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京城/北镇抚司杂事

巴掌大的绿色乌龟趴在透明的水缸里。

这是它刚收到的新礼物。

礼物是张平野送的,送给宗也白。

太阳已经升起,阳光透过纸窗照在水缸上,闪出漂亮的光来,这样晶莹剔透的玻璃品,中原虽也有,却到底还是比不上西域商人带来的进口货。

这一件显然就是昂贵的西域商品。

这里放着的本该是个很好看的陶罐才对,现在却被宗也白亲手换上了玻璃缸。

宗也白站在这里,就站在这个本该放着陶罐的桌前,面无表情地瞅着这个新的玻璃缸,一句话也不说。

他不说话,张平野也就不敢说话,只能弯着腰一动不动。

宗也白一向把乌龟看得很重要,不愿意别人去碰一下,却又不想让人知道那是沈百终寄养的乌龟,所以每天都装出一副不在乎的样子来,好像这只乌龟只是随便养养,现在张平野送了新水缸,就算宗也白不愿意要,也只能打落牙齿往肚子里吞,装作不在意的样子换上,他怎么会不生气?

而张平野正是知道这一点才这么做的,宗也白最好面子,平日里如此“不在乎”这只乌龟,现在又怎么能为了它去斥责别人?怎么能因为“小事情”而拒绝礼物?

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间里终于有了声音。

“这是你买的?”

“是。”

宗也白冷笑一声,“你怎么会突然想到给我的乌龟买个水缸回来?”

“这叫什么话呢,宗老前辈。”张平野微笑道,“一个乌龟缸而已,难道算得上什么大事?这礼物您不喜欢,我再换一个就是了。”

宗也白沉默,乌龟缸确实只是微不足道的物件,可那只乌龟却不是普通的乌龟,也并不是他的乌龟,张平野究竟知不知道这件事?

难道他真的只是恰巧买了一个新的乌龟缸回来?难道他真的只是想送个礼物给我?

宗也白不知道。

问不出来的事情,宗也白一向不愿意再问,他只会把事情放在心里,悄悄地观察,耐心地总结。

所以这次他也只是略过了这个问题,问道,“黄鲁直的事情怎么样了?”

“黄鲁直已看完了我们所有的卷宗。”张平野道,“现在他正坐在那里长吁短叹,似乎恨不得去撞墙。”

“他为什么不真的去撞?”宗也白冷冷道,“我北镇抚司还是不缺一面墙的。”

张平野只有附和道,“对,再多修几面给他用也是可以的。”

陆小凤一踏进门来,就听到了这句话,不由得苦笑一声,看来他是撞到枪口上了,也不知道是哪一位惹得这位宗老爷子生气,他若是不来,这气本该由张平野来受的,现在看来却要移到他陆小凤身上了。

只是陆小凤却不知道他本就该受这气的,若不是他告诉张平野乌龟的事情,宗也白怎么吃这个闷亏?

“这个人是谁?莫非什么人都能进北镇抚司了么?”宗也白一看见陆小凤,本来就不好看的脸色瞬间就变得更加不好看,就简直好像看见的不是个人,是只屎壳郎似的。

而陆小凤在他眼里甚至不是那只屎壳郎,而是屎壳郎推的粪球球。

陆小凤只有陪笑道,“我只是来找张平野的,宗老前辈……”

“叫什么前辈!我可不是你的前辈。”宗也白连看也不看他,淡淡道,“我可没有本事这么大的后辈,不仅有公主喜欢,还有蛇蝎美人喜欢,我哪里配做你的前辈?”

公主自然是指上官飞燕,蛇蝎美人自然是指石观音,这两个女人确实都对陆小凤很感兴趣。

陆小凤摸摸胡子,不敢反驳,他也是很尊重老人家的人,更何况他知道宗也白其实并不是真的讨厌自己。

宗也白看他不反驳,果然气消了一点,他的气一消,人就又理智起来,挥挥手叫房间里这两个小混蛋赶紧滚,不要碍他老人家的眼。

于是两个小混蛋麻溜地滚了出去。

天刚亮,锦衣卫们刚换了班,北镇抚司里还很安静。

他们两个人走在湖边的石板路上,好像要顺着这条路一直走下去。

“陆大侠,您找我有事?”张平野问道。

“其实我是来见黄鲁直的。”陆小凤道,“守在那里的人说除了沈百终,就只有你能放他出来。”

张平野有些惊讶,“可我记得……”

“记得什么?”

