬间,沈百终就翻身而起,如同棉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扶手上。

木板轰然碎裂,被绣春刀所发出的刀气卷为粉末,尽数落在了突然出现的坑洞里。

这坑洞突然出现,无论是谁也不会想到在楼梯下面竟会藏着一个大洞,从外面看下去,底下布满了刀尖向上的毒刃,银光闪烁,如同寒星,显然是品质极高的精铁所制。

人要是掉下去,不说变成刺猬流血而死,至少也会被这毒给害死。

沈百终却连看都没有多看这巧妙的机关,只是抬头看了看楼上,察觉出陆小凤没有动静后,才松了口气,跳下去清理了所有的毒刃,重又悄悄地取来一块木板来垫在了楼梯上。

从触动机关再到修好这楼梯,沈百终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来,那块木板掉落本该发出声响,却也被沈百终很好地解决了。

他并不想让陆小凤太过于担心自己。

后半夜的时候,两个人总算是都睡下了,他们已在路上奔波了好几天,又淋了许久的雨,只有睡一觉才是最好的法子。

不管你要去做什么难事,都最好要睡一觉。

第二天天亮时,雨已停住,陆小凤和沈百终几乎是同一时间起了床,也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大厅见着了对方。

客栈的老板已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这样的事他已见过很多,所以没有半分惊讶,也没有半分恐惧,只是叫厨子去为他们炒几个菜来,顺便把后厨的血与酒擦上一擦。

“你难道不骂骂我们?”陆小凤忍不住道。

“骂什么?”

“骂我们是混蛋,是王八蛋,若不是我们,你的店小二根本就不会死。”

掌柜慢慢地拨着算盘,悠然道,“我为什么要骂你们?又不是你们杀了他。”

没有小二,厨子把粥和小菜送到了桌上。

看着冒着热气的白粥,陆小凤心里更不是滋味,“可我们……”

掌柜打个哈切,靠在了椅背上,“我在这里开店已有二十年了,什么事情没有见过,莫说是店小二,就连我家的厨师,也是隔几个月就要换的。”

换厨师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厨师已是个死人,死人是不能做菜的。

“你也用不着替他难过,难道我给的钱还不够多么?”掌柜道,“这里住的都是些江湖人,工资已是别家的五倍,他来这里之前,就该想好自己的结局。”

陆小凤不说话了。

沈百终已在吃菜。

他们不说话,掌柜却是要说的,“你们两个人也算奇怪,我这里招待过这么多江湖人,你们是第一个要给店小二买棺材的,也是第一个替我修了楼梯的,江湖仇杀我知道的也不少,在我看来,你们已是很有担当的好人。”

“修楼梯?”陆小凤怔住了,“什么楼梯?”

沈百终立刻抬头,桌下的手握紧了刀柄,面上却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是我修的,昨日坏了。”

陆小凤点点头,没有多想,“吃过饭我们就去买棺材。”

“好。”

“掌柜的,我们这位朋友的尸身先放在这里,等我们找到了棺材,再来接他,劳烦你等等了。”

“好说。”掌柜笑道,“我这里可是放惯了尸体的,莫说你要我等一等,只要银子足够,你就算是放在这里等个七八十天,就算是要我给他磕头立碑,都没有问题。”

这倒真是个会做生意的老板。

遇上这样的店,真不知是江湖人的福分,还是这江湖里的悲哀。

————————————

棺材店外种着一大片的茉莉花。

棺材店里是新鲜木刨花的气味。

这两样东西都不算难闻,特别是前者,茉莉花的香气一向是陆小凤认为的最香最好闻的东西,但是这些气味放在棺材铺里,却让人难受得很,简直让人想要捂上鼻子去撞墙。

棺材铺的老板和客栈的老板很不一样,客栈的老板看起来很富态,很市侩,棺材铺的老板却看起来像个死人,似乎下一秒就能被装进自己的棺材里拉出去埋了。

他的身体很瘦,人也很长,就像是一根枯竹竿,这样的人管着棺材铺,就更让人难受。

“我们要两口棺材。”陆小凤道,“要最好的那一种,马上就要,越快越好。”

听到有生意上门,老板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搓搓手从柜台后走了出来,道,“客人也许要再等等,我们这里最近有许多订单,暂时凑不出什么好木头来做棺材。”

“要等到什么时候?”陆小凤问道。

“这个嘛……”

沈百终在柜台上放下了一锭黄金。

“明日!明日!明日我就能为两位大侠做好棺材!”老板笑道,“发丧的人和墓地我也可以安排好,客人只需等着就是。”

“好,棺材要送到巷子里的那家客栈去,你一定知道是哪一家。”

“我当然知道。”老板道,“镇上只有那一家客栈。”

“只有一家?”沈百终突然问道。

“对!只有一家。”老板道,“神水宫就在这附近,那里的仙子娘娘们从不允许我们多开店的,这里的客栈只有一家,酒楼只有一家,青楼只有一家,就连棺材铺也是只有一家。”

“你刚刚是不是说你最近有许多订单?”陆小凤也突然问道。

“没错。”

“这镇子最近死了很多人么?”

“那倒没有。”老板道,“这些棺材都是同一个人订的。”

“哦?”

“这人好像知道有很多人要死似的。”老板也觉得有点奇怪,不由得皱起眉来,“他总共订了五口棺材,几乎用光了我这里的好木头。”

“五口?”

这人的一家老小莫非都遭遇了不幸不成?