“我记得您有指挥使大人的腰牌。”

陆小凤叹口气,“我本来是该有的,可是沈百终已把它借出去了。”

“借出去了?借给谁?”

“借给楚留香。”

“借给楚留香?”张平野摸摸下巴,“陆大侠莫非已不是指挥使大人最喜欢的朋友了?”

陆小凤的身形突然停顿,声音也跟着变大,“那只不过是因为楚留香要去找水母阴姬而已!我当然还是沈百终最要好的朋友!”

“哦?”张平野眯起眼睛,“陆大侠,我这个人虽然不是很聪明,却也不笨的,天一神水的事既已结束,妙僧无花的尸体都已由我北镇抚司埋葬,楚留香又为什么还要去找水母阴姬?所有人都知道水母阴姬并不喜欢男人的。”

看来他并不知道李红袖、苏蓉蓉还有宋甜儿被绑到神水宫的事情。

于是陆小凤也眯眼睛,学着张平野讲话,“你不用诈我,我这个人虽也不聪明,也一样不笨的,陈姑娘被派去找楚留香,是不是没有告诉你原因?你是不是想从我这里知道什么?”

张平野一边领着陆小凤走向档案房,一边淡淡道,“锦衣卫的任务本就都很隐秘的,我怎么会知道陈绝音的去处呢?”

张平野的话陆小凤连半个字也不信,不过他摆出一副不会再问的样子确实让陆小凤舒了一口气。

北镇抚司里的人,除了沈百终,讲话全部都弯弯绕绕,从不肯直接说出自己的目的和打算,一句话简直恨不得打八个结才好,直忽悠得人找不着东南西北。

张平野明显是锦衣卫中很出彩的一个,他见了谁都想套话,恨不得把别人的想法都死死地攥在手里。

陆小凤虽不会被套话,却也觉得和这种人讲话是很费脑子、很麻烦的一件事。

他想起自己在江南时,曾对花满楼说自己觉得张平野比起陈绝音来还不错,现在他只恨不得飞回去打自己一拳,让自己睁大眼睛好好看看陈绝音的好处才是。

不爱说话的人简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

而张平野这种人,除了沈百终以外,没人治得了的,他虽对宗也白和霍香都很尊敬,也只不过是因为沈百终尊敬他们罢了。

想到这里,陆小凤又觉得该离他远些。

还没到屋子,陆小凤就听到了里面传来的声音。

“我简直瞎了眼!我就不该,我不该,二十年来我竟然……”

难道黄鲁直已知道自己有多么愚蠢了么?

陆小凤有点满意,因为他觉得黄鲁直并不是个坏人,只不过有些迂腐,喜欢讲究错误的江湖道义,只要他还能明白自己的不对,就还很有救。

推开门,他就看到了坐在椅子上的黄鲁直。

黄鲁直还穿着昨天那一套夜行衣,神色呆滞,眼睛虽布满血丝,目光却仍不停的在手里的纸张上游移,地上掉了一大堆的东西,他却好像都没有看到,仅仅一夜,黄鲁直就如同老了十岁一般,这位江湖老前辈的腰杆子似乎都不如昨日那般直了。

他是不是已被愧疚压弯了腰?

他是不是终于懂得了那些女孩子的痛苦?

陆小凤随意一瞟,竟看到墙上凹下一小块去,再一瞟,又看到了黄鲁直头上干涸的血迹,顿时有些哭笑不得,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黄鲁直竟会真的去撞墙。

黄鲁直听到开门声,终于抬头看了一眼,他一看到陆小凤,就发疯一样的冲了过来,“我,我已和那个人恩断义绝了!我这辈子也不想再见到他!不对,我还是该见他的,我要亲手替□□道才对!”

陆小凤道,“那么你总该先告诉我们神水宫怎么去。”

黄鲁直连想都没有想,立刻就像竹筒倒豆子一般把话抛了出来,“神水宫附近有一个菩提庵,那里有一位七八十岁的老尼姑,她虽又聋又哑又瞎,但你只要把自己为何要去神水宫的原因告诉她,这事情就到此为止了。”

“到此为止?”陆小凤皱眉道,“她一定会带我去么?”

黄鲁直摇摇头,“不,她若是同意,就会给你喝一杯茶,喝下茶你就会睡过去,再醒来时你就会出现在神水宫的地道里。”

“她要是不同意呢?”陆小凤又问。

“那么她就不会理你!”

陆小凤不说话了。

不理人岂不就是最绝的办法?这位老尼姑已有七八十岁,难道你还能绑了人家去问话不成?更何况这就好像你要到人家家里去,人家不愿意,你就发疯非要去,无论如何也站不住脚,没有道理的。

“好。”陆小凤突然道,“黄老前辈,你就等在这里吧,雄娘子我们一定会带回来的。”

黄鲁直握紧手里的剑,瞪眼道,“我也要去!我要亲手杀了他!”

“不行。”

“为什么不行?”

“因为他不仅是一个淫贼,还是一个小偷,而且偷的东西很重要,重要到需要好好审个七八天。”

“这事情难道不是很清楚么?”黄鲁直道,“就是水母阴姬叫他偷的呀!”

陆小凤微笑道,“既然如此,我们就该搞清楚水母阴姬为什么需要这份剑谱。”

“这……”

“你实在该照照镜子的。”陆小凤拍拍黄鲁直的肩膀,“你也该去睡一觉,等你醒过来,就可以去想办法赎罪。至于这件事,已不是简单的江湖事,你为什么不把它交给朝廷呢?”

黄鲁直缓缓点头,“你说的有道理。那些女孩子……我该去看看她们的家人,该去把她们从那种地方赎出来,我还该带她们见见雄娘子的处决现场……”

“这就对了!”

陆小凤为黄鲁直阖上门,轻轻地走了出来。

张平野自陆小凤进去,就一直靠在门外,一动不动。

见到陆小凤出来,他才好像活了过来,问道,“陆大侠现在要去哪里?”

陆小凤已决定和这个人说话,能用四个字就绝不用五个字,能用三个字,就绝不用四个字,于是他只冷冷道了一句,“怡情院。”

“怡情院?”张平野想了想,“这莫非是一家……”

“没错。”

“那么陆大侠为什么要去这种地方呢?”

“因为我高兴!”陆小凤一个翻身飞过围墙,稳稳地落在地上,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我高兴,谁也管不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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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情院里响着钱袋子的声音。

所谓钱袋子的声音,就是指数银票的声音和银子拍在桌上的声音——当然还有骰子声。

妓院里总是要有赌场的,那些有钱的大爷们若是来这里,被姑娘哄得开心了,再喝点小酒,自然就会想赌一把。

赌一把就再也收不住。

陆小凤也喜欢赌,但他却是能收得住的,更何况他今天来这里,既不是为了赌,也不为了姑娘。

他为一个小老头。

又轻又薄的红色纱幔在空中荡来荡去,竹叶青的味道飘在空中,姑娘家用的香粉也有香味,和酒香混在一起并不让人讨厌,反而很有诱惑力。

陆小凤透过窗户看去,看到了一大片正在盛开的鲜花。

鲜花旁边还有一个不大不小的湖,湖里游着一些漂亮的金鱼,湖面上浮着翠绿的荷叶。

这样的地方若是生意不好,还有什么地方会生意好呢?

长廊的尽头站了一个姑娘,正笑吟吟地看着陆小凤。

“你好。”陆小凤道。

“你好。”

陆小凤走了几步,“我想向你问一件事。”

“你问吧。”欧阳情用好奇的目光看着陆小凤,好像从没有见过他这样的江湖中人。

这当然是假的。

红鞋子的一员,公孙大娘的结拜姐妹,怎么会没有见过江湖人?