陆小凤刚觉得有些同情,就又听到了老板后面的话,他一听到这些话,就好像被自己好像是被人照着鼻子打了一拳一样。

因为老板是这么说的,他说,“这五口棺材都有了主人,他要我们在上面刻字,这些人的名字还很好听,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陆小凤还有沈百终,你说这名字些好不好听?”

陆小凤说不出。

于是老板又道,“起这些名字的人可真有文采,只是这陆小凤……兴许是个女孩子吧。”

沈百终点点头,“应该是个女孩子。”

“对,这些名字里我最喜欢的就是陆小凤。”老板也来了兴致,“这名字实在好听,虽然简单,却让人觉得这名字的主人一定既乖巧,又可爱,是个非常美丽温柔的大家闺秀,我若是有了女儿,一定要让她叫小凰。”

沈百终又点点头,正色道,“有理,这位姑娘一定美丽动人。”

老板叹道,“只是不知道这个女孩子遭了什么罪,竟会和四个大男人死在一起,实在是可惜可叹。”

陆小凤已经面无表情,道,“这个女孩子一定是生来就倒霉,说不定她就不该叫这个名字的,叫陆大凤,陆大枣或者陆翠花这样既不温柔也不可爱的名字,往往才能活得久一些。”

老板怔了一下,竟然点点头,道,“你说的没错,贱名字总是好养活的。”

陆小凤反而说不下去了,只好咳嗽一声,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们,是什么人订下了这五口棺材?”

“是一个老太太。”

“什么样的老太太?”

“七八十岁的老太太。”

七八十岁的老太太有很多,随便敲开一家人的门,说不定就能找到一个,这根本算不上是线索。

沈百终和陆小凤走出棺材铺,走到了街道上,两侧的茶楼人声喧闹,路边的摊位人来人往,雨后的空气清新而又通透,阳光也很明朗,陆小凤的心却好似沉进了谷底。

已有人替他订好了棺材,不仅替他订好了,也替楚留香订好了,就连沈百终也有一口。

这绝不是在开玩笑,这几乎是把目的摆在了他们眼前,幕后之人竟如此猖狂,现在就已为他们选好了死期。

陆小凤杂七杂八想了一大堆,回头去看沈百终时,竟发现他还是一点没变,沉默地跟着他走,好像他去哪里,都会奉陪。

“你难道一点也不担心?”

沈百终摇摇头,“不担心。”

“为什么?”

“因为没有用。”

“没有用?”

“没有用。”沈百终淡淡道,“金九龄已经死了,他临死前虽说出了自己的秘密,说出自己与红鞋子合作、与宫九合作的真相,但我们却也本就要对付红鞋子和宫九的,算是一种复仇。”

“是。”

“楚留香三人想必已在神水宫内,我们纵然想做什么也没有法子。”

“对。”

“剩下的两口棺材是你和我的,所以我只需看好你就足够。”

陆小凤摸了摸胡子,又拽了拽头发,“你这么一说,事情倒好像变得简单起来。”

“本就很简单。”沈百终冷冷道,“谁要动你,谁就得死。”

陆小凤笑了,“我若是有个妹妹,一定把她嫁给你。”

说完这句话,他又觉得有些不对,于是换了种说法,“我若是个女人,倒不如把自己嫁给你。”

“只可惜我已有喜欢的人。”

“你已有了喜欢的人?”陆小凤瞪大眼睛,“为什么我不知道?”

“因为我是刚刚才喜欢上的。”

陆小凤呆住,“我们刚刚似乎只见过两个老板,还有一个厨子。”

“是。”

陆小凤的表情越来越奇怪,“所以你喜欢上了哪一个?”

“陆小凰。”沈百终淡淡道,“她的名字既然是从陆小凤而来,一定会很可爱,很温柔。因为陆小凤就是一个很温柔的大家闺秀。”

陆小凤松了口气,叹道,“你一定是被司空摘星和张平野给带坏了,竟然开这样的玩笑,怪不得人们常说孩子大了,总是不爱听大人讲话的。”

沈百终不理他。

陆小凤自己是闲不住的,他们找棺材铺,选棺材样式已用了一上午,现在他已经饿了,听到街道两旁酒楼里定哩当啷的碗勺碰撞声,就更饿,饿到想咬自己一口。

所以他立刻拉着沈百终坐到了一家面摊上。

面摊的老板是一位老婆婆,她的腰已几乎直不起来,已几乎要弯到地上去,脸上也有许多皱纹,看起来简直已有八九十岁,可就是这样老的老婆婆,竟还在外面卖阳春面。

这也是陆小凤选这家摊位的原因,他总是想照顾照顾别人,总是想让别人也能过得好一点,让别人可以和他一样快乐。

老婆婆笑得很慈祥,上了年纪的老人,不管年轻时有多暴躁,总是会收敛一些的,特别是看到有礼貌的年轻人,他们的脾气往往就更好一些。

这位老婆婆看他们的眼神就好像是在看自己的孙子一般,给他们的阳春面也比别人多了好大一勺。

陆小凤于是也回敬了许多笑容,他这样的人笑起来,谁也不会觉得讨厌的。

于是老婆婆又立刻加了好几片青菜进去。

一个年迈老人的善意,这大概是陆小凤这几天遇到过的最好的事情。

沈百终看着老人家从热气腾腾的开水锅边走过去,才低头开始吃面,他刚低下头,就停住了。

陆小凤笑道,“怎么了?是不是太烫了?你该等一等……”

陆小凤的话说到一半就停下了。

因为沈百终已拔出刀来,斩向了还在笑的那位老婆婆。

碗里的面洒出来,洒在桌上,冒出嗤的一声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