她已不知道亲手杀了多少了。

“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小老头?”陆小凤问道,“一个头很大,说话总是很颠倒的小老头?”

欧阳情装出一副思索的样子来,“他是不是姓龟?”

龟还是一个姓么?

陆小凤却点点头,“就是他!他常被人叫做龟孙子的!”

“他就在那个房间里。”

“多谢!”

欧阳情突然坐在了身后的高木台上,露出了裙下水红色的绣鞋,一双如春水般温柔的眼睛里似乎荡漾起了水波,动作似乎也变得说不出的柔媚,“我告诉你答案,你难道没有什么东西用来报答我?”

陆小凤本来抬脚就要走,听到这句话就停了下来,仔细打量着欧阳情。

他当然不是傻子,他当然能看得出欧阳情的意思。

陆小凤认为自己最大的优点就是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的能力到底有多少。他又不是什么金子银子,难道会人见人爱么?

就算是金银珠宝,也总有人不喜欢的。

欧阳情长得很漂亮,人也很温柔,喜欢她的人当然是不会少的,她凭什么要看上一个刚出现的男人?

她会不会和什么阴谋有关?

她会不会就是宫九的线人?雄娘子的密探?

陆小凤一点也不想有什么桃花运,所以他只是笑笑,“我今天走得匆忙,没有带银子,下次来这里我一定会点姑娘作陪。”

这句话就有一些伤人了,你来到一个妓院里,一位姑娘家帮了你的忙,还表达出爱慕,你却要说出她的身份,总归是不好的。

寻常人听了这句话一定会翻脸,欧阳情却还是笑,她不仅笑,还笑得很开心,甚至晃起了自己悬空的脚,“好呀,你一定要记得你说过的话。”

陆小凤有些摸不准她的意思,所以立刻就转身走了。

真心想解决一件事情的时候,他一向比谁都认真,比谁都狠心,独孤九剑的事情牵扯不小,他绝不会让除了朋友以外的任何一个人轻易靠近自己。

陆小凤还没打开门,龟孙老爷就自己冲了出来,他当然不是因为知道陆小凤来了才出门的,他出门是因为他身后有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正拿着鸡毛掸子追他。

“你到底有没有钱?”老鸨气得眉毛都要竖起来,“今天说明天,明天说后天,你这个王八蛋已经在这里住了有足足七个月!你莫非以为老娘我是吃素长大的不成?”

龟孙老爷本就不多的头发炸得如同鸡窝,身上的衣服也皱得像菜市场被人挑剩下的烂叶子,他一边躲一边跳,越跳越高,“啊呀,你急什么!总会有人来找我的!到时候一个问题五十两银子,大智大通分我一半,我不就又会富了么!”

他不说这话还好,他一说这话,老鸨就更加生气,恨不得把手里的鸡毛掸子插在这个老头子脑袋上,“大智大通简直是瞎了眼才让你做他们的朋友!你别以为我是普通人,就不懂江湖事了,最近除了楚留香和陆小凤的案子,江湖上哪里还有什么大事?没有大事,谁会来找大智大通?”

龟孙老爷刚准备反驳,就终于看见了陆小凤,立马叫道,“你看!这个人一定是来找大智大通的!他就是还你钱的那个人!”

陆小凤不笑了。

“其实我根本不认识这个人。”陆小凤慢慢道,“我只是喝酒迷了路,想来这里清醒清醒的。”

龟孙老爷急忙拽住陆小凤的袖子,“你放屁!你要是喝酒,还会到这里来喝?陆小凤!你少装什么蒜头王八!”

陆小凤?他就是陆小凤?

老鸨举着鸡毛掸子怔住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这里喝酒?”陆小凤问道,“这里岂不就是让人喝酒的地方么?”

“你要在京城喝酒,不去北镇抚司喝,跑来这里喝什么!”龟孙老爷道,“我这次一定立刻带你去找大智大通,绝不耽误!”

陆小凤盯着他看。

龟孙老爷也盯着陆小凤看。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足足盯了好几分钟。

就在老鸨以为这两人在耍她的时候,一锭金子被抛进了她的怀里。

再一抬头,两个人就通通不见了。

“我就知道你还是把我当朋友的。”龟孙老爷被陆小凤提着跳下楼,顿时松了一口气,“那个老太婆实在凶得很。”

陆小凤手里提着一个人,仍然脸不红气不喘,看起来反而很悠闲,甚至风一样地掠过了长街。

“我知道你还是让着她的。”陆小凤笑道,“要不然以你的武功,总不至于被普通人欺负。”

风呼呼地往龟孙老爷嘴里灌,他竟然还换了个姿势,似乎被提得很舒服,“欠钱的总是大爷,我既然是理亏的那个,就只好从龟孙老爷变成龟孙子了。”

陆小凤笑笑,突然道,“你知道我找你是为了什么。”

“我知道。”

“他们在哪里?”

“他们在城东。”

“城东?”

“没错。”

每个城都有穷人,穷人们往往住在一起。

城东就是京城的贫民区。

这样的地方人本该很多的,龟孙老爷却带着陆小凤七拐八拐地进了一个冷冷清清的巷子里。

“大智大通就住在这里?”

龟孙老爷点头,“对。”

陆小凤打量一番周围灰扑扑的矮房子,这圈房子实在是又旧又破,连顶上的瓦片也不剩几个,墙更是只剩下歪歪斜斜的砖头,缝隙中甚至都已生出了草来,一定许多年没有人住了。

大智大通竟然会住在这里?

龟孙老爷走在前面领路,好像根本不打算停下,即使陆小凤憋了一肚子问号,也只有跟着走的份。

大智大通的朋友只有龟孙老爷一个,任何人要想找他们两位老人家,就只有先去找龟孙老爷才行。

小巷的尽头是一个窑洞,看起来还不错,陆小凤摸摸胡子,抬手就要扔银子进去。

龟孙老爷吓了一跳,立刻叫住他。

“你要干什么?”

“我要问问题。”陆小凤道,“一个问题不是五十两银子么?难道现在已经涨价了不成?”

“当然没有,大智大通他们的信用一向很好,怎么会突然涨价?”

“那你为什么要阻止我?”

“因为你扔错了!”龟孙老爷大叫一声,抬手指了指旁边,“他们住在那里!”

旁边有一个狗洞。

陆小凤沉默许久,道,“住在哪里?”

“就是那里,你看不到么?”

龟孙老爷突然趴了下来,开始钻那个狗洞,一边钻,一边嘲笑陆小凤,“你就是个大笨瓜,只有大笨瓜才会觉得大智大通会住在窑洞里。”

“聪明的人莫非就会猜出他们在狗洞里了么?”

这次龟孙老爷没有理他,因为那个狗洞实在太小了,他必须提着一口气才能进去,一旦说话,肚子就会松,肚子一松,肉就会往下掉,那么他就彻底卡住了。

过了有一会儿,洞里传来一声低沉的咳嗽。

陆小凤会意,立刻掷进去一锭银子。

“神水宫怎么去?”

大智苍老的声音传来,“你需要找到神水宫附近的菩提庵,只要那里的老尼姑同意你进去,你就可以进去。”

这和黄鲁直说的一样,陆小凤总算能确定这位老前辈是真心悔过,不免松了一口气,江湖上名誉好的前辈已经很少了,能多一个最好还是多一个。

“还有别的方法么?”

大智道,“这是第二个问题。”

“这也算第二个问题?”

“当然算。”

陆小凤只好叹口气,又花出去五十两银子。

“你可以顺着菩提庵所在的山往前走,大约过半个时辰,就会看到一条河,这时再顺着河走,就会看到一个峡谷,峡谷处有一线天,顺着潭水游过去,那里面的山谷就是神水宫。”

陆小凤沉思一会儿,又扔了银子进去,“水母阴姬有没有弱点?”

大智大通没有说话。

陆小凤只好再说一次,“她这个人有弱点么?”

大智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她本是没有弱点的,可你若是去了,她就有了。”

大通也叹气,“你去了,沈百终也一样会去不是么?”

这意思就是水母阴姬不如沈百终。

陆小凤这下总才算彻底把压在心上的石头翻下去,只觉得浑身轻松,道了声谢就往回走。

现在一切问题迎刃而解,只需要等沈百终忙完他手里的事情,就可以出发了。

在江湖上跑来跑去岂不也是一种乐趣?

陆小凤乐颠乐颠地找个茶馆坐下,要了一壶香片。

太阳这时已经高升,有一些刺眼,陆小凤喝着喝着,就觉得饿了,于是站起来决定去买几个烧饼吃。

他刚站起来,就看到地上有个圆圆的影子。

再一扭头,就看到了老实和尚。

除了和尚以外,谁还会有这么圆的影子?

老实和尚正在啃一块烧饼,他啃的烧饼就是陆小凤想吃的那一家。

于是陆小凤便摸了过去,坐在了和尚的那一桌。

大家一般不喜欢和和尚坐一起的,因为大家会觉得尴尬,觉得不太对得住人家,担心扰了人家修行。

可老实和尚不太一样,大家不愿意过去,是因为老实和尚很脏,大家都害怕虱子。

但是陆小凤从不会嫌弃自己的朋友,更何况老实和尚也并不是真的很脏。

“陆小凤?”

“是我。”

老实和尚捂紧了烧饼,“你又要做什么?这可是和尚的午餐。”

“我用这里的馒头和你换。”陆小凤笑道,“和尚的心肠应该好一点的,你忍心看到我挨饿么?”

“我忍心。”老实和尚慢慢道,“你为什么不去吃馒头?为什么不去找沈百终下馆子?”

陆小凤摸摸鼻子,他发现楚留香的这个习惯真的会让人上瘾,“因为沈百终现在正忙。”

“忙什么?”

“上朝。”

“上朝是皇帝的事情,和沈百终有什么关系?”

“他也要跟着一起上。”陆小凤道,“他们的关系本就很亲密,皇帝上朝的时候,沈百终就站在他的龙椅后面。”

老实和尚瞪大眼睛,“那文武百官岂不也一同给他下了跪么?”

“嗯。”

“有的时候他们还会说一些悄悄话的。”陆小凤叹道,“不过每一句悄悄话都不是那么好听,所以才总是有人被抄了家。”

“锦衣卫,唉,锦衣卫。”老实和尚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锦衣卫都是很可怕的人,你这个酒鬼竟然能勾搭上锦衣卫的指挥使,实在是个奇迹。”

陆小凤抬手叫来小二,要了一盘馒头,然后便把手伸向了和尚护着的烧饼。

老实和尚当然不会拦他,他并不是一个笨蛋,陆小凤馋他的烧饼是假,实际是想请他吃馒头的,老实和尚怎么会看不出?

任何人交到陆小凤这样的朋友,也实在是一件很幸运很幸运的事情。

热气腾腾的白馒头很快端上桌来,老实和尚吃了几个,好像突然想起来一件事似的,用胳膊肘怼了怼陆小凤,道,“你认不认识快网张三?”

“认识。”

“他是不是你的朋友?”

“当然是。”

老实和尚的表情严肃起来,“那么你最好现在就走。”

“走?去哪里?”陆小凤疑惑道。

“去买一口棺材。”老实和尚道,“你的钱若是不够,我还可以借你几两。”

陆小凤紧张道,“张三死了?是谁干的?你怎么知道?他的尸体又在哪里?你……”

老实和尚打断他的话,“他还没有死,不过也快了。”

陆小凤立刻站起来要走。

老实和尚却又开口了,“你不用着急,因为急也没有用的,你即使赶过去,见到的也只是一具尸体而已。”

“是谁?”

老实和尚摇摇头,“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穿着一双很亮眼的红色鞋子。”

那双鞋子说不定就和叶孤城看见的一样红。

叶孤城现在就站在长街上。

他对面的女人穿着的,就是一双红鞋子。

这两双红鞋子,是不是同一双?